管仲的法律思想包括()
A.“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
B.“作内政而寄军令”
C.“大德而小刑”
D.“令顺民心”
第1题:
试述管仲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管仲的立法主张有两个特点,一是物质经济利益的地位,二是重商。
(1)管仲认为,立法必须顺应民心,以民心向背为原则,“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物质利益的满足是遵守礼义法度的前提,他提出“仓原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的著名论断。
(2)重视商业,力图用行政和法律的手段促进和控制经济的发展,他在农业方面有特色的思想,他主张“均地分力”“与民分货”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他还提出“相地面而衰征”的租赋分货原则,即区别土地的好坏,按不同的等级定额征税。
第2题:
春秋时期批判“刑不可知”,主张公开法律的思想家是()
A.周公
B.管仲
C.商鞅
D.韩非
第3题:
管仲立法思想的特征是()。
A重农主义
B重商主义
C重工主义
D工商并重
第4题:
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第一个提出“刑无等级”,贵族与平民平等适用刑罚的思想家是()
A.商鞅
B.韩非
C.管仲
D.邓析
第5题:
简述管仲的主要经济思想。
1.四民分业定居思想
管仲主张将社会职业化分为四大类——士、工、农、商,进而将从事这四种职业的人们分为四大社会集团。他们不能混合居住,必须各按其职业“群萃而州处”。
这种分业定居论有以下一些意义:
①社会职业分为四大类,至今我们仍有“工、农、商、学、兵”的说法,可见其影响之大。
②把工商业者与士兵并列,足见他对工商业者社会地位的承认与重视。
③这种分业定居论有利于安定团结和一致对外。
④从经济意义上分析:
第一、同业聚居有利于交流技术,促进生产的发展。
第二、有利于信息的沟通,对商品生产和流通有很大的作用。
第三、有利于本职业的发展,为本行业提供稳定的劳动力。第四、有利于养成专业技术氛围,为社会技术教育提供良好的环境。
2.经济伦理观和富民思想
人民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水平是社会伦理标准的基础,“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这就把“德、义、礼”等论理观念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是很少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