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红大学毕业后到一科研所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宋红向科研所保证5年之内不离开科研所,如调动则需支付科研所违约金1万元;科研所分配给宋红住房一套。3年后宋红赴国外自费留学,答应科研学习后再回来。科研所提出宋红如果回来保证接收,但现在宋红提前解除合同,宋红需支付违约金,退出房屋。宋红不同意,双方遂起纠纷。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A.宋红无须支付违约金1万元,也无须退出房屋B.宋红无须支付违约金,但应退出房屋C.宋红应退出房屋,并支付违约金D.宋红应支付违约金,但无须退出

题目

宋红大学毕业后到一科研所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宋红向科研所保证5年之内不离开科研所,如调动则需支付科研所违约金1万元;科研所分配给宋红住房一套。3年后宋红赴国外自费留学,答应科研学习后再回来。科研所提出宋红如果回来保证接收,但现在宋红提前解除合同,宋红需支付违约金,退出房屋。宋红不同意,双方遂起纠纷。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宋红无须支付违约金1万元,也无须退出房屋

B.宋红无须支付违约金,但应退出房屋

C.宋红应退出房屋,并支付违约金

D.宋红应支付违约金,但无须退出房屋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B
更多“宋红大学毕业后到一科研所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宋红向科研所保证5年之内不离开科研所,如调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委托乙科研所为自己进行技术咨询,乙科研所提供咨询意见后,利用甲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了一种新产品的开发,甲公司利用乙科研所的咨询意见完成了一种新技术的开发。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新产品和新技术均归甲公司所有
    B:新产品归乙科研所所有,新技术归甲公司所有
    C:新产品和新技术均归乙科研所所有
    D:新产品和新技术归乙科研所和甲公司共有

    答案:A,C,D
    解析:
    《合同法》第363条规定:“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根据该条规定,ACD选项的说法不正确。

  • 第2题:

    某民办科研所与技术员周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由周某承担科研所的一个产品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由于资金缺乏,项目被迫下马。科研所决定与周某解除劳动关系。对此,该单位法律顾问提供的下列哪一项建议不符合法律规定?()

    A、告知周某当初聘用他的工作岗位已不存在
    B、至少提前30天向周某发出书面通知
    C、先安排周某到后勤岗位,如他拒绝就可以解雇
    D、如周某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与单位签订解约协议,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如周某不同意签订解约协议,单位有权单方解约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答案:D
    解析:
    根据《劳动法》第27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员。”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D项说法错误,应选。

  • 第3题:

    2、对某市高等学校科研所进行调查,统计总体是()

    A.某市所有的高等学校

    B.某一高等学校科研所

    C.某一高等学校

    D.某市所有高等学校科研所


    某市所有高等学校科研所

  • 第4题:

    某民办科研所与技术员周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由周某承担科研所的一个产品开发项目。开发过程中,由于资金缺乏,项目被迫下马。科研所决定与周某解除劳动关系。对此,该单位法律顾问提供的下列哪一项建议不符备法律规定?
    A.告知周某当初聘用他的工作岗位已不存在
    B.至少提前30天向周某发出书面通知
    C.先安排周某到后勤岗位’如他拒绝就可以解雇
    D.如周某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与单位签订解约协议,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如周某不同意签订解约协议,单位有权单方解约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答案: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定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B、C均符合这一规定。

  • 第5题:


    A空调生产厂与B科研所技术合同纠纷案


    A空调生产厂与B科研所签订了一份技术合同,合同约定,B科研所将研制成功的空调制冷技术提供给A空调厂,A空调厂先支付价款10万元,其余价款每年从制造空调的获利中提取20%予以支付,从获利年度起5年后不再提取,5年后该技术归A空调厂所有,B科研所为空调厂使用该项技术提供必要的人员指导。A空调厂使用B科研所的技术后,因为空调质量上乘,销路好,当年就实现了赢利。第二年,另一地的C空调厂找到B科研所,也想利用该技术。于是双方签订了一个同样的技术合同,合同有效期3年,到期双方合同终止,B科研所收回该项技术。A空调厂得知后,与B科研所交涉,要求B科研所解除与C空调厂的合同,因为该项技术已归其所有。B科研所说该项技术4年后才归A空调厂所有,在此之前其有权与他人订立合同,况且该合同在3年后就终止了。A空调厂交涉没有结果,不再交纳提成费。 B科研所遂以A空调厂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使用,赔偿损失。


    【问题】


    1.A空调厂与B科研所签订的合同是不是技术服务合同?


    2.A空调厂与B科研所签订的合同中采用了哪种使用费计算方法?


    3.B科研所是否可与C空调厂签订一份与A空调厂相同的期限为3年的合同?


    4.若A空调厂在经营中将该技术泄露给他人,B科研所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5.若B科研所与A空调厂签订的合同中约定A空调厂不得在B科研所的技术上发展新技术,该约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6.若A空调厂在B科研所技术的基础上,获得了后续改进的新技术,则该新技术成果归谁所有?为什么?


    7.若有关部门裁定A空调厂使用的技术侵犯了D公司的专利权,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解析:

    1.B科研所与A空调厂签订的合同不是技术服务合同,附期限的是技术转让合同。


    2.B科研所与A空调厂的合同采用的是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使用费计算方法。


    3.可以。因为法律并不禁止普通专利技术合同转让人再将技术转让给第三人。


    4.B科研所可要求A空调厂承担违约责任。


    5.不合法。因为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不得限制技术发展。


    6.应先依《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确定。如果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新技术成果归A空调厂所有。因为A空调厂是技术改进方。


    7.应当由B科研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受让人按约定使用专利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除双方约定外,应由让与人承担责任。




    解答本题的关键是区分不同的技术合同类型。技术合同中较重要的是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的核心技术成果的归属;技术转让合同的核心是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