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和B公司共同投资成立M公司,A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M公司股份的40%,B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M公司股份的60%,由于双方持股比例接近,公司治理屡屡引发矛盾,因此A公司准备将其持有股份全部转让给B公司。截止股权转让前,M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5000万元,盈余公积为5000万元。2014年A公司直接将其股份作价12000万元全部转让给B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M公司成为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A公司转让股权取得的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1.张先生2012年以100万元现金投资到M公司占M公司10%的股份;2013年又以200万元现金投资到M公司取得M公司10%股份;2014年张先生以300万元现金继续对M公司增资,又取得了10%股份,至此张先生持有M公司共30%的股份。2015年张先生将持有的M公司10%股份进行了转让,转让价格为400万元。张先生应缴纳个税()万元。A.20B.40C.60D.80
2.(2019年)2015年甲公司出资4000万元投资M公司,取得其40%的股权,2019年甲公司从M公司撤资,取得收入9000万元,撤资时M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00万元,甲撤资应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万元。A.3000 B.5000 C.6000 D.3800
3.2015年甲公司出资4000万元投资M公司,取得其40%的投权。2019年甲公司从M公司撤资,取得收入9000万元,撤资时M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00万元。甲撤资应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万元。A.3000B.3800C.5000D.6000
4.2007年6月H公司与刘某签订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300万元,设立M有限责任公司;H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作价300万元出资,刘某以专利技术作价l50万元,另外的l50万以现金出资;公司成立后由刘某负责公司经营;M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M公司登记成立后,在H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H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M公司。2008年3月,M公司向N银行借款300万元,H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4月,H公司提出退出M公司,刘某书面表示同意。2009年8月,丙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M公司偿还N银行上述贷款本息共330万元,并要求H公司和刘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M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300万元。另查明,刘某在公司成立后将10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还了赌债。H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M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H公司已于贷款后1个月退出了M公司,因此,其对33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M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00万元被刘某占用,刘某应退出100万元的一半给H公司。刘某则认为,M公司成立时H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未转移,故M公司成立无效,M公司的亏损应由H公司按投资合同约定承担一半。H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出M公司?在程序上应如何做?(5分)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