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离婚在身份方面的效力
(1)夫妻身份消灭
(2)同居义务的解除
(3)扶养义务终止
(4)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终止
(5)法定继承人资格的丧失
(6)再婚的自由
第1题:
简述离婚在夫妻(当事人)人身关系方面的后果?
后果:
①共同生活的权利义务解除。
②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终止。
③法定继承人的资格丧失。
④双方有再婚的自由。
第2题:
第3题: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则该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如何?()
A.有效
B.可撤销
C.未生效
D.无效
第4题:
简述离婚时无过错方请示赔偿的情形?
⑴重婚的。
⑵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⑶实施家庭暴力的。
⑷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5题:
男女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及子女和财产问题处理翻悔,在原始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