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的汽车一辆抵押给乙,担保债权15万元,但到期甲不能还债,甲乙协商,以汽车作价15万给乙,这属于担保法中的流质。()

题目

甲的汽车一辆抵押给乙,担保债权15万元,但到期甲不能还债,甲乙协商,以汽车作价15万给乙,这属于担保法中的流质。()


相似考题

1.甲做生意向朋友乙借款2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找到朋友丙,丙以自有价值15万元的房屋做抵押,与甲乙签订了抵押合同,在酒桌上,乙要求进行抵押登记,丙说都是朋友,抵押合同都签订了没有必要再去登记了,登记需要许多钱,甲也赞成丙的看法,乙想既然合同都签了也就没有再坚持。但还有5万元没有担保不放心,要求再提供担保,甲以一辆货车价值4万多元,一辆摩托车价值1万元质押给乙,甲乙签订了质押合同,并约定如果甲不能还款,摩托车直接归乙所有。乙因自家院子小,无地方放车,要求将货车放在甲家,没有把货车开走,饭后把甲的摩托车开回了家。事后甲从乙借走20万元现金。后由于甲做生意亏本,无力支付借款,乙找丙代为还债或要求变卖丙的房产还债,丙此时知道甲赔了钱也很着急,便向律师朋友询问,得知签订的担保合同没有登记无效,不同意丙的要求。乙又想到甲的货车,但到甲家发现由于甲的汽车被其他债权人起诉,汽车已经被法院查封。乙以为摩托车可以归自己,但律师告知:担保合同因约定不能还款时摩托车归乙所有而无效,对摩托车也不能行使物权担保,乙很无奈。根据上述案例,回答问题:1、乙对甲的房屋能否行使抵押权?为什么?2、乙能否要求丙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能对乙更有利?3、乙能否对货车行使担保物权权利?乙可以行使什么样的权利?4、乙能否对摩托车行使质押权利?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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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2年8月10日,甲将自有的一辆汽车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乙按约交付15万元。8月12日,甲又以18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了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丙交付定金2万元。8月15日上午,甲将汽车交付给乙,8月15日下午甲将汽车过户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B: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乙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A,C
    解析:
    关于合同效力,甲将汽车分别卖给乙、丙二人,两份合同都是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故两份合同都有效,A项正确,B项错误。关于物权变动,《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第4项进一步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交付是动产所有权转移的要件,登记并不能转移动产所有权,故乙取得该汽车的所有权,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 第2题:

    甲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作抵押,获得乙银行贷款2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由于甲的汽车价值40万元,所以甲又将其抵押给丙银行,获得贷款2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又将该汽车抵押给丁,获得丁的借款10万元,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做生意亏本,导致无法偿还乙银行、丙银行的贷款和丁的借款。于是三个债权人同时要求实现其抵押权。但抵押物拍卖后仅获得41万元,不足以清偿甲的全部债务。
      【问题】本案中,乙银行、丙银行、丁的债权应按什么顺序受偿?


    答案:
    解析:
    本案中,由于乙银行和丙银行的抵押权都经过了登记,而丁的抵押权没有登记,所以乙银行和丙银行的债权先于丁的受偿。同时乙银行的抵押权先于丙银行的抵押权登记,因此,乙银行先受偿,接着是丙银行,最后是丁。

  • 第3题:

    甲向乙借款10万元,丙将自己的一辆捷达牌汽车抵押给乙担保甲到期付款,此时乙()。

    A.可以转让其债权而自己保留抵押权
    B.可以转让其抵押权而自己保留债权
    C.可以在转让债权时抵押权随之转让
    D.可以将债权和抵押权分别转让给两个人

    答案:C
    解析:
    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从属于主债权,所以本题中,如果乙要转让债权,则抵押权随之转让。

  • 第4题:

    甲将汽车一辆作价10万元抵押给乙,由甲继续使用。甲在开车外出时不慎翻车,造成汽车严重毁损,该损失()。
    A.应归甲承担 B.应归乙承担
    C.由甲、乙共同承担 D.双方协商承担


    答案:A
    解析:
    【详解】设立抵押权不转移抵押物的所有和占有,由抵押人继续占有、使用,但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承担抵押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故甲不慎翻车,造成汽车严重毁损,应由甲承担损失。

  • 第5题:

    甲将一辆货车作价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因操作失误导致货车报废之后甲在保险公司获得了赔偿金。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B.乙应就毁损的汽车优先受偿
    C.乙有权就保险金优先受偿
    D.由甲另以价值相当的财产代替报废的汽车作为抵押物


    答案:C
    解析:
    解析:基于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选C项。A项错在:即便从权利消灭,主权利的效力也不受影响。B项错在:抵押物报废,再主张优先受偿权无实际意义。D项错在:如果抵押人故意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则抵押人应当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如果不是故意,则不能提供担保,而应由物上代位性决定是否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