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学说中哪些是关于国家承认的性质的()
A.宣告说
B.主体资格说
C.国家承认说
D.构成说
第1题:
第2题:
2、关于国际法上的承认,下列错误的是()
A.承认国对新国家或新政府出现这一事实的确认
B.承认国愿与新国家或新政府建立外交关系
C.承认是一种法律行为
D.新国家只有经过承认,才能成为国际法主体
第3题:
8、(多选)下列关于承认制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GATS项下的承认制度主要规定的是对职业资格或专业资格的承认。
B.成员方间的承认可以通过协调或其他方式实现,也可以依据与有关国家的协定或安排实践,或是自动给予。
C.成员方根据自己国内政策的需要,国内公共道德、公共秩序的需要、与他国签订的国际条约的情况等等来决定到底是否给予“承认”。
D.成员方可以是通过单边的,双边的,多边的,甚至是没有任何协议的非正式的承认,来认可任意数量的其他成员在教育、经历、许可、证明等等。
第4题:
外国对新中国成立的承认是()。
A对新国家的承认
B对新政府的承认
C对新国家同时对新政府的承认
D对新国际法主体的承认
第5题:
2、关于国家的国际法主体资格,下面哪些说法正确()
A.通过分离方式建立新国家能否成功主要取决于相关母国的态度和能力。
B.现存国家对新国家、新政府的出现有承认的义务。
C.承认不能决定新国家的国际法主体资格,但承认与新国家的对外关系能力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D.有20个国家与台湾保持邦交,台湾在与该20国的交往中享受了国家的待遇,说明台湾已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