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二审人民法院合议庭成员()
A.必须由审判员组成
B.必须由陪审员组成
C.必须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
D.既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
第1题: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第2题:
在我国欲获得行政赔偿,按法律规定有两种途径,分别是( )。A.单独就赔偿问题向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B.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C.在行政二审程序中提出D.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
第3题: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4题:
某合同纠纷案经县、市两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二审时合议庭审判长由该院院长担任。当事人以二审合议庭某审判员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为由,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再审,以下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处理方法中,适当的有:( )
A.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发回县级人民法院按二审程序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
B.撤销二审判决,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二审程序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
C.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一审程序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
D.由于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参加了案件的审理,应当指令该省另外一市的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第5题:
在我国欲获得行政赔偿,按法律规定有两种途径,分别是【】
A.单独就赔偿问题向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
B.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
C.在行政二审程序中提出
D.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