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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域外送达的方式


    参考答案:

    域外送达是指在国际民事诉讼中,请求国依据其参与的国际条约或其本国法律规定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交由居住在被请求国的诉讼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的制度。国际上通用的域外送达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外交途径送达
    ②领事途径送达
    ③中央机关送达
    ④法院送达
    ⑤邮寄送达
    ⑥个人送达
    ⑦公告送达


  • 第2题:

    下列各项中,对于我国刑事诉讼送达的理解正确的是:

    A:辩护人提交辩护词即是送达
    B:可以由他人代为接受
    C:委托送达的效力低于直接送达
    D:收件人本人拒绝接受或者拒绝签名的,不发生法律效力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05条,《刑诉解释》第167~169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 第3题:

    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送达的,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包括( )。

    A.电子送达的文书范围
    B.电子送达的文书效力
    C.电子送达的文书渠道
    D.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答案:A,B,C,D
    解析:
    《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包括电子送达的文书范围、效力、渠道和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 第4题:

    仲裁裁决书自送达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


    正确答案:×
    仲裁裁决书自裁决作出之日起生效。

  • 第5题:

    下列关于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 )。

    A.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包括电子送达的文书范围、效力、渠道和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C.税务机关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的,以电子版式税务文书到达特定系统受送达人端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特定系统自动记录送达情况
    D.税务行政复议过程中使用的税务文书等适用本规定

    答案:A,B,C
    解析:
    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含简易程序处罚)、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阻止出境决定书以及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过程中使用的税务文书等暂不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