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得知A化工厂投资开发研制成功了某新型产品,恰好其朋友某乙是该化工厂的技术员并参与了新产品的开发研制。甲遂将某乙请至家中,将其灌醉,获取了该技术秘密并用于自己所在的B化工厂生产同类产品,使A化工厂遭受重大损失。某甲的行为()。A.不构成犯罪B.属于民事侵权C.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D.属于不正当竞争

题目

某甲得知A化工厂投资开发研制成功了某新型产品,恰好其朋友某乙是该化工厂的技术员并参与了新产品的开发研制。甲遂将某乙请至家中,将其灌醉,获取了该技术秘密并用于自己所在的B化工厂生产同类产品,使A化工厂遭受重大损失。某甲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

B.属于民事侵权

C.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D.属于不正当竞争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C
更多“某甲得知A化工厂投资开发研制成功了某新型产品,恰好其朋友某乙是该化工厂的技术员并参与了新产品 ”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某是甲公司的研究人员,承担了一种冷藏机的研制任务,在研制成功前辞职开办乙公司。辞职近一年时,李某研制成功了该冷藏机,并以乙公司的名义申请并获得了专利。丙公司在李某研制成功之前已经研制出该冷藏机技术并开始生产产品。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该专利权应归甲公司享有,李某享有在专利文件中署名的权利

    B.该专利权应归甲公司享有,乙公司享有免费使用权

    C.该专利权应归乙公司享有,甲公司享有免费使用权

    D.在该专利授权后,丙公司应停止生产该冷藏机


    正确答案:A
    《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根据法律规定,本题中李某研制的冷藏机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属于甲公司享有,乙公司不享有该冷藏机的专利权。所以,A项正确,B、C两项错误。《专利法》第63条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故D项错误。所以,选择A项。

  • 第2题:

    2、某甲和某乙离婚时,将二人共同居住的房子判给了某乙,一年后某乙因车祸死亡,由于某乙没孩子也没再婚,房产该由()继承

    A.前夫某甲

    B.某乙父母和其兄弟姐妹

    C.某乙男朋友

    D.某甲父母及兄弟姐妹


    B

  • 第3题:

    3.以下情形属于防卫不适时的是:()

    A.某甲抢劫某乙,某乙将某甲制服,将包夺回,随后为了解恨某乙又刺了倒地的某甲一刀

    B.某甲抢劫某乙,某乙夺回皮包,某甲又来抢,某乙刺了某甲一刀

    C.某甲强奸了某乙,某乙回家后,和其兄一起来到某甲家将某甲杀死

    D.某甲正在强奸某乙,某丙过来将某甲打昏


    A.某甲抢劫某乙,某乙将某甲制服,将包夺回,随后为了解恨某乙又刺了倒地的某甲一刀;C. 某甲强奸了某乙,某乙回家后,和其兄一起来到某甲家将某甲杀死

  • 第4题:

    某甲帮某乙挖地窖,挖出一罐银元,无法得知该银元为何人所埋,某甲与某乙为银元的归属发生争执。该银元应归( )。

    A.某甲所有

    B.某乙所有

    C.某甲和某乙两人共有

    D.国家所有


    参考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 第5题:

    甲化工厂委托乙研究所进行一项技术开发。在研发过程中,由于工作需要,甲化工厂派员工周某参加了研发工作,周某和乙研究所都对研发成果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甲乙未就研发成果的权属进行约定,就该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A.周某和乙研究所共有

    B.甲化工厂

    C.乙研究所

    D.甲化工厂和乙研究所共有


    D 这里是合作开发,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双方。另外,这属于职务发明,权利人为 单位。综上,D正确。《专利法》第6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 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 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专利法》第8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 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