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公安局治安队工作人员,与某歌舞厅老板乙的朋友,群众举报该歌舞有容留卖淫嫖娼活动,甲接举报后立即通知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构成包庇罪B.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C.歌舞厅老板乙容留卖淫活动构成犯罪D.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题目

甲为公安局治安队工作人员,与某歌舞厅老板乙的朋友,群众举报该歌舞有容留卖淫嫖娼活动,甲接举报后立即通知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构成包庇罪

B.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C.歌舞厅老板乙容留卖淫活动构成犯罪

D.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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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某在打电话时无意中发现电话机旁县检察院的举报箱中露出一封信,随手取出。发现该信举报该县某局长乙某有受贿4万多元的犯罪事实。甲某与乙某熟识,便将举报信交给乙某。乙某当即酬谢甲某8000元现金。事后,乙某与行贿者串通,并销毁了有关罪证。( )

    A.甲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B.甲某构成包庇罪

    C.甲某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D.甲某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D

  • 第2题:

    “天上宫阙”是一家经公安机关许可,并在工商机关登记注册的歌舞厅,后被人举报该歌舞厅违法向顾客提供色情服务,县公安局依法查处,决定给予该歌舞厅吊销许可证并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歌舞厅经理吴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县公安局对该歌舞厅进行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
    B:该歌厅对于吊销许可证及罚款的行政处罚申请公安机关举行听证的,县公安局应当举行
    C:吴某对拘留处罚申请举行听证,县公安局告知不予听证
    D:若吴某依法申请以交纳保证金的方式暂缓行政拘留的执行,应交纳一千元的保证金

    答案:A,B,C,D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7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故选项A正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可知,该歌舞厅有权申请听证,公安机关应当举行。故选项B正确。对于行政拘留的处罚,违法行为人没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故选项C正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108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故选项D正确。

  • 第3题:

    甲某在打电话时无意中发现电话机旁县检察院的举报箱中露出一封信,随手取出。发现该信举报该县某局长乙某受贿4万多元的犯罪事实。甲某与乙某熟识,便将举报信交给乙某。乙某当即酬谢甲某8000元现金。事后,乙某与行贿者串通,销毁了有关罪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B.某构成包庇罪
    C.甲某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D.甲某不构成犯罪


    答案:D
    解析:
    解析: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甲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D为正确选项。

  • 第4题:

    王某为公安局治安队队长,与某歌厅老板李某是朋友,一次李某请王某吃饭,席间李某告知王某自己要请几个小姐来“搞活”市场,就是害怕被查。王某说没关系,有事我顶着,不过收的钱我要提一点。李某同意。日后,群众举报该歌厅有容留卖淫嫖娼活动,王某接到举报后立即通知李某,使其逃避处罚。王某的行为构成( )。

    A.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B.包庇罪

    C.容留卖淫罪共犯

    D.妨害公务罪


    正确答案:C
    王某的行为不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因为王某事先与李某已经有了容留卖淫的通谋,所以二人应当构成容留卖淫罪的共同犯罪。如果王某事先与李某没有通谋,则王某为李某通风报信,帮助李某逃避追究的行为应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 第5题:

    村民甲带领乙、丙等人,与造纸厂协商污染赔偿问题。因对提出的赔偿方案不满,甲、乙、丙等人阻止生产,将工人李某打伤。公安局接该厂厂长举报,经调查后决定对甲拘留15日、乙拘留5日,对其他人未作处罚。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A:丙
    B:乙
    C:李某
    D:造纸厂厂长

    答案:A,D
    解析:
    【考点】行政诉讼第三人【详解】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丙虽然与被处罚的甲和乙共同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处罚必须“一人一罚”,对每个被处罚人必须独立打印一份一个单独编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丙没有受到处罚,在案件中最多可以作为证人出庭。造纸厂厂长与协商污染赔偿问题有利害关系但与本案诉讼的治安案件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厂长虽为举报人但仍然不能作为本案的第三人,故选项A、D正确。本案情形可以适用《行政诉讼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乙虽然受到独立编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但其被处罚的事实是与甲基于一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乙不起诉即表明对行政处罚“满意”,在甲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不能被迫加为共同原告,而只能作第三人,所以B选项错误。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被侵害人不服处罚决定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未提起诉讼,被侵害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C选项错误。综上,本题为选非题,正确答案为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