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窃取了某单位印鉴齐全的空白转账支票,自己不敢去商店使用,于是找到邻居某乙,说是拾到一张支票,请乙帮忙去买些高档音响,并许诺给乙一台录像机。乙跑到商场冒充签发支票单位的人员,骗购了大量高档音响。乙的行为构成()A.盗窃罪B.盗窃罪共犯C.诈骗罪D.诈骗罪共犯

题目

某甲窃取了某单位印鉴齐全的空白转账支票,自己不敢去商店使用,于是找到邻居某乙,说是拾到一张支票,请乙帮忙去买些高档音响,并许诺给乙一台录像机。乙跑到商场冒充签发支票单位的人员,骗购了大量高档音响。乙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

B.盗窃罪共犯

C.诈骗罪

D.诈骗罪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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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某甲窃取了某单位印鉴齐全的空白转账支票,自己不敢去商店使用,于是找到邻居某乙,说是拾到一张支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盗窃了某单位印鉴齐全的空白转账支票,自己不敢到商店使用,于是甲找到邻居乙,声称自己捡到了一张空白转账支票,情愿花200元请乙帮助其到商场买一些高档音响。乙就跑到商场冒充签发支票单位的工作人员购买了一套价值9000多元的高档声响,则乙的行为属于()。

    A.盗窃罪,乙与甲构成共同犯罪

    B.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乙与甲不构成共同犯罪

    C.票据诈骗罪,乙与甲不构成共同犯罪

    D.票据诈骗罪,乙与甲构成共同犯罪


    参考答案:C

  • 第2题:

    某甲因外出而委托某乙照看其8岁的儿子某丙。某日,某丙将邻居一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近千元。这一损失应由( )。

    A.某甲承担,如某乙有过错,某乙负连带责任

    B.某甲承担,如某甲无力承担,由某乙承担

    C.某甲承担,因某甲是某丙之父,某乙概不承担

    D.某乙承担,某甲负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3题:

    某甲偶然发现某乙所开小轿车正是自己几天前失窃的小轿车,即强行夺取。某乙奋起反抗,两人打斗起来。某乙不敌某甲,落荒而逃。某甲将车开回家后,发现该车并非是自己丢失的那辆。后来,某乙找到某甲索要该车,某甲拒不交还。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侵占罪
    C:构成抢劫罪
    D:构成盗窃罪

    答案:B
    解析:
    【考点】侵占罪。详解: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本题中,某甲小轿车失窃后,其主观上以为某乙的那辆小轿车是自己的而抢回,从而使该车脱离原车主的控制,此行为不认为是犯罪。某甲事后知道不是自己的那辆小轿车应将车返回,但其拒不交还,其行为构成侵占罪。因此,ACD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 第4题:

    某甲与某乙是朋友,某甲在银行里工作,想捞一笔非法财产,于是就串通某乙,让某乙伪造某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其他一些公文印章,再利用某甲在银行工作的便利取得该单位的银行存款30万元,然后俩人私分。则()。

    A.某甲与某乙都构成贪污犯罪,是共犯

    B.某甲构成贪污罪,某乙构成诈骗罪

    C.某甲构成职务侵占罪,某乙构成诈骗罪

    D.某甲与某乙共同构成诈骗罪


    参考答案:A

  • 第5题:

    共用题干

    于海盗窃了某单位印鉴齐全的空白转账支票,自己不敢到商店使用,于是于海找到邻居朱洋声称自己捡到了一张空白转账支票,情愿花200元请朱洋帮助其到商场买一套高档音响。朱洋就跑到商场冒充签发支票单位的工作人员购买了一套价值9000多元的高档音响,则朱洋的行为属于:
    A:盗窃罪
    B: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诈骗罪
    D:票据诈骗罪

    答案:D
    解析:
    采用杀人、毁损等手段进行保险诈骗时,应数罪并罚,故张某构成两罪。放火罪为危险犯,张某已构成危险犯的既遂,但保险诈骗罪为结果犯,张某未得到保险金,故是未遂。
    钱某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似乎构成保险诈骗罪,但本案属于自编自演型的保险诈骗,应立足于“利用职务之便”这个特征,实际上是职务犯罪,即将公款侵吞为自己所有,应当构成D项贪污罪。且保险诈骗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至于用单位资金1000元投保,也应计入贪污数额之中。
    A类属于因诈骗对象特定而区分(集资诈骗对象是公众资金;贷款诈骗是金融机构资金;保险诈骗是保险公司理赔款),不拘手段,相互之间不生竞合。B类属于因诈骗手段、方法而分(使用假的、废的、空的、冒用他人的“票据、凭证、信用卡一、信用证、有价证券”),不拘对象,之间不生竞合。C类,使用B类特定犯罪手段犯A的对象,则生竞合,属于“交叉”竞合。也可认为是想象竞合。D类,诈骗包容各种方式、各种对象的诈骗,属于“包容”竞合,一般认为是法条竞合c
    依据《刑法》第19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票据诈骗罪:(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本题中,朱洋的行为符合上述第(3)项的规定,构成票据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