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04年,某著名百货公司将其拥有的某商场一部分出租给银行,租期5年,剩余部分统一招商和经营管理,对招商引进的商户收取较高的管理费。现该百货公司欲转让该商场而委托评估其转让价格。请问:1.该商场周边近期有较多权利性质相同的临街铺面正常交易的实例.可否选取其作为可比实例?为什么?2.确定出租部分的潜在毛收入时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什么?3.确定自营部分的净收益时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题目

(二)2004年,某著名百货公司将其拥有的某商场一部分出租给银行,租期5年,剩余部分统一招商和经营管理,对招商引进的商户收取较高的管理费。现该百货公司欲转让该商场而委托评估其转让价格。

请问:

1.该商场周边近期有较多权利性质相同的临街铺面正常交易的实例.可否选取其作为可比实例?为什么?

2.确定出租部分的潜在毛收入时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3.确定自营部分的净收益时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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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承租李某的住房,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为3年。租期届满前1年,经李某同意,王某将该住房转租给张某。王某可将住房转租给张某(  )年。

    A.1
    B.2
    C.3
    D.4

    答案:A
    解析:
    商品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商品房屋再出租的行为。转租要求:①转租的房屋必须合法,禁止出租房屋的情形也适用于转租的房屋。②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③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规定的期限。除上述规定外,房屋转租也须签订转租协议,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本题中,租期届满前1年,王某将该住房转租给张某,因此,王某可将住房转租给张某1年。

  • 第2题:

    2013年9月1日甲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1年,以自己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房屋已于2012年12月1日出租给王某,租期1年,2013年12月1日,王某的租期届满后,甲又将该房屋出租给李某,租期1年。已知王某和李某对该房屋抵押一事均不知情,甲在借款到期后无力清偿,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将房屋抵押给乙银行时,王某即应腾退房屋
    B.虽然该房屋已经抵押,甲仍然有权将其出租给李某
    C.乙银行实现抵押权时,无权要求李某腾退房屋
    D.乙银行实现抵押权时,有权要求李某腾退房屋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2)选项B:抵押权设定后,抵押物仍然归抵押人所有,因此抵押人有权将抵押物出租;(3)选项CD:抵押在先,出租在后,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受让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腾退房屋)。

  • 第3题:

    2013年9月1日甲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1年,以自己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房屋已于2012年12月1日出租给王某,租期1年,2013年12月1日,王某的租期届满后,甲又将该房屋出租给李某,租期1年。已知王某和李某对该房屋抵押一事均不知情,甲在借款到期后无力清偿,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将房屋抵押给乙银行时,王某即应腾退房屋
    B.虽然该房屋已经抵押,甲仍然有权将其出租给李某
    C.乙银行实现抵押权时,无权要求李某腾退房屋
    D.乙银行实现抵押权时,有权要求李莱腾退房屋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2)选项B:抵押权设定后,抵押物仍然归抵押人所有,因此抵押人有权将抵押物出租;(3)选项CD:抵押在先,出租在后,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受让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腾退房屋)。

  • 第4题:

    王某到某商场购买了一部价值2000元的手机一部,当天王某付款1500元,约定剩余500元在第二天付清并取货。不料,手机在当天夜里被盗,第二天,商场要求王某交清欠款并不承担手机被盗的责任,王某不服,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手机被盗的责任由商场承担
    B.手机被盗的责任由王某承担
    C.王某应补交500元货款
    D.商场应返还王某1500元货款

    答案:A,D
    解析:
    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本题中手机尚未交付给王某,所以手机被盗的责任应该是商场自己负责,商场应将王某预付的1500元货款返还给王某。

  • 第5题:

    2013年9月1日甲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期限1年,以自己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房屋已于2012年12月1日出租给王某,租期1年,2013年12月1日,王某的租期届满后,甲又将该房屋出租给李某,租期1年。已知王某和李某对该房屋抵押一事均不知情,甲在借款到期后无力清偿,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将房屋抵押给乙银行时,王某即应腾退房屋
    B.虽然该房屋已经抵押,甲仍然有权将其出租给李某
    C.乙银行实现抵押权时,无权要求李某腾退房屋
    D.乙银行实现抵押权时,有权要求李莱腾退房屋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2)选项B:抵押权设定后,抵押物仍然归抵押人所有,因此抵押人有权将抵押物出租;(3)选项CD:抵押在先,出租在后,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受让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腾退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