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记载?甲有子乙,以乞丙,而丙所成育。甲因酒色,谓乙曰?“汝是我子”,乙怒,杖甲二十。甲以乙本是其子,不胜其忿,自告县官。仲舒断之曰?甲生乙,不能长育,以乞丙,于义已绝矣。虽杖甲,不应坐。这反映了何种制度?A.亲亲得相首匿 B.十恶不赦 C.收养 D.春秋决狱

题目
《通典》记载?甲有子乙,以乞丙,而丙所成育。甲因酒色,谓乙曰?“汝是我子”,乙怒,杖甲二十。甲以乙本是其子,不胜其忿,自告县官。仲舒断之曰?甲生乙,不能长育,以乞丙,于义已绝矣。虽杖甲,不应坐。这反映了何种制度?


A.亲亲得相首匿 B.十恶不赦 C.收养 D.春秋决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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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欲杀死丈夫乙,在乙饭碗里投放毒药,不料甲之子丙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结果导致丈夫乙和其子丙均中毒死亡。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
    A.过于自信的过失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间接故意 D.直接故意


    答案:C
    解析:
    甲对于乙的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肯定是直接故意,对于丙的死亡,甲显然不是直接故意。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而造成了丙的死亡,根本不存在是不是过失的问题,是典型的间接故意,故选C。

  • 第2题:

    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乙要求甲先清偿8万元。乙的行为,仅导致8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B:甲和乙对丙因共同侵权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计10万元,丙要求甲承担8万元。丙的行为,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
    C:乙欠甲8万元,丙欠乙10万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甲的行为,不会导致丙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乙欠甲10万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自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曰起,乙的10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A,C,D
    解析:
    《诉讼时效规定》第11条规定: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据此,A项错误。《诉讼时效规定》第17条第2款规定: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据此,B项正确。《诉讼时效规定》第18条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据此,C项错误。《诉讼时效规定》第19条第1款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据此,D项错误。

  • 第3题:

    公民甲娶妻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经出嫁,儿子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5年前不幸遇车祸死亡。甲、乙均年老,无固定生活来源,女儿出嫁后,拒不赡养老人,并曾数度虐待甲、乙,甲、乙主要依靠儿媳丁来供养。甲于200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4间。按照继承法,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的人是(  )。
    A.乙
    B.丙
    C.丁
    D.戊


    答案:A,C,D
    解析:
    【精解】乙为甲的配偶,自然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丙数度虐待老人,情节恶劣,丧失继承权;丁承担了老人生活的大部分费用,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戊代其父的地位享有代位继承权。

  • 第4题:

    甲与妻子乙育有一子一女,儿子丙与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2005年遇车祸死亡。儿子去世后,甲、乙老无生活来源,丙拒不赡养,甲、乙主要由再婚的丁供养。甲于201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3间。依照继承法规定,可以参加第一顺序继承的人有(  )。

    A.乙
    B.丙
    C.丁
    D.戊
    E.甲的弟弟

    答案:A,B,C
    解析:
    《继承法》第10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同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妇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13条第4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 第5题:

    甲与乙均系再婚,甲与前妻育有一子丁(15 岁,随母生活),乙与前夫育有一女戊(14 岁,随父生活),甲死亡,未立遗嘱。下列属于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

    A、乙、丙、丁、戊
    B、乙、丁、戊
    C、乙、丁
    D、乙、戊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为 戊随父生活与甲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因此戊不能作为甲的继承人,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能是乙和丁。

  • 第6题:

    比较合理的双交方式是()。

    • A、(甲╳乙)╳(乙╳丙)
    • B、(乙╳丙)╳(丙╳甲)
    • C、(丙╳乙)╳(甲╳乙)
    • D、(甲╳乙)╳(乙╳甲)

    正确答案:A,B,C

  • 第7题:

    甲死亡后留有一套房屋,未立遗嘱。甲有二子乙、丙,一女丁。丁先于甲死亡多年,丁之配偶戊多年来一直负责赡养照顾甲,丁、戊还育有一子己。现乙明确放弃继承甲之房产,丙未置可否。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哪些人享有对甲房产的继承权().

    • A、乙
    • B、丙
    • C、丁
    • D、戊
    • E、己

    正确答案:B,D,E

  • 第8题:

    甲、乙为邻居,时常协助。乙外出期间,台风来袭,甲为避免乙的房屋受损对其进行加固处理花费1000元。但台风过后房屋依然受损严重。乙回家后,甲请求乙支付费用,乙表示已于外出前将房屋转让给丙 ,并办理了过户。甲便向丙请求支付费用,丙以“台风过后房屋仍然受损”为由拒绝支付。对此,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甲、乙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应由乙负担1000元
    • B、甲、丙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应由丙负担1000元
    • C、甲、乙间以及甲、丙间均不构成无因管理,应由甲自己承担1000元
    • D、甲、乙间以及甲、丙间均构成无因管理,应由乙、丙共同承担1000元

    正确答案:A,C,D

  • 第9题:

    甲妻病故,二人育有一子乙常年旅居国外,相聚甚少。甲年老体弱,就与邻居丙约定:甲生前由丙照顾,死后财产全部归丙。丙因此悉心照顾甲。后甲又自书遗嘱一份,表明其财产全部由身居国外的儿子乙继承。甲死后,乙丙就甲的遗产发生争议。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的遗产应由乙继承
    • B、甲的遗产应由丙继承
    • C、甲的遗嘱应予撤销
    • D、协议部分无效,乙和丙应平分甲的遗产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单选题
    甲有两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A

    乙、丙各得1/2

    B

    乙得2/3,丙得1/3

    C

    乙获得全部遗产

    D

    丙获得全部遗产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依《继承法》第19条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第37条第2款的规定,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题中,虽然甲立遗嘱时并未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但在遗嘱生效时,也即被继承人甲死亡时,丙已经成年并已参加工作,不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甲的遗嘱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遗嘱。依据该有效遗嘱的规定,应由乙取得甲全部遗产。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乙夫妇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其子丙娶妻丁,生子戊,其女己嫁至邻村,甲死后遗产有房屋3间,对于甲的遗产无权参与继承的是()。
    A

    B

    C

    D


    正确答案: B
    解析: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故甲的遗产应由其配偶乙和其子女丙、己三人继承。由于丙仍健在,其子戊没有继承权,C项当选。

  • 第12题:

    多选题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
    A

    戊可代位继承

    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

    丙无权继承房屋


    正确答案: B,A
    解析:
    《继承法》第27条第3项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于遗嘱继承人乙已经先于被继承人甲死亡,所以,该遗嘱继承无效,应该转为法定继承。
    A项,《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人乙先于甲死亡,其应当法定继承的份额可以由乙之女戊来继承。
    BCD三项,甲的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儿子丙、代位继承人戊和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丁。丙、丁、戊均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法定继承。

  • 第13题:

    甲、乙夫妇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其子丙娶妻丁,生子戊,其女己嫁至邻村,甲死后遗产有房屋3间,对于甲的遗产无权参与继承的是()。

    A.乙
    B.丙
    C.戊
    D.己

    答案:C
    解析: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故甲的遗产应由其配偶乙和其子女丙、己三人继承。由于丙仍健在,其子戊没有继承权,C项当选。

  • 第14题: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戊可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丙无权继承房屋

    答案:A,C
    解析:
    【考点】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代位继承【详解】《继承法》第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所以在乙先于甲死亡时,就甲遗留的房屋和现金,按法定继承的规定予以继承。《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就甲遗留的房屋和现金,丙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戊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丁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A、C选项正确,B、D选项错误。

  • 第15题:

    甲与妻子乙育有一子一女,儿子与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 2005 年遇车祸死亡。儿子去世后,甲、乙老无生活来源,女儿丙拒不赡养,甲、乙主要由再婚的丁供养。甲于 2010 年 3 月死亡,留下房屋 3 间。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可以参加第一顺序继承的人有

    A.乙
    B.丙
    C.丁
    D.戊

    答案:A,B,C,D
    解析: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乙为甲的配偶;“第十三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丙为甲的女儿,虽其拒不赡养,但并不能使其丧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只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戊代位继承,当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不论其是否再婚。

  • 第16题:

    某银行提供的贷款期限和年利率均相同的甲、乙、丙三笔贷款。若甲贷款以年计息,乙贷款以季计息,丙贷款以月计息,则这三笔贷款的实际年利率从大到小排列顺序正确的是(  )。

    A.甲>乙>丙
    B.丙>乙>甲
    C.乙>甲>丙
    D.乙>丙>甲

    答案:B
    解析:
    实际利率是指一年内多次计息时,年末终值比年初值的增长率。当每年计息周期数m>1 时,实际利率大于名义利率;名义利率相等时,计息周期越短,实际利率与名义利率的差异就越大。

  • 第17题:

    王甲因病去世。王甲育有一子王乙和一女王丙。而王乙已先于王甲去世,王乙之子王丁尚年幼。 王丁能否继承王甲的遗产?为什么?


    正确答案: 王丁可以继承王甲的遗产。
    这是一种代位继承现象。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的一种制度。

  • 第18题:

    拆借市场设置成员间授信,甲机构是总行,其分行乙机构要与丙机构进行交易,他们间授信操作是()

    • A、甲授信乙,乙授信丙,丙授信乙
    • B、甲授信乙,乙授信丙,丙授信甲
    • C、甲授信丙,丙授信甲
    • D、乙授信丙,丙授信乙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甲有两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 A、乙、丙各得1/2
    • B、乙得2/3,丙得1/3
    • C、乙获得全部遗产
    • D、丙获得全部遗产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甲委托乙代理其出售某处房产。乙与丙串通以低于市场价格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将该房产卖给丙,乙收取丙回扣3万元。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甲遭受的损失应由( )承担。

    • A、甲公司
    • B、乙公司
    • C、甲、乙公司连带
    • D、乙、丙公司连带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单选题
    拆借市场设置成员间授信,甲机构是总行,其分行乙机构要与丙机构进行交易,他们间授信操作是()
    A

    甲授信乙,乙授信丙,丙授信乙

    B

    甲授信乙,乙授信丙,丙授信甲

    C

    甲授信丙,丙授信甲

    D

    乙授信丙,丙授信乙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与乙是父子关系。下列哪种情况下,乙无权继承甲的遗产?()
    A

    乙在和其父甲的争执过程中,失手将甲推入河中致其溺亡。甲死前曾立下遗嘱,其财产全部由乙继承。

    B

    甲生前写下遗书,其财产由其子乙(20岁)丙(10岁)共同继承,甲死后,乙销毁该遗书并伪造一份由乙继承甲全部财产的假遗书。

    C

    甲有一子乙一女丙,某日,因情感纠纷乙将丙杀害,次日,甲因遭受打击心脏病发猝死。

    D

    甲生前遭到其子乙的虐待,在得知甲患有癌症后,乙幡然悔悟,尽心照顾甲并得到了甲的原谅。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父乙与丙相斗,丙以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但误伤其父乙。依汉律,殴父罪应判枭首之刑。董仲舒认为,按《春秋》之义,对甲()
    A

    判徒刑

    B

    判枭首

    C

    不应坐罪

    D

    判斩左趾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