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某是外国公民,在一起由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外侵权案件中为原告。甲某请求使用其本国语言进行诉讼。关于中国法院对该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允许使用其本国的语言进行案件的审理 B.驳回该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告知由其自行解决翻译问题 C.驳回该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在其要求并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应为其提供翻译 D.驳回该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可为其提供免费翻译

题目
★ 甲某是外国公民,在一起由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外侵权案件中为原告。甲某请求使用其本国语言进行诉讼。关于中国法院对该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允许使用其本国的语言进行案件的审理
B.驳回该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告知由其自行解决翻译问题
C.驳回该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在其要求并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应为其提供翻译
D.驳回该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可为其提供免费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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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国公民彼得,在中国境内杀害一中国公民和一乙国在华留学生,被中国警方控制。乙国以彼得杀害本国公民为由,向中国申请引渡,中国和乙国间无引渡条约。关于引渡事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对乙国无引渡义务 B.乙国的引渡请求应通过外交途径联系,联系机关为外交部 C.应由中国最高法院对乙国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D.在收到引渡请求时,中国司法机关正在对引渡所指的犯罪进行刑事诉讼,故应当拒绝引渡


    正确答案:AB
    暂无

  • 第2题:

    在我国法院审理的一个涉外诉讼案件中,需要从甲国调取某些证据。甲国是《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的缔约国。根据该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赵律师作为中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上述公约请求甲国法院调取所需的证据

    B.调取证据的请求,应以请求书的方式提出

    C.请求书应通过我国外交部转交甲国的中央机关

    D.中国驻甲国的领事代表在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可以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向华侨取证


    正确答案:BD
    [考点]司法协助——域外取证
    [解析]根据《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以下本题中简称《公约》)第2条的规定:每一缔约国应指定一个中央机关负责接收来自另一缔约国司法机关的请求书,并将其转交给执行请求的主管机关。各缔约国应依其本国法律组建该中央机关。请求书应直接送交执行国中央机关,无须通过该国任何其他机关转交。因此,诉讼代理人赵律师不能请求甲国法院调取所需的证据,请求书只能通过中央机关提交。A选项错误。
    同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国加入《公约》的决定,指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为负责接收来自另一缔约国司法机关的请求书,并将其转交给执行请求的主管机关的中央机关。因此,作为该公约缔约国的我国在递交请求书时。应通过司法部转交给甲国的中央机关,无须通过外交部转交。C选项错误。
    根据《公约》第1条第1款规定:“在民事或商事案件中,每一缔约国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该国的法律规定,通过请求书的方式,请求另一缔约国主管机关调取证据或履行某些其他司法行为。”因此,调取证据的请求,应以请求书的方式提出,B选项正确。
    根据《公约》第15条第1款规定:“在民事或商事案件中,每一缔约国的外交官员或领事代表在另一缔约国境内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可以向他所代表的国家的国民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调取证据,以协助在其代表的国家的法院中进行的诉讼。”D项表述正确。
    [陷阱点拨]很多考生争议c项是正确的,注意我国司法协助指定的中央机关是司法部,并非外交部。只有在双方没有条约的情况下才考虑外交途径。

  • 第3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甲起诉其子乙请求给付赡养费。开庭审理前,法院依法对甲、乙避行了传唤,但开庭时乙未到庭,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法院裁定廷期审理

    B.甲、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甲在前往法院的路上,胃病发作住院治疗。法院决定延期审理

    C.甲诉乙离婚案件,在案件审理中甲死亡。法院裁定按甲撤诉处理

    D.原告在诉讼中因车祸成为植物人,在原告法定代理人没有确定的期间,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正确答案:BD
    【考点】延期审理、中止诉讼、终结诉讼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再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ll2条的规定,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由此可见,负有赡养义务的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而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结合选项A,在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一案中,经法院依法传唤,开庭时乙未到庭。面乙属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但应当注意的是,延期审理是用决定,而不是裁定作出。因此,选项A错误。在这里,应当指出的是,我们认为,除了法院应决定而非裁定延期审理外,选项A还有表述不够准确的一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第(1)项的规定可知,在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未能到庭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决定延期审理。在选项A中,题目仅表明开庭时乙未到庭且未向法院说明理由,而未表明乙是基于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关于选项B,在甲乙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甲在前往法院的路上,胃病发作住院治疗,这表明在诉讼进行中,原告甲是由于胃病发作这一正当理由而不能到庭,依据《民事诉讼法》第l32条第(1)项的规定。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可以对此案决定延期审理。因此,选项B正确。《民事诉讼法》第l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由此可见,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而不是裁定按甲撤诉处理。因此,选项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36条第(2)项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且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法院应裁定中止诉讼。结合选项D,原告在诉讼中因车祸成为植物人,也就是说,原告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那么,在原告法定代理人没有确定的期间,法院应裁定中止诉讼。因此,选项D正确。

  • 第4题:

    田某和陈某合伙经营一打印社,由甲公司负责供应耗材。田某发现甲公司送的一批货质量存在问题,经协商无果,田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接受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案件受理后,陈某得知此事,也向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本案属于诉的客体合并,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B.法院应当受理陈某提起之诉,并作为另案处理

    C.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田某提起之诉,告知田某与陈某共同提起诉讼

    D.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陈某提起之诉,但应追加陈某为共同原告


    正确答案:D

  • 第5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甲起诉其子乙请求给付赡养费。开庭审理前,法院依法对甲、乙进行了传唤,但开庭时乙未到庭,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B:甲、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甲在前往法院的路上,胃病发作住院治疗。法院决定延期审理
    C:甲诉乙离婚案件,在案件审理中甲死亡。法院裁定按甲撤诉处理
    D:原告在诉讼中因车祸成为植物人,在原告法定代理人没有确定的期间,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答案:B,D
    解析:
    【考点】延期审理;诉讼中止;诉讼终结【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民诉意见》第112条第1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A选项中乙属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其经过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不适用延期审理,并且延期审理应适用决定,而非裁定,故A项错误,不选。B项中甲因胃病发作住院治疗,符合延期审理的条件,故B项正确,应选。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3)项的规定,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当终结诉讼,故C项错误,不应选。第15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D项符合其中第(2)项的规定,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BD。

  • 第6题:

    甲国人弗雷德因一起侵权案在中国法院涉诉,弗雷德请求使用其本国语言进行诉讼。关于中国法院对该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允许使用其本国的语言进行案件的审理
    B.驳回该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告知由其自行解决翻译问题
    C.驳回该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
    D.在其要求并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应为其提供翻译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翻译。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CD正确,

  • 第7题:

    甲、乙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双方书面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甲反悔,向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C:裁定将案件移送某仲裁委员会审理
    D: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对案件继续审理

    答案:D
    解析:
    【考点】仲裁的适用范围【详解】《仲裁法》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1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越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题中,遗产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的范围,故甲乙所签订的仲裁协议无效,法院可以对案件继续审理。本题正确答案为D,A、B、C三项错误。

  • 第8题:

    在我国法院审理的一个涉外诉讼案件中,需要从甲国调取某些证据。甲国是《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的缔约国。根据该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赵律师作为中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上述公约请求甲国法院调取所需的证据
    B、调取证据的请求,应以请求书的方式提出
    C、请求书应通过我国外交部转交甲国的中央机关
    D、中国驻甲国的领事代表在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可以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向华侨取证

    答案:B,D
    解析:
    【考点】域外取证【详解】根据《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的规定,从国外调取证据的途径包括:请求书方式、领事取证、特派员取证以及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自行取证等方式。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可以自行取证,但无权要求他国法院取证,选项A错误。请求书方式,请求另一缔约国主管机关调取证据或履行某些其他司法行为。调取证据可以通过请求书的方式提出,选项B正确。请求书应直接交执行国中央机关,无需通过任何其他机关转交。选项C中关于请求书通过我国外交部转交的观点与规定不符,错误。缔约国的外交官员或领事代表在另一缔约国境内在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可以向他所代表的国家的国民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调取证据,以协助在其代表的国家的法院中进行的诉讼,故D正确。

  • 第9题:

    某市甲法院受理了中国人王某与外国人夏娃的离婚诉讼,王某委托方律师作为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仅写明代理范围为“全权代理”。关于委托代理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王某已经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 B、甲法院可以向方律师送达诉讼文书,其签收行为有效
    • C、方律师可以代为放弃诉讼请求
    • D、如果夏娃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公民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甲某是外国公民,在一起由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外侵权案件中为原告。甲某请求使用其本国语言进行诉讼。关于中国法院对该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允许使用其本国的语言进行案件的审理
    • B、驳回该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告知由其自行解决翻译问题
    • C、驳回该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在其要求并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应为其提供翻译
    • D、驳回该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可为其提供免费翻译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多选题
    我国某法院审理了涉外诉讼案件,需要从甲国调取某些证据。甲国是《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的缔约国。依该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中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可依上述公约请求甲国法院调取所需的证据

    B

    应以请求书的方式提出调取证据的请求

    C

    应通过我国外交部转交甲国的中央机关转交调取证据的请求书

    D

    中国驻甲国的领事代表在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可以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向中国籍当事人取证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项,《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第1条规定,每一缔约国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该国的法律规定,通过请求书的方式,请求另一缔约国主管机关调取证据。基于这项规定,只有缔约国的司法机关有权作出请求,而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没有资格依照该公约请求外国法院调取所需的证据。
    B项,公约中多条均规定有关取证的请求应当通过请求书的方式提出。
    C项,依《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第1条及第2条关于每一缔约国应指定一个中央机构负责接受来自另一缔约国司法机构的请求书的相关规定,公约仅在请求国的司法机关和被请求国的中央机关之间建立提出请求和接受请求的通道。
    D项,关于领事取证制度,《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第15条规定,我国驻甲国的领事代表可以向居住在当地的中国公民取证,但不得采取强制性措施

  • 第12题:

    多选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甲起诉其子乙请求给付赡养费,开庭审理前,法院依法对甲、乙进行了传唤,但开庭时乙未到庭,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B

    甲、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甲在前往法院的路上,胃病发作住院治疗,法院决定延期审理

    C

    甲诉乙离婚案件,在案件审理中甲死亡,法院裁定按甲撤诉处理

    D

    原告在诉讼中因车祸成为植物人,在原告法定代理人没有确定的期间,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在本题中,甲起诉乙给付赡养费,开庭审理之前,法院依法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传唤,但开庭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属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形,法院依法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B项,《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①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②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③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④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本题中,由于本案涉及人身损害的确认,甲属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甲是在前往法院的路上胃病发作需住院治疗而没有到庭,其属于法律规定的有正当理由而没有到庭的情形,因此法院可以依法决定延期审理
    C项,《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①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②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③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④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题中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终结诉讼。因此,本题属于终结诉讼的情形之一,法院不应按撤诉处理。
    D项,《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1款第2项规定,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中止诉讼。在本题中,原告在诉讼中因车祸成为植物人,在原告法定代理人没有确定的期间,法院应裁定中止诉讼。

  • 第13题:

    普拉克是外国公民,在一起由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外侵权案件中为原告。普拉克请求使用其本国语言进行诉讼。关于中国法院对该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尊重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其本国的语言进行案件的审理

    B.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告知由其自行解决翻译问题

    C.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以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在其要求并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应为其提供翻译

    D.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可为其提供免费翻译


    正确答案:C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审判语言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为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尊严和便利我国法院进行审判活动,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时,没有使用其本国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也不得要求我国法院审判时使用其本国语言、文字。故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项。

  • 第14题:

    甲、乙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双方书面约定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甲反悔,向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C.裁定将案件移送某仲裁委员会审理

    D.法院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对案件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D
    【考点】仲裁协议的效力、专属管辖
    【解析】关于本案中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根据《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再根据《仲裁法》第l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而《民事诉讼意见》第l47条则规定,因仲裁条款或协议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而受理的民事诉讼,如果被告一方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就管辖权作出裁定。结合本案,尽管乙向法院声明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但因其所声明的仲裁协议是无效的,并且由于遗产继承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原则,本案应由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受诉法院享有对该纠纷的司法管辖权。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裁定仲裁协议无效,并对案件继续审理,而不是裁定驳回起诉或诉讼请求。更不是裁定将案件移送某仲裁委员会审理。选项D正确选项ABC错误。

  • 第15题:

    甲国某法院审理了涉及中国籍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案件,需要从中国调取某些证据。甲国和中国均为《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的缔约国。依该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可依上述公约请求中国法院调取所需的证据

    B.外国法院可以以请求书的方式提出调取证据的请求

    C.甲国法院应通过我国外交部转交甲国的中央机关转交调取证据的请求书

    D.甲国驻中国的领事代表在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可以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向在中国的丙国籍当事人取证


    正确答案:B
    [考点]域外取证
    [答案及解析] B。《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规定了三种域外取证的方式而我国仅仅接受其中两种,分别是:(1)请求书方式,是指一国受理案件的司法机关向证据所在地国的司法机关提出请求,由后者代为进行取证。因此请求书方式是由法院直接递交请求书,因此B项正确,而A、C项均错误。(2)领事取证,即通过本国驻他国领事或外交人员在驻在国直接调查取证,一般是向本国国民调查取证。我国仅仅接受向其本国籍公民取证。而D项中甲国领事是向丙国籍公民取证,因此D项错误。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B。

  • 第16题:

    甲国法院受理一侵权案件,涉及甲国人奇亚在中国与侵权有关的争议,需向中国请求调取证据。中国与甲国均为《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缔约国,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国法院可将请求书交中国司法部,请求代为取证
    B.如该争议不属于司法机关职权范围的,则被请求的机关可以拒绝执行
    C.甲国驻中国的领事代表可在其执行职务范围内,向甲国公民取证
    D.奇亚可直接在中国向有关证人获取证人证言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取证问题。依《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可以采用代为取证方式,我国指定司法部为中央机关,A正确。根据公约第12条的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拒绝执行请求书:(1)在执行国,该请求书的执行不属于司法机关职权范围……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7条第2、3款的规定,外国驻中国的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中国的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未经中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因此,C正确,D错误,

  • 第17题:

    我国某法院审理了涉外诉讼案件,需要从甲围调取某些证据。甲国是《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的缔约国。依该公约,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中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可依上述公约请求甲国法院调取所需的证据
    B.调取证据的请求可以书面或口头提出
    C.应通过我国外交部转交甲国的中央机关转交调取证据的请求书
    D.中国驻甲国的领事代表在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可以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向中国籍当事人取证

    答案:D
    解析:
    依《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第1条的规定,每一缔约国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该国的法律规定,通过请求书的方式,请求另一缔约国主管机关调取证据。基于这项规定,只有缔约国的司法机关有权作出请求,而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是没有资格依照该公约请求外国法院调取所需的证据的,A错。公约中多条都规定了有关取证的请求应当通过请求书的方式提出,B错。依公约第1条及第2条关于每一缔约国应指定一个中央机构负责接受来自另一缔约国司法机构的请求书的相关规定,公约仅在请求国的司法机关和被请求国的中央机关之间建立提出请求和接受请求的通道,C错。关于领事取证制度,依公约第15条的规定,我国驻甲国的领事代表可以向居住在当地的中国公民取证,但不得采取强制性措施,D正确。

  • 第18题:

    我国某法院审理了涉外诉讼案件,需要从甲国调取某些证据。甲国是《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缔约国。依该公约,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中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可依上述公约请求甲国法院调取所需的证据
    B、应以请求书的方式提出调取证据的请求
    C、应通过我国外交部转交甲国的中央机关调取证据的请求书
    D、中国驻甲国的领事代表在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向中国籍当事人取证

    答案:B
    解析: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第1条的规定,每一缔约国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该国的法律规定,通过请求书的方式,请求另一缔约国主管机关调取证据。基于这项规定,只有缔约国的司法机关有权作出请求,而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是没有资格依照该公约请求外国法院调取所需的证据的,A错误。公约中多条都规定了有关取证的请求应当通过请求书的方式提出,B正确。依公约第1条及第2条关于每一缔约国应指定一个中央机构负责接受来自另一缔约国司法机构的请求书的相关规定,公约仅在请求国的司法机关和被请求国的中央机关之间建立提出请求和接受请求的通道,C错。关于领事取证制度,依公约第15条的规定,我国驻甲国的领事代表可以向居住在当地的中国公民取证,但不得采取强制性措施,D错误。

  • 第19题:

    某外国公民阮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

    A.阮某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B.受阮某委托,某该国驻华使馆官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并在诉讼中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C.阮某和张某可用明示方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D.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的,如张某向外国法院起诉,阮某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法院不能受理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代理和国际民商事管辖。AB项,《民诉解释》第52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A项正确,B项错误。
    C项,《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C项表述中并未强调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限制,如其选择违反了相关规定,则其选择也不被允许;同时,该条规定为“书面协议选择”,而“明示方式选择”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其用语不准确。C项错误。
    D项,根据《民诉解释》第5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D项错误。

  • 第20题:

    ★★ 我国某法院审理了涉外诉讼案件,需要从甲国调取某些证据。甲国是《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締约国。依该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可依上述公约请求甲国法院调取所需的证据
    B.应以请求书的方式提出调取证据的请求
    C.应通过我国外交部转交甲国的中央机关转交调取证据的请求书
    D.中国驻甲国的领事代表在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可以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向中国籍当事人取证


    答案:B,D
    解析:
    。依最髙人民法院《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第1条的规定,每一締约国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该国的法律规定,通过请求书的方式,请求另一締约国主管机关调取证据。基于这项规定,只有締约国的司法机关有权作出请求,而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是没有资格依照该公约请求外国法院调取所需的证据的,A错误。公约中多条都规定了有关取证的请求应当通过请求书的方式提出,B正确。依公约第1条及第2条关于每一締约国应指定一个中央机构负责接受来自另一締约国司法机构的请求书的相关规定,公约仅在请求国的司法机关和被请求国的中央机关之间建立提出请求和接受请求的通道,C错。关于领事取证制度,依公约第15条的规定,我国驻甲国的领事代表可以向居住在当地的中国公民取证,但不得采取强制性措施,D正确。

  • 第21题:

    我国某法院审理了涉外诉讼案件,需要从甲国调取某些证据。甲国是《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缔约国。依该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中国的司法机关可依上述公约请求甲国法院调取所需的证据
    • B、应以请求书的方式提出调取证据的请求
    • C、应通过我国外交部转交甲国的中央机关转交调取证据的请求书
    • D、中国驻甲国的领事代表在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可以在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向中国籍当事人取证

    正确答案:A,B

  • 第22题:

    单选题
    JisCa为外国公民,因一起民事纠纷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诉讼过程中,她要求使用其本国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律师应当告诉她,中国法院()
    A

    应当按照其本国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尊重其合法权利

    B

    会依法驳回其请求,但可以为其提供免费的翻译

    C

    应当按照其本国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相关的费用应当由其来承担

    D

    会依法驳回其请求,按照中国通用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一中国法院在审理一涉外商事案件时需向位于甲国的某公司送达。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

    可通过中国驻甲国使领馆向甲国某公司送达

    B

    应首先依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C

    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国某公司送达

    D

    中国法院不得采用邮寄的方式向甲国某公司送达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民事诉讼。A项错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国法院将需要在国外送达的诉讼文书委托给内国驻该国的外交代表或领事代为送达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本国国民,不能是驻在国或第三国的国民,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B错误,依第6条,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既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同时其所在国又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则根据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应当依照司法协定的规定办理。C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D错误,依海牙《送达公约》第10条,如送达目的地国不表异议,本公约不妨碍:(1)通过邮寄途径直接向身在国外的人送交司法文书的自由……因此,可邮寄送达。

  • 第24题:

    单选题
    普拉克是外国公民,在一起由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外侵权案件中为原告。普拉克请求使用其本国语言进行诉讼。关于中国法院对该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尊重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其本国的语言进行案件的审理

    B

    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告知由其自行解决翻译问题

    C

    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以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在其要求并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应为其提供翻译

    D

    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可为其提供免费翻译


    正确答案: 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