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间谍戴某,结识了我某国家机关机要员黄某。戴某谎称来华投资建厂需了解政策动向,让黄某借工作之便为其搞到密级为“机密”的《内参报告》四份。戴某拿到文件后送给黄某一部手机,并为其子前往某国留学提供了六万元资金。对黄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A: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数罪并罚B: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受贿罪,数罪并罚C: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受贿罪,数罪并罚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从一重罪处断

题目
某国间谍戴某,结识了我某国家机关机要员黄某。戴某谎称来华投资建厂需了解政策动向,让黄某借工作之便为其搞到密级为“机密”的《内参报告》四份。戴某拿到文件后送给黄某一部手机,并为其子前往某国留学提供了六万元资金。对黄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A: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数罪并罚
B: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受贿罪,数罪并罚
C: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受贿罪,数罪并罚
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从一重罪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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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早年丧夫,与独生女儿章依、女婿黄某共同生活。章依于1980年死亡,黄某赡养岳母。1982年黄某再婚,1984年生子黄云,第二年生女黄彩。黄某于1988年与其妻离婚,黄云由黄某抚养,黄彩与其母生活。黄某于再婚存续期间,经常带营养品看望王某。黄某离婚后,为更好地照顾岳母,便与王某共同生活,但王某不承认黄云是其外孙,不许其登门。经协议,黄某由其母亲领回。1993年黄某送王某到医院看病.途中不幸遇车祸,两人均死亡。黄某留有存款等财产价值6万元,王某留有房屋3问.存款5000元。王某的姐姐扣弟弟均主张继承王某的财产。

    问:王某、黄某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黄某与王某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他们各自均有继承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应推定王某先死亡。
    王某的遗产应当由黄某继承,因为黄某在章依死亡后,一直赡养王某,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黄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王某的姐姐和弟弟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参加继承,因此.王某的姐姐和弟弟均不能继承王某的遗产。
    对于黄某的遗产.包括他继承的王某的遗产.黄云和黄彩享有继承权,而黄某已离异的妻子不得继承。


  • 第2题:

    小品演员黄某受某剧院之邀演出,下列哪项行为可以不经黄某同意( )

    A.某公司公开发行录有黄某表演的VCD

    B.某公司将录有黄某表演的VCD在互联网上传播

    C.某电视台为报道黄某演出的新闻播放了其演出的片断

    D.某电视台从现场直播其表演


    正确答案:C
    表演者的权利保护。《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本题的ABD选项分别是上述(五)(六)(三)项权利。

  • 第3题:

    被告人:黄某,男,22岁;刘某,男,20岁;靳某,女,17岁。
    2001年夏天,被告人黄某从某信用社购买摩托车一辆,因手续不全,黄某让被告人靳某到某信用社找该社主任张某补办摩托车过户证明。张某提出与靳某约会,靳某将此事告诉了黄某。黄某想到自己想做生意贷不来款,张某贪恋女色,遂即与被告人刘某预谋,指使靳某以色相勾引张某,以此为把柄,敲诈、要挟张某为其提供资金。在黄某的授意下,2001年10月30日下午,靳某按照预谋将张某诱骗到黄某的二哥家。黄某藏于室内,刘某先对张某进行殴打、威逼,迫使张某为他们提供15万元贷款。张某借故推脱,刘某继续殴打,此时,黄某从室内出来,与刘某一起对张某软硬兼施进行威逼。张某无奈,便以自己的名义,亲笔写了一张“市行急需二万元现金”的便条,要某信用社值班人员支付。刘某持此便条到某信用社取走现金2万元。直到晚上,黄某、刘某才将张某放回。
    问:本案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在本案中,被告人为了获取资金,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后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威逼,即使用了暴力和胁迫的手段;尽管被害人是以写便条的方式由被告人刘某领取了现金,但是被害人为信用社主任,其便条即能够对信用社值班人员产生相应的约束力,值班人员也正因对便条的执行而向被告人刘某提供现金。因此,虽然本案中从被告人向被害人威逼写便条到被告人实际取得现金之间的持续时间较长,而且并非被害人直接交出现金,但是由于被害人的特殊身份,应认为是被告人直接向被害人劫取了财物。所以,黄某等三人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成立抢劫罪。
    (2)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黄某与刘某、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谋划、实施抢劫被害人钱财的行为,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和共同犯罪行为,成立共同犯罪。
    (3)在共同犯罪中,黄某和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靳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根据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被告人靳某是未成年人,所以对于靳某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第4题:

    白某认识在某国有银行支行营业厅工作的黄某和蓝某,说服二人在他们值班时由白某前去营业所假装抢劫,所得款项由三人均分。黄某和蓝某表示同意。等到黄某和蓝某值班 时候,白某拿着一把发令枪冲进营业厅,用枪指着黄某和蓝某,要黄某和蓝某交出钱来。 某和蓝某假装很害怕,将预先准备好的30万元人民币交给白某。后白某、黄某和蓝某各 得10万元人民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白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黄某和蓝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B.白某、黄某和蓝某三人的行为都构成抢劫罪
    C.白某、黄某和蓝某三人的行为都构成贪污罪
    D.白某、黄某和蓝某三人的行为都构成诈骗罪


    答案:C
    解析:
    考点:贪污罪的认定
    讲解:《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 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述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由此可见,贪污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制度和 公共财物所有权。贪污罪侵害的对象是公共财物。这不同于诈骗罪和抢劫罪的客体,诈骗罪 和抢劫罪的客体都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 认定贪污罪的一个重要因素,诈骗罪和抢劫罪都没有这个要求。(3)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 体,即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刑法》第93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贪污罪属于身份犯罪,犯罪主体应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一般公民与上述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犯罪,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本案中,黄某和蓝某均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职务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的资金,巳经构成了贪污罪,白某虽非国家工作人员,但其伙同黄某和蓝某贪污,应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因此,本题的答案是C。

  • 第5题:


    黄某正当防卫案


    2010年5月16日22时30分,黄某驾驶出租车,在某市和平路金生宾馆附近搭载姜某和赵某。当车行至新湖市场的旺达建材超市旁时,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姜某要求黄某停车,车尚未停稳时,姜某持枪顶着黄某的喉咙命其拿出身上所有现金,同伙赵某从黄某身上搜走现金3200元和一部诺基亚手机后二人下车逃跑。随后,黄某驾车追赶两人。当姜某与同伙赵某用枪逼一辆从事营运的摩托车车主下车并欲驾车离开时,黄某驾车朝摩托车前轮撞去,摩托车倒地后,姜某与赵某下车往市场的花岛城方向逃跑。黄某又继续驾车追赶,并从后将姜某撞倒,姜某倒地死亡。随后,黄某拨打“1 10”报警,向公安机关交代了案发经过。经公安机关侦查,黄某驾驶的出租车的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有明显更改痕迹且没有合法证明,经盘查,黄某交代该车为其邻居王某于2009年3月15日凌晨在该市和平广场停车场趁车主去洗手间之际偷偷开走,黄某得知后,从王某处低价买下该车并涂改了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黄某找到有多年交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林某并告知真相,请林某违规更改该车的档案,成功办理了车辆登记手续,将此车用于出租运营。林某通过此种方法先后违规更改了十几辆盗窃的机动车档案并办理登记手续。


    【问题】


    1.姜某和赵某在出租车上索取财物的行为构成何罪?如何处罚?


    2.姜某与赵某抢劫罪的数额如何确定?


    3.黄某驾车撞死姜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是否属于自救行为?


    4.黄某向公安机关的两次交代行为应当如何认定?是否影响对黄某的量刑?


    5.黄某购车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如何定罪?如果不构成,为什么?


    6.林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7.黄某在非法办理车辆登记手续过程中是否与林某构成共犯?





    答案:
    解析:

    1.姜某和赵某在出租车上索取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的共犯,且持枪抢劫属于情节加重犯,适用升格后的法定刑。


    2.姜某与赵某抢劫数额应为劫取的3200元现金、一部诺基亚手机和一辆摩托车的价值总和。


    3.黄某驾车撞死姜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中的特殊防卫,不构成自救行为。


    4.黄某第一次交代不是自首行为,第二次交代成立自首。可以对黄某从轻或减轻处罚。


    5.黄某购车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6.林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7.黄某在非法办理车辆登记手续过程中与林某构成共犯。



    本题需要注意的是正当防卫和自救行为的区别,需要明确的是正当防卫发生在不法侵害发生时,以及不法侵害虽已既遂,但在现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的情况下。而自救行为发生侵害行为已经结束,而侵害状态仍继续的情况下。


  • 第6题:

    黄某(男)与蒋某(女)恋爱8年,期间黄某为蒋某花费很多钱物,后蒋某移情别恋与他人结婚,黄某心存怨恨。蒋某结婚第三天按照当地习俗回娘家,黄某遂拨打殡仪馆电话,谎称蒋某患病死亡。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按其提供的地址开着灵车到蒋某的娘家拉尸体。蒋某立即向派出所报警。针对该案警情,民警不应采取的调查取证措施是:

    A.询问蒋某移情别恋与他人结婚的原因
    B.询问黄某了解其与蒋某的关系
    C.调查黄某是否患有精神病
    D.调查黄某是否拨打殡仪馆电话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调查研究的具体方法。A项中,询问蒋某移情别恋的原因,这属于个人隐私。是不应采取的调查取证措施。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 第7题:

    党员黄某为某市拆迁办干部,负责拆迁补偿的清点统计工作。其朋友谢某的菜地在被征之列,谢某请其帮忙以获得更多补偿款,并约定事成后把多得款项分给黄某一半。黄某通过更改统计数据,共为谢某虚增补偿款10万元,黄某从中得到5万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黄某的问题应如何认定:()

    • A、黄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更改统计数据为他人谋取利益,事后按照约定收受5万元,其行为应认定为受贿错误
    • B、黄某负责拆迁补偿的清点统计工作,不严格履职尽责,构成工作渎职错误
    • C、黄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勾结共同骗取公共财产,应认定为共同贪污错误
    • D、黄某只负责拆迁补偿的清点工作,不负责发放,应认定为诈骗错误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大学生黄某与同宿舍的戴某两人因口角引发揪打,黄某拿板凳砸了戴某头部一下,致使戴某头皮开裂,伤口长度达二十公分,事后黄某赔偿了戴某医药费、营养费等,并取得了戴某的原谅,因此黄某不需要收到法律处罚。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陈某(19周岁)和黄某(14周岁)合谋对张某实施盗窃。陈某站在张某身边进行掩护,黄某从张某裤兜内窃得2000元。张某发现后将黄某抓住要将其扭送公安派出所。陈某、黄某为脱身,拔刀将张某刺倒,致其死亡。对陈某、黄某二人的认定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构成抢劫罪
    • B、陈某构成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
    • C、黄某构成抢劫罪
    • D、黄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A,D

  • 第10题:

    交警在公路执法查处货车违章超载时,遭到驾驶员黄某的辱骂,长达十几分钟,引发路人及其他司机围观起哄。关于对黄某行为的处罚说法错误的是()。

    • A、黄某的行为构成侮辱
    • B、黄某的行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
    • C、对黄某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 D、对黄某的行为,法律有特别规定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黄某在A公益组织作为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针对黄某的下列情形,A公益组织处理错误的是( )。

    • A、黄某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私下要求服务对象为其办私人事务提供方便,A公益组织知道后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 B、A、B两个公益组织一起开展活动,因黄某关机无法联系到,A公益组织把黄某的个人信息告诉了B公益组织
    • C、黄某在对外志愿服务过程中,主动向服务对象夸大A公益组织所存在的一些不足和缺点,A公益组织知道后取消了黄某的志愿者资格
    • D、黄某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私下收取志愿服务对象的礼物,A公益组织要求黄某把礼物退还给志愿服务对象

    正确答案:B

  • 第12题:

    单选题
    白某认识在某国有银行支行营业厅工作的黄某和蓝某,说服二人在他们值班时由白某前去营业所假装抢劫,所得款项由三人均分。黄某和蓝某表示同意。等到黄某和蓝某值班的时候,白某拿着一把发令枪冲进营业厅,用枪指着黄某和蓝某,要黄某和蓝某交出钱来。黄某和蓝某假装很害怕,将预先准备好的30万元人民币交给白某。后白某、黄某和蓝某各分得10万元人民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白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黄某和蓝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B

    白某、黄某和蓝某三人的行为都构成抢劫罪

    C

    白某、黄某和蓝某三人的行为都构成贪污罪

    D

    白某、黄某和蓝某三人的行为都构成诈骗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由此可见,贪污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制度和公共财物所有权。贪污罪侵害的对象是公共财物。这不同于诈骗罪和抢劫罪的客体,诈骗罪和抢劫罪的客体都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认定贪污罪的一个重要因素,诈骗罪和抢劫罪都没有这个要求。
    3、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根据《刑法》第93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贪污罪是一个身份犯罪,犯罪主体应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一般公民与上述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犯罪,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本案中,黄某和蓝某均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职务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的资金,已经构成了贪污罪,白某虽非国家工作人员,但其伙同黄某和蓝某贪污,应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即构成贪污罪。因此,本题的答案是C。

  • 第13题:

    黄某为无业人员,1980年11月26日出生。1998年11月26日黄某抢劫了下晚班回家的青年女工严某,事后为了灭口,用匕首连刺严某十几刀,致严某失血过多而死亡。黄某在潜逃2年后被抓获。以下对黄某的定罪和处罚正确的是( )。

    A.黄某构成抢劫罪,罪行极其严重,可以适用死刑

    B.对黄某不能适用死刑,且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黄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但不能适用死刑

    D.黄某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BD

  • 第14题:

    黄某为妻子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养老保险,以下行为可导致保险合同无效的是()。

    A、黄某妻子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B、黄某妻子不知情且黄某替代其签名

    C、保险代理人唆使黄某替代妻子签名

    D、保险代理人诱导黄某替代妻子签名


    正确答案:BCD

  • 第15题:

    某国间谍戴某,结识了我国某国家机关机要员黄某。戴某谎称来华投资建厂需了解政策动向,让黄某借工作之便为其搞到密级为“机密”的《内参报告》四份。戴某拿到文件后送给黄某一部手机,并为其子前往某国留学提供了6万元资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数罪并罚
    B: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受贿罪,数罪并罚
    C: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受贿罪,数罪并罚
    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从一重罪处断

    答案:B
    解析:
    明知他人是境外人员,明知自己所掌握的是国家秘密而提供给他人,就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犯罪故意。行为人的行为既符合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构成要件,也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时,应当数罪并罚。

  • 第16题:

    某国间谍戴某,结识了我某国家机关机要员黄某。戴某谎称来华投资建厂需了解政策动向,让黄某借工作之便为其搞到密级为“机密”的《内参报告》四份。戴某拿到文件后送给黄某一部手机,并为其子前往某国留学提供了六万元资金。黄某构成什么罪?()

    A:间谍罪
    B: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C:受贿罪
    D:受贿罪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数罪并罚

    答案:D
    解析:
    【考点】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受贿罪。详解:虽然戴某是间谍,但黄某并不知道,所以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不能认定黄某构成间谍罪。黄某虽不知道对方是间谍,但明知对方是外国人,因此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黄某利用职务之便给他人提供情报,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对于法无明文规定的受贿又渎职的行为,都要数罪并罚。因此,对黄某应当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 第17题:

    案情:
    黄某、段某商议共同到某高档小区盗窃,二人进入周某家中行窃,黄某在里屋行窃,段某在外屋行窃。适逢室主周某回家,外屋的段某为了抗拒抓捕,对周某实施暴力,将其打成轻伤。黄某听见外屋吵闹,出来看见这一场景但没有参与实施暴力。(事实一)
    两人决定分头逃离小区,黄某向东门逃,段某向西门逃,约10分钟黄某逃出小区东门,发现东门的保安尾随而来,黄某以为保安是来抓自己的(保安以为停在大门内的轿车是黄某的,来叫黄某开走),为了抗拒抓捕,黄某将保安打成轻伤后逃离。(事实二)
    黄某与段某来到约定的地点碰头,清点所盗窃财物价值40000元,由于分赃不均,二人发生激烈争吵,黄某抄起板凳猛砸段某,将其砸伤,趁段某无力抗拒之时,黄某带上赃物30000元慌忙逃离现场。(事实三)
    黄某在逃离中发现有一辆停在路边的汽车,便将其偷开走,但由于车速过快,将行人吴某当场撞死,黄某迅速驾车逃离现场。(事实四)
    段某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供述了自己和黄某共同参与的入室盗窃事实,但称自己犯罪时不满18周岁,还隐瞒了自己的住址。(事实五)
    段某还揭发了他人的“犯罪行为”,但事后查明“他人”已经死亡。(事实六)
    问题:
    1.对事实一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2.对事实二应如何认定,为什么?
    3.事实三两人的犯罪数额如何计算,黄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4.事实四黄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
    5.事实五段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
    6.对事实段某揭发他人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黄某、段某成立盗窃的共犯。段某盗窃之后的暴力行为转化成了抢劫。黄某没有实施事后抢劫的行为,仅成立盗窃罪。黄某、段某实施了共同的盗窃行为,成立盗窃的共犯。段某在盗窃中为了抗拒抓捕,而使用暴力将周某打成轻伤,转化为抢劫,不另定故意伤害罪。黄某没有实施事后抢劫的行为,仅成立盗窃罪。
    2.黄某打伤保安的行为并非发生在盗窃的当场。不成立事后抢劫,黄某应认定为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69条中的“暴力”的作用对象没有限制,问题在于成立事后抢劫要求“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当场”是指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以及被人抓捕的整个过程与现场。行为人实施盗窃等行为后,离开现场的时间短暂而被警察、被害人等发现的,也应认定为当场。但是,实施盗窃等行为后,离开现场一定距离,就不宜认定为“当场”。黄某打伤保安的行为并非发生在盗窃的当场。不成立事后抢劫,黄某应认定为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
    3.共同犯罪中,单个人犯罪的数额等于共同犯罪的犯罪数额,段某、黄某的犯罪数额都是40000元。
    共同犯罪中,单个人犯罪的数额等于共同犯罪的犯罪数额,段某、黄某的犯罪数额都是40000元。财产犯罪的法益首先是财产所有权及其他本权,其次是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改变现状(恢复应有状态)的占有。“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改变现状的占有”的意思是,如果要违背占有人的意志改变其占有现状,就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来恢复。不能因为赃物的占有不受民法保护,就对其随意侵夺,如果发生对赃物的侵夺,成立财产犯罪,黄某使用暴力的方式取得财物,成立抢劫罪。
    4.黄某成立交通肇事罪。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因过失撞死、撞伤他人或者撞坏车辆的,成立交通肇事罪。
    5.段某成立自首,段某供述了自己和黄某共同参与的入室盗窃事实。虽然是共犯的共同行为,仍然构成自首。段某成立自首。《刑法》第67条所规定的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侧重于客观犯罪事实。单纯隐瞒年龄、与犯罪无关的职业或者住址、前科的,不影响自首的成立。段某称自己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事实,和隐瞒住址的事实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影响自首的成立。《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段某揭发他人的行为构成立功。不管揭发他人之后,他人是否被惩处或者是否被抓获,关键是看犯罪人有没有主动揭发的行为,从而来确定其是否构成立功。立功行为虽然是针对犯罪行为的,但不要求立功者检举揭发的是完全符合犯罪构成的犯罪行为。

  • 第18题:

    某国间谍戴某,结识了我某国家机关机要员黄某。戴某谎称来华投资建厂需了解政策动向,让黄某借工作之便为其搞到密级为"机密"的《内参报告》四份。戴某拿到文件后送给黄某一部手机,并为其子前往某国留学提供了六万元资金。对黄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 A、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数罪并罚
    • B、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受贿罪,数罪并罚
    • C、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受贿罪,数罪并罚
    • 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从一重罪处断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黄某因经营夜总会忙于工作,其夫魏某不甘寂寞而与某女发生关系,被黄某发现致感情破裂而离婚。其子15岁的小明法院判决由黄某抚养。因疏于管教,小明经常与同学打架。在一次与同学的争执中将同学打伤。对该事件承担民事责任的应是()

    • A、小明
    • B、黄某
    • C、魏某
    • D、黄某与魏某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黄某、陈某两人因民间纠纷打伤了刘某,双方请求公安派出所调解。公安派出所根据二人在违法行为中的作用,确定了相应的责任,组织了一次调解。黄某同意支付其应承担的赔偿数额。陈某不同意支付自己应承担的赔偿数额。对于本案的处理说法错误的是()。

    • A、对陈某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对黄某不予处罚
    • B、区分黄某、陈某的责任,作出治安处罚
    • C、可组织双方再调解一次,达成了调解协议后,对黄某、陈某不予处罚
    • D、可组织双方再调解一次,如达不成协议,对黄某、陈某予以处罚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黄某与妻子关某长期感情不和,其在情妇的唆使下,图谋害死关某。黄某为关某投了巨额人身保险,人为地制造了一起关某意外死亡的保险事故并到保险公司领取了巨额理赔款,后案发被抓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黄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 B、黄某构成保险诈骗罪
    • C、黄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与保险诈骗罪,应择一重罪处罚
    • D、黄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与保险诈骗罪,应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刘某,中共党员,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04年4月,某园艺公司经理孟某找到朋友刘某,希望其帮助自己联系业务,刘某表示同意。同年5月,刘某介绍孟某与自己的同学方某(某局行政处长)结识,希望方某为孟某承建该局的绿化工程提供便利,并表示事成后孟某会给方某一定的感谢费。同年6月,孟某承建了该局的绿化工程。为感谢方某给予的帮助,孟某送给方某人民币5000元。请问:对刘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处理?


    正确答案:刘某的行为已构成介绍贿赂的违纪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 第23题:

    某国家机关保密室工作人员顾某,为达到出国的目的,将其保管的机密文件提供给境外某机构。顾某的行为构成()

    • A、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 B、间谍罪
    • C、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 D、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正确答案:D

  • 第24题:

    单选题
    党员黄某为某市拆迁办干部,负责拆迁补偿的清点统计工作。其朋友谢某的菜地在被征之列,谢某请其帮忙以获得更多补偿款,并约定事成后把多得款项分给黄某一半。黄某通过更改统计数据,共为谢某虚增补偿款10万元,黄某从中得到5万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黄某的问题应如何认定:()
    A

    黄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更改统计数据为他人谋取利益,事后按照约定收受5万元,其行为应认定为受贿错误

    B

    黄某负责拆迁补偿的清点统计工作,不严格履职尽责,构成工作渎职错误

    C

    黄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勾结共同骗取公共财产,应认定为共同贪污错误

    D

    黄某只负责拆迁补偿的清点工作,不负责发放,应认定为诈骗错误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