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某(15岁,涉嫌抢劫)一案的审理过程中,应当贯彻不公开审理的原则,下列做法不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 A.法院不准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B.法院宣布对于刘某涉嫌抢劫的审理过程不公开 C.法院审理结束后,为了刘某的健康成长,决定不公开宣告判决 D.法院允许刘某的父母到场

题目
在刘某(15岁,涉嫌抢劫)一案的审理过程中,应当贯彻不公开审理的原则,下列做法不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
A.法院不准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B.法院宣布对于刘某涉嫌抢劫的审理过程不公开
C.法院审理结束后,为了刘某的健康成长,决定不公开宣告判决
D.法院允许刘某的父母到场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6条第1款的规 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故而在我国,无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
更多“在刘某(15岁,涉嫌抢劫)一案的审理过程中,应当贯彻不公开审理的原则,下列做法不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 ”相关问题
  • 第1题:

    人民法院在受理刘某强奸案后,决定不公开审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当在开庭审判3日以前公告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B.应当在开庭审理时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C.应当公开宣告判决

    D.不应当公开宣告判决


    正确答案:BC
    《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3款规定:“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故本题A项不正确,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第1款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故本题C项正确,D项不正确。

  • 第2题:

    在刘某(15岁,涉嫌抢劫)一案的审理过程中,应当贯彻不公开审理的原则,下列做法不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

    A.法院不准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B.法院宣布对于刘某涉嫌抢劫的审理过程不公开

    C.法院审理结束后,为了刘某的健康成长,决定不公开宣告判决

    D.法院允许刘某的父母到场


    正确答案:C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第l款的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故而在我国,无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

  • 第3题:

    刘某(15 周岁,涉嫌强奸),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应当对未成年人采取特定的程序。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 )

    A.法院不准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群众旁听,但是允许其父母到场

    B.因刘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通知司法局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C.法院宣布对于刘某涉嫌强奸的审理过程不公开

    D.法院审理结束后,为了刘某的健康 成长,对其实行教育、感化和挽救,决定不公开宣告判决。


    正确答案:D
    【答案】D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选项A、C是正确的,根据刑诉法267条,规定,选项B正确,公开宣告判决是一个没有例外的原则,是D
    【相关考点梳理】司法考试中未成年人的考点也是一个热点,新刑诉法对其有了点小变动,原则是更有利于未成年的发展。考生可以看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对于不太熟悉的可以按照常识解决。

  • 第4题:

    人民法院对冯某涉嫌抢劫一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过程中,发现冯某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决定中止审理,并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对此,下列关于审理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中止审理之日起重新计算
    B: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恢复审理之日起连续计算
    C: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适用简易程序之日起连续计算
    D: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298条的规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 第5题: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

    A:张某涉嫌销售赃物一案,经审理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B:赵某涉嫌抢劫一案,赵某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发病猝死的
    C:李某以遭受遗弃为由提起自诉,法院审查后不予立案的
    D:王某以遭受虐待为由提起自诉,后又撤回自诉的

    答案:B,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本题A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情形,应当宣告其无罪;B项,犯罪嫌疑人在开庭前死亡,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5项的情形,且没有《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41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情形,因此应当终止审理。选项C,《刑事诉讼法》第205条第1款第2项规定,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选项D,王某提出自诉的案由是虐待,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中告诉才处理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4项的规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应当终止审理。综上,本题答案为BD。

  • 第6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汪某(23岁)被控强奸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处汪某死刑立即执行。汪某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的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
    A.应当公开开庭审理
    B.可以不开庭审理
    C.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应当提审


    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本题中,强奸案件属于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应该不公开审理,但是一审法院却公开审理了该案,违反了法定程序,二审法院应该根据第227条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 第7题:

    在刘某(15岁,涉嫌抢劫)一案的审理过程中,应当贯彻不公开审理的原则,下列做法不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 A、法院不准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 B、法院宣布对于刘某涉嫌抢劫的审理过程不公开
    • C、法院审理结束后,为了刘某的健康成长,决定不公开宣告判决
    • D、法院允许刘某的父母到场

    正确答案:C

  • 第8题:

    某县公安机关对涉嫌诈骗罪的刘某刑事拘留经审查发现其还涉嫌抢劫罪,但拘留7日内抢劫的行为尚未查证属实,遂对刘某以涉嫌诈骗罪向该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在对刘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同时,要求对刘某涉嫌抢劫议案说明不立案理由。该县公安局的正确做法是()

    • A、已经对刘某盗窃案立案并且抢劫行为虽有犯罪事实,但部分证据尚未查证属实,不能对抢劫行为立案
    • B、应当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通知人民检察院
    • C、应当对刘某的抢劫行为立案
    • D、应当将刘某以涉嫌抢劫罪,诈骗罪一并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正确答案:B,D

  • 第9题:

    王某(15岁,涉嫌抢劫)一案的审理过程应当不公开,下列做法不合法的有( )

    • A、法院宣布对于王某涉嫌抢劫的审理过程不公开
    • B、在判决作出以前,法院不向新闻记者透露任何可能推断出犯罪嫌疑人是王某的资料
    • C、法院允许王某的父母到场旁听审理过程
    • D、法院审理结束后,为了王某的健康成长,决定不公开宣告判决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汪某(23岁)被控强奸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处汪某死刑立即执行。汪某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的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 A、应当公开开庭审理
    • B、可以不开庭审理
    • C、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D、应当提审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单选题
    王某(15岁,涉嫌抢劫)一案的审理过程应当不公开,下列做法不合法的有( )
    A

    法院宣布对于王某涉嫌抢劫的审理过程不公开

    B

    在判决作出以前,法院不向新闻记者透露任何可能推断出犯罪嫌疑人是王某的资料

    C

    法院允许王某的父母到场旁听审理过程

    D

    法院审理结束后,为了王某的健康成长,决定不公开宣告判决


    正确答案: D
    解析: 不公开审理就是指审理过程不公开,而不是指审理结果不公开。A项合法,不应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判决前,审判人员不得向外界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B项合法,不应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2条规定:“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
    审理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适用相关规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9条规定:“开庭审理前,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庭。法定代理人无法出庭或者确实不适宜出庭的,应另行通知其他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近亲属出庭。经通知,其他监护人或者成年近亲属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卷。”因此C项合法,不应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31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但不得采取召开大会等形式。”可见,在我国,无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D项不合法,入选。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  )[2006年真题]
    A

    张某涉嫌销售赃物一案,经审理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B

    赵某涉嫌抢劫一案,赵某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发病猝死的

    C

    李某以遭受遗弃为由提起自诉,法院审查后不予立案的

    D

    王某以遭受虐待为由提起自诉,后又撤回自诉的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BD三项,《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C项,《刑事诉讼法》第211条第1款第2项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 第13题: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在对争议案件进行审理时,应当遵循以下哪些原则()

    A.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书面审理为补充

    B.以书面审理为原则,以开庭审理为补充

    C.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

    D.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公开审理为补充


    参考答案:A, C

  • 第14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汪某(23岁)被控强奸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处汪某死刑立即执行。汪某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的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

    A.应当公开开庭审理

    B.可以不开庭审理

    C.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应当提审


    正确答案:C
    《刑事诉讼法》第19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本题中,强奸案件属于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应该不公开审理,但是一审法院却公开审理了该案,违反了法定程序,二审法院应该根据第191条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 第15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庭审形式,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时17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B.土某在审理时15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C.刘某犯罪时16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D.李某被立案时18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刑事诉讼法》第285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 第16题: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下列哪一选项说法是正确的?( )
    A.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时17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B.李某在审理时15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C.钱某犯罪时16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D.赵某被立案时18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74条规定,审判的时候 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 成年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据此可知,判断是否属于未成年人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标准是 “开庭审理时”未达到法定年龄,而不是指采取强制措施、犯罪、立案时。

  • 第17题:

    下列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有:

    A:在王某盗窃案中,法官刘某没有当庭听取双方的证人证言,而是委托书记员对证人证言进行记录并转交给刘某
    B:法官高某在审理张某抢劫案中,要求证人要出庭作证
    C:法官刘某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由于单位里要召开会议,就暂时停止了庭审
    D:在审理一起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中,法官赵某认为庭审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就不允许辩护律师出庭,只需提交辩护意见就可以了

    答案:B
    解析:
    直接言词原则,是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的合称,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被告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应以口头方式向法庭提出,调查证据以口头辩论、质证、辨认方式进行。A项中,法官的行为违背了直接原则;C项中,法官的行为违背了集中审理原则;D项中,法官的行为违背了言词原则。

  • 第18题: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在对争议案件进行审理时,应当遵循以下哪些原则()

    • A、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书面审理为补充
    • B、以书面审理为原则,以开庭审理为补充
    • C、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
    • D、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公开审理为补充

    正确答案:A,C

  • 第19题:

    某县公安机关对涉嫌诈骗罪的刘某刑事拘留,经审查发现其还涉嫌抢劫罪,但拘留7日内抢劫的行为尚未查证属实,遂对刘某以涉嫌诈骗罪向该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在对刘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同时,要求对刘某涉嫌抢劫一案说明不立案理由。该县公安局的正确做法是()

    • A、已经对刘某盗窃案立案,并且抢劫行为虽有犯罪事实,但部分证据尚未查证属实,不能对抢劫行为立案;
    • B、应当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通知人民检察院;
    • C、应当对刘某的抢劫行为立案;
    • D、应当将刘某以涉嫌抢劫罪、诈骗罪一并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正确答案:B,D

  • 第20题:

    某县公安局对涉嫌诈骗罪的刘某刑事拘留,经审查,发现其还涉嫌抢劫罪,但证据不足以证明有犯罪事实,对后罪不予立案,遂对刘某以涉嫌诈骗罪向该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在对刘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同时,要求对刘某涉嫌抢劫一案说明不立案理由。该县公安局的正确做法是()。

    • A、刘某的抢劫行为虽然有犯罪事实,但部分证据尚未查证属实,不能对抢劫行为立案
    • B、应当制作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回复人民检察院
    • C、应当对刘某的抢劫行为立案
    • D、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正确答案:B,D

  • 第21题:

    下列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的有:()

    • A、在王某盗窃案中,法官刘某没有当庭听取双方的证人证言,而是委托书记员对证人证言进行记录并转交给刘某
    • B、法官高某在审理张某抢劫案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
    • C、法官刘某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由于单位里要召开会议,就暂时停止了庭审
    • D、在审理一起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中,法官赵某认为庭审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就不允许辩护律师出庭,只需提交辩护意见就可以了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单选题
    在刘某(15岁,涉嫌抢劫)一案的审理过程中,应当贯彻不公开审理的原则,下列做法不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A

    法院不准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B

    法院宣布对于刘某涉嫌抢劫的审理过程不公开

    C

    法院审理结束后,为了刘某的健康成长,决定不公开宣告判决

    D

    法院允许刘某的父母到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公开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6条第1款的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故而在我国,无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

  • 第23题:

    单选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庭审形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时17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B

    王某在审理时15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C

    刘某犯罪时16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D

    李某被立案时18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正确答案: 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85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 第24题:

    单选题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下列案件的处理体现这一原则的是(  )。
    A

    王某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

    B

    张某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作出无罪判决

    C

    赵某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

    D

    李某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


    正确答案: 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A项,属于证据不足不起诉,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情形。
    B项,张某经过了法院的公正审判后得到的无罪判决结果,其无罪源于未满足犯罪构成要件,不属于法定不起诉情形。
    C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400元未达到定罪的数额标准,故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6条中的第一种情形。
    D项,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属于酌定不起诉,由检察院自由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