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县安监局认定某国际物流公司经营的危险品仓库系违法经营,予以罚款100 万元,A 不服,向市安监局申请复议,在市局作出罚款120 万元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该国际物流公司属于合法经营。请回答第题。关于此案的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被告为县安监局和市安监局 B.被告为市安监局 C.县安监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市安监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题目
(四)县安监局认定某国际物流公司经营的危险品仓库系违法经营,予以罚款100 万元,A 不服,向市安监局申请复议,在市局作出罚款120 万元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该国际物流公司属于合法经营。请回答第题。

关于此案的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被告为县安监局和市安监局
B.被告为市安监局
C.县安监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市安监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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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C,D
解析:
①本案中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所以本案的被告是复议机关,即市安监局,所以A 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B 选项表述正确,当选。②本案是经过复议的案件,原机关所在地法院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本案县安监局所在地和市安监局所在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CD 选项表述正确,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D。
更多“(四)县安监局认定某国际物流公司经营的危险品仓库系违法经营,予以罚款100 万元,A 不服,向市安监局申请复议,在市局作出罚款120 万元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该国际物流公司属于合法经营。请回答第题。 关于此案的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被告为县安监局和市安监局 B.被告为市安监局 C.县安监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市安监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市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某机电公司从乙县贸易公司购进的3辆进口汽车的准运证系伪造,作出没收3辆汽车和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县机电公司不服,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过重,遂作出没收3辆汽车但不罚款的复议决定。机电公司仍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被告应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B.乙县贸易公司为第三人
    C.甲县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乙县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答案: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当事人、行政诉讼地域管辖。依照《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改变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决定,被告应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法院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在地法院,也就是作出原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同时,复议机关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在地法院也有管辖权,两者均有管辖权。

  • 第2题:

    (四)县安监局认定某国际物流公司经营的危险品仓库系违法经营,予以罚款100 万元,A 不服,向市安监局申请复议,在市局作出罚款120 万元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该国际物流公司属于合法经营。请回答第题。

    关于本案的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仅有县安监局
    B.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县安监局和市安监局
    C.复议机关和原侵权机关是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负连带责任
    D.本案中县安监局对原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市安监局对复议加重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D
    解析:
    ①经过复议的赔偿义务机关,一般情况下,由最初作出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所以本案是复议加重的情形,赔偿义务机关是县安监局和市安监局,所以A 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B 选项表述正确,当选。②复议机关和原侵权机关不是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不负连带责任,而是各自对自己的侵权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所以C 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D 选项表述正确,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

  • 第3题:

    某县安监局与建委以某公司的建筑设备有重大安全隐患为由共同罚款30万元,并从该公司账户上划拨了30万元。该公司不服罚款提起行政诉讼,并请求返还30万元及其利息。该公司所列被告仅有安监局。法院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告知该公司追加建委为行政诉讼被告
    B:告知该公司追加建委为行政赔偿诉讼被告
    C:依职权追加建委为行政赔偿诉讼被告
    D:该公司拒绝追加建委为被告的,法院应通知建委为行政诉讼第三人

    答案:A,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4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诉法解释》第23条第2款规定:“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综合上述规定,在行政诉讼中,对共同行政行为案件,原告仅起诉其中一个行政机关的,法院应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的,通知未被起诉的行政机关为第三人。故A、D项正确。《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2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17条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侵权,赔偿请求人对其中一个或者数个侵权机关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若诉讼请求系可分之诉,被诉的一个或者数个侵权机关为被告;若诉讼请求系不可分之诉,由人民法院依法追加其他侵权机关为共同被告。”所谓“诉讼请求系可分之诉”,是指行政赔偿请求只针对其中部分侵权机关提出的,也能得到实现。在本题,返还30万元及其利息的赔偿请求,只针对安监局也可得到实现,因为《国家赔偿法》第10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安监局有返还全部的先予赔偿义务。故本题的行政赔偿诉讼的被告,不需要追加,故B、C项均错误。

  • 第4题:

    共用题干
    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1款关于违法生产药品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元。药厂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依《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3款关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决定维持处罚决定。药厂起诉。请回答第97~98题。

    关于本案的被告和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被告为乙县药监局,由乙县法院管辖
    B:被告为乙县药监局,甲市中级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被告为乙县政府,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被告为乙县政府,由甲市中级法院管辖

    答案:D
    解析:
    【考点】被告;管辖法院【详解】《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中的复议机关乙县政府改变了被申请人乙县药监局的原具体行政行为,所以本案的被告应当是乙县政府,A、B选项错误。对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认定——根据《行诉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1)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3)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本案中的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属于前述第(2)项规定的情形——“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因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认定该药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1款关于违法生产药品规定,而复议机关县政府却认定该药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3款的规定属于生产劣药行为。虽然结果相同,但仍属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1项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所以本案最终的管辖法院应当确定为D选项所在地的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D选项正确当选。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
    【考点】举证责任;审理对象;证人;定案依据【详解】A选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的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本案中为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的合法性,而不直接审查药厂行为的合法性。A选项的表述将两者至于同等的地位是错误的。关于B选项,依据《行诉证据规定》第6条的规定,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B选项正确。关于C选项,在本案庭审过程中,药厂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院不予准许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相反,《行诉证据规定》第43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故C选项错误。关于D选项,法院对本案的裁判,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其依据为《行诉证据规定》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故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D。

  • 第5题:

    甲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县环保局对其作出罚款20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甲公司不服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县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决定,甲公司仍不服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的被告是县环保局
    B、本案的被告是县政府
    C、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县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均对本案有管辖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程序法。
    A、B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县政府作出维持的复议决定,县政府和县环保局是共同被告。
    C项正确,D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县环保局和县政府所在地法院都是甲县人民法院,故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题应当以县环保局来确定管辖法院的级别,所以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第6题:

    县安监局认定某国际物流公司经营的危险品仓库系违法经营,予以罚款100万元,A不服,向市安监局申请复议,在市局作出罚款120万元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该国际物流公司属于合法经营。 关于本案的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仅有县安监局
    • B、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县安监局和市安监局
    • C、复议机关和原侵权机关是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负连带责任
    • D、本案中县安监局对原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市安监局对复议加重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D

  • 第7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问题。甲市乙县的张某因在乙、丙两县招摇撞骗,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乙县公安局给予拘留7天的处罚,张某不服向甲市公安局申请复议,甲市公安局将处罚结果变更为罚款300元。张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的包括()。

    • A、乙县法院
    • B、丙县法院
    • C、甲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
    • D、乙县法院、丙县法院、甲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A,C

  • 第8题:

    王某要求市安监局公开准予该市一家企业生产烟花爆竹的许可决定,被该局拒绝。王某对市安监局拒绝公开的行为提起诉讼,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甲市A区政府依钱某申请作出复议决定,维持甲市A区公安局对钱某作出的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钱某不服欲提起诉讼,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B、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C、甲市A区人民法院和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 D、本案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单选题
    县安监局认定某国际物流公司经营的危险品仓库系违法经营,予以罚款100万元,A不服,向市安监局申请复议,在市局作出罚款120万元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该国际物流公司属于合法经营。 关于此案的复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该公司可自知道该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B

    如果申请复议材料需要补正的,行政复议机构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当事人

    C

    该公司除了可以向市安监局提起复议,也可以向县政府提起复议

    D

    本案的复议机关违反了复议不加重的原则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由()负责尾矿库闭库工作及闭库后的安全管理。
    A

    省安监局

    B

    生产单位

    C

    市安监局

    D

    县安监局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县安监局认定某国际物流公司经营的危险品仓库系违法经营,予以罚款100万元,A不服,向市安监局申请复议,在市局作出罚款120万元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该国际物流公司属于合法经营。 关于本案的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仅有县安监局

    B

    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县安监局和市安监局

    C

    复议机关和原侵权机关是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负连带责任

    D

    本案中县安监局对原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市安监局对复议加重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区公安分局以李某教唆他人殴打王某为由对其作出了7天的拘留处罚。李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李某构成扰乱公共秩序,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维持了分局的处罚决定。李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B.被告为区公安分局,李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C.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D.被告为市公安局,李某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A,C
    解析:
    本题是综合考查行政诉讼被告和管辖的试题,而管辖又涉及特别地域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而《行诉解释》第22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本案中,复议机关虽改变了原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条款依据,且对定性产生了影响,但最终维持了区公安局对李某的拘留决定,不属于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因此,仍属于复议维持。故,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故BD错误。同时,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和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综合分析,AC是正确的。另外,值得的注意的是,由于处罚是行政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因此,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BD后半段的说法是正确的。但前半段的说法是错误的。

  • 第14题:

    共用题干

    某县安监局以某建筑公司与其职工刘某等50人强行签订“伤亡自负”协议为由,给予该公司总经理王某10万元罚款。王某不服起诉。诉讼中,某县安监局将罚款改为3万元,王某申请撤诉。法院在审查是否准予王某撤诉时,应当审查的事项是:()
    A:王某是否自愿提出撤诉申请
    B:某县安监局将罚款改为3万元,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C:刘某等人是否提出异议
    D:某县安监局将罚款改为3万元,是否书面通知受诉法院

    答案:A,B,C,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63条第1款、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行政审判的依据,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裁判必须遵循的根据。详言之,即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而对其作出裁判时,在有法律、法规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法律、法规是人民法院直接适用的根据,人民法院无权拒绝适用。故A项正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这是从总体和一般意义上对法律、法规在行政审判中的地位作出的规定,由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我国整个法律规范体系中的等级、效力和地位并不相同,它们在行政审判中的作用也有差异;同时,低层级的法规规范必须符合高层级的法规规范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而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具体适用法律时,必须从法律规范整体结构上的规定来审查和裁判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能单从某一法律规范的规定来简单判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故B项正确。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对人民法院不具有法律规范意义上的约束力。故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指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并合理、适当的,在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时应承认其效力;人民法院可以在裁判理由中对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有效、合理或适当进行评述。”据此,法院对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仅能审查判断其是否合法、有效,还可审查判断其是否合理或适当。故D项错误。


    《行诉撤诉规定》第2条规定:“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一)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二)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者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三)被告已经改变或者决定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四)第三人无异议。”根据该条第1项,A项应选;根据该条第2项,B项应选;根据该条第3项,D项应选;根据该条第4项,C项应选。


    证人出庭作证为原则性规定,但并非没有例外。经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可以选择提交书面证言的作证方式。A选项忽视了证人提交书面证言的作证方式,故A项是错误的。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行政机关欲申请王某、秦某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而非开庭审理前,且需要取得人民法院许可。而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则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据此,B选项混淆了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和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是错误的。行政诉讼证据中的证人包含了一类特殊主体即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可以作为行政诉讼原告和第三人的证人。《行诉证据规定》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1)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2)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数量有异议的;(3)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异议的;(4)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5)需要出庭作证的其他情形。C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根据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就证人能否正确表达意志进行审查或者交由有关部门鉴定。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交由有关部门鉴定。王某如果系精神病患者,则不能正确表达意志,不能作证。D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故本题应选A、B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反补贴的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被诉反补贴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法院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的依据只能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包括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参照的只能是部门规章,不包括地方政府规章,故A项错误。该《规定》第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依据被告的案卷记录审查被诉反补贴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被告在作出被诉反补贴行政行为时没有记入案卷的事实材料,不能作为认定该行为合法的根据。”据此,B项正确。上述第6条排除了WTO规则在反补贴行政案件中的直接适用力。故C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98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涉外行政案件,是指原告或第三人中有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的行政案件。上述《规定》第2条规定:“与反补贴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前款所称利害关系人,是指向国务院主管机关提出反补贴调查书面申请的申请人,有关出口经营者和进口经营者及其他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条第2款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含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故D项“反补贴行政诉讼案件属于涉外行政案件”正确。但是,《行政诉讼法》中有关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并无一般行政案件与涉外行政案件的区分,涉外行政案件的审限应当适用该法有关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故D项“其审限规则与一般行政案件的不同”的说法错误。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这需要具备下列两个条件:(1)有关行政机关对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执行力;(2)被诉行政行为的执行不需要等待其具有确定力。故A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94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中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后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据此,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56条第1款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根据该款第2项,原告申请停止执行,法院应审查是否具备相应条件才可裁定是否停止执行,故C项错误。根据该款第3项,法院依职权主动裁定停止执行,只能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即避免执行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故D项错误。


    《行诉法解释》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三)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本题中,被告区建委将罚款改为20万元,也构成“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故A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50条第2款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既然嘉泰公司对改变后的罚款20万元也向某区法院起诉,故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罚款20万元进行审理。嘉泰公司对原罚款30万元的案件也未撤诉,故法院对罚款30万元、20万元均应审理并作出相应裁判,B项错误。《行诉法解释》第50条第3款规定:“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故C项正确。《行诉撤诉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或者再审期间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或者再审申请的,参照本规定。”据此,二审、再审期间,被诉行政行为也可发生改变。故D项错误。

  • 第15题:

    ★ 某市甲县工商局认定某机电公司从乙县贸易公司购进的3辆进口汽车的准运证系伪造,作出没收3辆汽车和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县机电公司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认为县工商局的处罚过重,遂作出没收3辆汽车但不罚款的复议决定。机电公司仍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被告应为县工商局
    B.县工商局和市工商局为本案共同被告
    C.甲县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乙县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答案:C
    解析:
    。依照《行政诉讼法》第17条、第25条第2敖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既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本案中,市工商厣改变了县工商局的决定,被告应为市工商局。县法院是县工商局所在地法院,也就是作出原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同时,复议机关即市工商局所在地法院也有管辖权,两者均有管辖权。

  • 第16题:

    (四)县安监局认定某国际物流公司经营的危险品仓库系违法经营,予以罚款100 万元,A 不服,向市安监局申请复议,在市局作出罚款120 万元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该国际物流公司属于合法经营。请回答第题。
    关于此案的复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该公司可自知道该行为之日起60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B.如果申请复议材料需要补正的,行政复议机构当场或5 日内一次性告知当事人
    C.该公司除了可以向市安监局提起复议,也可以向县政府提起复议
    D.本案的复议机关违反了复议不加重的原则

    答案:B
    解析:
    ①当事人申请复议,可以自知道行为行为之日起60 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法律有关于超过60 日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所以A 选项表述正确,本题是选非题,不当选。②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补正,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 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而不是当场或5 日内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以B 选项表述错误,当选。③县安监局属于双重领导的行政机关,既要受市安监局领导又要受县政府领导,所以该公司既可以向市安监局申请复议,又可以向县政府申请复议,所以C 选项表述正确,不当选。④行政复议决定中的变更决定是禁止不利变更的。上诉不加刑也就是禁止不利变更,所以本案的市安监局作出罚款120 万元是加重了原机关的处罚,所以违反了复议不加重的原则,所以D 选项表述正确,不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 第17题:

    A市甲县税务局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个体工商户吴某存在少报账目,逃避缴纳税款问题,遂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决定,吴某不服,向A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A市税务局的复议决定将罚款改为5000元,吴某认为A市税务局不负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县人民法院
    B.A市中级人民法院
    C.A市税务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甲县人民法院或者A市税务局所在地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特殊地域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因为经过了复议程序,甲县人民法院或A市税务局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第18题:

    某市甲县工商局认定某机电公司从乙县贸易公司购进的3辆进口汽车的准运证系伪造,作出没收3辆汽车和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县机电公司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认为县工商局的处罚过重,遂作出没收3辆汽车但不罚款的复议决定。机电公司仍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被告应为县工商局
    • B、乙县贸易公司为第三人
    • C、甲县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 D、乙县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由()负责尾矿库闭库工作及闭库后的安全管理。

    • A、省安监局
    • B、生产单位
    • C、市安监局
    • D、县安监局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甲市A.区政府依钱某申请作出复议决定,维持甲市A.区公安局对钱某作出的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钱某不服欲提起诉讼,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B、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C、C.甲市区人民法院和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 D、本案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市工商局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 B、此案的被告应为某县工商局
    • C、县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 D、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 E、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则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正确答案:A,C,D

  • 第22题:

    多选题
    县安监局认定某国际物流公司经营的危险品仓库系违法经营,予以罚款100万元,A不服,向市安监局申请复议,在市局作出罚款120万元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该国际物流公司属于合法经营。 关于此案的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被告为县安监局和市安监局

    B

    被告为市安监局

    C

    县安监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

    市安监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关于本案的被告和管辖,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2012年真题改编]
    A

    被告为乙县药监局,由乙县法院管辖

    B

    被告为乙县药监局,甲市中级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

    被告为乙县政府,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

    被告为乙县政府,由甲市中级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B,C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行诉解释》第22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本案中,复议机关(乙县政府)维持了处罚决定,没有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故本案的被告应当为乙县药监局和乙县政府。《行诉解释》第134条规定,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据此,本案应由乙县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