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选项中,行为人对下列哪一项内容缺乏认识不影响盗窃罪故意的认定?( ) A.盗窃行为本身 B.盗窃对象的性质(如是枪支还是货币) C.盗窃对象的价值数额 D.盗窃对象是否是他人之物

题目
在下列选项中,行为人对下列哪一项内容缺乏认识不影响盗窃罪故意的认定?( )
A.盗窃行为本身
B.盗窃对象的性质(如是枪支还是货币)
C.盗窃对象的价值数额
D.盗窃对象是否是他人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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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刑法对故意的规定是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认识到其行为及结果的违法性。


    参考答案:错

  • 第2题:

    行为人在实施强盗罪过程中,其行为方法又触犯了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应认定为构成()

    A、强盗故意杀人罪

    B、故意杀人罪

    C、强盗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参考答案:A

  • 第3题:

    下列选项中,( )不属于犯罪的间接故意的特征。

    A.行为人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可能性或者或然性

    B.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危害结果发生

    C.行为人没有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必然性

    D.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听之任之、有意识放任的态度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犯罪的间接故意。选项B表述的是犯罪的直接故意。

  • 第4题:

    甲将安眠药投入乙的饭菜中,准备在其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乙因吃了甲投放的安眠药而死。对甲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犯罪结果虽然提前实现,但按照通说不影响故意杀人罪(既遂)的认定
    B.存在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对死亡结果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存在方法错误,对死亡结果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乙意外死于安眠药中毒,属于意外事件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因果关系的错误中的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也称犯罪结果的提前实现。要认定这种行为是否成立故意犯罪既遂,关键看该行为是否进入实施阶段、属于实行行为,如果进入实行阶段,则该损害结果就属于既遂结果,如果没有进入实行阶段,则就故意犯罪而言,只能成立犯罪预备。投放安眠药的行为是一个直接的杀人行为,因此甲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 第5题:

    关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本罪具有窃取文物的目的
    B.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窃取文物的,以本罪与盗窃罪并罚
    C.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即构成本罪的既遂,至于是否窃取了文物,并不影响成立本罪的既遂
    D.在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过程中,又损毁珍贵文物或者名胜古迹的,应当以本罪与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并罚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认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窃取文物的,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论处,B选项错误。在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过程中,又损毁珍贵文物或者名胜古迹的,应当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处罚,D选项错误。

  • 第6题:

    甲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知道某种行为是否违法,于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于是,甲实施该行为,但该行为实际上违反刑法。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所以,甲仍然构成故意犯罪
    B:甲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
    C:甲虽然不成立故意犯罪,但成立过失犯罪
    D:甲既可能成立故意犯罪,也可能成立过失犯罪

    答案:B
    解析:
    【考点】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详解】违法性认识,是指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时,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违法性的认识问题,大多是作为违法性的错误问题从反面进行议论的。违法性的错误,是指没有事实错误,但不知道其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或者错误地以为其行为被法律所允许的情形。违法性的错误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可以回避的违法性的错误,在此情形下,行为人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二是不可回避的违法性的错误,于此情形下,行为人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而当行为人不可能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时,或者说不可避免地产生违法性的错误时,则不能以犯罪论处。在本案中,甲专门针对该行为的合法状况向法院进行了咨询,那么在其信赖了法院的见解而产生了违法性的错误时,这些错误应属于不可避免的错误,故甲不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不构成犯罪。因此B正确,ACD错误。

  • 第7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 A、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
    • B、我国刑法理论将过失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
    • C、在犯罪故意中,行为人如果认识到犯罪结果必然发生,而意志因素上放任犯罪结果发生的,这种心理状态是间接故意
    • D、可以将行为人的罪过分为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关于期待可能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过失,与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换言之,具有故意、过失的人,也可能没有期待可能性
    • B、行为人犯罪后毁灭自己犯罪的证据的行为之所以不构成犯罪,是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
    • C、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而重婚的,之所以不以重婚罪论处,是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
    • D、身无分文的乞丐盗窃他人财物得以维持生存的,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不应认定为盗窃罪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在实际情况中,过于自信的过失和间接故意最容易混淆。如果不能判断是否违背行为人意愿的应当认定为故意。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单选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A

    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

    B

    我国刑法理论将过失分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

    C

    在犯罪故意中,行为人如果认识到犯罪结果必然发生,而意志因素上放任犯罪结果发生的,这种心理状态是间接故意

    D

    可以将行为人的罪过分为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对犯罪人主观罪过的理解。在认识因素上认识到犯罪结果必然发生,而仍然实施行为的,就是直接犯罪故意。

  • 第11题:

    多选题
    关于故意与违法性的认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甲误以为买卖黄金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仍买卖黄金,但事实上该行为不违反《刑法》。甲有犯罪故意,成立犯罪未遂

    B

    甲误以为自己盗窃枪支的行为仅成立盗窃罪。甲对《刑法》规定存在认识错误,因而无盗窃枪支罪的犯罪故意,对甲的量刑不能重于盗窃罪

    C

    甲拘禁吸毒的陈某数日。甲认识到其行为剥夺了陈某的自由,但误以为《刑法》不禁止普通公民实施强制戒毒行为。甲有犯罪故意,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

    D

    甲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害,但不知是否违反《刑法》,遂请教中学语文教师乙,被告知不违法后,甲实施了该行为。但事实上《刑法》禁止该行为。乙的回答不影响甲成立故意犯罪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刑法》并未将明文规定买卖黄金的行为触犯何种罪名,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该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即使行为人存在违法性认识错误,也不构成犯罪,更无可能构成犯罪未遂。
    B项,“不知法者不免责”,即不允许行为人以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为借口逃避法律制裁。甲主观上认识到盗窃的对象是枪支,有盗窃枪支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盗窃枪支的行为,就可以盗窃枪支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C项,甲主观上有拘禁他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拘禁的行为,其犯罪动机及对于行为违法性的认识不影响其行为成立非法拘禁罪。
    D项,甲已认识到行为是有害的,只是对行为是否违反刑法产生了错误认识,这并不影响依照刑法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 第12题:

    单选题
    关于期待可能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过失,与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换言之,具有故意、过失的人,也可能没有期待可能性

    B

    行为人犯罪后毁灭自己犯罪的证据的行为之所以不构成犯罪,是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

    C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而重婚的,之所以不以重婚罪论处,是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

    D

    身无分文的乞丐盗窃他人财物得以维持生存的,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不应认定为盗窃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自我评估内容的是()。

    A.对自己体力的评估

    B.对职业生涯发展阶段的认识

    C.对自己生涯目标的认识

    D.对自己价值观的认识


    参考答案:B

  • 第14题:

    下列选项中,哪一项是医疗事故构成要件的主观方面

    A.间接故意

    B.直接故意

    C.正当防卫

    D.意外事件

    E.过失


    正确答案:E
    2.[答案]E 解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的主观方面应为“过失”,过失可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 第15题: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走私、运输、贩卖、制造毒品的故意,必须对走私、运输、贩卖、制造行为和对象是毒品有认识
    B.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罪,必须对传播的是淫秽物品有认识
    C.成立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要求行为人必须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组织、机构或个人
    D.成立犯罪故意,不要求行为人对行为及其结果具有社会危害性有认识

    答案:D
    解析:
    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认识因素上,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对行为、结果以及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样的客观事实具有明确认识,即对犯罪构成所属情况具有明确认识。ABC选项说法正确。第二,对行为及其结果具有社会危害性有明确认识。D选项说法错误。

  • 第16题:

    甲以伤害故意砍乙两刀,随即心生杀意又砍两刀,但四刀中只有一刀砍中乙并致其死亡,且无法查明由前后四刀中的哪一刀造成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不管是哪一刀造成致命伤,都应认定为一个故意杀人罪既遂
    B.不管是哪一刀造成致命伤,只能分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既遂与故意杀人罪未遂
    C.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应推定是后两刀中的一刀造成致命伤,故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与故意杀人罪既遂
    D.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虽可分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与故意杀人罪未遂,但杀人与伤害不是对立关系,故可按故意伤害(致死)罪处理本案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A项,仅在行为人有杀人故意,且系杀人行为造成死亡结果时,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故意杀人既遂。如果出于伤害故意的前两刀造成致命伤,出于杀人故意的后两刀不是致命伤时,因为后两刀不足以杀死被害人,死亡结果不是故意杀人行为造成的,而是前面的故意伤害行为造成的,则对后两刀的行为就只能以故意杀人未遂论处。故A项错误,不当选。
    B项,如果是心生杀意后又砍两刀的行为造成了致命伤,对此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既遂处理。故B项错误,不当选。
    C项,哪一刀造成了致命伤,对定罪量刑具有重要影响,涉及行为人的实际利益。因此,应尽可能地通过鉴定制度来查明到底是哪一刀造成了致命伤,不可以简单推定哪一刀造成了致命伤。“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应推定是后两刀中的一刀造成致命伤”,这一推定过于随意,缺乏科学根据。故C项错误,不当选。
    D项,由于无法查清是哪一刀导致的致命伤,所以,既不能对前两刀认定为故意伤害既遂,也不能对后两刀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对前两刀和后两刀可分别认定为故意伤害未遂和故意杀人未遂。由于杀人的故意包含着伤害的故意,杀人的行为包含着伤害的行为,所以,可以将甲主观上整体评价为伤害的故意,客观上四刀整体评价为伤害行为,甲以伤害的故意,实施的伤害行为导致被害人的死亡,因此甲的行为可被评价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D项正确,当选。

  • 第17题: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

    A.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
    B.成立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物品的淫秽性
    C.成立嫖宿幼女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卖淫的是幼女
    D.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没有认识到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不成立任何犯罪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故意的认识内容。 A项,根据《刑法》第14条的规定,故意的认识内容是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不包括对行为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认识,即刑法不会因为行为人不知法律而免责,只要行为人认识到行为的危害性(法益侵害性)就可以了。
    B项,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贩卖”,行为对象是“淫秽的物品”,并且有“牟利”的目的(主观超过要素)。如果行为人以为是普通英文小说,实际上是英文淫秽小说而贩卖的,会因为主观上没有贩卖淫秽物品的故意而无罪。
    C项,嫖宿幼女罪是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自己进行的是嫖宿行为,行为对象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如果行为人误将不满14周岁的幼女当作已满14周岁的女子进行嫖宿的,属于过失嫖宿幼女,不成立此罪。值得注意的是,《刑法修正案(九)》删除了嫖宿幼女罪的相关规定,当前解释只针对未删除之前。
    D项,如果行为人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如果行为人对对方没有正确认识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 第18题: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几个选项是正确的?( )
    A.成立盗窃枪支罪,要求行为人必须认识到自己正在盗窃的是枪支
    B.成立嫖宿幼女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卖淫的是幼女
    C.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
    D.成立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


    答案:A,B,C
    解析:
    在故意犯罪中,有些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因此需要行为人对此有所认识。盗窃枪支罪,要求行为人必须认识到自己正在盗窃的是枪支。成立嫖宿幼女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卖淫的是幼女。犯罪故意还要求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有认识。成立为境外非法提 供国家秘密罪,要求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通说认为,成立故意犯罪,不需要行为人对行为的违法性有明确的认识,只要对行为的违法性有认识的可能性即可。故本题答案应选A、B、C选项。

  • 第19题:

    甲以伤害故意砍乙两刀,随即心生杀意又砍两刀,但四刀中只有一刀砍中乙并致其死亡,且无法查明由前后四刀中的哪一刀造成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不管是哪一刀造成致命伤,都应认定为一个故意杀人罪既遂
    • B、不管是哪一刀造成致命伤,只能分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既遂与故意杀人罪未遂
    • C、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应推定是后两刀中的一刀造成致命伤,故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与故意杀人罪既遂
    • D、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虽可分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与故意杀人罪未遂,但杀人与伤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实施故意杀人行为后,在行为人失去知觉的情况下,临时起意拿走该人财物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1题:

    下列与犯罪故意有关的表述,错误的是( )

    • A、防卫过当时,行为人的罪过不可能是直接故意
    • B、假想防卫的情况下,行为人应该有过失,不可能无罪
    • C、甲试图故意伤害乙,由于乙躲闪,匕首刺中了丙并导致其死亡。对乙而言,甲成立故意伤害罪;对丙而言,甲成立过失致人死亡
    • D、甲欲盗窃枪支,但只取得一般财物的,仍应成立盗窃罪

    正确答案:B,C,D

  • 第22题:

    多选题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但不知此时的个人财物应以公共财产论而窃回。甲缺乏成立盗窃罪所必须的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故不成立盗窃罪

    B

    乙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窃取军人的手提包时,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有枪支仍然窃取,该手提包中果然有一支手枪。乙没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故不成立盗窃枪支罪

    C

    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

    D

    成立贩卖毒品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而且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项,一般情况下,盗窃自己的财物不成立盗窃罪。但是,如果盗窃本人已经被依法扣押的财物,或偷回本人已经交付他人合法持有或保管的财物,以致他人因赔偿责任而遭受财产损失的则也构成盗窃罪。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仍然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取回,仍然可以成立盗窃罪
    B项,乙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其结果可能是盗窃枪支,因此成立盗窃枪支罪
    C项,一般情况下,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注意:妇女与幼童性交的行为也构成猥亵儿童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因此,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
    D项,贩卖毒品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的目的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因此,贩卖毒品的犯罪故意是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贩卖的是毒品,但是不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贩卖的毒品种类

  • 第23题:

    单选题
    甲欲杀丙,假意与乙商议去丙家“盗窃”,由乙在室外望风,乙照办。甲进入丙家将丙杀害,出来后骗乙说未窃得财物。乙信以为真,悻然离去。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甲欺骗乙望风,构成间接正犯。间接正犯不影响对共同犯罪的认定,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

    乙企图帮助甲实施盗窃行为,却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故对乙应以盗窃罪的帮助犯未遂论处

    C

    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非法侵入住宅罪论处。两人虽然罪名不同,但仍然构成共同犯罪

    D

    乙客观上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但因其仅有盗窃故意,故应在盗窃罪法定刑的范围内对其量刑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根据共同犯罪理论,间接正犯是指通过利用他人实施犯罪的情况,即将被利用者视为工具使用。甲直接实施杀人行为,其欺骗乙让其望风的行为不构成间接正犯。
    BD两项,乙与甲商议共同实施盗窃行为,但甲实施了杀人行为。根据共犯从属性理论,只有当实行犯着手实行了犯罪时,才能适用共犯规定,因此甲、乙之间不能评价为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C项,甲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甲与乙之间在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甲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是故意杀人行为的一部分,甲既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又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但甲、乙之间就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