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系一孕妇,家住某小区,某日,周某在晚饭后下楼散步时,被从楼里突然闯出的一条狗吓了一跳,不慎流产。经查,该狗系陈某家所养,该狗为一条体型庞大、形象凶猛,但实际上很温驯的牧羊犬,当时没有按照小区物业公司的要求配戴狗链。对损害赔偿,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周某所受损害应由陈某和物业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B.周某有权请求陈某赔偿因胎儿流产造成的财产损害 C.周某有权请求陈某赔偿因胎儿流产造成的精神损害 D.周某之夫有权请求陈某赔偿因胎儿流产造成的精神损害

题目
周某系一孕妇,家住某小区,某日,周某在晚饭后下楼散步时,被从楼里突然闯出的一条狗吓了一跳,不慎流产。经查,该狗系陈某家所养,该狗为一条体型庞大、形象凶猛,但实际上很温驯的牧羊犬,当时没有按照小区物业公司的要求配戴狗链。对损害赔偿,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周某所受损害应由陈某和物业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B.周某有权请求陈某赔偿因胎儿流产造成的财产损害
C.周某有权请求陈某赔偿因胎儿流产造成的精神损害
D.周某之夫有权请求陈某赔偿因胎儿流产造成的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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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周某与妻子庞某发生争执,周某一记耳光导致庞某右耳失聪。庞某起诉周某赔偿医药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

    B.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而不应赔偿精神损害

    C.周某应当赔偿精神损害而不应赔偿医疗费

    D.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D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9条进一步规定:“承担婚姻法第46条规定韵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46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题中,由于庞某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因此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答案应选择D项。

  • 第2题:

    陈某没有工作也没有住房,与丈夫张某结婚后,跟张某的老母亲一起居住在张某的房子里。张母年老行动不便,陈某嫌其麻烦,经常趁张某不在家时,不给张母吃饭,用缝衣针扎张母身体。陈某的行为被张某发现后,张某和陈某发生争执,张某一记耳光把陈某打得左耳失聪。陈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张某赔偿其医药费2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5000元。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如果陈某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出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
    B:张某应当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害赔偿费
    C:张某应当赔偿医药费,不应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费
    D:陈某还可以自己生活困难,请求张某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答案:B,C
    解析: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9条第3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选项A表述正确。陈某虐待张母,张某对陈某实施家庭暴力,双方均存在过错。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17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主体必须是无过错方,陈某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都将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选项BC表述错误。根据《婚姻法》第42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经济帮助不以困难一方无过错为条件,陈某没有工作也没有住房,属于经济困难,可以行使离婚困难帮助请求权。

  • 第3题: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周某过人行道时被驾车闯红灯的陈某撞伤,陈某事后逃逸,三年后才破案。周某对陈某享有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自周某受伤之日起计算。
    B.周某、陈某离婚5年后,周某发现陈某隐匿了不少夫妻共同财产,周某仍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被陈某隐匿的夫妻共同财产,但该请求的诉讼时效期间为自周某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次日起两年。
    C.产品侵权,若不存在明示的质量保证期,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10年。
    D.周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未约定还款期限,21年后,陈某请求周某返还借款。陈某请求周某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期间未经过。

    答案:D
    解析:
    A.错误。特殊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能够行使债权之日起计算,即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遭受人身损害且知道加害人之日起起算。故A选项错误。 B.错误。《婚姻法解释3》第18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婚姻法解释㈠》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故B选项错误。 C.错误。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5条,产品侵权的,若无明示的质量保证期,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之日起10年,故C选项错误。 D.正确。20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被侵害且知道加害人之日起计算。D选项中,周某向陈某借款十万元,但未约定还款期限,陈某的债权一直未遭受侵害,无论20的诉讼时效期间还是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均未开始计算,故D选项正确。

  • 第4题:

    周某下班回家途中,被一从某楼房中扔出的叉衣杆砸成重伤,该栋楼房住了70户人家,但不能查明叉衣杆是从哪一家扔出的。关于周某的权利,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周某有权请求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周某有权请求所有业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业主陈某如能证明自己不可能扔叉衣杆,则周某无权要求陈某对损害予以补偿
    D.周某如不能证明叉衣杆是谁扔的,则由周某自己承担全部损害

    答案:C
    解析:
    AB.错误。周某请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和请求全部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均无法律依据,故A选项错误,B选项错误。《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C.正确。业主陈某如能证明自己不是可能的加害人,就不负有对周某的损害予以法定补偿的义务,故C选项正确。 D.错误。本题中,周某可以请求该栋楼房中可能实施加害行为的建筑物使用人以按份责任的方式对自己的损害予以适当补偿,故D选项错误。

  • 第5题:

    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B: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C: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
    D: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迅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迅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

    答案:C
    解析:
    【考点】试用买卖合同与机动车事故责任【详解】《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期间,车辆并未进行交付,其在买受人作出同意购买的意思之时方才交付,车辆的所有权仍然归迅达公司所有。《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C项正确,A、B、D项错误。

  • 第6题:

    周某、陈某约定,周某将一辆车出卖给陈某,价款20万元,陈某于5年内分10期支付价款,每期2万元,在陈某支付全部价款之前,周某保留汽车的所有权。2011年3月1日,周某将该车交付给陈某。2011年5月1日,陈某为该车购买了交强险(人身伤害最高限额为10万元)。2011年7月1日,陈某与邹某聚会后,陈某将该车借给醉酒的邹某驾驶,邹某驾车撞伤了行人龙某(交警认定邹某负全责),给龙某造成损失30万元。对于龙某遭受的损害应如何承担,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龙某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保险金
    B.龙某有权请求周某承担赔偿责任
    C.龙某有权请求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D.龙某有权请求邹某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
    A.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解释》第18条规定,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仍应承担支付交强险保险金的义务。 B.错误。《侵权责任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也适用“机动车保留所有权买卖”。故龙某无权请求周某承担侵权责任,故B选项错误。 CD.正确。《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权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的责任。”据此,陈某将车借给醉酒邹某使用,陈某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陈某应邹某对龙某的损害承担按份责任。故A选项正确;C选项正确;D选项正确。

  • 第7题:

    周某欠陈某80万元,杜某提供保证,约定杜某在周某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杜某承担保证责任。此后,因故致使周某对陈某的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但杜某对陈某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尚未经过),陈某请求周某履行还款义务,周某请求延期2年支付,陈某表示同意。陈某于是请求杜某承担保证责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杜某有权援用周某对陈某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B.若杜某未援用周某对陈某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周某无追偿权
    C.杜某有权主张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D.若杜某未主张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周某无追偿权

    答案:A,C
    解析:
    A.正确。《担保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保证人仍有抗辩权,周某已经放弃了对陈某的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但这丝毫不影响保证人杜某援用周某享有的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故A选项正确。 B.错误。根据《担保法》第20条,杜某有权援用周某享有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但因为周某已经放弃时效利益,主债务的范围并未缩减,杜某也可以不援用周某的抗辩权,杜某承担担保责任后,杜某对周某的追债权不受影响。故B选项错误。 C.正确。杜某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在陈某对周某强制执行完毕无效果之前,杜某可对陈某主张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故C选项正确。 D.错误。若杜某未行使先诉抗辩权,其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周某的追偿权不受影响。故D选项错误。

  • 第8题:

    高某欲出卖自己多年饲养的一条狗,高某告知买受人秦某狗易咬伤人的事实,但秦某仍表示愿意购买,于是高某要求将狗送回家后3个月内付款。二人约定,在秦某没有付款之前,高某将保留狗的所有权。秦某将狗运回家后不久,该狗挣断铁链逃脱,被孙某拾得。在孙某1个多月的饲养过程中,有人问及该狗是谁家的时候,孙某都回答说是暂时替他人保管的。在饲养狗的l个多月期间,狗曾咬伤了几位到孙某家做客的朋友,这使得孙某感到此狗不易驯服。某日,孙某将狗放到外面,狗又将行人周某咬伤。孙某便将狗出卖给陈某,但没有指出狗经常咬人的事实,不料狗又咬伤了不少人,为此,陈某要求孙某退还价款,将狗返还给孙某。问:
    (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周某被咬伤的责任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
    (3)如何认定孙某将狗出卖给陈某行为的性质?陈某能否取得狗的所有权?为什么?
    (4)陈某要求返还价款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本案涉及如下民事法律关系:1)高某与秦某之间存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其中,高某是出卖人,秦某是买受人。2)高某与孙某之间存在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关系。其中,孙某是管理人,高某是受益人。3)孙某与陈某之间存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其中,孙某是出卖人,陈某是买受人。4)周某与高某、孙某之间存在损害赔偿之债的法律关系,其中,周某是受害人,高某、孙某是侵权人。
    (2)周某被咬伤的责任应当由高某和孙某承担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首先,高某与秦某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由于秦某没有付款,这意味着高某仍然是狗的所有人(主人)。高某作为动物的主人,应当承担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其次,由于高某与孙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关系,孙某是狗的实际管理人,因此,如果管理人有过错,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本案中,孙某明知狗不易驯服,却擅自将狗带走外出,对狗看管不严,有主观过错,因此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后,秦某不承担周某被咬伤的民事责任。因为狗脱离秦某的管理,不是现实的管理人,因此不承担民事责任。
    (3)孙某将狗出卖给陈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该行为效力待定。因为孙某只是管理人,所以对狗没有所有权,但孙某却擅自实施处分行为。如果狗的所有人追认该行为,则该买卖合同的效力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化为有效;如果拒绝追认,则该合同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化为无效。这里的所有人是高某,而不是秦某。陈某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狗的所有权。
    (4)由于孙某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标的物的瑕疵(狗易咬伤人的事实),因此构成欺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欺诈所订立的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陈某据此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l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可见,陈某要求返还价款的主张成立,但必须在法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民法通则》第93条(无因管理)、第l27条(动物致人损害),《合同法》第51条(无权处分)、第54条第2款(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第55条第l款第l项(撤销权的行使期限)、第l34条(所有权保留条款)。本案有三个问题需要澄清:第一,在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关系中,如果所管理的动物致人损害,到底应由所有人还是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争议颇多。通说观点认为,此时应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无因管理人不承担责任,但管理人有过错的,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在所有权保留条款的情况下,所有权人仍然是出卖人,这一点要格外注意。第三,无处分权人实施无权处分行为,不影响买受人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结合本案,对无权处分行为实施追认的主体尚不能明确。如果秦某已经支付价款给高某,则实施追认的主体应当是秦某,如果秦某没有付款给高某,则实施追认的主体是高某。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探讨,即在无因管理的过程中,如果秦某已经付款给高某,则秦某取得了狗的所有权,此时对周某承担人身伤害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是秦某和孙某,而高某是不承担侵权责任的,因为高某已经不是狗的所有权人。从本案的实际情况看,秦某将狗运回家后不久,狗便被孙某拾得,这足以表明狗的所有权仍然掌握在高某的手中,因此,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仍然是高某和孙某二人。

  • 第9题:

    下列诉讼可以合并审理的有:()

    • A、甲向乙提出侵权损害赔偿,后又请求乙赔偿其精神损害
    • B、甲和乙在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因司机违法紧急停车而造成甲和乙身体受伤,甲和乙分别向同一法院对公交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 C、陈某向王某住所地A区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两人买卖笔记本电脑的合同,王某在举证期限内提出请求陈某返还欠款15000元,陈某则称双方之前已约定该借贷合同发生纠纷由B区法院管辖
    • D、李某请求确认其与孙某的婚姻关系有效,孙某的父母主张孙某在结婚时未满18周岁,其与李某的婚姻应当无效

    正确答案:A,B

  • 第10题:

    单选题
    周某与妻子庞某发生争执,周某一记耳光导致庞某右耳失聪。庞某起诉周某赔偿医药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下列选择正确的是()
    A

    周某应当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害赔偿费

    B

    周某应当赔偿医药费而不应当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费

    C

    周某应当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费而不应当赔偿医药费

    D

    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诉讼可以合并审理的有:()
    A

    甲向乙提出侵权损害赔偿,后又请求乙赔偿其精神损害

    B

    甲和乙在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因司机违法紧急停车而造成甲和乙身体受伤,甲和乙分别向同一法院对公交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C

    陈某向王某住所地A区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两人买卖笔记本电脑的合同,王某在举证期限内提出请求陈某返还欠款15000元,陈某则称双方之前已约定该借贷合同发生纠纷由B区法院管辖

    D

    李某请求确认其与孙某的婚姻关系有效,孙某的父母主张孙某在结婚时未满18周岁,其与李某的婚姻应当无效


    正确答案: B,D
    解析: 考查诉的合并,诉的合并包括两种情形:(1)诉的主体的合并。引起诉的主体合并的原因有两个:①必要共同诉讼或普通共同诉讼。B项属于此种情形。②原告或被告于诉讼进行中死亡,数个继承人承受诉讼。(2)诉的客体的合并。被合并的数个诉之间,可能具有牵连关系。A项两个诉存在牵连关系,合并审理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防止在相互关联的问题上作出矛盾的判决。

  • 第12题:

    多选题
    陈某(男)和张某(女)自由恋爱期间,经张某同意,陈某为其拍摄多张裸照。后二人因性格不合分手。陈某遂将热恋期间拍摄的裸照上传至“海角一号”社区网站,网友争相下载,顿时成为娱乐头条新闻。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害。网友恶语侮辱,张某实在难以忍受,跳楼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陈某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

    B

    张某及其近亲属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及相应律师费用,有权要求陈某赔偿

    C

    “海角一号”社区网站应当与陈某承担连带责任

    D

    张某的近亲属可以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未经许可擅自制作或使用肖像权人的肖像,是侵害肖像权民事责任构成中最主要的损害事实。此处所谓使用,并不仅仅指商业上的利用,而是包括一切未经权利人许可,对权利人肖像的公布、陈列、复制、销售等使用行为。
    B项,《网络侵害人身权益解释》第18条第1款规定,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侵权责任法第20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C项,《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基于该网络信息侵害人身权益的类型、明显程度以及社会影响程度,可认定“知道”该侵权行为,网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D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本题中,被侵权人张某已经起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继承。

  • 第13题:

    周某与妻子庞某发生争执,周某一记耳光导致庞某右耳失聪。庞某起诉周某赔偿医药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

    B.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而不应赔偿精神损害

    C.周某应当赔偿精神损害而不应赔偿医疗费

    D.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D

  • 第14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毛豆豆2岁的时候被张某拐走,直至4岁方找回毛豆豆,毛豆豆的父母有权要求张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B:李某生前在当地是位德高望重的老人,李某去世后,杨某到处宣扬李某生前有一段婚外情,给李某的子女造成诸多困扰,经查,杨某所说系事实,李某的子女有权要求杨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C:陈某向赵某借款10万元,但是一直不还,赵某多次催要,陈某都告诉赵某钱被自己花掉了,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赵某的家人整日埋怨赵某,赵某为此事整日烦躁不安,痛苦异常,赵某有权要求陈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D:孙某在商场购物时,商场怀疑孙某有偷窃行为,商场扣留了孙某4个小时,孙某有权要求商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A,B,D
    解析:
    《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自由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所以D选项正确。第2条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A选项中张某侵害了毛豆豆与父母之间的亲权,因此毛豆豆的父母有权要求张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所以A选项正确。依第3条的规定,B选项中杨某非法披露死者李某的隐私,李某的子女遭受精神痛苦,因此有权要求杨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所以B选项正确。赵某因为陈某的违约行为导致的精神痛苦,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所以C选项不正确。

  • 第15题:

    下列诉讼可以合并审理的有:( )

    A.甲向乙提出侵权损害赔偿,后又请求乙赔偿其精神损害
    B.甲和乙在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因司机违法紧急停车而造成甲和乙身体受伤,甲和乙分别向同一法院对公交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C.陈某向王某住所地A区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两人买卖笔记本电脑的合同,王某在举证期限内提出请
    求陈某返还欠款15000元,陈某则称双方之前已约定该借贷合同发生纠纷由B区法院管辖
    D.李某请求确认其与孙某的婚姻关系有效,孙某的父母主张孙某在结婚时未满18周岁,其与李某的婚姻应当无效

    答案:A,B
    解析:
    。考查诉的合并,诉的合并包括两种情形:(1)诉的主体的合并。引起诉的主体合并的原因有两个:①必要共同诉讼或普通共同诉讼。B项属于此种情形。②原告或被告于诉讼进行中死亡,数个继承人承受诉讼。(2)诉的客体的合并。被合并的数个诉之间,可能具有荦连关系。A项两个诉存在牵连关系,合并审理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防止在相互关联的问题上作出矛盾的判决。

  • 第16题:

    周某的丈夫陈某在劳动过程中听到有人求救,即前往出事地点,将落入水中的杜某的小孩救出,周某自己却溺水身亡。由于杜某对此未作任何表示,周某诉至法院,请求杜某承担安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并要求杜某赔礼道歉。下列表达正确的是:

    A.杜某应在受益范围内承担补偿责任
    B.周某无权请求杜某承担侵权责任
    C.周某有权请求杜某赔偿精神损害
    D.周某请求杜某赔礼道歉应予支持

    答案:A,B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CD.错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5条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题属于典型的见义勇为,没有侵权人,受益人也不是侵权人,根据上述规定,应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而非“赔偿”,故本题只有A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

  • 第17题:

    周某和陈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但未办理公证手续。陈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侍奉公婆,照顾孩子。周某在外地经商期间,与杜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陈某知道后起诉离婚,陈某的哪些诉讼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因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协议未办理公证手续,请求法院认定该协议无效
    B.因自己为家庭付出较多的义务,请求周某予以经济补偿
    C.因离婚后无住房,生活困难,请求周某予以适当帮助
    D.请求周某和杜某对其精神损害承担连带赔偿

    答案:B,C
    解析:
    A.错误。根据《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未办理公证手续,不影响约定的效力。A选项错误。 B.正确。《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B选项正确。 C.正确。《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解释 (一)》第27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 ‘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C选项正确。 D.错误。根据《婚姻法》第46条,陈某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解释 (一)》第29条第一款:“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可知杜某不属于赔偿义务主体,仅周某为赔偿义务主体。D选项错误。

  • 第18题:

    张某驾车不慎将一孕妇王某撞伤,致王某 遭受身体伤害,并导致胎儿流产。王某及其亲属提出 下列诉讼请求,依法应当予以支持的有:( )
    A.王某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B.王某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王某之夫因胎儿流产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王某之父母因胎儿流产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A,B
    解析:
    。本题涉及胎儿因侵权而流产的损害赔偿 问题。因胎儿不是民亊主体,故不存在对胎儿的侵权 问题,只存在对母亲的侵权问题,受害人的近亲属要求 精神损害赔偿只有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法律才会支 持。本题中,玉某并未死亡,故王某之夫及王某之父母 不享有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故AB选项正确。

  • 第19题:

    周某与妻子庞某发生争执,周某一记耳光导致庞某右耳失聪。庞某起诉周某赔偿医药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
    B: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而不应赔偿精神损害
    C:周某应当赔偿精神损害而不应赔偿医疗费
    D: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答案:D
    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据此本题答案只有D。

  • 第20题:

    赵某与王某结婚后,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吵闹。某日晚,赵某趁王某熟睡之际用剪刀将王某的下身剪伤,后虽经治疗,但曾出现过影响家庭生活的情形。王某为了维护家庭原谅了赵某。不久,赵某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A、王某有权同意离婚,并请求赵某赔偿损害
    • B、王某有权不同意离婚,但请求赵某赔偿损害
    • C、王某欲主张损害赔偿,需另案提起诉讼
    • D、王某既有权主张物质损害赔偿,也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A,D

  • 第21题:

    多选题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毛豆豆2岁的时候被张某拐走,直至4岁方找回毛豆豆,毛豆豆的父母有权要求张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B

    李某生前在当地是位德高望重的老人,李某去世后,杨某到处宣扬李某生前有一段婚外情,给李某的子女造成诸多困扰,经查,杨某所说系事实,李某的子女无权要求杨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C

    陈某向赵某借款10万元,但是一直不还,赵某多次催要,陈某都告诉赵某钱被自己花掉了,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赵某的家人整日埋怨赵某,赵某为此事整日烦躁不安,痛苦异常,赵某有权要求陈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D

    孙某在商场购物时,商场怀疑孙某有偷窃行为,商场扣留了孙某4个小时,孙某有权要求商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B项,《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项规定,自然人死亡后,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其近亲属因此为遭受精神痛苦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C项,根据第1条的规定,自然人仅能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赵某因为陈某的违约行为导致的精神痛苦,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D项,《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第3项规定,自然人因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遭受非法侵害,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商场对孙某非法扣留,构成对孙某人身自由的侵权,孙某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 第22题:

    单选题
    周某与妻子庞某发生争执,周某一记耳光导致庞某右耳失聪。庞某起诉周某赔偿医药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

    B

    周某应当赔偿医疗费而不应赔偿精神损害

    C

    周某应当赔偿精神损害而不应赔偿医疗费

    D

    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46条和《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单独依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第23题:

    单选题
    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
    A

    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B

    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C

    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

    D

    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迅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迅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试用买卖同样应该适用《侵权责任法》第50条的规定。侵权责任应由侵权行为人承担,本题中周某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危害后果和迅达公司没有关系,故迅达公司不需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付后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因该机动车侵权遭受损害的人,有权要求买方即周某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权要求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