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以乙拖欠买卖合同价款拒不归还为由向法院起诉乙。本案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甲胜诉,上诉期内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乙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提出反诉。参照案情,法院的以下做法不恰当的有:( )A.受理乙的反诉 B.将乙的反诉与甲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C.判决驳回乙的反诉 D.就乙的反诉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另行起诉

题目
甲以乙拖欠买卖合同价款拒不归还为由向法院起诉乙。本案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甲胜诉,上诉期内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乙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提出反诉。参照案情,法院的以下做法不恰当的有:( )

A.受理乙的反诉
B.将乙的反诉与甲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C.判决驳回乙的反诉
D.就乙的反诉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另行起诉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C
解析:
考查再审程序中提出反诉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405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围绕再审请求进行。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不予审理。所以,尽管本案适用一审程序再审,依然不能受理乙的反诉只能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其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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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华诉王堂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的审理,张华胜诉。王堂提出新的证据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王堂提出反诉。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 )

    A.将王堂的反诉与张华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B.裁定驳回王堂的反诉

    C.判决驳回王堂的反诉

    D.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王堂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D
    D。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审判监督程序解释》),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但本案系二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当事人提出反诉,为妥善解决纠纷,应当按照二审程序规定,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则告知另行起诉。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8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擞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应当首先审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正确答案:D
    【考点】二审案件的裁判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仲裁法解释》)第l4条规定,《仲裁法》第26条规定的“首次开庭”是指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不包括审前程序中的各项活动。由此可见,当事人在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前未对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享有对本案的司法管辖权。结合本题,乙公司对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提出异议是在其提起上诉时,而不是在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前,应当视为其已放弃仲裁协议。因此,法院有权对案件进行审理,根本无需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仲裁协议进行审查,选项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1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基于上述分析可知,法院享有对本案的司法管辖权,可以依法对纠纷进行审理。因此,本案不应适用《民事诉讼意见》第l86条的规定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选项A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l5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由此可见,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可能是基于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二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三则是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但依据本题所述,不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因此,二审法院不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选项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53条第l项的规定以及本题所述案情,乙公司仅是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本题并未表明其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存有异议,结合前述分析可知,法院享有对本案的司法管辖权,因此,二审法院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选项D正确。
    【陷阱点拨】正确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判断当事人在上诉时提出双方之间存在仲裁协议的,是否可以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的问题。根据《仲裁法》第26条以及《仲裁法解释》第l4条的规定可知,当事人只能在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前对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提出异议,否则应当视为其已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可以对案件进行审理。因此,当事人在上诉时对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法院享有对案件的管辖权,可以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把握了这一关键点,解答本题其实不难。

  • 第3题:

    利达贸易公司与乙市水产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乙市甲区人民法院一审做出判决后,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基于利达贸易公司的上诉维持了原判决。利达贸易公司提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原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指令再审。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指令甲区人民法院再审,因为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甲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B.省高级人民法院应指令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因为本案经过了两审终审 C.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D.再审案件的审限应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之次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BC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再审案件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审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向区法院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100万元及违约金20万元。区法院经审理,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公司货款人民币100万元;判决生效后,甲公司认为一审判决遗漏了其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且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遂向市中院申请再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只能向市中院申请再审,不能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B.甲公司可以一审判决遗漏诉讼请求为由申请再审
    C.市中院裁定再审后,可以由本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法院再审
    D.市中院再审时必须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允许陪审员参加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再审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民诉解释》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十一项规定的诉讼请求,包括一审诉讼请求、二审上诉请求,但当事人未对一审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提起上诉的除外。”甲公司并未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不能以遗漏诉讼请求为由申请再审。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区法院的生效判决由市中院再审时,属于上级人民法院提审。而上级人民法院提审时应当适用二审程序,合议庭不允许陪审员参加。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 第5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与乙公司设备款纠纷一案,区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责令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设备款60万元,乙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法院于2010年12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1年4月,乙公司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指令区法院再审,区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对该案件进行了审理
    B:甲某与乙某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县法院经过审理后于2011年10月判决驳回甲某的诉讼请求。双方均未上诉。2012年3月,甲某以原判决认定事实不足为由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市中级人民法院适用二审程序对该案件审理作出判决,该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
    C:丙公司与丁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区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查再审申请后,发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故裁定撤销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指令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D:张某与李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区法院与市中级法院两审终审后,省高级法院再审中发现市中级法院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且不宜在再审程序中做出实体处理,高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答案:D
    解析:
    【考点】申请再审。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2款规定: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199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A选项中不应当指令区人民法院再审。A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所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所以B选项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二审程序作出的裁判不得上诉,B选项错误。《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的,应当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但原审人民法院便于查清事实,化解纠纷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原审程序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且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以及其他违反法定程序不宜在再审程序中直接作出实体处理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所以,D选项中,高院再审是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审程序有违反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宜在再审程序中直接作出实体处理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D选项正确,C项错误。

  • 第6题:

    甲以乙拖欠买卖合同价款拒不旧还为由,向 法院起诉乙。本案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甲胜诉,上 诉期内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乙申请再 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提出反诉。 参照案情,法院的以下做法不恰当的有:( )
    a.裁定驳回乙的反诉
    b.将乙的反诉与甲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c.判决驳回乙的反诉
    d.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另行起诉


    答案:A,C,D
    解析:
    。《民诉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 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 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 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 不成的,告知当亊人另行起诉。这是为了保护反诉 人的审级利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的规 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 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 上诉。本案中再审适用一审程序,当事人可以上 诉,因此不存在当事人侵害审级利益之虞,法院可 以受理反诉并合并审理。

  • 第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B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的错误处理有:( )

    A.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应当首先审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216条第1款前半段规定,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一方起诉,一方应诉答辩,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法院拥有管辖权。本案中二审法院应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故ABCD均错误。

  • 第8题:

    甲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乙,法院依照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并判决甲败诉,现甲准备申请再审,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可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B.甲可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C.甲如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申请再审的,再审判决、裁定作出后不可上诉
    D.甲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的,再审判决、裁定作出后可以上诉

    答案:B
    解析:
    考查再审程序中关于小额诉讼案件的特别规定。根据《民诉解释》第426条的规定,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以《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当事人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因此A、C、D项错误,B项正确。

  • 第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区基层法院起诉,乙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胜诉,乙对区法院的判决实体内容无异议,却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市中级法院的正确处理应为()。

    A、查清事实后改判,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B、仲裁协议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的起诉
    C、裁定驳回乙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D、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法院重审

    答案:C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只能向仲裁协议中所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而不能就该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 第10题:

    单选题
    甲诉乙的合同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的审理,甲胜诉。乙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提出反诉。对此,法院正确的处理是(  )。
    A

    将乙的反诉与甲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B

    裁定驳回乙的反诉

    C

    判决驳回乙的反诉

    D

    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 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本题中甲诉乙的合同纠纷案件二审生效案件,再审应按照二审程序审理。《民诉意见》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案,南山市S县法院进行了审理并作出驳回甲公司诉讼请求的判决,甲公司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甲公司因收集到新的证据申请再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甲公司应当向S县法院申请再审

    B

    甲公司应当向南山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C

    法院应当适用一审程序再审本案

    D

    法院应当适用二审程序再审本案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B两项,《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本题中,一审判决生效后,甲公司因收集到新的证据申请再审,其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之一,即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法院依法应当再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甲公司应当向原审法院南山市S县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南山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CD两项,《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27条规定,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一般由本院提审。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再审,或者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本案中,南山市中级法院经审查认为再审事由成立的,一般由本院提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应当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

  • 第12题:

    多选题
    甲以乙拖欠买卖合同价款拒不归还为由,向法院起诉乙。本案经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甲胜诉,上诉期内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乙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提出反诉。参照案情,法院的以下做法不恰当的有:()
    A

    受理乙的反诉

    B

    将乙的反诉与甲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C

    判决驳回乙的反诉

    D

    就乙的反诉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 C,A
    解析: 考查再审程序中提出反诉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再审解释》)第33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再审程序中不能审理反诉,因此尽管本案适用一审程序再审,依然不能受理乙的反诉,只能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其另行起诉。

  • 第13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案,南山市s县法院进行了审理并作出驳回甲公司诉讼请求的判决,甲公司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甲公司因收集到新的证据申请再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当向S县法院申请再审

    B.甲公司应当向南山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C.法院应当适用一审程序再审本案

    D.法院应当适用二审程序再审本案


    正确答案:BD
    【考点】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管辖法院和适用程序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由此可见,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案的生效判决是南山市s县法院作出的,甲公司应向s县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即南山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审监程序解释》第27条规定,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一般由本院提审。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再审,或者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第l教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可知,上一级法院并非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的,原则上,再审案件都应由上一级法院提审,且适用的应是二审程序。结合本题,判决生效后,因收集到新的证据,甲公司向S县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南山市中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因此,此案应由南山市中级法院提审,且南山市中级法院应适用二审程序审理本案。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陷阱点拨】一些考生认为本题的正确答案应为AC。需要注意的是,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是历年司法考试重点所关注的内容。这部分认为选项AC正确的考生之所以未能准确解答本题,主要原因即在于没能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熟练加以掌握。其一,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管辖法院,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已将以前的原审法院或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修订为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也就是说,新《民事诉讼法》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管辖法院只能是中级以上法院。其二,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适用程序问题,l991年《民事诉讼法》和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生效裁判是由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一审程序审理,生效裁判是由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二审程序审理,上级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据此,一些考生认为,本题中的生效判决为一审法院作出,再审案件的审理理应按照一审程序进行。然而,2008年出台的《审监程序解释》对再审案件审理的适用程序问题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一方面,中级法院应提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适用的是二审程序;另一方面,为了减轻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再审申请和再审审理的压力,明确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将裁定进入再审的案件可交原审法院同级的其他法院再审,称为指定再审,也可交原审法院再审,称为指令再审。

  • 第14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甲公司胜诉。乙公司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公司提出反诉。对此,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将乙公司的反诉与甲公司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B.裁定驳回乙公司的反诉 C.判决驳回乙公司的反诉 D.根据自愿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公司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再审案件适用的程序以及二审中提出反诉的处理方式。再审案件按照原程序进行审理,即原审为一审的适用一审程序,原审为二审的适用二审程序。本题已经进行了二审后才申请再审,所以应当适用二审程序审理。二审中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其另行起诉。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 第15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乙公司胜诉。甲公司向二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公司提出反诉。对此,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将乙公司的反诉与甲公司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B.裁定驳回乙公司的反诉

    C.判决驳回乙公司的反诉

    D.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公司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题中案件再审应适用二审程序,二审法院可以用调解的方式处理本诉与反诉,调解不成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而不能将本诉与反诉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 第16题:

    甲与乙二人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并生效,甲不服欲提起再审,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B:甲可以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法院收到甲的再审申请,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D: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答案:C
    解析:
    【考点】申请再审。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由此可知,A、B正确,C错误。该法第205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200条第1项、第3项、第12项、第13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由此可知,D项正确。本题选择C。

  • 第17题:

    甲、乙因一幅字画所有权问题产生争议,甲主张该幅字画属于自己所有,起诉要求乙返还该幅字画。A市B县法院判决乙交付字画给甲,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后因乙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丙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该字画的所有权,法院经审查驳回了其异议。丙遂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A市中级法院在再审中发现该字画实为甲和丙共同所有。关于A市中级法院的做法,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审审理后直接作出判决

    B.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驳回丙再审申请,告知其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C.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驳回其诉讼请求,告知丙另行起诉

    D.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422 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八项规定,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但符合本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人民法院因前款规定的当事人申请而裁定再审,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应当追加其为当事人, 作出新的判决、裁定;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其为当事人。”本案 A 市中院再审属于提审,应当按照二审程序审理,故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第1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 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 胜诉。判决生效后,乙公司认为双方存在有效仲裁协 议,并以B区法院违反法定管辖为由,向A市中级人 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 司的起诉。A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错误的 是:( )

    A.通知驳回乙公司的再审申请
    B.经审查该仲裁协议有效,裁定再审
    C.经审查该仲裁协议有效,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裁定驳回乙公司的申请

    答案:A,B,C
    解析:
    。中级人民法院是否进行再审,取决于B 区法院是否违反法定管辖。虽双方间存在有效协议, 但乙公司并未在一审首次开庭前提出,因而,B区法院 通过乙公司的行为,取得了案件管辖权,其管辖并不违 反法律规定,所以乙公司的申请再审并无理由,应予裁 定驳回。注意,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驳回再审申 请,应当用裁定方式。

  • 第19题:

    甲诉乙的合同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的审理,甲胜诉。乙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提出反诉。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

    A:将乙的反诉与甲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B:裁定驳回乙的反诉
    C:判决驳回乙的反诉
    D: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另行起诉

    答案:D
    解析: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本题选择D项。

  • 第20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区基层法院起诉,乙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胜诉,乙对区法院的判决实体内容无异议,却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市中级法院提出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市中级法院的正确处理应为( )。
    A、查清事实后改判,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B、仲裁协议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别决,驳回甲的起诉
    C、裁定驳回乙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D、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法院重审


    答案:C
    解析:
    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如一方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拿出仲裁协议的最迟时间是在首次开庭前。开庭之后的仲裁协议失效。参见教材P322。

  • 第21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甲公司胜诉。乙公司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公司提出反诉。对此,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将乙公司的反诉与甲公司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 B、裁定驳回乙公司的反诉
    • C、判决驳回乙公司的反诉
    • D、根据自愿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公司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多选题
    利达贸易公司与乙市水产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乙市甲区人民法院一审做出判决后,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基于利达贸易公司的上诉维持了原判决。利达贸易公司提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原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指令再审。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年真题]
    A

    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指令甲区人民法院再审,因为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甲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B

    省高级人民法院应指令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因为本案经过了两审终审

    C

    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D

    再审案件的审限应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之次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B两项,上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指令再审时,需指令生效文书的做出法院进行再审。经过两审终审的案件只能指令第二审法院再审,而不得指令原第一审法院再审。C项,《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D项,再审审限自裁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乙公司胜诉。甲公司向二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公司提出反诉。对此,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2006年真题]
    A

    将乙公司的反诉与甲公司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B

    裁定驳回乙公司的反诉

    C

    判决驳回乙公司的反诉

    D

    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公司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 A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题中案件再审应适用二审程序,在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节,调解不成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