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张某在马路上骑车,迎面飞驰过来一辆奔驰,结果张某被撞倒,奔驰畏罪开走。过路人李某见义勇为,将张某送到医院,还垫付了1300元的医药费。同时在场的还有马某,后者细心记下了奔驰的车牌号码,并为此事义愤填膺。关于此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青年张某被撞伤住院,自然有资格状告奔驰车主赔偿医药费,即使他尚不知车主姓名也是一样 B:见义勇为的李某垫付了1300元的医药费,但是他无权起诉奔驰车主,只能向张某讨还这笔钱 C:马某是一名记者,他记下车牌号码,并最终找到了奔驰车主,他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告后者,从而为社会和为

题目
青年张某在马路上骑车,迎面飞驰过来一辆奔驰,结果张某被撞倒,奔驰畏罪开走。过路人李某见义勇为,将张某送到医院,还垫付了1300元的医药费。同时在场的还有马某,后者细心记下了奔驰的车牌号码,并为此事义愤填膺。关于此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青年张某被撞伤住院,自然有资格状告奔驰车主赔偿医药费,即使他尚不知车主姓名也是一样
B:见义勇为的李某垫付了1300元的医药费,但是他无权起诉奔驰车主,只能向张某讨还这笔钱
C:马某是一名记者,他记下车牌号码,并最终找到了奔驰车主,他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告后者,从而为社会和为张某讨还公道,也给自己创造了绝佳的新闻题材
D:本案张某和李某其实都有权起诉奔驰车主,因为他们都与本案有联系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B
解析:
在这起车祸中,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是张某,李某只是救助和垫付了医药费,他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如果张某怠于起诉的话,他可以以无因管理起诉张某,由张某偿还他垫付的医药费,因此B正确而D错误。马某虽然记下车牌号码,并最终找到了奔驰车主,但他只是一个旁观的路人,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资格作为原告,C错误。至于A,张某明显是原告,但民事诉讼的前提是知道明确的被告,甚至要提供法院明确的送达地址,审理才有可能,而张某不知被告身在何方,不能提起民事诉讼,但是不妨碍公安部门进行刑事诉讼的程序,这也是两种诉讼的区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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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0年4月28日,李某(17周岁)骑车去公园游玩,骑至某中学附近时,迎面驶来的一辆大货车的拖挂车厢,将李前方与其同向骑车上班的某公司业务员张某挂倒在地,张当即昏迷过去。挂在她自行车前把上的钱包甩落在地上,一捆人民币(计5000元)甩出包外。李便将这捆钞票拾起,并将张攥在手中的钱包(包内还有5000元)夺过来,一并装进自己的旅行袋内。此事被骑车跟上来的王某看见,当王某询问李为何把钱包放进自己袋内时,李谎称他与张是一道去银行取款回来,王某未再深究。李在现场待了约5分钟,并帮助闻讯赶来的交警将张抬上汽车,然后离去。张因伤重抢救无效,当日下午死亡。李将1万元中的2000元用于买书和吃喝,余款存入银行。后因公安机关追查张万元巨款的下落,李闻讯后害怕受到处罚,便将8000元存折送到某市交警队,并交代了事情经过,表示愿意退赔2000元,接受公安机关处理。


    正确答案:
    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对其量刑时,应重点考虑以下情节:被告人李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 第2题:

    李某于2004年2月5日在马路上正常行走,被张某骑自行车撞倒,李某起来觉得无事没说什么就走了,2月7日李某觉得头痛,怀疑是张某撞的,2月9日到医院检查发现车撞部位有内伤,李某2月10日找张某要求支付治疗费,张某不同意,根据诉讼时效规定,此案的诉讼时效应从( )起算。


    正确答案:C

  • 第3题:

    张某将收藏的一件瓷器出售给赵某,赵某当场付清价金,约定张某l0天后交货。李某听说后,表示愿以双倍的价钱购买。张某当即决定卖给李某,约定5天交货,并收定金若干。赵某听说此事,诱张某7岁儿子将瓷器从家中取出给她。在瓷器为赵某所占有的期间,该瓷器的所有权应归谁( )

    A.张某

    B.赵某

    C.李某

    D.张某、赵某共有


    正确答案:A
    张某与赵关、李某之间签订买卖合同,张某仅负有在约定时间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在约定的期间到来之前,标的物所有权仍属于张某所有;赵某在得知张某将标的物卖与李某之后,诱使张某之子将标的物偷出,这并不构成所有权的转移,因为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要经过交付。张某之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将标的物交付给赵某,因此,在赵某占有标的物期间,标的物所有权仍旧属于张某。因此,选择A项。

  • 第4题:

    张某向杨某借款30万元,并以自有的汽车设定了抵押。同时,张某还委托赵某以其汽车设定担保。后李某欠张某30万元货款未还,张某在经杨某同意后将该债务转移给李某,但张某将此事通知赵某后。赵某未予答复。张某、李某在债务到期后无力偿还,杨某要求行使抵押权。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未经赵某同意,债务转移无效
    B.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经过杨某同意,债务转移有效
    C.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赵某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D.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张某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债务承担给抵押权带来的影响问题。债务承担协议以债权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未取得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对债务承担协议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C选项正确。在债务承担中,债务人自身提供的担保仍然有效,不因债务承担而发生影响,故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

  • 第5题:

    张某和李某因故结仇。一日,张某看到李某在路上行走,便找了一根铁棍来教训李某。李某看到张某迎面赶来,情急之下夺过一辆摩托车骑上就逃,造成摩托车主人腿部骨折。关于李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属于紧急避险
    B. 属于正当防卫
    C. 构成抢夺罪
    D. 构成故意伤害罪

    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李某属于紧急避险。

  • 第6题:

    2017年3月2日,吕某前往超市购物途中,恰逢孟某牵着自己家的泰迪狗迎面走来。泰迪狗突然上前追咬吕某,吕某见此情形吓得狂奔。路人张某为救吕某,拿起旁边菜贩何某的伞与泰迪狗扭打起来。结果:吕某得救,张某被狗咬伤,花去医药费2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张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B.张某的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

    C.张某可以请求吕某支付2000元医药费

    D.张某可以请求孟某支付2000元医药费

    答案:B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无因管理和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首先,根据《民法总则》第 121 条的规定,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据此可知,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1)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2)主观上具有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管理人可适当兼为自己利益);(3)客观上实施了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至于管理是否有效果在所不问)。本题中,路人张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故A 项说法正确,不当选;B 项说法错误,当选。 其次,根据《民通意见》第 132 条的规定,管理人或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题中,张某(管理人)可以请求吕某(受益人)支付 2000 元医药费。故C 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最后,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78 条的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本题中,张某为救吕某被孟某家的狗咬伤, 孟某作为饲养人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张某可以请求孟某支付 2000 元医药费。故 D 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 第7题:

    2019年5月10日,张某到某村送沙子,其经过王某家门前时,王某所养的烈性犬冲出院子扑向张某,张某往路旁躲闪,该犬将迎面走来的路人武某咬伤,武某为此支付医药费6000余元,关于武某医药费的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王某承担全部责任
    C.张某属于紧急避险,由武某自己担全部损失
    D.应由王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饲养动物侵权。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送沙子张某没有过错,武某医药费的责任应有烈性犬饲养人王某承担全部责任。所以选项B正确。

  • 第8题:

    李某与张某互殴后被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李某对处罚认可,张某不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B、张某、李某需同时申请行政复议
    • C、李某必须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
    • D、张某应当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多选题
    李某与张某为邻居,因李某笑话张某才30岁就掉了大量头发,像个老头,张某便将李某打成重伤,经及时抢救,李某才脱离生命危险,治疗期间共花去医药费、交通费以及误工损失约3万元。公安机关对张某立案侦查,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请回答问题。 如果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赔偿李某3万元,但张某没有足够的钱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可以由张某的叔叔赔偿

    B

    应当由张某的父母赔偿

    C

    必须以张某本人的财产进行赔偿

    D

    李某可以自愿同意张某出狱后赚钱再赔偿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责任人、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和解。
    【解析】赔偿责任人应当是刑事被告人。如果被告人是未成年人,则其监护人是赔偿责任人。本案中,张某是成年人,其父母没有赔偿义务。B项错误。另外,对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故A项正确,C项错误。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以和被告人和解,所以,李某可以自愿同意张某出狱后再赔偿。

  • 第10题:

    多选题
    村民张某向村民王某购买一辆二手自行车,双方约定1个月后付款。在购买该车后的第20天,张某骑车外出,遇上郑某。郑某说该车是他的,1个月前,因王某到他家办事,借给王某的。郑某要求张某返还该车,张某询问王某是否有此事。王某答有此事,但王某要求张某向其付款,且说他与郑某之间的事他们自己解决,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张某有权中止支付车款

    B

    张某无权中止支付车款

    C

    郑某有权向张某要回该车

    D

    郑某无权向张某要回该车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本题涉及权利瑕疵担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有权中止支付车款。同时,根据善意取得制度,郑某无权向张某要回该车。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 第11题:

    单选题
    张某在与李某闲谈的时候,说欲以5000元的价格将钢琴卖给好朋友赵某。李某第二天恰逢赵某便将此事告知,赵某遂携款5000元前去张某家购买,张某予以拒绝,则(  )。
    A

    张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成立

    B

    张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不成立

    C

    张某对要约有撤销权

    D

    张某对要约有撤回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内容具体确定;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张某以5000元的价格将钢琴卖给赵某的意思表示并未向赵某作出,故不属于要约,张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不成立。

  • 第12题:

    单选题
    放学途中,李某路过张某家门口时,张某家拴着的小狗引起了李某的注意。李某捡了树枝殴打小狗,反被小狗咬伤。邻居王某将其送至医院。在此事件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某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B

    张某可以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

    C

    王某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D

    学校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3题:

    原告张某起诉被告李某,称李某在某公共汽车站将其撞倒,致其受伤住院,花费住院费、药费等共计3万余元,要求法院判决李某赔偿。下列选项中,属于本案证明对象有()。

    A.原告张某被李某撞倒

    B.原告张某倒地后受伤

    C.原告张某受伤后住院治疗的费用

    D.原告张某的经济状况


    参考答案ABC

  • 第14题:

    李某与张某发生矛盾,李某扬言当晚必将放火烧掉张某房屋。张某知道李某的倔脾气,言出必行,肯定李某必然来放火烧房。同时张某为了除掉其妻,当晚故意将其妻灌醉,并将房门反锁,让人以为屋主外出。李某依其所言,当晚6点放火将张某房屋烧毁,同时也烧死了张妻。下列关于李某、张某对张妻死亡的结果的主观心态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张某是间接故意

    B.李某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张某是直接故意

    C.李某没有过失,也没有故意;张某是直接故意

    D.李某没有过失,也没有故意;张某是间接故意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故意和过失的类型以及相互之间的区别。在没有预见到结果发生的情况下认定过失的前提是“应当预见”。按照一般人的认识水平,如果房门反锁,则屋里通常不会有人,所以李某对于“张妻醉卧家中”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应当预见”的义务,李某对因其烧屋而致张妻死亡的结果不承担过失的责任。当然,李某也没有杀害张妻的故意,李某可以说只是张某杀妻的工具而已。张某为了达到杀害其妻的目的,将其妻灌醉,而且将房门反锁,制造了无人在屋里的假象,最终导致其妻被烧死的结果。张某对其妻死亡结果的主观心态是直接故意。C为正确答案。

  • 第15题:

    村民张某与同村李某结怨已久,某日夜晚,张某趁黑夜将李某家柴垛点着,
    想烧死紧邻柴垛的李某一家。李某一家旁边并无其他住户和财物。但是,
    他点完火回家不久,恰巧当晚下了一场暴雨,将张某已经点着的火给熄灭了。
    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张某属于犯罪既遂
    B: 张某属于犯罪未遂
    C: 张某属于犯罪中止
    D: 张某不属于犯罪

    答案:B
    解析:
    我国《刑法》第23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法第24条规定,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张某点燃李某家的柴垛,企图烧死李某一家,因暴雨原因而未得逞。
    暴雨原因属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张某属于犯罪未遂。故本题答案选B。

  • 第16题:

    村民张某向村民王某购买1辆二手自行车, 双方约定,1个月后付款。在购买该车后的第20天, 张某骑车外出,遇上郑某。郑某说该车是他的,1个月 前,因王某到他家办事,借给王某的。郑某要求张某返 还该车,张某询问王某是否有此事。王某答有此事,但 王某要求张某向其付款,且说他与郑某之间的事他们 自己解决,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 是:( )
    A.张某有权中止支付车款
    B.张某无权中止支付车款
    C.郑某有权向张某要回该车
    D.郑某无权向张某要回该车


    答案:A,D
    解析:
    。本題涉及权利瑕疵担保问题。根据上述 法条,张某有权中止支付车款。同时,根据善意取得制 度,郑某无权向张某要回该车。因此,本题正确选项 为AD。

  • 第17题:

    某村村民张某在盖房时将邻居李某摆在门口的一根木材取走作为房屋的横梁,李某回家时以为该木材被偷,至张某将房盖好后方知木材是被其拿走。李某请求张某归还木材,张某一直未予理睬。一年后张某的房屋坍塌,李某乘张某不在,将落下的横梁拿回家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张某对该横梁享有所有权
    B:李某对该横梁享有所有权
    C:张某的行为构成对李某的侵权
    D:李某的行为构成对张某的侵权

    答案:A,C,D
    解析:
    附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而不能分离,若分离会毁损该物或者花费较大的情形,是添附的一种。本题是动产和不动产的附和,其法律效果是导致不动产所有权人取得该附和物的所有权。故张某将李某的木材和其房屋附合后即取得对木材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的归属效果不因后来动产和不动产的分离而发生变化。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依《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张某未经李某的同意将其木材附合入自己的房屋,其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木材因附合而成为张某所有的横梁后,李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拿回家中,同样构成侵权。因此,C、D两项正确。

  • 第18题:

    李某与张某发生矛盾,李某扬言当晚必将放火烧掉张某房屋。张某知道李某的倔脾气,言出必行,肯定李某必然来放火烧房。 同时张某为了除掉其妻,当晚故意将其妻灌醉,并将房门反锁,让人以为屋主外出。李某依其所言,当晚10点放火将张某房屋烧毁,同时也烧死了张妻。李某、张某对张妻死亡的结果的主观心态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张某是间接故意
    B.李某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张某是直接故意
    C.李某没有过失,也没有故意;张某是直接故意
    D.李某没有过失,也没有故意;张某是间接故意


    答案:C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故意和过失的类型以及相互之间的区别。在没有预见到结果发生的情况下认定过失的前提是“应当预见”,按照一般人的认识水平,如果房门反锁,则屋里通常不会有人,所以李某对于“张妻醉卧家中”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应当预见”的义务,李某对因其烧屋而致张妻死亡的结果不承担过失的责任,当然,李某也没有杀害张妻的故意,李某可以说只是张某杀妻的工具而已。张某为了达到杀害其妻的目的,将其妻灌醉,而且将房门反锁,制造了无人在屋里的假象,最终导致其妻被烧死的结果。张某对其妻死亡结果的主观心态是直接故意。C为正确答案。

  • 第19题:

    2004年7月12日,李某(1986年12月出生)骑自行车去公园游玩,骑至某中学附近时,迎面驶来的一辆大货车的拖挂车厢将前方与其同向骑车上班的某公司业务员张某挂倒,张某当即昏迷过去。张某自行车前把上挂着的钱包甩落在地上,一叠人民币(计5000元)甩出包外。此时,李某正好赶到,便将这叠钞票和张某的钱包(包内还有5000元)一并拾起,装进自己的旅行袋内。此事被骑车跟来的许某看见,当许某询问李某为何把钱包放进自己袋内时,李某谎称其与张某一道去银行取款回来,许某未再深究。李某在现场呆了约五分钟,并帮助闻讯赶来的交警将张某抬上汽车,然后离去。张某因伤重抢救无效,当日死亡。李某将1万元中的2000元用于买书和吃喝,余款存入银行。后因公安机关追查张某万元现金的下落,李某闻讯后害怕受到处罚,便将8000元存折送到交警队,并交待了事情经过,表示愿意退2000元,接受公安机关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构成诈骗罪
    • B、李某构成盗窃罪
    • C、李某有自首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D、李某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A,B,C

  • 第20题:

    张某把汽车出租给李某,王某未经李某同意擅自将汽车开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只能要求李某将汽车归还
    • B、张某有权要求王某将汽车归还
    • C、张某无权要求王某将汽车归还
    • D、张某有权要求李某或王某将汽车归还

    正确答案:B,D

  • 第21题:

    多选题
    原告张某起诉被告李某,称李某在公共汽车站将其撞倒,致其受伤住院,花去住院费、医药费共计3万余元,要求法院判决李某赔偿,下列事项中属于证明对象的是()。
    A

    原告张某被李某撞倒

    B

    原告张某倒地后受伤

    C

    原告张某受伤后住院治疗的费用

    D

    原告张某的经济状况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张某到一美容院做美容,美容院使用甲厂生产的“水清”牌护肤液为其做脸部护理结果因该护肤液系劣质产品而致张某脸部皮肤严重灼伤,张某为此去医院治疗,花5000元医药费。关于此事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

    张某有权要求美容院赔偿医药费

    B

    张某有权要求甲厂赔偿医药费

    C

    张某若向美容院提出侵权赔偿.可同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

    美容院若向张某承担了责任,则其可以向甲厂追偿

    E

    张某只能自认倒霉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张某的小狗受伤后跑到李某家,李某为其治疗并进行饲养。数日后,张某得知此事,要求李某将小狗归还给自己。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3年真题]
    A

    李某是善意取得,小狗应归李某所有

    B

    李某有权请求张某支付必要的费用

    C

    李某无权要求小狗归己所有

    D

    如果张某不支付必要费用,小狗则归李某所有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因无因管理在本人和管理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是无因管理之债发生的法律依据。无因管理的成立应具备下列要件:管理他人事务;有为他人利益而管理事务的意思;管理事务无法律上的原因。无因管理成立后,即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根据《民通意见》第132条规定:“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