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B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的错误处理有:( )A.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应当首先审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题目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B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的错误处理有:( )

A.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应当首先审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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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代位乙公司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乙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对甲公司的债权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该异议成立。此时,法院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 A.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B.裁定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裁定不予受理甲公司的起诉 D.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正确答案:AC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院对起诉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因此,正确答案是ACD。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B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应当首先审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正确答案:D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购销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约定如发生争议,应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后双方发生合同争议,甲公司遂向某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乙公司又应诉答辩。一审判决后,乙公司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程序违法为由,提起上诉。根据上述情况,二审法院( )。

    A.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应判决撤销原判,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

    C.应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D.应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正确答案:B

  • 第4题:

    红光公司起诉蓝光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受理后,蓝光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由A市中级法院管辖。B区法院裁定驳回蓝光公司异议,蓝光公司提起上诉。此时,红光公司向B区法院申请撤诉,获准。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是错误的,因为蓝光公司已经提起上诉
    B:红光公司应当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撤诉,并由其裁定是否准予撤诉
    C:B区法院应当待A市中级法院就蓝光公司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裁定是否准予撤诉
    D: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后,二审法院不再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进行审查

    答案:D
    解析:
    【考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本题中,蓝光公司对于B区法院驳回异议的裁定提起上诉,而红光公司向B区法院撤回起诉,因此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后,二审法院即不再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进行审查。本题应当选D。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并约定因合同 履行发生的纠纷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双方发 生纠纷,甲公司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 委于2011年4月作出仲裁裁决,裁决甲、乙之间购销 合同无效。乙公司不服申请撤销。关于仲裁裁决下列 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仲裁裁决,因为仲裁事项超 过了仲裁协议的范围
    B.人民法院应当驳回乙公司申请,因为仲裁庭是 为了更好地保护甲、乙双方共同的利益
    C.如果仲裁裁决被撤销,甲、乙可以重新签订仲 裁协议,申请仲裁
    D.如果仲裁裁决被撤销,甲、乙可以另行向人民 法院起诉。


    答案:A,C,D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58条A项正确,B项错 误;根据《仲裁法》第9条,C、D项正确。

  •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B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应当首先审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1)项的规定以及本题所述案情,乙公司仅是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本题并未表明其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存有异议,法院享有对本案的司法管辖权,因此,二审法院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选项D正确。

  • 第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 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 胜诉。判决生效后,乙公司认为双方存在有效仲裁协 议,并以B区法院违反法定管辖为由,向A市中级人 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 司的起诉。A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错误的 是:( )

    A.通知驳回乙公司的再审申请
    B.经审查该仲裁协议有效,裁定再审
    C.经审查该仲裁协议有效,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裁定驳回乙公司的申请

    答案:A,B,C
    解析:
    。中级人民法院是否进行再审,取决于B 区法院是否违反法定管辖。虽双方间存在有效协议, 但乙公司并未在一审首次开庭前提出,因而,B区法院 通过乙公司的行为,取得了案件管辖权,其管辖并不违 反法律规定,所以乙公司的申请再审并无理由,应予裁 定驳回。注意,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驳回再审申 请,应当用裁定方式。

  • 第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B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的错误处理有:( )

    A.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应当首先审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216条第1款前半段规定,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一方起诉,一方应诉答辩,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法院拥有管辖权。本案中二审法院应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故ABCD均错误。

  • 第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区基层法院起诉,乙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胜诉,乙对区法院的判决实体内容无异议,却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市中级法院提出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市中级法院的正确处理应为( )。
    A、查清事实后改判,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B、仲裁协议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别决,驳回甲的起诉
    C、裁定驳回乙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D、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法院重审


    答案:C
    解析:
    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如一方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拿出仲裁协议的最迟时间是在首次开庭前。开庭之后的仲裁协议失效。参见教材P322。

  • 第10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区基层法院起诉,乙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胜诉,乙对区法院的判决实体内容无异议,却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市中级法院提出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市中级法院的正确处理应为()。

    A.查清事实后改判,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B.仲裁协议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别决,驳回甲的起诉
    C.裁定驳回乙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D.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法院重审

    答案:C
    解析:
    《 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 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购销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约定如发生争议,应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后双方发生合同争议,甲公司遂向某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乙公司又应诉答辩。一审判决后,乙公司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程序违法为由,提起上诉。根据上述情况,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A

    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

    应裁定撤销原判,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

    C

    应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D

    应予以改判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并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约定双方均将提起之诉予以撤回。关于两个公司的撤诉申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应当裁定准许双方当事人的撤诉申请,并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B

    应当裁定准许乙公司撤回上诉,不准许甲公司撤回起诉

    C

    不应准许双方撤诉,应依双方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D

    不应准许双方撤诉,应依双方和解协议制作判决书


    正确答案: C
    解析:
    《民诉解释》第339条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第338条第1款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并约定双方均将提起之诉予以撤回,即乙公司撤回上诉,原审原告甲公司撤回起诉,则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并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 第1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向丙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拖欠的加工费。丙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拖欠的加工费。乙公司不服提出上诉,认为双方之间存在有效仲裁协议,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并且就仲裁协议问题自己在丙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前已向人民法院提出,但丙区人民法院未接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查,乙公司所述属实。此时,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有( )。

    A.,发回丙区人民法院重审

    B.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丙区人民法院,由丙区人民法院裁定

    C.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丙区人民法院,由丙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D.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ABC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二审发现案件属于应当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处理方式。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

  • 第14题:

    红光公司起诉蓝光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受理后,蓝光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由A市中级法院管辖。B区法院裁定驳回蓝光公司异议,蓝光公司提起上诉。此时,红光公司向B区法院申请撤诉,获准。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是错误的,因为蓝光公司已经提起上诉

    B.红光公司应当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撤诉,并由其裁定是否准予撤诉

    C.B区法院应当待A市中级法院就蓝光公司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裁定是否准予撤诉

    D.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后,二审法院不再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进行审查


    正确答案:D

  • 第1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称与甲公司之间有仲裁协议。二审经査属实,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C.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其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D.继续审理


    答案:D
    解析:
    《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选项D正确。

  • 第16题:

    甲、乙两公司发生合同纠纷,乙公司诉至法院,甲公司就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二审人民法院。二审人 民法院在调査中发现甲公司在第一次开庭审理中就以 存在合法的仲裁协议主张法院无权受理本案,请问二 审人民法院依法应如何处理?( )
    A. 二审法院判决撤销原判,驳回乙的起诉
    B. 二审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一审人民 法院重审
    C. 二审法院裁定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由一审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D.可以由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答案:D
    解析:
    。在本案中,甲、乙之间存在合法的仲裁协 议,因此乙公司无权就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事项向法 院起诉,根据《民诉意见》第186条的规定,二审法院 应该直接撤销原判,驳回起诉,D项是正确的。

  • 第17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并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约定双方均将提起之诉予以撤回。关于两个公司的撤诉申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裁定准许双方当事人的撤诉申请,并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B、应当裁定准许乙公司撤回上诉,不准许甲公司撤回起诉
    C、不应准许双方撤诉,应依双方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D、不应准许双方撤诉,应依双方和解协议制作判决书

    答案:A
    解析:
    《民诉解释》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该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

  • 第18题:

    住所在A市B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在A市C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履行地为D县。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因货款支付方式发生争议,乙公司诉至D县法院。甲公司就争议的付款方式提交了答辩状。经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为由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D县法院有管辖权,因D县是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

    B.二审法院对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裁定驳回异议

    C.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D.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答案:B
    解析:
    选项 A 错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双方当事人虽然约定了合同履行地,但是合同并未实际履行,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 B 正确,选项 C、 D 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在一审中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一审法院取得管辖权。因此二审法院对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不予审查,裁定驳回起诉。

  • 第19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并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约定双方均将提起之诉予以撤回。关于两个公司的撤诉申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

    A.应当裁定准许双方当事人的撤诉申请,并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B.应当裁定准许乙公司撤回上诉,不准许甲公司撤回起诉
    C.不应准许双方撤诉,应依双方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D.不应准许双方撤诉,应依双方和解协议制作判决书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中的撤回起诉与撤回上诉。《民诉解释》第337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该条是对二审中撤回上诉的规定。第338条又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该条则是对二审中撤回起诉的规定。第339条接着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可见,二审达成和解之后当事人可以撤诉,此处的撤诉既可以是上诉人撤回上诉,也可以是原审原告撤回起诉;如果原审原告撤回起诉的,二审法院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所以,A项正确,B、C、D项错误。

  • 第20题:

    2016年5月2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于6月5日要求乙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但是乙公司迟迟没有回应。后来由于甲公司货源落空,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发生纠纷。乙公司于2009年9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交付货物,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如果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乙公司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裁定驳回起诉。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查发现一审法院的裁定有误。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审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

    A.撤销原裁定,发回重审
    B.撤销原裁定,指令一审法院进行审理
    C.撤销原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立案受理
    D.撤销原裁定,直接予以受理

    答案:B
    解析:
    考查法院依职权纠正一审判决错误的规定。根据《民诉解释》第332条的规定,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有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法院进行审理,故B选项正确。

  • 第2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区基层法院起诉,乙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胜诉,乙对区法院的判决实体内容无异议,却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市中级法院的正确处理应为()。

    A、查清事实后改判,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B、仲裁协议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的起诉
    C、裁定驳回乙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D、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法院重审

    答案:C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只能向仲裁协议中所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而不能就该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 第2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区基层法院起诉,乙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胜诉,乙对区法院的判决实体内容无异议,却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市中级法院的正确处理应为( )。

    A.查清事实后改判,驳回甲的诉讼请求
    B.仲裁协议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的起诉
    C.裁定驳回乙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D.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法院重审

    答案:C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住所在A市B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在A市C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履行地为D县。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因货款支付方式发生争议,乙公司诉至D县法院。甲公司就争议的付款方式提交了答辩状。经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为由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D县法院有管辖权,因D县是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

    B

    二审法院对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裁定驳回异议

    C

    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D

    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根据《民诉解释》第18条第1款及第3款,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虽然约定履行地在D县,但是合同并未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地都不在约定履行地,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县法院无管辖权
    BCD三项,《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因此,二审期间原则上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如果因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而提出异议,则属例外情况。本案为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在未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D县法院基于应诉管辖取得应诉管辖权且作出判决。因此二审法院对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裁定驳回其异议

  • 第24题:

    单选题
    红光公司起诉蓝光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受理后,蓝光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由A市中级法院管辖。B区法院裁定驳回蓝光公司异议,蓝光公司提起上诉。此时,红光公司向B区法院申请撤诉,获准。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是错误的,因为蓝光公司已经提起上诉

    B

    红光公司应当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撤诉,并由其裁定是否准予撤诉

    C

    B区法院应当待A市中级法院就蓝光公司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裁定是否准予撤诉

    D

    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后,二审法院不再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进行审查


    正确答案: A
    解析:
    《级别管辖异议规定》第2条规定,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B区法院作出准予红光公司撤回起诉的裁定后,A市中级法院对蓝光公司提起的管辖权异议的上诉不再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