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三河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销主张。其中哪一项不能合法成立?( ) A.甲工厂主张抵销23万元:“三河公司收取我厂141万元预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合同即宣告破产;在此之前,我厂有23万元给三河公司的结算款,付给的汇票因填写不当被银行退回。” B.乙主张抵销45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前,三河公司欠我厂设备货款120万元;三河公司曾退回我厂一台质量不合格的机器,其已付价金为45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按退货处理。” C.丙公司主张抵销85万元:“我公司欠三河公司工程款187万元;在三河公司破产宣告后,

题目
以下为三河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销主张。其中哪一项不能合法成立?( )
A.甲工厂主张抵销23万元:“三河公司收取我厂141万元预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合同即宣告破产;在此之前,我厂有23万元给三河公司的结算款,付给的汇票因填写不当被银行退回。”
B.乙主张抵销45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前,三河公司欠我厂设备货款120万元;三河公司曾退回我厂一台质量不合格的机器,其已付价金为45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按退货处理。”
C.丙公司主张抵销85万元:“我公司欠三河公司工程款187万元;在三河公司破产宣告后,M建材厂将其对三河公司的85万元债权转移给我公司,以抵偿其欠我公司的债务。”
D.丁公司主张抵销142万元:“我公司欠三河公司工程款255万元;在三河公司破产宣告前,我公司作为保证人向银行偿付了三河公司所欠的142万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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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以下为大阳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销主张。其中哪些能够合法成立?( )

    A.甲工厂主张抵销30万元:“大阳公司收取我厂141万元预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合同即宣告破产;在此之前,我厂有30万元给大阳公司的结算款,付给的汇票因填写不当被银行退回”

    B.乙主张抵销45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前,大阳公司欠我厂设备货款120万元;大阳公司曾退回我厂一台质量不合格的机器,其已付价金为49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按退货处理”

    C.丙公司主张抵销60万元:“我公司欠大阳公司工程款187万元;在大阳公司破产宣告后,M建材厂将其对大阳公司的60万元债权转移给我公司,以抵偿其欠我公司的债务”

    D.丁公司主张抵销142万元:“我公司欠大阳公司工程款255万元;在大阳公司破产宣告前,我公司作为保证人向银行偿付了大阳公司所欠的142万元债务”


    正确答案:ABD
    《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
    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因此,破产抵销权的要件有:(1)须破产债权人主动行使;(2)须为破产债权人于破产申请受理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因此,ABD项是符合上述规定的,正确。
    C项中,丙公司通过受让M建材厂的债权而成为破产债权人,其以破产债权抵销所负的债务从现行法上看似乎也是可以的。但是,破产人的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取得的他人对破产人的破产债权,如果用于抵销,将违反债权平等原则,使破产人的债权人不能平等受偿。由于债权可自由转让,以十分低廉的价格购买破产债权是很容易做到的,此时,如果允许其与破产人的债务人的债务相抵销,就会使其他破产债权人因破产财产收入的减少而蒙受损失,而转让破产债权的人则可以得到比其他债权人高的偿还率,受让破产债权的人实际偿还的债务额也大大减少。为了杜绝此种情况,破产人的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取得他人对破产人的破产债权的,应不得用于抵销。C错误。

  • 第2题:

    在破产清算前,债权人行使抵销权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A.与债务人互负债权债务

    B.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得到确认

    C.主张抵销的债权债务均发生在破产申请之后

    D.主张抵销的债权债务均发生在破产宣告之前


    正确答案:ABD
    解析:与债务人互负债权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请求行使抵销权,抵销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得到确认;(2)主张抵销的债权债务均发生在破产宣告之前。

  • 第3题: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普通债权100万元,现乙公司被宣告破产,管理人查明甲公司尚欠乙公司20万元运费支付。管理人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甲公司要求的抵销债务。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公司的债权发生争执,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30万元破产债权

    B.甲公司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40万元破产债权

    C.甲公司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80万元破产债权

    D.甲公司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拥有100万元破产债权


    正确答案:C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抵销权和行使抵销权后剩余债权的计算方式。根据我国《破产法》第四十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抵销后剩余部分,应当作为一般债权从破产程序中受偿。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 第4题: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可以抵销的情形有( )。

    A.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

    B.在破产宣告后,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发生的债务

    C.破产人的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取得他人的破产债权

    D.破产企业的股东享有的破产债权与其未到位的注册资本金相抵销


    正确答案:BCD
    注意破产抵销权发生的条件,即在破产宣告前发生的,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互负债务,可以抵销。

  • 第5题:

    在A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依法应予以支持?()

    A:A公司主张在破产重整期间,自己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再次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B:管理人解除A公司和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现甲公司以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权申报债权
    C:乙公司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条款,主张行使优先受偿权
    D:A公司签发一张汇票交付给丙公司,以丁银行为该票据的付款人,现丁银行付款后产生的请求权

    答案:A,B,D
    解析:
    【考点】破产债权、取回权、别除权、抵销权。详解: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1条、第45~49条、第53条、第55条的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故A正确。合同解除后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破产债权。因此,B正确。别除权仅是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对该特定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C错误。D项票据付款人产生的请求权属于破产债权,因此,D正确。本题的应选项为A、B、D。

  • 第6题:

    以下为三河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销主张。其中哪些可以合法成立?()

    A:甲工厂主张抵销23万元:“三河公司收取我厂141万元预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合同即宣告破产;在此之前,我厂有23万元给三河公司的结算款,付给的汇票因填写不当被银行退回。”
    B:乙主张抵销45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前,三河公司欠我厂设备货款120万元;三河公司曾退回我厂一台质量不合格的机器,其已付价金为45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按退货处理。”
    C:丙公司主张抵销85万元:“我公司欠三河公司工程款187万元;在三河公司破产宣告后,M建材厂将其对三河公司的85万元债权转移给我公司,以抵偿其欠我公司的债务。”
    D:丁公司主张抵销142万元:“我公司欠三河公司工程款255万元;在三河公司破产宣告前,我公司作为保证人向银行偿付了三河公司所欠的142万元债务。”

    答案:A,B,D
    解析:
    【考点】破产抵销权。详解:《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因此,破产抵销权的要件有:(1)须破产债权人主动行使;(2)须为破产债权人于破产申请受理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因此,A、B、D选项符合破产抵销权的要件。C选项中,丙公司通过受让M建材厂的债权而成为破产债权人,属于第40条第1项规定的情形,因此不得抵销。

  • 第7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抵销权行使条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
    B.债权人行使抵销权,应当向管理人提出抵销主张
    C.管理人对抵销主张有异议的,应当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内或者自收到主张债务抵销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管理人收到债权人提出的主张债务抵销的通知后,经审查无异议的,抵销自管理人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
    E.管理人可以以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为由对抵销提出异议

    答案:A,B,D
    解析:
    (1)选项C:管理人对抵销主张有异议的,应当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内或者自收到主张债务抵销的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选项E:管理人以“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同”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8题:

    债权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无论其债的种类和履行期限,得以自己的破产债权与自己所负债务的相应数额相互抵销的权利被称为()。

    • A、破产抵销权
    • B、破产追回权
    • C、别除权
    • D、破产债权

    正确答案:A

  • 第9题:

    不定项题
    75.关于本案破产申请的提出、撤回,以及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恒美公司作为债权人无权提出破产申请

    B

    恒美公司作为债权人可向盛达公司住所地法院提出盛达公司破产申请

    C

    恒美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在法院受理前不能撤回

    D

    是否受理恒美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一般由法院在15日内裁定

    E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盛达公司应当向恒美公司清偿债务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公司被乙公司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案件。以下相应的机关和当事人实施的行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法院批准甲公司为维持经营向乙银行借款10万元

    B

    开户银行直接从甲公司账上扣划5万元抵还所欠本银行的贷款

    C

    乙公司以欠甲公司的8万元债务抵销了甲公司欠乙公司的8万元债务,已知债权债务均在破产受理之前以非受让方式取得

    D

    管理人决定由甲公司继续履行与丙公司的合同


    正确答案: D
    解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 第11题:

    单选题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关于破产撤销权、抵销权的论述,错误的是(    )。
    A

    管理人未主张撤销权时,债权人可以针对债务人无偿转让等行为主张撤销权,而且其主张的范围可以超出自己的债权

    B

    管理人对抵销主张有异议的,应当在约定的异议期内或者自收到主张债务抵销的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

    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不能抵销

    D

    管理人可以在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申请认定当事人的违法抵销无效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A公司就破产申请提出的两项异议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在A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下列哪项无法律依据、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

    A.甲要求收回依融资租赁合同出租给A的设备

    B.乙根据与A的建筑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条款,要求以A的酒店经营收入优先清偿拖欠的工程款

    C.丙根据与A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签订的以物偿债协议,要求取得用于抵偿欠款的一批库存产品

    D.丁依合同保管着A的一批货物,要求以变卖这批货物的价款优先清偿A拖欠的保管费


    正确答案:B
    B。解析: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可以取回;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取决于清算组和债权人的选择;保证不属于财产担保,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保管人可行使留置权,对保管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 第14题:

    以下为H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销主张。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不能合法成立?

    A.甲工厂主张抵销33万元:“H公司收取我厂l41万元预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合同即宣告破产;在此之前,我厂有33万元给H公司的结算款,付给的汇票因填写不当被银行退回

    B.乙工厂主张抵销51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前,H公司欠我厂设备货款120万元;H公司曾退回我厂一台质量不合格的机器,其已付价金为51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按退货处理”

    C.丙公司主张抵销85万元:“我公司欠H公司工程款187万元;在H公司破产宣告后,M建材厂将其对H公司的85万元债权转移给我公司,以抵偿其欠我公司的债务” (⊙o⊙)

    D.丁公司主张抵销l42万元:“我公司欠H公司工程款256万元;在H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两个月前,我公司作为保证人向银行偿付了H公司所欠的142万元债务”


    正确答案:C
    [考点]不得进行破产抵销的情形
    C。《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l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l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C选项中丙公司获得对H公司的债权时间是在H公司破产宣告后,在时间上不符合抵销的规定,因此不能抵销。D选项中丁公司向银行偿付142万元后享有对H公司的追偿权,从时间看是在H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之前,所以,D选项可以主张。

  • 第15题:

    以下为F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销主张。其中哪些选项能合法成立?( )

    A.甲工厂主张抵销23万元:“F公司收取我厂141万元预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合同即口宣告破产;在破产受理之前,我厂有23万元给F公司的结算款,付给的汇票因填写不当被银行退回”

    B.乙工厂主张抵销49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前,F公司欠我厂设备货款120万元;F公司曾退回我厂一台质量不合格的机器,其已付价金为49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按退货处理”

    C.丙公司主张抵销85万元:“我公司欠F公司工程款187万元;在F公司破产宣告后,M建材厂将其对A公司的85万元债权转移给我公司,以抵偿其欠我公司的债务”

    D.丁公司主张抵销142万元:“我公司欠F公司工程款256万元;在F公司破产申请前,我公司作为保证人向银行偿付了A公司所欠的142万元债务”


    正确答案:ABD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 第16题:

    共用题干

    以下为“东方”纺织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销主张。其中哪些不能合法成立?()
    A:东方公司在破产案件受理前拖欠甲公司一笔货款,在法院裁定东方公司破产宣告后甲公司即提出抵销债权的主张
    B:东方公司主张拖欠职工工资共150万元和职工应当交给企业的购房款项相抵销
    C:在东方公司破产宣告后,乙建材厂将其对东方公司的100万元债权转移给丙公司。现丙公司主张以该100万元抵销丙欠东方公司的债务
    D:丁企业拥有东方公司50万普通债权,同时丁企业还欠东方公司20万的货款,如果东方公司的破产清偿率为10%,现丁企业主张将30万列入普通债权

    答案:B,C
    解析:
    【考点】债务人财产。详解: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5)放弃债权的。所以,本题全选。


    【考点】涉及债务人财产的可撤销的行为和无效的行为。详解:《企业破产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所以,A选项是可撤销行为。从《企业破产法》第31条可知放弃债权的行为也是可撤销行为。根据该法第33条的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1)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2)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所以,C、D选项所述行为属于无效行为。


    【考点】取回权。详解: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作为取回权标的物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主要包括以下两项:(1)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包括共有财产、委托管理的财产、租赁财产、借用财产、加工承揽财产、寄存财产、寄售财产以及基于其他法律关系交破产人占有但未转移所有权的他人财产。(2)不法占有的他人财产,即无合法根据而占有的属于他人的财产。例如,非法侵占的财产,受领他人基于错误所为之给付而取得的财产,破产人据为已有的他人遗失财产。所以,A、B、C选项正确。《企业破产法》第39条规定了出卖人取回权,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所以,D选项也正确。


    【考点】管理人职责。详解:《企业破产法》第26条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或者有本法第69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第69条规定,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1)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2)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3)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4)借款;(5)设定财产担保;(6)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7)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8)放弃权利;(9)担保物的取回;(10)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管理人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可见,A选项符合第69条第5项规定的情形,应经人民法院许可,故不当选=B选项符合第69条第4项规定的情形,应经人民法院许可,故不当选。第25条第1款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可见,C选项符合第25条第1款第7项规定的情形,当选。D选项符合第25条第1款第5项规定的情形,当选。


    【考点】和解协议。详解:《企业破产法》第9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故A选项正确。第98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故BC选项正确。第106条规定,按照和解协议减免的债务,自和解协议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故D选项正确。


    【考点】债权人委员会。详解:《企业破产法》第6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9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债权人会议有权决定其设立或不设立,自然也有权决定其变更或解散。因此,本题正确的说法是B、C、D项。


    【考点】重整程序。详解:《企业破产法》第75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所以,A选项合法。该法第75条第2款规定: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因此,B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依据该法第76条的规定: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所以,C选项说法正确。该法第77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可知D选项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考点】和解程序。详解:《企业破产法》第95条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和解的申请人必须是已经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实践中,债权人希望和解的,可以与债务人协商,由债务人提出和解申请。所以,A、B、C选项表述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该法第9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该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由此可知,D选项表述合法。


    【考点】破产财产的范围。详解: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0条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该法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根据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5~56条、第67条、第71条、第82条的规定,企业破产前受让他人财产并依法取得所有权或者土地使用权的,即使未支付或者未完全支付对价,该财产仍然属于破产财产。D项取得的财产基于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是代位物,不是破产财产。


    【考点】破产抵销权。详解: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0条的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因此,C项错误;B项职工工资和购房款不属于可抵销的债权;A、D项都是能合法成立的。

  • 第17题:

    关于破产抵销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只要是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担的债务,都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B.债务人的股东对债务人负担的债务不能主张抵销
    C.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对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抵销不受限制
    D.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债务人与个别债权人以抵销方式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管理人都可以主张该抵销无效。

    答案:C
    解析:
    请参考《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第41、42、43、44、45、46条。

  • 第18题:

    2019年10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乙企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清查后发现,乙企业欠甲企业1000万元尚未偿还,有乙企业依法以自己价值5000万元的厂房提供的抵押担保,同时,甲企业2019年7月5日时知道乙企业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于是故意对其负担债务1000万元,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甲企业向管理人提出抵销申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甲企业形成的债务不合法,属于不得抵销的情形,管理人因此主张不能抵销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B.乙企业的管理人以抵销存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禁止抵销情形而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甲企业应先向乙企业清偿1000万元之后才能行使有财产担保的债权1000万元。互负债务不得抵销
    D.管理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抵销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抵销权。根据规定,《企业破产法》所列不得抵销情形的债权人,主张以其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与债务人对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抵销,债务人管理人以抵销存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情形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用以抵销的债权大于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财产价值的除外。本题中,甲企业对乙企业的债权有乙企业提供的抵押担保,乙企业对甲企业的债权无优先受偿权,因此甲企业向管理人提出抵销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选项B正确。

  • 第19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破产抵销权的特征的有()。

    • A、破产抵销权的行使主体只能是破产债权人
    • B、破产抵销权只适用于已到期的债务
    • C、破产债权人主张抵销的债务,只能成立于破产申请受理前
    • D、破产抵销权不受债务种类和履行期限的限制

    正确答案:A,C,D

  • 第20题:

    下列关于破产案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破产案件是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案件,我国法律规定的司法程序包括破产清算和重整两种
    • B、破产案件适用的程序之间具有排他性,当事人不得进行转换
    • C、破产案件中,法院对于实体问题采用判决形式,对于程序问题采用裁定形式
    • D、破产公告的生效以当事人知悉为要件

    正确答案:A,B,C,D

  • 第21题:

    单选题
    债权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无论其债的种类和履行期限,得以自己的破产债权与自己所负债务的相应数额相互抵销的权利被称为()。
    A

    破产抵销权

    B

    破产追回权

    C

    别除权

    D

    破产债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普通债权100万元,现乙公司被宣告破产,管理人查明甲公司尚欠乙公司20万元运费未付。管理人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甲公司要求抵销债务。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公司的债权发生争执,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

    甲公司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30万元破产债权

    B

    甲公司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40万元破产债权

    C

    甲公司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80万元破产债权

    D

    甲公司必须偿还20万元债务,并拥有100万元破产债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破产抵销权的特征的有()。
    A

    破产抵销权的行使主体只能是破产债权人

    B

    破产抵销权只适用于已到期的债务

    C

    破产债权人主张抵销的债务,只能成立于破产申请受理前

    D

    破产抵销权不受债务种类和履行期限的限制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下列不属于抵销权行使条件的是(  )。
    A

    可以是受理破产案件之后享有债权并负有债务

    B

    必须在破产清算分配前行使

    C

    必须由债权人主动向管理人提出行使

    D

    附停止条件的债权,在条件未成就时不能行使抵销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抵销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不论债的种类和到期时间,得于清算分配前以破产债权抵销其所负债务的权利。它的行使条件为:①必须是受理破产案件之前就享有债权并负有债务。②必须在破产清算分配前行使。③必须由债权人主动向管理人提出行使。④附停止条件的债权,在条件未成就时不能行使抵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