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五万元的苹果,甲公司以乙公司提供的苹果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为此,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在支付令异议期间,甲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下列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A: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效力 B: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不能阻止支付令的效力 C: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产生债务人异议的法律后果 D:甲公司起诉后,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题目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五万元的苹果,甲公司以乙公司提供的苹果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为此,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在支付令异议期间,甲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下列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效力
B: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不能阻止支付令的效力
C: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产生债务人异议的法律后果
D:甲公司起诉后,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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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C,D
解析:
依据《民诉意见》第22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更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五万元的苹果,甲公司以乙公司提供的苹果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为此,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在支付令异议期间,甲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下列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原材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时约定,跟合同有关的纠纷一律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签订后,因甲公司拖延支付预付款,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且未向人民法院声明有仲裁协议。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不论甲公司是否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均有权继续审理此案

    B.如果甲公司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驳回乙公司的起诉

    C.如果甲公司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时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驳回乙公司的起诉

    D.如果甲公司在判决作出前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驳回乙公司的起诉


    正确答案:B
    【解析】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 第2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丙公司以其房产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因甲公司未按约支付120万元货款,乙公司向A市B县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向甲公司发出支付令,甲公司拒绝签收。甲公司未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以乙公司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为由向A市C区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拒绝签收支付令,法院可采取留置送达

    B.甲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中止督促程序

    C.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甲公司的财产

    D.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丙公司的担保财产

    答案:A,C
    解析:
    选项 A 正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选项 B 错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选项 C 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三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50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选项 D 错误。甲公司请求法院签发支付令要求的是乙公司支付货款,所以乙公司不能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丙公司的担保财产。

  • 第3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丙是甲的担保人,现已到偿还期限,经多次催讨未果,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并审查后,向甲送达支付令。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异议,但以借款不成立为由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视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

    B.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C.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不影响支付令效力

    D.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对丙具有拘束力



    答案:C
    解析:
    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民诉解释》第四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选项D错误。《民诉解释》第四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据此可知,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对丙没有拘束力。

  • 第4题:

    天津某土产公司向吉林某农产品公司购买价值20万元的优质大豆,吉林公司交货后,天津公司拒绝付款。为此,吉林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请求天津公司支付货款。天津公司认为吉林公司用劣质大豆充当优质大豆,因此收到支付令后15日内,天津公司既未提出异议又未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天津公司向另一个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B.天津公司向另一个法院起诉后,吉林公司不得依据支付令申请执行
    C.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当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
    D.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答案:A
    解析:
    考查支付令异议的提出。根据《民诉解释》第433条第1款的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故BCD项错误、A项正确。

  • 第5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违约,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货款和违约金共143万元。在执行过程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由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10万元,甲公司放弃其他债权。为此,人民法院停止了执行程序。乙公司支付了10万元后,以没有支付能力为由拒绝支付。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原判决。对此,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驳回甲公司的申请,不予恢复执行
    • B、恢复执行,要求乙公司再支付100万元
    • C、恢复执行,要求乙公司再支付143万元
    • D、恢复执行,要求乙公司再支付133万元

    正确答案:D

  • 第6题:

    山西某经营干货的公司向陕西某土产公司购买价值5万元的干辣椒,山西公司认为陕西公司用不好的辣椒充当特等椒,因而拒绝付款。为此陕西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山西公司支付货款。收到支付令后,山西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山西公司的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效力
    • B、山西公司的行为不能阻止支付令的效力
    • C、如果山西公司在收到支付令后15日内提起诉讼,产生债务人异议的法律后果
    • D、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正确答案:B

  • 第7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3万元作为定金,乙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于2017年12月10日前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的货款。合同还约定了一方违约的,应向对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向甲公司交付货物,给甲公司造成3万元的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10万元

    B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9万元

    C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8万元

    D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5万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违约金、定金和损害赔偿金竞合的三种方式及选择:①定金与违约金择一适用。由于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属违约定金,具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另外,《合同法》规定,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无效。本题中定金数额应当为2万元,如果适用定金罚则,乙公司应向甲公司双倍返回定金4万元和1万元的不当得利;如果适用违约金,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5万元,另外,甲公司已经向乙公司支付了3万元的定金,乙公司拒绝履行债务,甲公司基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3万元的定金,因此,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8万元。②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可共存。二者功能上互补,定金是惩罚性的,损害赔偿金是补偿性的(原则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例外),因此可以并用。本案中,定金双倍罚则,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5万元;损害赔偿金应该为3万元。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8万元。③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择一适用。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金额的预先确定,二者都具有补偿性质。因而违约金与约定损害赔偿是不可以并存的。违约金小于损失的,可要求增加;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的,可要求适当减少;违约金高于损失但不过分,适用违约金不再调整。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竞合的,可适用5万元违约金。综上所述,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最多支付8万元

  • 第8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甲公司是买方,乙公司是卖方。丙公司为甲公司的一般保证人。合同约定甲公司在收到设备1个月内支付货款。依照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设备,但甲没有在履行期限内支付剩余货款。下列情形中说法错误的是()。
    A

    在保证期间内,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申报债权,也可以直接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B

    在保证期间内,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乙公司未申报债权的,丙公司以其对甲公司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C

    保证期间内,乙公司没有就主债权向法院起诉,保证期间届满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乙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D

    在保证期间内,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丙公司代甲公司清偿后,以其对甲公司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一般保证的相关规定。乙公司没有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期间届满,作为一般保证人的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第9题:

    判断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支票以支付购货款,乙公司取得支票后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丙公司以支付劳务供应款;如果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甲公司有权要求支票付款银行拒绝向丙公司支付票款。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山西某经营干货的公司向陕西某土产公司购买价值5万元的干辣椒,山西公司认为陕西公司用劣质辣椒充当特等辣椒,因而拒绝付款。为此陕西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山西公司支付货款。收到支付令后,山西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07年真题]
    A

    山西公司的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效力

    B

    山西公司的行为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C

    若山西公司在收到支付令后15日内提起诉讼,将产生债务人异议的法律后果

    D

    受理支付令申请的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异议必须是以书面形式,且是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提出,向其他法院起诉,不能视为提出异议。

  • 第11题:

    问答题
    甲农药厂与乙农资公司签订了农药的购销合同,合同对农药的数量、质量、价款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等都作了约定。甲厂如期将农药交付给乙公司,但乙公司却未按时付款。乙公司接收农药后,将农药卖与丙公司,且丙公司也没有按约定向乙付款,致使乙公司无力向甲厂支付农药款,但乙公司又不积极向丙公司催要货款,于是甲厂即向丙岱司催要其所欠乙公司的货款,遭到丙公司的拒绝,甲厂遂起诉到法院。  问:甲厂能否要求阿公司偿付货款?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五万元的苹果,甲公司以乙公司提供的苹果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为此,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在支付令异议期问,甲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下列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
    A

    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效力

    B

    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不能阻止支付令的效力

    C

    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产生债务人异议的法律后果

    D

    甲公司起诉后,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民诉解释》第43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 第13题:

    甲因乙拒不归还到期借款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审查后向乙发出支付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

    B.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不审查理由

    C.乙在法定期间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的,甲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D.乙在法定期间内向本院就该借款纠纷起诉的,支付令失效


    正确答案:BCD

  • 第14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5万元的苹果,甲公司以乙公司提供的苹果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为此,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在支付令异议期间,甲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效力
    B: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不能阻止支付令的效力
    C: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产生债务人异议的法律后果
    D:甲公司起诉后,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答案:B
    解析:
    【考点】对支付令的异议【详解】《民诉意见》第22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据此,B为正确答案。

  • 第15题:

    山西某经营干货的公司向陕西某土产公司 购买价值10万元的干辣椒,山西公司拒绝付款。为 此,陕西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山西公司支 付货款。山西公司认为陕西公司用不好的辣椒充当特 等椒,因此收到支付令后,山西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 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以 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山西公司的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效力
    B.山西公司的行为不能阻止支付令的效力
    C.如果山西公司在收到支付令后15日内提起诉 讼,产生债务人异议的法律后果
    D.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答案:B
    解析:
    。依据《民诉意见》第223条的规定,债务人 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 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 第16题:

    河北某经营干货的公司向贵州某土产公司购买价值10万元的干辣椒,河北公司拒绝付款。为此贵州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河北公司支付货款。河北公司认为贵州公司用不好的辣椒充当特等椒,因此收到支付令后,河北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河北公司的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效力
    • B、河北公司的行为不能阻止支付令的效力
    • C、如果河北公司在收到支付令后立即提出口头异议的,产生债务人异议的法律后果
    • D、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正确答案:B

  • 第17题: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如果甲并未向合同签订地C地法院提起诉讼,而是向离其较近的D地法院提起诉讼,乙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D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D地法院具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并应诉答辩,视为受诉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 第18题:

    甲银行因乙拒不归还到期贷款而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审查后向乙发出支付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
    • B、乙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由法院不审查异议理由
    • C、乙在法定期间内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的,甲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D、乙在法定期间内向本院就该笔贷款纠纷起诉的,支付令失效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多选题
    甲公司因乙公司拖欠货款向A县法院申请支付令,经审查甲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A县法院向乙公司发出支付令。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间没有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而是向A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
    A

    支付令失效

    B

    甲公司可以持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

    C

    A县法院应当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D

    A县法院不应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正确答案: B,D
    解析:
    对于人民法院签发的支付令,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有权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提出异议。债务人的异议,必须是就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生效或履行等实质问题提出,如果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本身没有异议,仅仅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等提出不同意见的,则不构成有效的书面异议,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只要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权债务关系的问题上存在争议,人民法院签发的支付令自行失效,督促程序即告终结。本题中,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间没有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而是向A县法院提起要求甲公司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违约赔偿诉讼。乙公司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予受理,同时乙公司的起诉表明甲乙公司在债权债务关系的问题上存在争议,法院签发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 第20题:

    问答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钢材购买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钢材,总价款500万元。甲公司应预支货款200万元。在甲公司即将支付预付款前,得知乙公司因经营不善,有可能无法交付钢材,并有确切证据证明。于是,甲公司拒绝支付预付款,除非乙公司能提供一定的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担保。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甲公司拒绝支付预付款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甲公司拒绝支付款是合法的。因为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散失或者可能散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且后履行的当事人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所以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是合法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5万元的苹果,甲公司以乙公司提供的苹果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为此,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在支付令异议期间,甲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效力

    B

    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不能阻止支付令的效力

    C

    甲公司的起诉行为产生债务人异议的法律后果

    D

    甲公司起诉后,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正确答案: B
    解析:
    对以金钱、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履行期已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并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14条第1款规定的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的书面异议,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即不必要进行实体审查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民诉解释》第437条,债务人提出支付令异议成立的条件是:①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即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②必须对债务本身提出异议;③以书面形式提出。支付令异议成立后,支付令自动失效。除此之外,在法定期间,债务人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诉解释》第43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超过法定期间提出异议的,视为未提出异议。

  • 第22题:

    单选题
    河北某经营干货的公司向贵州某土产公司购买价值10万元的干辣椒,河北公司拒绝付款。为此贵州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河北公司支付货款。河北公司认为贵州公司用不好的辣椒充当特等椒,因此收到支付令后,河北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河北公司的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效力

    B

    河北公司的行为不能阻止支付令的效力

    C

    如果河北公司在收到支付令后立即提出口头异议的,产生债务人异议的法律后果

    D

    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支付令异议的提出,依据《民诉意见》第223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 第23题:

    多选题
    乙公司拖欠甲公司货款6万元,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向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成立。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06年真题]
    A

    乙公司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向甲公司清偿债务,督促程序自行终结

    B

    乙公司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对异议理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

    C

    乙公司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书面说明目前还钱确有困难,并承诺在2个月后一定还清,则支付令可不生效

    D

    乙公司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债务已经偿还,则支付令的效力不受影响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诉意见》22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