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甲与13岁的乙是好朋友,均为中学生。某日二人在住宅小区中玩耍,一辆某快餐店的送餐车前来小区送餐停放在路边。甲对乙说:“我最讨厌这家快餐店了,上次去吃快餐,钱没带够被老板骂了一顿,你悄悄去把车上的广告画弄脏,给我出出气。”乙遂找来一块废金属片在车厢上乱刻一气。这时,快餐店送货员正好送货出来碰见,大声制止,乙慌忙逃跑,不小心撞上修电视机回来的丙,将丙的电视撞翻在地。车身被划坏造成损失3000元,丙的电视被撞坏造成损失1000元。请问:?对于快餐店遭受的损失,责任由谁承担?( )查看材料A.由乙的监护人

题目
16岁的甲与13岁的乙是好朋友,均为中学生。某日二人在住宅小区中玩耍,一辆某快餐店的送餐车前来小区送餐停放在路边。甲对乙说:“我最讨厌这家快餐店了,上次去吃快餐,钱没带够被老板骂了一顿,你悄悄去把车上的广告画弄脏,给我出出气。”乙遂找来一块废金属片在车厢上乱刻一气。这时,快餐店送货员正好送货出来碰见,大声制止,乙慌忙逃跑,不小心撞上修电视机回来的丙,将丙的电视撞翻在地。车身被划坏造成损失3000元,丙的电视被撞坏造成损失1000元。请问:?

对于快餐店遭受的损失,责任由谁承担?( )查看材料

A.由乙的监护人承担
B.由甲自行承担
C.由乙的监护人与甲承担
D.由甲的监护人与乙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相似考题
更多“16岁的甲与13岁的乙是好朋友,均为中学生。某日二人在住宅小区中玩耍,一辆某快餐店的送餐车前来小区送餐停放在路边。甲对乙说:“我最讨厌这家快餐店了,上次去吃快餐,钱没带够被老板骂了一顿,你悄悄去把车上的广告画弄脏,给我出出气。”乙遂找来一块废金属片在车厢上乱刻一气。这时,快餐店送货员正好送货出来碰见,大声制止,乙慌忙逃跑,不小心撞上修电视机回来的丙,将丙的电视撞翻在地。车身被划坏造成损失3000”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拿刀追杀乙,乙在仓促逃跑中发现甲6岁儿子丙在路边玩耍,便冲上前去用胳膊使劲勒住丙的脖子,威胁甲说再过来就要勒死丙,甲只好放弃了追杀乙,但丙因长时间被勒,短时窒息造成脑瘫。乙的行为构成()。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故意犯罪
    D.防卫过当

    答案:C
    解析: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该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乙的行为不是针对甲,排除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虽然造成无辜第三人丙的伤害,但是其损害的无辜第三人的利益不小于遭受危险的利益,排除紧急避险;乙明知自己勒住丙的脖子的行为会造成丙的死亡或伤害,仍故意勒住丙的脖子,属于故意犯罪。故本题选择C项。

  • 第2题:

    16岁的甲与13岁的乙是好朋友,均为中学生。某日二人在住宅小区中玩耍,一辆某快餐店的送餐车前来小区送餐停放在路边。甲对乙说:“我最讨厌这家快餐店了,上次去吃快餐,钱没带够被老板骂了一顿,你悄悄去把车上的广告画弄脏,给我出出气。”乙遂找来一块废金属片在车厢上乱刻一气。这时,快餐店送货员正好送货出来碰见,大声制止,乙慌忙逃跑,不小心撞上修电视机回来的丙,将丙的电视撞翻在地。车身被划坏造成损失3000元,丙的电视被撞坏造成损失1000元。请问:?

    对于快餐店遭受的损失,责任由谁承担?( )查看材料

    A.由乙的监护人承担
    B.由甲自行承担
    C.由乙的监护人与甲承担
    D.由甲的监护人与乙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答案:D
    解析:
    甲和乙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们均具有侵权行为的认识能力,他们存在侵权的共同故意,他们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故应由他们的监护人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 第3题:

    甲(9岁)放学后与同学一起到某快餐店,用餐后到该快餐店的“儿童乐园”玩耍,因滑梯上小朋友过多被挤倒,将小腿摔成骨折。甲的监护人诉求赔偿相应的医疗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失费,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因甲已用完餐,快餐店不承担赔偿责任
    B、快餐店应赔偿甲的医疗费、护理费
    C、快餐店应赔偿甲的精神损失费
    D、甲的监护人监护不善,应承担一定责任

    答案:B,C
    解析:
    【考点】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详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和第18条第2款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的权利,经营者负有保证消费者安全的义务。因儿童乐园设在快餐店内,是其餐饮销售的配套服务部分,就产生了快餐店的谨慎管理、充分注意和及时疏导、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现场看护义务。故A项表述错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综上,快餐店应对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责任,且赔偿范围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故B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所以,C项也正确。D项中,监护人履行职责不能理解为必须形影不离地跟随被监护人,特别是在本案这种消费服务关系中,快餐店负有审慎注意和妥善保障的义务,不存在与甲的监护人混合责任的问题。故D项不正确。

  • 第4题:

    16岁的甲与13岁的乙是好朋友,均为中学生。 某日二人在住宅小区中玩耍,一辆某快餐店的送餐车 前来小区送餐停放在路边。甲对乙说:“我最讨厌这 家快餐店了,上次去吃快餐,钱没带够被老板骂了一 顿,你悄悄去把车上的广告画弄脏,给我出出气。”乙 遂找来1块废金属片在车厢上乱刻一气。这时,快餐 店送货员正好送货出来碰见,大声制止,乙慌忙逃跑, 不小心撞上修电视机回来的丙,将丙的电视撞翻在地。 车身被划坏造成损失3000元,丙的电视被撞坏造成损 失1000元。
    对于快餐店遭受的损失,责任由谁承 担?( )
    A.由乙的监护人承担
    B.由甲自行承担
    C由乙的监护人与甲承担
    D.由甲的监护人与乙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答案:D
    解析:
    。本题中,甲和乙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但他们均具有侵权行为的认识能力,他们存在侵权的 共同故意,他们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故应由他们的监 护人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本题正确 选项为D。

  • 第5题:

    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无因管理之债?()

    A:警察丙在街上值班时看见甲在殴打乙,遂上前制止,争扯中丙的手表不慎被弄坏,于是丙请求乙赔偿手表
    B:甲将摩托车借与乙,后乙病故,乙之子丙以为该车是乙的遗产,对其进行维修,后甲向丙索要摩托车,丙遂请求甲支付维修费用
    C:甲帮外出的邻居乙保管电视机,后甲为牟利将该电视机自行售给丙,乙回来后甲谎称电视机毁坏被弃,乙知晓真相后要求甲赔偿,甲请求乙支付交易费用
    D:甲见隔壁乙家失火,恐火蔓延至自己家,遂奋勇上前扑火,未能灭火,却烧伤手臂,花去医药费2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答案:A,B,C
    解析:
    《民法通则》第93条对无因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四个要件:(1)须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2)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3)须管理事务的行为有利于本人并不得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但是替本人履行法定或道德上的义务以及救助自杀的除外;(4)须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所谓法定义务,是指法律上直接规定的义务,既包括因民法上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义务,也包括因其他法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义务。A项中警察的特殊身份决定了丙制止甲殴打乙的行为属于履行法定的义务,不构成无因管理。B中丙误将甲的摩托车当作自己的摩托车而进行修理,属于误信管理,尽管从客观效果上使他人受益,但在主观上并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故不应成立无因管理。C项中甲无权处分乙的电视机,依题意属于纯谋私利,无为乙的利益进行管理的意思,故不成立无因管理。D项中,甲扑火的行为虽有怕火灾蔓延至自己家的顾虑,但扑火的直接目的仍是为了乙的利益,属于为双方共同利益而进行的管理行为,尽管救火目的没有达到,但并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因此,A、B、C项当选。

  • 第6题:

    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一台电视机出质给乙,乙又擅自将该电视机借给其妹妹丙使用,丙在搬动电视机的过程中不小心将其摔坏,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有权将电视机借给其妹妹使用
    B.乙无权将电视机借给其妹妹使用
    C.乙应当承担电视机的损失
    D.乙、丙应当对该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E.丙无需承担电视机的损失

    答案:B,C
    解析:
    《物权法》第二百十一五条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物权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7题:

    甲与其嫂乙有仇,意图杀害乙,某日,趁乙生病之时,甲煮好一碗面条给乙后离开。乙怀疑面条有毒,而将该面条给前来玩耍的邻居小孩丙食用,丙食后2小时死亡。本案中()

    • A、甲有杀丙之间接故意
    • B、对乙而言,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 C、乙有杀丙之间接故意
    • D、对丙而言,乙构成故意杀人既遂

    正确答案:B,C,D

  • 第8题:

    甲、乙二人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某日,甲、乙二人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汽修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甲、乙二人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速启动汽车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挡,抓住雨刮器,乙对甲说:“太危险,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使丙摔成重伤。请问本案中,甲、乙二人使用假币支付修车费被识破后开车逃跑的行为应()罪名。

    • A、持有、使用假币罪
    • B、诈骗罪
    • C、抢夺罪
    • D、抢劫罪

    正确答案:A

  • 第9题:

    甲拿刀追杀乙,乙在仓促逃跑中发现甲6岁儿子丙在路边玩耍,便冲上前去用胳膊使劲勒住丙的脖子,威胁甲说再过来就要勒死丙,甲只好放弃了追杀乙,但丙因长时间被勒,短时窒息造成脑瘫。乙的行为构成()。

    • A、正当防卫
    • B、紧急避险
    • C、故意犯罪
    • D、防卫过当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多选题
    孕妇甲之前曾有过出轨行为,为弥补丈夫乙,向乙表示给乙找个女孩,乙同意。甲在路边假装摔倒,骗女孩丙搀扶,并请求丙送其回家。到家后,甲骗丙喝下含有迷药的酸奶。乙将昏迷的丙抱到床上意图强奸,但正值丙的经期,乙放弃。乙怕丙醒来后,报案跟甲说把丙杀了,甲同意,乙遂用枕头闷死了丙。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A

    甲乙构成强奸的共同犯罪

    B

    乙的强奸行为构成犯罪中止

    C

    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D

    对甲乙应该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 C,A
    解析:

  • 第11题:

    16岁的甲与13岁的乙是好朋友,均为中学生。某日二人在住宅小区中玩耍,一辆某快餐店的送餐车前来小区送餐停放在路边。甲对乙说:“我最讨厌这家快餐店了,上次去吃快餐,钱没带够被老板骂了一顿,你悄悄去把车上的广告画弄脏,给我出出气。”乙遂找来一块废金属片在车厢上乱刻一气。这时,快餐店送货员正好送货出来碰见,大声制止,乙慌忙逃跑,不小心撞上修电视机回来的丙,将丙的电视撞翻在地。车身被划坏造成损失3000元,丙的电视被撞坏造成损失1000元。请问:?

    对于丙的损失,责任由谁承担?( )查看材料

    A.由乙的监护人承担
    B.由甲自行承担
    C.由乙的监护人与甲共同承担
    D.由甲的监护人与乙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答案:A
    解析:
    对于丙的损失、甲不存在过错,该损失是由于乙的行为造成的,故应由乙的监护人对该损承担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 第12题:

    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
    B.甲与乙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C.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
    D.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
    解析:
    知识点:安全保障义务人侵权。《侵权责任法》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据此可知,对于丙的损失应当由小偷甲承担赔偿责任,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责任。

  • 第13题:

    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迫。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
    B: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
    D: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D
    解析:
    【考点】安全保障义务人与侵权人的责任分担【详解】丙被小偷甲撞倒而摔成重伤,小偷甲应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没有疑问的,A项正确。对于B项,《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商场有义务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商场地面湿滑,说明商场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的规定,商场应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B选项的表述正确。对于C项,乙对丙的损害不存在过错,也不属于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所以乙不需要补偿丙的损失,C项的表述错误。B项正确则D为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CD。【陷阱】本案不适用《侵权责任法》第8条和第10条的规定。甲和商场非共同实施侵权行为,不适用《侵权责任法》第8条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显然甲和商场的侵权行为都不足以造成全部损害,丙的损失是二者侵权行为的共同结果,所以本案也不适用《侵权责任法》第10条的规定,甲和商场不承担连带责任。

  • 第14题:

    16岁的甲与13岁的乙是好朋友,均为中学生。 某日二人在住宅小区中玩耍,一辆某快餐店的送餐车 前来小区送餐停放在路边。甲对乙说:“我最讨厌这 家快餐店了,上次去吃快餐,钱没带够被老板骂了一 顿,你悄悄去把车上的广告画弄脏,给我出出气。”乙 遂找来1块废金属片在车厢上乱刻一气。这时,快餐 店送货员正好送货出来碰见,大声制止,乙慌忙逃跑, 不小心撞上修电视机回来的丙,将丙的电视撞翻在地。 车身被划坏造成损失3000元,丙的电视被撞坏造成损 失1000元。
    对于丙的损失,责任由谁承担?( )
    A.由乙的监护人承担
    B.由甲自行承担
    C.由乙的监护人与甲共同承担
    D.由甲的监护人与乙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答案:A
    解析:
    。对于丙的损失,甲不存在过错,该损失是由 于乙的行为造成的,故应由乙的监护人对该损失承担 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 第15题:

    有关共同犯罪与认识错误问题,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甲得知乙、丙二人要去打丁,就找了两根棍棒交给乙、丙,并嘱咐乙、丙,只把丁的腿打断,不要把丁打死。但乙丙因用力过重,丁两天后死亡。甲只应负故意伤害 的刑事责任,不应负故意伤害致死的刑事责任
    B.甲教唆乙去丙家盗窃,乙到丙家后,发现只有丙女一人在家,便强奸了丙女,而没 有盗窃。甲构成盗窃罪未遂,乙构成强奸罪既遂。二人不成立共犯关系
    C.丙交给丁一把匕首,教唆丁去抢劫李某,丁接近李某时,趁李某不注意,一把夺走 了李某的提包。对丙应按抢劫罪未遂论处,对丁应按抢夺罪既遂论处
    D.甲教唆乙去抢夺丙的提包,乙在接近丙时一拳将丙打倒,然后才抢走了丙的提包。


    答案:A,B,C,D
    解析:
    A、B、C、D
    考点:共犯与认识错误
    讲解:共同犯罪的认识错误,是指某个共同犯罪人所认识的犯罪事实与其他共同犯罪人所实行的犯罪事实不相一致。对共同犯罪的认识错误,应按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原则来解决。共同犯罪的认识错误,主要有:⑴共同实行犯的认识错误。(2)教唆犯、帮助犯与实行犯或实行者之间的认识错误。A项是正确的,关于结果加重犯的认识错误,此种情况下,教唆者或帮助者应否对加重的结果负责,应根据教唆者或者帮助者是否应当预见这种加重结果的发生为准,若应当预见,就应对加重的结果负刑事责任;若不应当预见,则只负伤害的刑事责任。B项正确,犯罪构成完全不同,没有重合关系,此种情况下,被教唆者并未犯被教唆的罪,因而教唆者与被教唆者不构成共犯关系,对实行者当然以强奸罪论处,对教唆者应按盗窃罪的教唆未遂论处。C项正确,教唆抢劫,实行抢夺,教唆犯是抢劫未遂,实行犯是抢夺罪既遂。D项正确,教唆抢夺,实行抢劫,教唆犯是抢夺既遂,实行犯是抢劫既遂。

  • 第16题:

    甲、乙、丙、丁是同班同学。甲说:“我班同学考试都及格了。”乙说:“丁考试没及格。”丙说:“我班有人考试没及格。”丁说:“乙考试也没及格。”已知只有一人说假话,则可推断以下哪项断定是真的()

    • A、说假话的是甲,乙考试没及格
    • B、说假话的是乙,丙考试没及格
    • C、说假话的是丙,丁考试没及格
    • D、说假话的是丁,乙考试及格了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甲、乙、丙3人均是无业游民。某日上午,甲纠集乙到某市抢劫,并借来钢剑一把,匕首两把,又纠集丙同去。当晚3人来到某市繁华地区,正看见一对夫妇抱着孩子去看病。甲即带领乙、丙二人将夫妇拦住,欲抢劫时被值勤民警丁发现,乙慌忙逃跑,甲和丙进行顽抗。当丁走到甲面前时,丙喊了一声“上”,甲即用钢剑向民警的胸部刺去,民警避开将甲抓住,丙趁机用匕首向民警后肋猛刺两下,甲乘机挣脱又向民警的头部砍了一剑,后逃跑。对此案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甲是主犯,乙丙是从犯
    • B、甲丙是主犯,乙是从犯
    • C、甲乙丙犯抢劫罪未遂
    • D、甲乙丙犯抢劫罪既遂

    正确答案:B,C

  • 第18题:

    甲与其嫂乙有仇,意图杀害乙。某日,甲趁乙生病之时,煮好一碗面条给乙后离开。乙怀疑面条有毒,而将该面条给前来玩耍的邻居小孩丙食用,丙食用后2小时死亡。本案中,()。

    • A、甲对丙的死亡有间接故意
    • B、对乙而言,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 C、乙对丙的死亡有间接故意
    • D、对丙而言,乙构成故意杀人既遂

    正确答案:B,C,D

  • 第19题:

    多选题
    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12年真题]
    A

    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

    B

    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

    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

    D

    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BD三项,《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小偷甲的行为造成丙损害,应当赔偿丙的损失;商场地板湿滑为商场的过错,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须对丙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项,乙的行为是正当行为,其对丙的损害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 第20题:

    问答题
    甲与余某有一面之交,知其孤身一人。某日凌晨,甲携匕首到余家盗窃,物色一段时间后,未发现可盗财物。此时,熟睡中的余某偶然大动作翻身,且口中念念有词。甲怕被余某认出,用匕首刺死余某,仓皇逃离。(事实一) 逃跑中,因身上有血迹,甲被便衣警察程某盘查。程某上前拽住甲的衣领,试图将其带走。甲怀疑遇上劫匪,与程某扭打。甲的朋友乙开黑车经过此地,见状停车,和甲一起殴打程某。程某边退边说:“你们不要乱来,我是警察。”甲对乙说:“别听他的,假警察该打。”程某被打倒摔成轻伤。(事实二) 司机谢某见甲、乙打人后驾车逃离,对乙车紧追。甲让乙提高车速并走“蛇形”,以防谢某超车。汽车开出2公里后,乙慌乱中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向路中间的水泥隔离墩。谢某刹车不及撞上乙车受重伤。赶来的警察将甲、乙抓获。(事实三) 在甲、乙被起诉后,甲父丙为使甲获得轻判,四处托人,得知丁的表兄刘某是法院刑庭庭长,遂托丁将15万元转交刘某。丁给刘某送15万元时,遭到刘某坚决拒绝。(事实四) 丁告知丙事情办不成,但仅退还丙5万元,其余10万元用于自己炒股。在甲被定罪判刑后,无论丙如何要求,丁均拒绝退还余款10万元。丙向法院自诉丁犯有侵占罪。(事实五) 就事实二,对甲、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甲、乙的行为系假想防卫。假想防卫视情况成立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在本案中,甲、乙在程某明确告知是警察的情况下,仍然对被害人使用暴力,主观上有过失。但是,过失行为只有在造成重伤结果的场合,才构成犯罪。甲、乙仅造成轻伤结果,因此,对于事实二,甲、乙均无罪。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