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一道法律案例某晚,甲于路边拦住乙,以暴力方式抢得乙的钱包,但钱包中仅有少量现金及一张银行卡,乙逼迫甲讲出银行卡密码,然后放了乙。当晚甲持卡去自动取款机取款,但发现乙所讲的密码是假的,无法取钱。甲郁闷之余将此事讲给了兄弟丙,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丙向甲打听乙的体貌特征,又跟甲讲反正银行卡取不了钱,不如送给自己,甲遂将卡送予丙。次日,丙在事发路边守候。乙再次从该路段经过,并被丙拦截。丙以暴力逼迫乙讲出密码,乙不堪毒打,告知密码。丙持卡取钱,该卡尚未挂失,丙从卡上取得一万多元钱。问丙的行为触犯了哪些罪名,为什

题目
求助一道法律案例

某晚,甲于路边拦住乙,以暴力方式抢得乙的钱包,但钱包中仅有少量现金及一张银行卡,乙逼迫甲讲出银行卡密码,然后放了乙。当晚甲持卡去自动取款机取款,但发现乙所讲的密码是假的,无法取钱。

甲郁闷之余将此事讲给了兄弟丙,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丙向甲打听乙的体貌特征,又跟甲讲反正银行卡取不了钱,不如送给自己,甲遂将卡送予丙。

次日,丙在事发路边守候。乙再次从该路段经过,并被丙拦截。丙以暴力逼迫乙讲出密码,乙不堪毒打,告知密码。丙持卡取钱,该卡尚未挂失,丙从卡上取得一万多元钱。

问丙的行为触犯了哪些罪名,为什么?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我认为是抢劫,暴力劫取财物,只是行为方式特殊 当然,强的是密码,但是这个已经体现了他的“求财”的主观意图,犯罪结果也有财产损失我仍然认为是抢劫,只不过是行为方式比较特殊罢了信用卡诈骗,一般是说用伪造、作废的卡,或者恶意透支的;当然也有冒充持卡人这种行为方式,但是一般适用在比如说捡到卡之类的主观恶性比较小的情况,与案例不太相符合案例中,主观意图是通过伤害来劫财,所以我认为定抢劫应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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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欠乙1万元借款,甲到期还不起这笔钱。乙打听到丙欠甲15 000元钱。甲一直没有向丙催要,乙准备要求丙清偿甲的欠款。乙的下列行为中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是( )

    A.乙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债务

    B.乙要求丙将15 000元钱全部偿还

    C.在丙的债务未到期的情况下,乙要求丙提前偿还

    D.乙向丙许诺,只要丙偿还1万元钱就可免除其余5 000元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核点是代位权。债务人企业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 第2题:

    甲、乙、丙共谋犯罪。某日,三人拦截了丁,对丁使用暴力,然后强行抢走丁的钱包,但钱包内只有少量现金,并有一张银行借记卡。于是甲将丁的借记卡抢走,乙、丙逼迫丁说出密码。丁说出密码后,三人带着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取钱时发现密码不对,三人又对丁进行殴打,丁为避免遭受更严重的伤害,说出了正确的密码,三人取出现金5000元。对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抢劫(未遂)罪与信用卡诈骗罪
    B. 抢劫(未遂)罪与盗窃罪
    C. 抢劫(未遂)罪与敲诈勒索罪
    D. 抢劫(既遂)罪与盗窃罪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对丁使用暴力,然后强行抢走丁钱包内的银行借记卡,并以暴力逼取正确密码最终获得现金5000元钱,在这一抢劫过程中,虽然有场所的转移(三人带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取钱),但是这个场所的变化,是整个抢劫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使用暴力”和“取得财物”看似有物理意义空间上的错位,但并不影响刑法对其“当场”属性的评价。纵观整个犯罪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两个当场”:即“当场使用暴力”和“当场取得财物”,故应构成抢劫罪(既遂)一罪。根据《刑法》第19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甲、乙、丙三人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和盗窃罪,所以本题四个选项都错。本题要特别注意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在一般情况下,抢劫罪表现为以暴力的方法抑制被害人的反抗,从而达到强行劫取财物的目的,其主要特征表现为两个“当场”,即“当场使用暴力”和“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罪一般表现为通过要挟和威胁的方法强行取得财物,“威胁”的方法一般也不表现为当场实施暴力,其取得财物也通常是事后取得。故选ABCD。

  • 第3题:

    甲、乙合谋窃取丙的银行卡并平分取出的现金,乙将偷窥到的银行卡密码告诉甲,两人再乘丙醉酒之机将其银行卡窃走。甲持卡到ATM机取钱,乙为其望风,甲发现卡内有7万元,便取出2万元,对乙称卡内只有1万元,分给乙5000元,乙信以为真。一周后,甲独自通过ATM机将卡内剩余5万元取走。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8年仿真模拟题)

    A.甲对乙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为3万元
    B.乙对丙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为2万元
    C.甲对丙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为7万元
    D.乙对丙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为1万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中的结果归责问题。 刑法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论处。甲、乙共同盗窃了丙的信用卡后,共同使用该卡从机器上取款,而且两人的行为与丙卡内7万元的财产损失结果均有因果性,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93责原则,两人均对丙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都是7万元。只是在两人分赃时,甲骗乙卡内只有1万元,分给乙5000元,甲这一行为对乙不构成诈骗罪。故C项正确,ABD项错误。

  • 第4题:

    丙欠甲10万元,但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甲正为此苦恼,恰好因生意往来甲欠乙10万元并 已届清偿期,甲遂对乙表示要将对丙的债权转让给乙,但故意不告知其巳过时效的情况。乙表 示同意,甲遂通知了丙。当乙向丙主张债权时,被丙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还款。正好,乙也 因一笔交易欠丙10万元,同时,乙对丁享有到期债权但是怠于履行。已知:丁因出差途中遭遇 车祸,目前享有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可获得10万赔偿款,其他身无分文(生意一直亏损)。乙 见丙拒绝履行债务,自己也拒绝清偿对丙的到期欠款。乙旋即又向甲表示撤销债权让与,要求 甲还款。甲不肯,甲乙二人发生纠纷。
    甲、乙、丙三者协议及法律效力的判断错误的一项是()。
    A.甲、乙协议将甲对丙的债权转让给乙,并通知丙,该转让成立
    B.甲、乙协议将甲对丙的债权转让给乙,应经过丙的同意
    C.乙有权向丙主张债权
    D.丙主张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可以同时对抗甲和乙,有权拒绝清偿


    答案:B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 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可 见,债权让与只需通知,无须取得债务人同意。故本题答案选B。

  • 第5题:

    李家有甲、乙、丙三兄弟,丙幼年时被送给王某作养子。丙结婚时,王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导致该房屋被烧毁。’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一间让丙夫妇及王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对于死者(丙的生母)的遗产,有继承权的是(  )。
    A.甲和乙
    B.甲、乙和丙
    C.甲、乙和王某
    D.甲、乙、丙和王某


    答案:A
    解析:
    解析:丙被送给王某作养子,不享有对其生母的继承权。王某与死者不能产生继承关系。

  • 第6题:

    甲、乙共谋盗窃丙的银行卡,乙偷窥到丙的密码,甲盗窃了丙的卡。甲去ATM取钱,乙帮忙望风掩护,显示余额有7万,甲取了出了2万,但骗乙说卡里只有1万,并分了5000元给乙。后甲又自己取了5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成立盗窃罪,金额是7万

    B.乙成立盗窃罪,金额2万

    C.乙成立盗窃罪,金额是1万

    D.甲对乙成立诈骗罪

    答案:A,B
    解析:
    信用卡为记名且可挂失,盗窃信用卡不等于盗窃到信用卡里面的钱,因此,一般的盗窃信用卡行为不认定为数额较大,不构成盗窃罪,只有在使用时才成立盗窃罪。特殊的盗窃(多次、入户、携带凶器、扒窃)信用卡,不要求数额较大,盗窃信用卡时就构成盗窃罪。本案中,甲、乙共同盗窃信用卡,使用时才成立盗窃罪。乙并没有参与甲后续“使用信用卡”的行为,故乙不对甲的后续行为承担责任。甲的盗窃金额为7万元,乙的盗窃金额为2万元。第一次用卡的时候,甲虽然欺骗乙说卡里仅有1万元,但是,乙确实为甲的取款起到了帮助作用(望风),甲、乙的内部分赃行为不影响共同犯罪数额的认定。A、B两项正确,当选。C、D两项错误,不当选。

  • 第7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共谋杀丙,二人携带枪支来到丙的住处,甲向丙开了一枪,将丙打伤。甲看到丙很痛苦,就自动停止射击,退到屋外。乙开枪将丙杀死。甲成立犯罪中止,乙成立犯罪既遂
    B:甲、乙共谋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前去杀死了丙。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既遂
    C:甲、乙共谋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前去杀丙,但在举枪射击时,被对方一脚踹倒在地动弹不得。甲成立犯罪预备,乙成立犯罪未遂
    D:甲、乙、丙三人共谋对丁女实施轮奸,共同对丁女实施暴力后,甲、乙实施了奸淫行为,但丙因丁女的苦苦恳求,出于怜悯放弃了强奸行为。本案中,甲、乙、丙都成立强奸罪的既遂

    答案:D
    解析:
    【考点】共同犯罪与犯罪形态。详解:A项中,根据刑法共同正犯的理论,如果共同正犯中的一部分正犯中止自己的行为,但其他正犯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时,均不成立中止犯,而应成立既遂犯,二人均成立既遂。B选项中,二人均为既遂;共同正犯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就是共同正犯的未遂,故C选项中二人均成立犯罪未遂;D选项,丙放弃奸淫行为的情节,对丙而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

  • 第8题:

    比较合理的双交方式是()。

    • A、(甲╳乙)╳(乙╳丙)
    • B、(乙╳丙)╳(丙╳甲)
    • C、(丙╳乙)╳(甲╳乙)
    • D、(甲╳乙)╳(乙╳甲)

    正确答案:A,B,C

  • 第9题:

    甲将走失山羊一只带回家中饲养,两个月后以40元卖给乙。在乙回家路上,山羊被主人丙认出,丙向乙索还,乙不允。根据法律规定,()。

    • A、山羊归丙,甲退乙40元钱,丙付甲两个月的饲养费
    • B、山羊归丙,丙付乙40元钱
    • C、乙将山羊退还甲,丙索还40元钱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单选题
    甲欠乙1万元借款,甲到期还不起这笔钱,乙打听到丙欠甲15000元钱。甲一直没有向丙催要,乙遂要求丙清偿甲的欠款,乙的下列行为中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是 ( )
    A

    乙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债务

    B

    乙要求丙将15000元钱全部偿还C.在丙的债务未到期的情况下,乙要求丙提前偿还

    C

    乙向丙许诺,只要丙偿还1万元就可以免除其余5000元的债务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欠乙10000元借款,甲到期不能清偿。乙打听到丙欠甲15000元钱。甲一直没有向丙催要,乙准备要求丙清偿甲的欠款。乙的下列行为中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是( )。
    A

    乙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债务

    B

    乙要求丙将15000元全部偿还

    C

    在丙的债务未到期的情况下,乙要求丙提前偿还

    D

    乙向丙许诺,只要丙偿还10000元钱就可免除其余5000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代位权。债务人企业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该题针对“代位权与撤销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12题:

    多选题
    关于抢劫罪,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
    A

    甲为了报复乙而持木棍将乙打成轻伤,乙误以为自己遭遇抢劫,遂将钱包扔下逃离,甲将装有1万元现金的钱包拿走,甲成立抢劫罪(既遂)

    B

    甲让乙带着菜刀,在一旁为自己抢夺放风。甲构成抢夺罪,乙构成抢劫罪(携带凶器抢夺)

    C

    甲抢夺乙的财物之后,乙大喊,旁边店铺的丙出门看热闹,甲以为丙是来抓自己的,将丙打伤,甲构成(事后)抢劫罪

    D

    甲入户盗窃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向被害人乙的腹部猛踢了一脚,后经过现场的甲的好友丙知晓真相后接受甲的请求又向乙的腹部猛踢了一脚,乙死亡,不管谁踢死的,甲都成立(事后)抢劫致人死亡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项,甲并非是为了取得财物而对乙使用暴力压制其反抗。其行为不成立抢劫罪,而成立故意伤害罪侵占罪
    B项,甲和乙成立共同犯罪,部分实行全部责任,虽然甲没有带菜刀,但是其和乙成立共犯,甲也需要为乙携带菜刀的行为负责。二人携带凶器抢夺,构成抢劫罪。
    C项,事后抢劫中的暴力、胁迫的对象没有特别限定,即便丙不是来抓捕甲的,甲也构成(事后)抢劫罪。
    D项,如果是甲踢死的,甲当然成立(事后)抢劫致人死亡。如果是丙踢死的,那么该结果是甲和丙共同犯罪所导致的危害结果,甲依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 第13题:

    王家有三兄弟甲、乙、丙,丙幼年时被送给胡某作养子,丙结婚时,胡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致使该房屋被烧毁。丙的生父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一间来,让丙夫妇及胡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甲与乙要收回房子,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遗产,拒不搬出。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继承人为( )。

    A.甲、乙和他们的生父

    B.甲、乙和丙

    C.甲、乙、丙和他们的生父

    D.甲和乙


    参考答案:A
    解析: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养子女因收养关系成立,失去了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而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 第14题: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甲属于犯罪未遂?( )(2014年)

    A.甲让行贿人乙以乙的名义办理银行卡,存入50万元,乙将银行卡及密码交给甲。甲用该卡时,忘记密码,不好意思再问乙。后乙得知甲被免职,将该卡挂失取回50万元
    B.甲、乙共谋傍晚杀丙,甲向乙讲解了杀害丙的具体方法。傍晚乙如约到达现场,但甲却未去。乙按照甲的方法杀死丙
    C.乙欲盗窃汽车,让甲将用于盗窃汽车的钥匙放在乙的信箱。甲同意,但错将钥匙放入丙的信箱,后乙用其他方法将车盗走
    D.甲、乙共同杀害丙,以为丙已死,甲随即离开现场。一个小时后,乙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丙未死,持刀杀死丙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未遂。 A项,行贿人乙将银行卡交给国家工作人员甲的时候,甲就已经收受了“贿赂”。受贿罪的既遂标准是“收受财物”而不是消费财物,所以甲成立受贿罪既遂。故A项错误,不当选。
    B项,共同犯罪中,共犯人的犯罪形态保持一致,一人既遂,全体既遂。甲、乙共谋杀人,即使甲未去犯罪现场,但因乙按照甲教授的方法杀丙既遂,则甲也对该既遂结果承担刑事责任。故B项错误,不当选。
    C项,帮助犯的既遂需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帮助实行犯制造了既遂结果;第二,帮助行为与既遂结果的发生具有因果关系,即既遂结果的发生离不开帮助犯的作用。由于甲将钥匙放错了位置,乙用其他方法将车盗走,也就是说甲的帮助行为与乙的既遂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此甲构成帮助犯的未遂。故C项正确,当选。
    D项,如何判断犯罪是处于暂时性停顿还是处于终局性停止,只有是终局性停止,才构成犯罪形态,判断标准为:一是看行为人主观犯意是否完全消除;二是看行为人客观犯罪行为是否彻底结束。甲、乙共同杀害丙,以为丙已死,甲随即离开现场,此时甲的主观犯意已经消除,并且其犯罪行为已彻底结束,丙未死是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成立犯罪未遂。故D项正确,当选。

  • 第15题:

    孕妇甲之前曾有过出轨行为,为弥补丈夫乙,向乙表示给乙找个女孩,乙同意。甲在路边假装摔倒,骗女孩丙搀扶,并请求丙送其回家。到家后,甲骗丙喝下含有迷药的酸奶。乙将昏迷的丙抱到床上意图强奸,但正值丙的经期,乙放弃。乙怕丙醒来后报案,跟甲说把丙杀了,甲同意,乙遂用枕头闷死了丙。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A.甲乙构成强奸的共同犯罪
    B.乙的强奸行为构成犯罪中止
    C.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D.对甲乙应该数罪并罚

    答案:A,B,C,D
    解析:
    依照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案中甲乙均有犯罪的故意.且甲策划案件,乙实施犯罪行为,甲乙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故A项正确。虽然丙正值月经期,但在客观上并不能阻止乙的犯罪行为,乙是主动停止犯罪的意思,所以乙构成强奸的中止。故B项正确。甲乙共谋杀害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故c项正确。甲乙对丙的杀害是强奸未遂后出于灭口的动机,另行起意的,应该按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且最高刑为死刑。故D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 第16题:

    甲、乙、丙共谋犯罪。某日,三人拦截了丁,对丁使用暴力,然后强行抢走丁的钱包,但钱包内只有少量现金,并有一张银行借记卡。于是甲将丁的借记卡抢走,乙、丙逼迫丁说出密码。丁说出密码后,三人带着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取钱时发现密码不对,三人又对丁进行殴打,丁为避免遭受更严重的伤害,说出了正确的密码,三人取出现金5000元。对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抢劫(未遂)罪与信用卡诈骗罪
    B:抢劫(未遂)罪与盗窃罪
    C:抢劫(未遂)罪与敲诈勒索罪
    D:抢劫(既遂)罪与盗窃罪

    答案:A,B,C,D
    解析:
    甲、乙、丙三人对丁使用暴力,然后强行抢走丁钱包内的银行借记卡,并以暴力逼取正确密码最终获得现金5000元钱,在这一抢劫过程中,虽然有场所的转移(三人带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取钱),但是这个场所的变化,是整个抢劫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使用暴力”和“取得财物”看似有物理意义空间上的错位,但并不影响刑法对其“当场”属性的评价。纵观整个犯罪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两个当场”:即“当场使用暴力”和“当场取得财物”,故应构成抢劫罪(既遂)一罪。

  • 第17题:

    下列哪些选项中的甲属于犯罪未遂?( )

    A.甲让行贿人乙以乙的名义办理银行卡,存入50万元,乙将银行卡及密码交给甲。甲用该卡时,忘记密码,不好意思再问乙。后乙得知甲被免职,将该卡挂失取回50万元
    B.甲、乙共谋傍晚杀丙,甲向乙讲解了杀害丙的具体方法。傍晚乙如约到达现场,但甲却未去。乙按照甲的方法杀死丙
    C.乙欲盗窃汽车,让甲将用于盗窃汽车的钥匙放在乙的信箱。甲同意,但错将钥匙放入丙的信箱,后乙用其他方法将车盗走
    D.甲、乙共同杀害丙,以为丙已死,甲随即离开现场。一个小时后,乙在清理现场时发现丙未死,持刀杀死丙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未遂。 A项,行贿人乙将银行卡交给国家工作人员甲的时候,甲就已经收受了“贿赂”。受贿罪的既遂标准是“收受财物”而不是消费财物,所以甲成立受贿罪既遂。故A项错误,不当选。
    B项,共同犯罪中,共犯人的犯罪形态保持一致,一人既遂,全体既遂。甲、乙共谋杀人,即使甲未去犯罪现场,但因乙按照甲教授的方法杀丙既遂,则甲也对该既遂结果承担刑事责任。故B项错误,不当选。
    C项,帮助犯的既遂需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帮助实行犯制造了既遂结果;第二,帮助行为与既遂结果的发生具有因果关系,即既遂结果的发生离不开帮助犯的作用。由于甲将钥匙放错了位置,乙用其他方法将车盗走,也就是说甲的帮助行为与乙的既遂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此甲构成帮助犯的未遂。故C项正确,当选。
    D项,如何判断犯罪是处于暂时性停顿还是处于终局性停止,只有是终局性停止,才构成犯罪形态,判断标准为:一是看行为人主观犯意是否完全消除;二是看行为人客观犯罪行为是否彻底结束。甲、乙共同杀害丙,以为丙已死,甲随即离开现场,此时甲的主观犯意已经消除,并且其犯罪行为已彻底结束,丙未死是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成立犯罪未遂。故D项正确,当选。

  • 第18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医生甲意欲杀害患者丙,将毒药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让乙给丙注射。乙接过药品后发现是致命的毒药,但仍给丙注射,致丙死亡,甲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
    B: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作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对乙的死亡应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C:甲乙有仇,甲扬言要杀乙,乙逃往他乡后,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但是没有人杀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D: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甲属于教唆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答案:A,C,D
    解析:
    【考点】教唆犯。详解:关于A选项。教唆犯是共犯的一种,是指教唆引起他人犯意的共犯人。甲利用不知情的护士乙的行为来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与乙没有达成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是单独犯罪。护士乙在知情后仍然实施犯罪行为,属于片面的帮助犯,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甲并不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A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B选项。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做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的真实意图是借丙之手杀乙,甲属于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所以B选项的说法正确,不选。关于C选项。教唆犯的成立一般要求有明确具体的教唆对象,否则不成立教唆犯。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并没有具体的对象,不成立教唆犯。所以C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D选项。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此时乙的行为已经从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属于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问题。甲应在盗窃罪的犯罪内承担教唆犯的刑事责任,且属于教唆犯既遂。所以D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 第19题:

    甲、乙、丙三人共谋犯罪。一天,三人拦截了一辆出租车,并对出租车司机丁使用暴力强行抢走其随身携带的少量现金和一张银行借记卡。甲、乙、丙逼迫丁说出密码之后带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取钱时发现密码不对又对丁进行殴打,之后丁为了避免遭受更大的伤害说出了正确的密码,甲、乙、丙三人取出现金5000元。
    本案中应该如何对甲、乙、丙三人的行为定性?


    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抢劫罪既遂的认定。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致使他人不能反抗,从而 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 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之一的,均属于抢劫既遂。
    本案中,甲、乙、丙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迫使丁无法反抗,强行抢走 丁的现金和银行借记卡,在三人取得现金和银行借记卡时,他们的行为就巳经构成了 抢劫罪既遂。对于抢劫罪的认定,是没有数额的限制的。
    本案中,甲、乙、丙三人实施了冒用丁的银行借记卡并从卡内取出5000元现金的行为,由于银行借记卡属于信用卡,所以,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但是,由于冒用信用卡的行为是甲、乙、丙三人在抢劫了丁的信用卡之后进行的,实质上是抢劫信用卡后的使用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因此,不再单独定信用卡诈骗罪。

  • 第20题:

    甲、乙共同盗窃,由乙在现场望风。甲窃取丙的现金2000元,丙发现后立即追赶甲和乙。甲逃脱,乙被丙抓住后对丙使用暴力,致丙重伤。甲和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1题:

    甲欠乙1万元借款,甲不到期不能归还借款,乙打听到丙欠甲15000元钱,甲一直没有向丙催要,乙准备要求丙清偿甲的欠款。乙的下列行为中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是()。

    • A、乙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偿还债务
    • B、乙要求丙将15000元钱全部偿还
    • C、在丙的债务未到期的情况下,乙要求丙提前偿还
    • D、乙向丙许诺,只要丙偿还1万元钱就可免除其余5000元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单选题
    关于共同犯罪,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
    A

    甲以伤害故意、乙以杀人故意共同对丙实施暴力导致丙死亡,由于二人主观故意不同,二人不成立共同犯罪

    B

    乙误认为路边的皮包是他人遗失的,明知真相(皮包是丙的)的甲教唆乙将皮包拿走,甲和乙构成侵占罪的共同犯罪,甲另外构成盗窃罪

    C

    甲绑架丙的儿子后向丙勒索巨额财物,得知丙报警后,打算杀死丙的儿子。甲向好友乙述说要杀死丙的儿子的想法,乙遂帮忙掐死了丙的儿子,乙构成绑架罪,适用“杀死被绑架人”的法定刑

    D

    乙教唆甲实施抢劫,但甲实施抢劫时,刚好路过的乙发现被劫持者是自己的邻居,遂劝说甲停手,甲不从,将乙打昏后劫得财物,甲成立犯罪既遂,乙成立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依据部分犯罪共同说和行为共同说,二人主观故意不同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
    B项,甲教唆乙实施侵占行为,二人在侵占罪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由于甲是利用不知情的乙实施了盗窃行为,甲另外构成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C项,在结合犯的情形,承继人只对后一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也即乙只成立单独的故意杀人罪。
    D项,乙的劝阻行为并未消除先前教唆行为所引起的因果力,不成立有效的中止,而属于犯罪既遂。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医生甲意欲杀害患者丙,将毒药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让乙给丙注射。乙接过药品后发现是致命的毒药,但仍给丙注射,致丙死亡,甲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

    B

    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作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对乙的死亡应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C

    甲乙有仇,甲扬言要杀乙,乙逃往他乡后,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但是没有人杀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D

    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甲属于教唆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 D,C
    解析:
    A项,教唆犯是共犯的一种,是指教唆引起他人犯意的共犯人。甲利用不知情的护士乙的行为来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与乙没有达成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是单独犯罪。护士乙在知情后仍然实施犯罪行为,属于片面的帮助犯,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甲并不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
    B项,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甲的真实意图是借丙之手杀乙,甲属于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
    C项,教唆犯的成立一般要求有明确具体的教唆对象,否则不成立教唆犯。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并没有具体的对象,不成立教唆犯。
    D项,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此时乙的行为已经从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属于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问题。甲应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承担教唆犯的刑事责任,且属于教唆犯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