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人是某大学学生,甲经常通过校园网出售一些二手东西。一日,两人通过MSN洽谈二手掌上电脑的买卖事宜。甲称:“我有掌上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附有数码照片可供参考,2800元要不要?”乙回话称:“东西不错,2400元的话可以接受。”甲回复:“可以,6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回话:“同意。”于是两人结束了聊天。6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比较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很多,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拟2000元出手,乙同意。由于乙想通过自己做兼职挣钱来付款,于是甲乙又约定分5期付款,每期40

题目
甲乙两人是某大学学生,甲经常通过校园网出售一些二手东西。一日,两人通过MSN洽谈二手掌上电脑的买卖事宜。甲称:“我有掌上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附有数码照片可供参考,2800元要不要?”乙回话称:“东西不错,2400元的话可以接受。”甲回复:“可以,6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回话:“同意。”于是两人结束了聊天。6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比较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很多,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拟2000元出手,乙同意。由于乙想通过自己做兼职挣钱来付款,于是甲乙又约定分5期付款,每期400元,于每月月底支付,乙当即支付了400元,并取走电脑。临走时乙问甲电脑使用前是否需要杀毒或者重装系统,甲说自己刚买不久,从未感染过病毒,于是乙放心地离开甲处。根据上述案情回答第89-91题:
设本案中乙如约支付了4期,但最后一期未能支付,甲多次催告,乙仍无力支付。则甲:()
A.可以解除合同
B.可以退回货款,收回电脑,并要求乙支付几个月的电脑使用费
C.可以要求乙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但不能解除合同
D.如果甲解除合同,应当退回货款,并加付该货款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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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假设甲电脑使用的是32位Windows7操作系统,乙使用的是64位Windows7操作系统,下列关于甲、乙两台电脑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电脑的数据处理性能一定比甲电脑好

    B.某软件安装程序有可能只能在乙电脑成功运行,而不能在甲电脑运行

    C.甲电脑可管理的内存容量不超过3.25GB,乙电脑无限制

    D.甲乙两台电脑不能通过聊天软件进行聊天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计算机常识。 A项,乙电脑的数据处理性能一定比甲电脑好说法太过绝对,有的时候32位系统的性能可能会比64位更好,A项排除; B项,32位和64位存在系统不兼容问题,有些软件只能在相应的操作系统环境下正常运行,因此B项表述正确,当选; C项,32位系统对于内存的寻址能力总共就4G,而4G里还要放其他东西如输入输出设备的地址和设定和地址等等,因此4G内存在32位中也只能显示出3.2G了。64位系统理论上最大支持16T的内存,但是实际上限于种种原因,目前Windows764位版仅能使用最大为192GB内存。C项说法错误,排除; 甲乙两台电脑可以通过聊天软件进行聊天,D项表述错误,排除。故本题选择B。 考点人文科技科技计算机网络

  • 第2题: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 61~65 题:

    A市的甲公司和B市的乙公司互发E.mai1协商洽谈合同,4月3日甲公司发E.mai1给乙公司称:“我公司有宇宙牌笔记本电脑100台,顶级配置,以每台9000元价格请贵公司代为出售,按销售总额的10%提成。”4月5日乙公司回复称:“货物可以,价格偏高,每台8000元可以接受。”4月8日甲公司回复:“每台8000元可以出售,但提成9%。”4月10日乙公司回复:“同意。”甲公司于4月11日收到该回复后,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又签订了供应100台电脑的合同,每台价格为8100元,乙公司负责送货上门。丙公司为储存电脑租赁了丁公司仓库,4月20日乙公司送货。交货时丙公司发现电脑运行速度明显比正常的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得多,无法正常使用,便拒绝接收。

    第 61 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互发的电子邮件中,属于要约的有( )。

    A.4月3日甲的邮件

    B.4月5日乙的回复

    C.4月8日甲的回复

    D.4月10日乙的回复


    正确答案:ABC
    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成立过程中的要约。《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应满足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根据此规定,4月3日甲公司的邮件属要约。4月5日乙的回复因为对于先前要约中的重要内容,即价款作了变更,因此视为新的要约。4月8日,甲公司回复对于提成比例进行了修改,也视为新的要约。因此,正确答案为ABC。

  • 第3题:

    甲乙两人是某大学学生,甲经常通过校园网出售一些二手东西。一日,两人通过MSN洽谈二手掌上电脑的买卖事宜。甲称:“我有掌上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附有数码照片可供参考,2800元要不要?”乙回话称:“东西不错,2400元的话可以接受。”甲回复:“可以,6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回话:“同意。”于是两人结束了聊天。6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比较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很多,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拟2000元出手,乙同意。由于乙想通过自己做兼职挣钱来付款,于是甲乙又约定分5期付款,每期400元,于每月月底支付,乙当即支付了400元,并取走电脑。临走时乙问甲电脑使用前是否需要杀毒或者重装系统,甲说自己刚买不久,从未感染过病毒,于是乙放心地离开甲处。根据上述案情回答第89-91题:
    设乙回家后在使用电脑时硬盘被锁死,整台电脑报废。经查,是由于电脑所带的病毒所致,但是甲不知道电脑已经感染上病毒。则下列对于损失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由于甲交付的标的物质量符合双方事前约定,甲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由于甲过于自信电脑上没有病毒,主观上有过失,基于该过失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由于甲并不知情且未感染过病毒,应认定主观上没有过失,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电脑的质量存在瑕疵,即使甲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赔偿乙的损失


    答案:D
    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
    讲解:《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并且,违约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不考虑当事人主观上有无过错,据此,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 第4题:

    甲乙两人是某大学学生,甲经常通过校园网出售一些二手东西。一日,两人通过MSN洽谈二手掌上电脑的买卖事宜。甲称:“我有掌上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附有数码照片可供参考,2800元要不要?”乙回话称:“东西不错,2400元的话可以接受。”甲回复:“可以,6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回话:“同意。”于是两人结束了聊天。6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比较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很多,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拟2000元出手,乙同意。由于乙想通过自己做兼职挣钱来付款,于是甲乙又约定分5期付款,毎期400元,于每月月底支付,乙当即支付了 400元,并取走电脑。临走时乙问甲电脑使用前是否需要杀毒或者重装系统,甲说自己刚买不久,从未感染过病毒,于是乙放心地离开甲处。根据上述案情回答问题。
    设本案中乙如约支付了4期,但最后一期未能支付,甲多次催告,乙仍无力支付。则甲:( )
    A.可以解除合同
    B.可以退回货款,收回电脑,并要求乙支付几个月的电脑使用费
    C.可以要求乙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但不能解除合同
    D.如果甲解除合同,应当退回货款,并加付该货款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分期付款买卖
    讲解:《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依此,可得知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和B,C、D项的说法无法律依据,故不当选。

  • 第5题:

    韦小宝、张无忌两人在网上某聊天室发帖子,就一台笔记本电脑的买卖事宜进行商洽。4月30日韦小宝称:“我有笔记本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8000元欲出手,”5月1日张无忌回帖子称:“东西不错,7800元可要,”韦小宝于5月2日回复:“可以,5月7日到我这儿来。”张无忌于5月4日回复:“同意”,韦小宝于当日收到。上述帖子为韦小宝张无忌二人分别在A地、B地所发,韦小宝的经常居住地为C地,张无忌的经常居住地为D地。5月7日张无忌到韦小宝处取电脑,发现韦小宝的电脑运行速度明显比正常的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得多,自己无法使用,便拒绝接受,韦小宝遂降低价格,以3000元出手,张无忌同意并取走电脑,此时张无忌尚未付款。设本案中张无忌发现韦小宝的电脑比约定的标准差得多后拒绝购买,韦小宝也不同意降价,双方遂解除合同。则张无忌往返于C地和D地的费用应如何承担()?

    • A、往返费用均由韦小宝承担
    • B、往返费用均由张无忌承担
    • C、去的费用由韦小宝承担,回的费用由张无忌承担
    • D、去的费用由张无忌承担,回的费用由韦小宝承担

    正确答案:A

  • 第6题:

    甲、乙二人互发E-MAIL协商洽谈合同,4月30日甲称“我有笔记本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8000元欲出手”,5月1日乙回电称:“东西不错,7800元可要”,甲于5月2日回复:“可以,5月7日到我这儿来。”乙于5月4日回电:“同意”,甲于当日收到。在甲、乙互发E-MAIL中,属于要约的有()

    • A、4月30日甲的邮件
    • B、5月1日乙的回电
    • C、5月2日甲的回复
    • D、5月4日乙的回复

    正确答案:A,B,C

  • 第7题:

    甲借了乙的1台掌上电脑,价值10000元,乙拾得甲的1部数码相机,价值12000元,甲要求乙返还数码相机,乙要求甲返还掌上电脑,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如果乙拒绝返还数码相机,甲可不返还掌上电脑,该行为属于行使抵销权
    • B、如果乙拒绝返还数码相机,甲可不返还掌上电脑,该行为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 C、如果乙拒绝返还数码相机,甲可不返还掌上电脑,该行为属于行使留置权
    • D、如果乙拒绝返还数码相机,甲可不返还掌上电脑,该行为属于自助行为

    正确答案:D

  • 第8题:

    问答题
    甲、乙两人互发Email协商洽谈合同。4月30日甲称:“我有笔记本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8000元欲出手。”5月1日乙回电称:”东西不错,7800元可要。”甲于5月2日回复:“可以,5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于5月4日回电:“同意。”甲于当日上午收到该回电。上述Email为甲乙二人分别在A地、B地所发,甲的经常居住地为C地,乙的经常居住地为D地。5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明显比正常的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得多,自己无法使用,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以3000元出手,乙同意并取走电脑。此时丙正急需一台笔记本电脑而苦于无处购买,乙就将该电脑卖给丙,并约定由丙向甲付款。甲的电脑上本来染有病毒,但甲不知情。乙问有无病毒是否需要杀毒时,甲说使用多年从未感染上病毒。结果丙在使用时病毒发作,硬盘被锁死,整台电脑报废。对此,丙要求乙赔偿他经济损失4000元。甲是否应当承担电脑报废给乙造成的损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甲、乙二人互发E-MAIL协商洽谈合同,4月30日甲称“我有笔记本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8000元欲出手”,5月1日乙回电称:“东西不错,7800元可要”,甲于5月2日回复:“可以,5月7日到我这儿来。”乙于5月4日回电:“同意”,甲于当日收到。在甲、乙互发E-MAIL中,属于要约的有()
    A

    4月30日甲的邮件

    B

    5月1日乙的回电

    C

    5月2日甲的回复

    D

    5月4日乙的回复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学生甲在学校的BBS上发出一个求购二手电脑的帖子,乙找到甲,想以3000元的价格卖一台二手电脑给甲。甲看质量和价格都很合适,就买了。丙到甲宿舍玩的时候,发现甲的电脑是自己两个月前买的,但是一个月前丢失了。甲、丙为了电脑的归属发生了纠纷,闹到学校保安处,经调查,发现此电脑真正的主人是丁,其电脑于3个月前丢失。三方都有收据,关于电脑的归属发生争议。关于本案,说法错误的是(  )。
    A

    丙不可以获得电脑的所有权,但是甲可以基于善意取得获得电脑的所有权

    B

    电脑应当归还丁,丙、甲的损失可以要求乙返还

    C

    乙对电脑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

    甲对电脑的占有,属于善意占有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项,本题中,该电脑是盗赃物,甲和丙均不能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B项,《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C项,自主占有是指以据为己有的意思而占有,该占有不以享有所有权为前提。所有人的占有通常为自主占有,而小偷的占有、侵占遗失物的拾得人的占有均为自主占有
    D项,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其为无权占有而占有。本题中,甲基于买卖合同取得对电脑的占有,不知其为无权占有。

  • 第11题:

    问答题
    甲、乙两人互发Email协商洽谈合同。4月30日甲称:“我有笔记本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8000元欲出手。”5月1日乙回电称:”东西不错,7800元可要。”甲于5月2日回复:“可以,5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于5月4日回电:“同意。”甲于当日上午收到该回电。上述Email为甲乙二人分别在A地、B地所发,甲的经常居住地为C地,乙的经常居住地为D地。5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明显比正常的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得多,自己无法使用,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以3000元出手,乙同意并取走电脑。此时丙正急需一台笔记本电脑而苦于无处购买,乙就将该电脑卖给丙,并约定由丙向甲付款。甲的电脑上本来染有病毒,但甲不知情。乙问有无病毒是否需要杀毒时,甲说使用多年从未感染上病毒。结果丙在使用时病毒发作,硬盘被锁死,整台电脑报废。对此,丙要求乙赔偿他经济损失4000元。假设乙发现甲的电脑比约定的标准差得多后,拒绝购买,甲也不同意降价,双方遂解除合同。则乙往返于C地和D地的费用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韦小宝、张无忌两人在网上某聊天室发帖子,就一台笔记本电脑的买卖事宜进行商洽。4月30日韦小宝称:“我有笔记本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8000元欲出手,”5月1日张无忌回帖子称:“东西不错,7800元可要,”韦小宝于5月2日回复:“可以,5月7日到我这儿来。”张无忌于5月4日回复:“同意”,韦小宝于当日收到。上述帖子为韦小宝张无忌二人分别在A地、B地所发,韦小宝的经常居住地为C地,张无忌的经常居住地为D地。5月7日张无忌到韦小宝处取电脑,发现韦小宝的电脑运行速度明显比正常的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得多,自己无法使用,便拒绝接受,韦小宝遂降低价格,以3000元出手,张无忌同意并取走电脑,此时张无忌尚未付款。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问题: 韦小宝张无忌互发的帖子中,不属于要约的是()?
    A

    4月30日韦小宝的帖子

    B

    5月1日张无忌的帖子

    C

    5月2日韦小宝的帖子

    D

    5月4日张无忌的帖子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7~9题。甲乙两人是某大学学生,甲经常通过校园网出售一些二手东西。一日,两人通过MSN洽谈二手掌上电脑的买卖事宜。甲称:“我有掌上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附有数码照片可供参考,2800元要不要?”乙回话称:“东西不错,2400元的话可以接受。”甲回复:“可以,6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回电:“同意。”于是两人结束了聊天。6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比较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很多,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拟2000元出手,乙同意。由于乙想通过自己做兼职挣钱来付款,于是甲乙又约定分5期付款,每期400元,于每月月底支付,乙当即支付了400元,并取走电脑。临走时乙问甲电脑使用前是否需要杀毒或者重装系统,甲说自己刚买不久,从未感染过病毒,于是乙放心地离开甲处。根据上述案情回答第91—93题:设本案中乙如约支付了4期,但最后一期未能支付,甲多次催告,乙仍无力支付。则甲的下列哪些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 ) A.可以解除合同 B.可以退回货款,收回电脑,并要求乙支付几个月的电脑使用费 C.可以要求乙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但不能解除合同 D.如果甲解除合同,应当退回货款,并加付该货款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正确答案:AB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依此,可得知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和B,C、D项的说法无法律依据,故不当选。

  • 第14题:

    甲、乙两人进行百米赛跑,当甲到达终点时,乙在甲后面20米处;如果两人各自的速度不变,要使甲、乙两人同时到达终点,甲的起跑线应比原来的起跑线后移多少米?( )

    A. 20    B. 24C. 25   D. 30


    甲速度:乙速度=100:100-20=5:4

    乙经过100的路程
    甲=100÷4×5=125米

    125-100=25米

    甲的起跑线比原起跑线后移25米

  • 第15题:

    甲乙两人是某大学学生,甲经常通过校园网出售一些二手东西。一日,两人通过MSN洽谈二手掌上电脑的买卖事宜。甲称:“我有掌上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附有数码照片可供参考,2800元要不要?”乙回话称:“东西不错,2400元的话可以接受。”甲回复:“可以,6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回话:“同意。”于是两人结束了聊天。6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比较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很多,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拟2000元出手,乙同意。由于乙想通过自己做兼职挣钱来付款,于是甲乙又约定分5期付款,每期400元,于每月月底支付,乙当即支付了400元,并取走电脑。临走时乙问甲电脑使用前是否需要杀毒或者重装系统,甲说自己刚买不久,从未感染过病毒,于是乙放心地离开甲处。根据上述案情回答第89-91题:
    设乙在回宿舍的路上碰到同学丙,丙要随老师去外地做调查,正急需一台掌上电脑,乙立即将该电脑卖给丙,并约定由丙向甲付款。如果丙届时未付款。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乙无权处分,丙也知情,如甲不予追认并想收回电脑,可直接向丙索要
    B.乙、丙之间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的行为,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形
    C.丙届时未付款,应由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D.甲与乙是一个买卖关系,乙与丙是另一个买卖关系,丙只能向乙付款,乙再向甲付款


    答案:C
    解析:
    考点:合同效力、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
    讲解:双方并未约定在乙付款之前由甲保留所有权,因此电脑自交付时起所有权转移,乙的行为不构成无权处分,故选项A错误。本题情形属于《合同法》第64条规定的第三人代为接受履行的情形,不是第三人代为履行,故B项错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乙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C正确。因为乙、丙之间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因此丙可以直接向甲履行,从而消灭甲乙之间以及乙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故选项D错误。

  • 第16题:

    甲购买乙的一台二手电脑,乙已将该电脑借给丙使用,于是甲与乙约定,由丙负责交付。后来,丙未交付,则甲应向谁请求给付?()

    • A、乙
    • B、丙
    • C、乙或丙,二者承担连带责任
    • D、该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韦小宝、张无忌两人在网上某聊天室发帖子,就一台笔记本电脑的买卖事宜进行商洽。4月30日韦小宝称:“我有笔记本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8000元欲出手,”5月1日张无忌回帖子称:“东西不错,7800元可要,”韦小宝于5月2日回复:“可以,5月7日到我这儿来。”张无忌于5月4日回复:“同意”,韦小宝于当日收到。上述帖子为韦小宝张无忌二人分别在A地、B地所发,韦小宝的经常居住地为C地,张无忌的经常居住地为D地。5月7日张无忌到韦小宝处取电脑,发现韦小宝的电脑运行速度明显比正常的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得多,自己无法使用,便拒绝接受,韦小宝遂降低价格,以3000元出手,张无忌同意并取走电脑,此时张无忌尚未付款。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问题: 韦小宝张无忌互发的帖子中,不属于要约的是()?  

    • A、4月30日韦小宝的帖子
    • B、5月1日张无忌的帖子
    • C、5月2日韦小宝的帖子
    • D、5月4日张无忌的帖子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韦小宝、张无忌两人在网上某聊天室发帖子,就一台笔记本电脑的买卖事宜进行商洽。4月30日韦小宝称:“我有笔记本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8000元欲出手,”5月1日张无忌回帖子称:“东西不错,7800元可要,”韦小宝于5月2日回复:“可以,5月7日到我这儿来。”张无忌于5月4日回复:“同意”,韦小宝于当日收到。上述帖子为韦小宝张无忌二人分别在A地、B地所发,韦小宝的经常居住地为C地,张无忌的经常居住地为D地。5月7日张无忌到韦小宝处取电脑,发现韦小宝的电脑运行速度明显比正常的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得多,自己无法使用,便拒绝接受,韦小宝遂降低价格,以3000元出手,张无忌同意并取走电脑,此时张无忌尚未付款。设本案中张无忌是某高校大二学生,缺少资金,韦小宝张无忌约定分5期付款,每期600元,于每月月底支付。张无忌如约支付了4期,但最后一期未能支付,韦小宝多次催告张无忌仍无力支付。则下列关于韦小宝的权利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 

    • A、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张无忌支付几个月的电脑使用费
    • B、可以退回货款,收回电脑
    • C、可以要求张无忌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但不能解除合同
    • D、可以要求张无忌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问答题
    甲、乙两人互发Email协商洽谈合同。4月30日甲称:“我有笔记本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8000元欲出手。”5月1日乙回电称:”东西不错,7800元可要。”甲于5月2日回复:“可以,5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于5月4日回电:“同意。”甲于当日上午收到该回电。上述Email为甲乙二人分别在A地、B地所发,甲的经常居住地为C地,乙的经常居住地为D地。5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明显比正常的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得多,自己无法使用,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以3000元出手,乙同意并取走电脑。此时丙正急需一台笔记本电脑而苦于无处购买,乙就将该电脑卖给丙,并约定由丙向甲付款。甲的电脑上本来染有病毒,但甲不知情。乙问有无病毒是否需要杀毒时,甲说使用多年从未感染上病毒。结果丙在使用时病毒发作,硬盘被锁死,整台电脑报废。对此,丙要求乙赔偿他经济损失4000元。在甲、乙互发的4月30日、5月1日、5月2日、5月4lEj的电子邮件中,哪几个构成要约?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甲、乙两人互发Email协商洽谈合同。4月30日甲称:“我有笔记本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8000元欲出手。”5月1日乙回电称:”东西不错,7800元可要。”甲于5月2日回复:“可以,5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于5月4日回电:“同意。”甲于当日上午收到该回电。上述Email为甲乙二人分别在A地、B地所发,甲的经常居住地为C地,乙的经常居住地为D地。5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明显比正常的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得多,自己无法使用,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以3000元出手,乙同意并取走电脑。此时丙正急需一台笔记本电脑而苦于无处购买,乙就将该电脑卖给丙,并约定由丙向甲付款。甲的电脑上本来染有病毒,但甲不知情。乙问有无病毒是否需要杀毒时,甲说使用多年从未感染上病毒。结果丙在使用时病毒发作,硬盘被锁死,整台电脑报废。对此,丙要求乙赔偿他经济损失4000元。在甲、乙互发的电子邮件中,哪一个构成承诺?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韦小宝、张无忌两人在网上某聊天室发帖子,就一台笔记本电脑的买卖事宜进行商洽。4月30日韦小宝称:“我有笔记本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8000元欲出手,”5月1日张无忌回帖子称:“东西不错,7800元可要,”韦小宝于5月2日回复:“可以,5月7日到我这儿来。”张无忌于5月4日回复:“同意”,韦小宝于当日收到。上述帖子为韦小宝张无忌二人分别在A地、B地所发,韦小宝的经常居住地为C地,张无忌的经常居住地为D地。5月7日张无忌到韦小宝处取电脑,发现韦小宝的电脑运行速度明显比正常的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得多,自己无法使用,便拒绝接受,韦小宝遂降低价格,以3000元出手,张无忌同意并取走电脑,此时张无忌尚未付款。本案中合同成立的地点为哪一个()?
    A

    A地

    B

    B地

    C

    C地

    D

    D地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甲、乙两人互发Email协商洽谈合同。4月30日甲称:“我有笔记本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8000元欲出手。”5月1日乙回电称:”东西不错,7800元可要。”甲于5月2日回复:“可以,5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于5月4日回电:“同意。”甲于当日上午收到该回电。上述Email为甲乙二人分别在A地、B地所发,甲的经常居住地为C地,乙的经常居住地为D地。5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明显比正常的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得多,自己无法使用,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以3000元出手,乙同意并取走电脑。此时丙正急需一台笔记本电脑而苦于无处购买,乙就将该电脑卖给丙,并约定由丙向甲付款。甲的电脑上本来染有病毒,但甲不知情。乙问有无病毒是否需要杀毒时,甲说使用多年从未感染上病毒。结果丙在使用时病毒发作,硬盘被锁死,整台电脑报废。对此,丙要求乙赔偿他经济损失4000元。若丙届时未付款,他是否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将自己的电脑卖给乙,并且约定在乙付清价款前所有权仍属于甲。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乙在付清价款前将电脑出质给丙,对甲造成损害,则甲可以取回电脑

    B

    如果乙已经支付了80%的价款,则甲不能主张取回电脑

    C

    乙在付清价款前将电脑卖给丁,丁善意取得电脑的所有权,则甲不能主张取回电脑

    D

    如果甲乙之间是买卖房屋的合同,仍然可以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所有权保留的规定只适用于动产,买卖合同当事人主张将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的规定适用于不动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24题:

    单选题
    甲借了乙的1台掌上电脑,价值10000元,乙拾得甲的1部数码相机,价值12000元,甲要求乙返还数码相机,乙要求甲返还掌上电脑,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如果乙拒绝返还数码相机,甲可不返还掌上电脑,该行为属于行使抵销权

    B

    如果乙拒绝返还数码相机,甲可不返还掌上电脑,该行为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

    如果乙拒绝返还数码相机,甲可不返还掌上电脑,该行为属于行使留置权

    D

    如果乙拒绝返还数码相机,甲可不返还掌上电脑,该行为属于自助行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A选项是错误的,抵销权应当是同种类、同品质的债权才能抵销。本题B选项是错误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必须存在双务合同关系,而且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本题C选项是错误的,留置权的行使,其要件包括债权到期、合法占有和同一法律关系,本处不存在同一法律关系。本题正确选项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