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人互发E-MAIL协商洽谈合同,6月30甲称:“我有联想电脑一台,配置为…… (详细内容本题此处省略),九成新,2000元欲出手。”7月1日乙回复称:,“东西不错,1800元可要。”甲于7月2日回复:“可以,7月7日到我这儿来。”乙于7月4日回复:“同意。”甲于当日收到。上述E-MAIL为甲乙二人分别在A地、B地所发,甲的经常居住地为C地,乙的经常居住地为D地。7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明显比正常的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很多,自己无法使用,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以1500元出手,

题目

甲、乙两人互发E-MAIL协商洽谈合同,6月30甲称:“我有联想电脑一台,配置为…… (详细内容本题此处省略),九成新,2000元欲出手。”7月1日乙回复称:,“东西不错,1800元可要。”甲于7月2日回复:“可以,7月7日到我这儿来。”乙于7月4日回复:“同意。”甲于当日收到。上述E-MAIL为甲乙二人分别在A地、B地所发,甲的经常居住地为C地,乙的经常居住地为D地。7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明显比正常的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很多,自己无法使用,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以1500元出手,乙同意并取走电脑,此时乙尚未付款。下列关于本案中合同成立的地点表述错误的是。( )

A.A地

B.B地

C.C地

D.D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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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 61~65 题:

    A市的甲公司和B市的乙公司互发E.mai1协商洽谈合同,4月3日甲公司发E.mai1给乙公司称:“我公司有宇宙牌笔记本电脑100台,顶级配置,以每台9000元价格请贵公司代为出售,按销售总额的10%提成。”4月5日乙公司回复称:“货物可以,价格偏高,每台8000元可以接受。”4月8日甲公司回复:“每台8000元可以出售,但提成9%。”4月10日乙公司回复:“同意。”甲公司于4月11日收到该回复后,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又签订了供应100台电脑的合同,每台价格为8100元,乙公司负责送货上门。丙公司为储存电脑租赁了丁公司仓库,4月20日乙公司送货。交货时丙公司发现电脑运行速度明显比正常的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得多,无法正常使用,便拒绝接收。

    第 61 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互发的电子邮件中,属于要约的有( )。

    A.4月3日甲的邮件

    B.4月5日乙的回复

    C.4月8日甲的回复

    D.4月10日乙的回复


    正确答案:ABC
    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成立过程中的要约。《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应满足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根据此规定,4月3日甲公司的邮件属要约。4月5日乙的回复因为对于先前要约中的重要内容,即价款作了变更,因此视为新的要约。4月8日,甲公司回复对于提成比例进行了修改,也视为新的要约。因此,正确答案为ABC。

  • 第2题:

    甲乙两人是某大学学生,甲经常通过校园网出售一些二手东西。一日,两人通过MSN洽谈二手掌上电脑的买卖事宜。甲称:“我有掌上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附有数码照片可供参考,2800元要不要?”乙回话称:“东西不错,2400元的话可以接受。”甲回复:“可以,6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回话:“同意。”于是两人结束了聊天。6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比较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很多,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拟2000元出手,乙同意。由于乙想通过自己做兼职挣钱来付款,于是甲乙又约定分5期付款,每期400元,于每月月底支付,乙当即支付了400元,并取走电脑。临走时乙问甲电脑使用前是否需要杀毒或者重装系统,甲说自己刚买不久,从未感染过病毒,于是乙放心地离开甲处。根据上述案情回答第89-91题:
    设本案中乙如约支付了4期,但最后一期未能支付,甲多次催告,乙仍无力支付。则甲:()
    A.可以解除合同
    B.可以退回货款,收回电脑,并要求乙支付几个月的电脑使用费
    C.可以要求乙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但不能解除合同
    D.如果甲解除合同,应当退回货款,并加付该货款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分期付款买卖
    讲解:《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依此,可得知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和B,C、D项的说法无法律依据,故不当选。

  • 第3题:

    甲、乙两人在网上某平台发帖子,就一台笔记本电脑的买卖事宜进行商洽。 4月30日甲称:“我有笔记本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8000元欲出手。” 5月1日乙回帖称:“东西不错,7800元可要。” 甲于5月2日回复:“可以,5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货。” 乙于5月4日回复:“同意”。 甲乙互发的帖子中,哪个属于最终的要约?

    A.4月30日甲的帖子

    B.5月1日乙的帖子

    C.5月2日甲的帖子

    D.5月4日乙的帖子


    C 《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第4题: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16~20题: A市的甲公司和B市的乙公司互发E—mail协商洽谈合同,4月3日甲公司发E—mail给乙公司称:“我公司有宇宙牌笔记本电脑100台,顶级配置,以每台9000元价格请贵公司代为出售,按销售总额的10%提成”。4月5日乙公司回复称:“货物可以,价格偏高,每台8000元可以接受”。4月8日甲公司回复:“每台8000元可以出售,但提成9%”。4月10日乙公司回复:“同意”。甲公司于4月11日收到该回复后,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又签订了供应100台电脑的合同,每台价格为8100元,乙公司负责送货上门。丙公司为储存电脑租赁了丁公司仓库,4月20日乙公司送货。交货时丙公司发现电脑运行速度明显比正常的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得多,无法正常使用,便拒绝接收。 甲公司和乙公司互发的电子邮件中,属于要约的有( )。 A.4月3日甲的邮件 B.4月5日乙的回复 C.4月8日甲的回复 D.4月10日乙的回复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合同成立过程中的要约。《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应满足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根据此规定,4月3日甲公司的邮件属要约。4月5日乙的回复因为对于先前要约中的重要内容,即价款作了变更,因此视为新的要约。4月8日,甲公司回复对于提成比例进行了修改,也视为新的要约。因此,正确答案是ABC。

  • 第5题:

    甲乙两人是某大学学生,甲经常通过校园网出售一些二手东西。一日,两人通过MSN洽谈二手掌上电脑的买卖事宜。甲称:“我有掌上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附有数码照片可供参考,2800元要不要?”乙回话称:“东西不错,2400元的话可以接受。”甲回复:“可以,6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回话:“同意。”于是两人结束了聊天。6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比较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很多,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拟2000元出手,乙同意。由于乙想通过自己做兼职挣钱来付款,于是甲乙又约定分5期付款,毎期400元,于每月月底支付,乙当即支付了 400元,并取走电脑。临走时乙问甲电脑使用前是否需要杀毒或者重装系统,甲说自己刚买不久,从未感染过病毒,于是乙放心地离开甲处。根据上述案情回答问题。
    设本案中乙如约支付了4期,但最后一期未能支付,甲多次催告,乙仍无力支付。则甲:( )
    A.可以解除合同
    B.可以退回货款,收回电脑,并要求乙支付几个月的电脑使用费
    C.可以要求乙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但不能解除合同
    D.如果甲解除合同,应当退回货款,并加付该货款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分期付款买卖
    讲解:《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依此,可得知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和B,C、D项的说法无法律依据,故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