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某证券交易大厅偷窥获得在该营业部开户的乙的资金账号及交易密码后,通过电话委托方式在乙的资金账号上高吃低抛某只股票,同时通过自己在证券交易部的资金账号低吃高抛同只股票,造成乙损失50万元,甲从中获利30万元。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法无明文规定,不是犯罪B.故意毁坏财物罪C.操纵证券价格罪D.盗窃罪

题目

甲在某证券交易大厅偷窥获得在该营业部开户的乙的资金账号及交易密码后,通过电话委托方式在乙的资金账号上高吃低抛某只股票,同时通过自己在证券交易部的资金账号低吃高抛同只股票,造成乙损失50万元,甲从中获利30万元。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法无明文规定,不是犯罪

B.故意毁坏财物罪

C.操纵证券价格罪

D.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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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盗窃乙100万后,随即扔到了海里,则甲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盗窃罪

    C.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D.是盗窃中止


    参考答案:B

  • 第2题:

    操纵市场是违法违规行为,以下涉嫌操纵市场的行为是( )。
    Ⅰ、甲和乙机构投资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联合买卖股票,造成证券市场价格变动
    Ⅱ、证券公司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进行交易
    Ⅲ、甲与他人串通,利用资金优势,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交易量
    Ⅳ、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自买自卖的行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

    A.Ⅰ.Ⅱ.Ⅲ.Ⅳ
    B.Ⅰ.Ⅲ.Ⅳ
    C.Ⅱ.Ⅲ
    D.Ⅰ.Ⅱ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操纵市场行为的界定。根据规定,Ⅱ属于欺诈客户行为,其他属于操纵市场行为。

  • 第3题: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的有( )。

    A.甲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传播了虚假信息,对市场交易量产生了一定影响
    B.乙证券公司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客户李某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C.丙证券公司利用其资金优势连续买入某上市公司股票,造成该股票价格大幅上涨
    D.丁证券公司在自身网站上发布对某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预测信息

    答案:A,B,C
    解析:
    选项A,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外的机构和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虚假陈述,误导投资者的行为,不构成虚假陈述,属于操纵市场行为;选项B,属于欺诈客户的行为;选项C,属于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选项D,并未进行反向交易,不属于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 第4题:

    甲在某证券交易大厅偷窥获得在该营业部开户的乙的资金账号及交易密码后,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在乙的资金账号上高吃低抛某一支股票,同时通过自己在证券交易部的资金账号低吃高抛同一支股票,造成乙损失30万元,甲从中获利20万元。对甲应当如何处理?()

    A:属于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形,不以犯罪论处
    B:以盗窃罪论处
    C: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D:以操纵证券价格罪论处

    答案:B
    解析:
    本题中,甲利用偷窥乙的资金账号和交易密码,通过“高吃低抛”、“低吃高抛”同一支股票的形式,秘密窃取乙财物,符合盗窃罪的构成特征。因此,本题的答案是B。

  • 第5题:

    甲公司走私汽车获利人民币4000万元后,欲通过乙期货交易所的账户将该笔资金换成外汇转移至香港,并说明可按资金数额的10%支付“手续费”。乙期货交易所在得知该笔资金为甲公司走私犯罪所得后,仍同意为该资金转账提供账户,并在收取“手续费”400万元后,将该资金折换成438万美元,以预付货款为名汇往甲公司在香港的账户。乙期货交易所的行为构成( )。

    A: 走私罪(共犯)
    B: 洗钱罪
    C: 逃汇罪
    D: 单位受贿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中,乙期货交易所只是在甲公司走私后才帮助其转移资金,因此不构成走私罪(共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案例中乙期货交易所的行为属于洗钱罪中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行为。

  • 第6题:

    甲在某证券交易大厅偷窥获得在该营业部开户的乙的资金账号及交易密码后,通过电话委托方式在乙的资金账号上高吃低抛某一股票,同时通过自己在证券交易部的资金帐号低吃高抛同一股票,造成乙损失50万元,甲从中获利30万元。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法无明文规定,不是犯罪
    B.故意毁坏财物罪
    C.操纵证券价格罪
    D.盗窃罪


    答案:D
    解析:
    解析:这是一种特殊的盗窃罪。盗窃罪的本质特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得他人财物。本案中,甲虽然没有直接盗窃乙的股票,但本质是窃取乙的财物,由于股票的特殊性质,甲只是采取了和普通盗窃不一样的方式而已。

  • 第7题:

    下列不属于操纵市场行为的是:

    A、甲和乙机构投资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联合买卖股票,造成证券市场价格变动
    B、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C、甲与他人串通,利用资金优势,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交易量
    D、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自买自卖的行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

    答案:B
    解析:
    根据规定,选项B是属于欺诈客户行为,其他属于操纵市场行为。

  • 第8题:

    甲在某企业财务室,将价值5万元保险柜破坏后,盗窃1万元现金。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B.应以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C.应以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
    D.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从重处罚

    答案: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并造成财物损毁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二)实施盗窃犯罪后,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毁坏其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犯罪数罪并罚;(三)盗窃行为未构成犯罪,但损毁财物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定罪处罚。”甲采用破坏保险柜的方式盗窃1万元现金,造成价值5万元的保险柜损坏,同时构成了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应适用上述司法解释(一)的规定,以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择一重罪从重处罚。B选项说法正确,ACD选项说法错误。

  • 第9题:

    甲公司走私汽车获利人民币4000万元后,欲通过乙公司(非国有)的账户将这笔资金换成外汇转移至香港,并说明可按资金数额的10%支付“手续费”。乙公司明知该笔资金为甲公司走私犯罪所得,仍同意为该资金转账提供账户,并在收取“手续费”400万元后,将该资金折换成438万美元,以预付货款为名汇往甲公司在香港的账户。乙公司的行为构成()。

    • A、走私罪(共犯)
    • B、洗钱罪
    • C、逃汇罪
    • D、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多选题
    下列属于操纵市场行为的有(  )。
    A

    甲和乙机构投资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联合买卖股票,造成证券市场价格变动

    B

    证券公司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进行交易

    C

    甲与他人串通,利用资金优势,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交易

    D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正确答案: B,C
    解析:
    B项属于欺诈客户行为。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属于操纵市场行为的有()。
    A

    甲和乙机构投资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联合买卖股票,造成证券市场价格变动

    B

    证券公司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进行交易

    C

    甲与他人串通,利用资金优势,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交易量

    D

    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自买自卖的行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本题考核操纵市场行为的界定。根据规定,选项B属于欺诈客户行为,其他属于操纵市场行为。

  • 第12题:

    单选题
    下列行为中,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的是(  )。Ⅰ.甲与乙合谋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Ⅱ.甲与乙相互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Ⅲ.甲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Ⅳ.甲系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活动
    A

    Ⅱ、Ⅲ

    B

    Ⅰ、Ⅱ、Ⅲ、Ⅳ

    C

    Ⅰ、Ⅱ

    D

    Ⅰ、Ⅱ、Ⅲ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3题:

    甲在某证券交易大厅偷窥获得在该营业部开户的乙的资金账号及交易密码后,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在乙的资金账号上高吃低抛某一支股票,同时通过自己在证券交易部的资金账号低吃高抛同一支股票,造成乙损失30万元,甲从中获利20万元。对甲应当如何处理?

    A.属于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形,不以犯罪论处

    B.以盗窃罪论处

    C.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D.以操纵证券价格罪论处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上市公司甲在招股说明书中故意隐瞒公司股权置换项目,乙证券公司作为承销人,丙为甲公司的发行保荐人。甲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告该股权置换,结果造成其 股票大跌,投资者遭受了损失。则可能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甲公司
    B.乙证券公司
    C.对上市公司公告具有监管职责的证券交易所
    D.丙证券公司

    答案:A,B,D
    解析:
    C选项,证券监管机构无需对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余三个选项 《证券法》第69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 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 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 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第15题:

    甲为获利于某日晚向乙家的羊圈内(共有29 只羊)投放毒药,待羊中毒后将羊运走,并将羊肉出售给他人。甲的行为构成哪些犯罪?
    A.盗窃罪
    B.投毒罪
    C.故意毁坏财物罪
    D.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答案:A,D
    解析:
    。甲向乙家的羊圏投毒的行为并未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因此构成盗窃罪。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故意毁坏财物罪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根据有关盗窃案件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在实施盗窃中,造成公私财物严重毁损的,应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出于报复等动机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应以盗窃罪和其他罪实行并罚。选项C错误。选项D显然是正确的 (《刑法》第144条)。注意,根据2002年3月26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刑法修正案(三)》第1、2条)的罪名改为投放危險物质罪,取消投毒罪罪名。

  • 第16题:

    甲公司走私汽车获利人民币4000万元后,欲通过乙期货交易所的账户将该笔资金换成外汇转移至香港,并说明可按资金数额的10%支付“手续费”。乙期货交易所在得知该笔资金为甲公司走私犯罪所得后,仍同意为该资金转账提供账户,并在收取“手续费”400万元后,将该资金折换成438万美元,以预付货款为名汇往甲公司在香港的账户。乙期货交易所的行为构成( )。

    A.走私罪(共犯)
    B.洗钱罪
    C.逃汇罪
    D.单位受贿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中,乙期货交易所只是在甲公司走私后才帮助其转移资金,因此不构成走私罪(共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案例中乙期货交易所的行为属于洗钱罪中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行为。

  • 第17题:

    下列行为中,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的是( )。
    Ⅰ.甲与乙合谋利用资金优势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Ⅱ.甲与乙相互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
    Ⅲ.甲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
    Ⅳ.甲系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活动

    A.Ⅱ、Ⅲ
    B.Ⅰ、Ⅱ、Ⅲ、Ⅳ
    C.Ⅰ、Ⅱ
    D.Ⅰ、Ⅱ、Ⅲ

    答案:D
    解析:
    Ⅳ项,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从事相关的证券活动属于内幕交易行为。

  • 第18题:

    甲、乙共同盗窃,乙在现场望风,甲窃取丙的现金3000元。丙发现后立即追赶甲和乙,甲逃脱,乙被丙抓住后对丙使用暴力,致丙轻伤。甲与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
    A.甲与乙只构成盗窃罪
    B.甲与乙均构成抢劫罪
    C.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
    D.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抢劫罪


    答案:D
    解析:
    解析:甲、乙开始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乙后来对丙使用暴力,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法律依据见《刑法》第269条。

  • 第19题:

    甲破解了张某的股票账户密码,偷偷登录其账户买卖股票“练手”,案发时造成张某股票账户资金亏损15万元。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盗窃罪
    B.非法经营罪
    C.故意毁坏财物罪
    D.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答案:C
    解析:
    偷偷登录他人账户买卖股票“练手”,也不具有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不是非法经营的行为,排除B项。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甲侵入的是证券交易系统,不属于上述计算机信息系统,排除D项(超纲罪名);甲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应该排除A选项。造成财产损失,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故选C项。(定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可能更妥当,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行为包括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情形,无此选项)。

  • 第20题:

    甲是某国有期货公司的会计,在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司财物达35万元,后来甲又故意透露给其朋友乙内幕消息,指示乙多次进行期货交易,获利达15万元。为了感谢甲为其提供信息,乙给予甲5万元“消息费”。后甲又利用自己的地位优势与妻子合谋,集中资金连续买卖期货,致使期货价格受到很大影响,两人从中获利65万元。根据该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甲与妻子合谋买卖期货的行为属于()。

    • A、合法行为
    • B、构成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罪
    • C、甲构成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罪,其妻不构成犯罪
    • D、甲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罪,其妻构成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罪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甲因经商手头缺资金5万元,遂找到在某国有银行工作的朋友乙,伪称自己母亲病重,需借钱5万元,于是乙从国有资金中私自挪用5万元借给甲。甲经商获利,2个月后将钱归还,乙将钱归账,乙的行为()。

    • A、构成挪用资金罪
    • B、不构成犯罪
    • C、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 D、构成挪用公款罪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多选题
    下列属于操纵市场行为的有(  )。
    A

    甲和乙机构投资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联合买卖股票

    B

    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

    C

    甲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交易

    D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根据新《证券法》的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①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②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③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④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⑤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⑥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⑦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⑧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B项属于欺诈客户行为。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在某证券交易大厅偷窥获得客户甲的资金账号及交易密码后,通过交易在甲的资金账号上高吃低抛某只股票,同时在自己的账户低吃高抛同只股票,造成甲损失15万元,张某获利10万元,对张某如何处理?(  )
    A

    属于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形,不以犯罪论处

    B

    以盗窃罪论处

    C

    以故意毁坏财务罪论处

    D

    以操纵证券价格罪论处


    正确答案: C
    解析:
    B项,张某高吃低抛某一支股票和低吃高抛同一支股票的行为,是在窃取他人资金账号和交易密码之后进行的,从而通过非法控制和转移他人财物,达到了秘密窃取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且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
    C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非法毁坏公私财物;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且具有毁坏公私财物的目的,但不具有非法占有或者获取公私财物的目的。因此,本题中,甲具有主观上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本罪。
    D项,张某高吃低抛某一支股票和低吃高抛同一支股票的行为,并未利用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也没有利用信息优势;并未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交易;虽以自己为交易对象,但并不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其行为不构成操纵证券价格罪。
    操纵证券价格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在于,此罪是依靠操纵整个证券市场的价格来实现犯罪目的,并以证券市场的秩序和广大股民的利益为犯罪对象;而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某一具体的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