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要点是无因管理的适用情形。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实施的管理或者服务行为必须具有特定性,而打扫公共场所属于不特定的服务,不能认定为无因,管理。因此,排除A项。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必须是为他人提供管理或者服务,因此,管理人或者服务人不能以所有的意思从事管理或者服务行为。因此,排除B项。为朋友结婚忙前忙后,使朋友受益,应当认定为无因管理。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必须属于合法事务,非法事务不能成立无因管理。因此,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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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共益债务的有( )。

    A.因管理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B.因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C.债务人因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D.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共益债务的范围。债务人因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共益债务,只有他人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无因管理而发生的债务,才属于共益债务。

  • 第2题:

    下列事实中,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事实是( )。

    A.未受委托,雇人为邻居的危险房屋加固,以免遭台风袭击而受损失

    B.受委托,雇人为他人照看病人

    C.抢救溺水儿童

    D.饲养他人失散的动物并寻找其主人


    正确答案:ACD
    解析:受委托照看病人系“有因”,应当依据委托代理关系处理。

  • 第3题:

    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是( )。

    A.失散的饲养动物

    B.购买招领期过后的遗失物

    C.国家专有的财产

    D.以合理价款从窃贼手中直接收购的自行车


    正确答案:B
    解析:考查要点是善意取得的适用情形。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让与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日寸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于盗赃、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归国家所有或归还失主,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排除A项和D项。此外,适用善意取得的标的物必须是法律允许自由流通的动产。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之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国家专有的财产以及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的国有财产,也不适用善意取得。因此,排除C项。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拾得人在拾得遗失物后,应及时通知遗失人或所有入,不知所有人或所有人不明时,应发出招领公告并妥善保存,或者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发出招领公告后。遗失物经过一定时期无人认领的,收归国有,或者依法予以拍卖。可见,购买招领期过后的遗失物属于通过交换合法购得,自然适用善意取得。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

  • 第4题:

    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情形是( )。

    A.行人抢救落水儿童

    B.拾得人以所有的意思占有他人抛弃之物

    C.打扫公共场所

    D.将盗窃物隐匿


    正确答案:A
    解析:考查要点是无因管理之债的认定。无因管理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行人抢救落水儿童,行人原本与落水儿童并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救助义务,但是受益人却因此得救,这属于无因管理行为,依法在行人和儿童的监护人之间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关系。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所有人以所有的意思占有他人抛弃之物,构成先占,先占导致拾得人取得他人抛弃之物的所有权,在此情形下,拾得人对拾得物的管理行为,是对自己物品的管理,而不是对他人事务的管理,自然谈不上产生无因管理之债。因此,排除B项。行为人实施无因管理行为,针对的是特定人,而不是不特定的人,打扫公共场所虽使多人受益,但这种受益针对的不是特定的人,不能构成无因管理。因此,排除C项。无因管理行为针对的事务必须是合法事务,因此,排除D项。

  • 第5题:

    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无因管理情形的有(  )。
    A.为朋友定制一套适体的西装作为其结婚礼物
    B.管理失主丢失的鸡
    C.将路上突然晕倒的行人送往医院
    D.为出差的邻居加固房屋以增强房屋的抗风能力


    答案:B,C,D
    解析:
    【精解】A项不构成无因管理,因为为朋友定制服装属于道德义务,纯粹道德义务的管理不能认定为无因管理,故排除A项。

  • 第6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有(  )。
    A.结婚登记
    B.无因管理
    C.侵权行为
    D.表见代理


    答案:B,C
    解析:
    【精解】结婚登记因有双方结婚合意的意思表示,因此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事实行为;表见代理也要表现出其意思,因此也不属于事实行为;而先占、生产、收益、添附、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无因管理、作为债权标的的给付行为,如交货、付款,以及创作作品、侵权行为等,由于不将其内心意思表示出来,因此都属于事实行为。

  • 第7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损人利己可以构成不当得利
    B.以所有的意思管理抛弃物为无因管理
    C.无因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支付报酬
    D.提存涉及三方当事人


    答案:D
    解析:
    解析:损人利己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法理;以所有的意思管理抛弃物成立先占,而无因管理须有管理的意思,而不是以所有的意思;无因管理人无权要求受益人支付报酬;提存涉及债权人、债务人和提存机关三方当事人。

  • 第8题:

    适用无因管理的情形是(  )。

    A.下大雪清扫路面
    B.为他人看管赃物
    C.接待他人朋友
    D.将危急病人送往医院

    答案:D
    解析:
    下大雪清扫路面不属于为特定人提供的服务,而无因管理须针对特定事务。违法事项不能成立无因管理。一般性的生活事务,如接待他人朋友,不能成立无因管理。

  • 第9题:

    以服务病入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称为

    A.药房管理
    B.药品生产组织药事管理
    C.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D.药品经营组织药事管理
    E.药品研究药事管理

    答案:C
    解析: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总纲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内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故本题最佳答案为C

  • 第10题:

    无因管理的成立,必须具备()条件。

    A.管理他人的事物
    B.为他人管理的意思
    C.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D.存在合同关系
    E.被管理者存在过错

    答案:A,B,C
    解析:
    2020 / 2019版教材P22
    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

  • 第11题:

    根据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下列事实中,不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是()

    • A、未受委托,雇人为邻居的危险房屋加固,以免遭台风袭击而损毁
    • B、受委托,雇人为他人照看病人
    • C、抢救溺水儿童
    • D、饲养他人失散的动物并寻找其主人

    正确答案:B

  • 第12题:

    单选题
    对于无因管理的准据法的选择,各国一般主张适用( )
    A

    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

    B

    无因管理地法

    C

    本人本国法

    D

    无因管理人本国法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美国的企业的管理模式是:()。

    A.以事为中心

    B.以权为中心

    C.以物为中心

    D.以人为中心


    答案:A

  • 第14题:

    甲和乙之间有借贷关系,后二人结婚。此时,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因下列哪一情形消灭?

    A.因混同而消灭

    B.因混合而消灭

    C.因结婚而消灭

    D.因免除而消灭


    正确答案:D

  • 第15题:

    无因管理中的“事务”可以是( )。

    A.为窃贼寄存赃物

    B.代他人进行结婚登记

    C.在朋友家为朋友款待其客人

    D.清除邻居家门口的路障


    正确答案:D
    D。本题考查作为无因管理构成要件之一的管理他人事务中的“事务”的条件。根据民法基本理论,只有具有法律意义的可以成为债的客体的事务才能成为无因管理中的事务。无因管理中的事务不能是违法的事务,也不能是法律要求必须由行为人自己实施的行为。

  • 第16题:

    个人健康管理档案建立的“POMR”模式的中文意思是( )

    A.以健康管理为导向
    B.以预防为导向
    C.以问题/患者为导向
    D.以临床医学为导向

    答案:C
    解析:

  • 第17题:

    下列选项中,适用无因管理情形的是(  )。
    A.甲结婚时,甲的朋友乙帮助忙前跑后
    B.丙的邻居丁家失火,丙帮助邻居丁灭火
    C.下大雪清扫路面
    D.借腹生子


    答案:B
    解析:
    【精解】认定所管理的事务属于无因管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该事务必须是其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务,但不足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纯粹道义上的、宗教上的或者其他一般性的生活事务,如朋友结婚而为其忙前跑后,就不能认定为无因管理,故A项不掏成无因管理。第二,管理所针对的事务须为特定事务。如下大雪清扫路面,因受益人不特定,不能构成无因管理,故C项不构成无因管理。第三,本人专属的,或者具有强烈人身属性的事务,不得成立无因管理,如所谓借腹生子、扶养、监护、遗嘱执行等,不得成立无因管理,故D项不构成无因管理。因此,只有B项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 第18题:

    下列事实中,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有(  )。

    A.未受委托,雇人为邻居的危险房屋加固,以免遭台风袭击而受损失
    B.受委托,雇人为他人照看病人
    C.抢救溺水儿童
    D.饲养他人失散的动物并寻找其主人
    E.甲误以为欠乙钱而向乙清偿

    答案:A,C,D
    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B项,受委托照看病人系“有因”,应当依据委托代理关系处理;E项,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 第19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可以适用留置权的有(  )。

    A.侵权行为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劳务合同

    答案:A,B,C,D
    解析:
    留置权的适用范围包括基于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劳务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

  • 第20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无因管理人无权要求受益人支付必要的管理费用
    B.管理人必须明确表示出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方可成立无因管理
    C.无因管理人在管理活动中应尽必要的注意义务
    D.无因管理人不得向本人索取报酬

    答案:C,D
    解析:
    必要费用支付请求权是无因管理人的基本权利;管理意思不以管理人必须明确表示出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且无因管理为事实行为,事实行为不需要意思表示。

  • 第21题:

    关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正确的是

    A.三级以上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可以成立药事管理组
    B.二级以上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可以成立药事管理组
    C.社区中心以上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可以成立药事管理组
    D.医院自主决定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或药事管理组
    E.所有的医院都要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

    答案:B
    解析: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 第22题:

    下列选项中,应当认定为无因管理的情形是(  )。
    A.打扫公共场所
    B.帮助朋友赢回因赌博输掉的金钱
    C.为朋友无偿保管自行车
    D.帮助他人推车


    答案:D
    解析:
    【精解】无因管理须为特定事务,故排除A项。无因管理行为须为合法事务,故排除B项。C项是无偿保管合同,是“有因”管理,而不是无因管理。故选D项。

  • 第23题:

    根据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下列事实中构成无因管理之债的事项是()

    • A、受托人、受雇人为他人照看病人
    • B、抢救溺水的儿童
    • C、饲养他人失散的动物并寻找其主人
    • D、抚养收养的子女
    • E、未受委托,雇人为邻居的危险房屋加固,以免遭台风袭击损毁

    正确答案:B,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