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甲、乙互负同数量的到期金钱债务,甲、乙的债务可因()而消灭。A.抵销B.提存C.混同D.混合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贷款l00万元,乙公司欠甲公司工程款100万元,现乙公司的债务已到期,甲公司的债务尚未到期,乙公司通知甲公司债权债务抵销,甲公司以甲、乙公司之前签订的工程合同约定该债务不得抵销为由予以拒绝,要求乙公司先偿还工程款l00万元,乙公司以甲公司理由不成立为由没有履行,甲公司遂诉至法院。关于甲、乙公司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已构成违约

    B.乙公司无权主张抵销

    C.甲、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已因抵销而消灭

    D.甲、乙公司之间关于工程合同债务不得抵销的约定无效


    参考答案:A, B

  • 第2题:

    甲工厂欠乙工厂50万元,后甲工厂被乙工厂兼并,甲工厂欠乙工厂的债务因此而消灭的原因是()。

    A、免除

    B、混同

    C、抵销

    D、解除


    参考答案:B

  • 第3题:

    甲欠乙人民币3000元,而甲为乙修电脑,乙应向甲支付修理费1000元。则乙的全部债务与甲的部分债权可以适用( )。

    A.混同

    B.提存

    C.抵销

    D.免除


    正确答案:C
    债的抵销是指互负同类给付债务的双方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债务按对等数额充抵,以相互消灭债的关系的行为。 

  • 第4题:

    甲向乙借款1万元,而乙欠甲3万块砖。甲的债务于2008年2月9日到期,乙的债务于2008年8月8日到期。2008年2月10日,甲与乙经过协商达成协议,两笔债务相抵,双方互不相欠。甲与乙的行为属于( )。

    A.清偿

    B.混同

    C.合意抵销

    D.法定抵销


    参考答案:C
    解析:清偿是债务人向债权人进行给付,混同是债权债务同归一人,因此,甲与乙的行为不属于清偿、混同。甲、乙互以各自的债务进行充抵,使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为抵销。甲、乙债务在标的物等方面均不相同,其抵销并非法定抵销,而是合意抵销。

  • 第5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50万元,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 )。

    A.混同

    B.抵销

    C.免除 >>>>>

    D.解除


    正确答案:A
    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合而为一,此时,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关系消灭。抵销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债权和债务,从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方式。免除是债权人放弃债务人的债务,从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方式。解除是解除债权人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行为。公司兼并属于混同的典型形式。

  • 第6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1000万元,丙公司为保证人,甲公司兼并了丙公司,发生( ),保证债务由此消灭。

    A.免除

    B.抵销

    C.混同

    D.提存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混同。甲公司欠乙公司1000万元,丙公司为保证人,甲公司兼并了丙公司,由于债务人不能自己为自己提供保证,所以此时债务人与保证人归于1人,保证债务由此消灭。

  • 第7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互负到期同种类债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双方债务相互消灭。该债的消灭原因是()。

    A.混同
    B.抵销
    C.解除
    D.履行

    答案:B
    解析:
    债的消灭有清偿、提存、抵销、混同、免除五种,首先排除C、D两项,《合同法》第106条规定了混同:“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法》第99条规定了抵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本题符合抵销的情形,故选择B项。

  • 第8题:

    甲公司借给乙公司三十万元,乙公司尚未还款时,甲公司吞并了乙公司,这种合同终止的形式是( )

    A.免除债务
    B.提存
    C.抵销
    D.混同

    答案:D
    解析: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系终止的事实。发生混同的原因有两种: 一是概括承受, 即合同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概括承受他人的权利与义务。概括承受是混同的主要原因,常见的现象是企业的合并, 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互有债权债务, 两个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债权债务因同归于一个企业而消灭。二是特定承受即因债权人让与或债务人承担而承受权利义务。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合同关系的绝对消灭。

  • 第9题:

    甲欠乙500元,后乙对甲表示不用偿还。该债务消灭的原因是(  )


    A.提存

    B.混同

    C.抵销

    D.免除

    答案:D
    解析:

  • 第10题:

    甲和乙之间有借贷关系,后二人结婚。此时,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是()。

    • A、因混同而消灭
    • B、因混合而消灭
    • C、因抵销而消灭
    • D、因免除而消灭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和乙之间有借贷关系,后二人结婚。此时,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是()。
    A

    因混同而消灭

    B

    因混合而消灭

    C

    因抵销而消灭

    D

    因免除而消灭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发生抵销效力的有()
    A

    甲对乙负的债务到期,乙对甲负的债务未到期,甲提出以其对乙的债权抵销对乙的债务

    B

    甲对乙的债权,乙有撤销权,同时乙对甲享有完全债权,乙提出以其对甲的债权抵销甲对乙的债务

    C

    甲对乙的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已对甲有完全债权,甲提出以其对乙的债权抵销乙对甲的债权

    D

    甲对乙负有交付特定物的债务,乙对甲负有交付种类物的债务,乙提出以其对甲的债权抵销对甲的债务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发生抵销效力的有()

    A.甲对乙负的债务到期,乙对甲负的债务未到期,甲提出以其对乙的债权抵销对乙的债务

    B.甲对乙的债权,乙有撤销权,同时乙对甲享有完全债权,乙提出以其对甲的债权抵销甲对乙的债务

    C.甲对乙的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已对甲有完全债权,甲提出以其对乙的债权抵销乙对甲的债权

    D.甲对乙负有交付特定物的债务,乙对甲负有交付种类物的债务,乙提出以其对甲的债权抵销对甲的债务


    参考答案:B, D

  • 第14题:

    甲、乙两公司之间存在债务关系,在债务尚未履行时,两公司合并,原合同的债权、债务都归合并后的公司承受。这属于()

    A.提存

    B.免除

    C.抵销

    D.混同


    参考答案:D

  • 第15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因管理不善被乙公司兼并,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随之消灭,这种债的消灭被称为债的【】

    A.混同

    B.抵销

    C.免除

    D.解除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债务,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之后,甲、乙之间的债务因此消灭的原因有( )。

    A.提存

    B.免除

    C.混同

    D.抵销


    正确答案:C
    C。本题考查债的消灭的原因之一即混同的问题。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法律事实。

  • 第17题:

    甲和乙之间有借贷关系,后二人结婚。此时,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因下列哪一情形消灭?

    A.因混同而消灭

    B.因混合而消灭

    C.因结婚而消灭

    D.因免除而消灭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甲继承乙的财产后,则乙欠甲的债务因继承导致消灭。导致这一债的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是

    A.混同

    B.免除

    C.抵销

    D.提存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甲向乙借了30元钱,同时甲又为乙修好了收音机,修理费恰好是30元。则他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

    A.提存
    B.混同
    C.免除
    D.抵销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抵销的概念。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同种类的给付义务时,将两项义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

  • 第20题:

    甲购买乙粮食若干并欠乙货款:100元,甲为乙制作服装一套,乙欠甲手工费100元。此两次债务可因(  )而消灭。
    A.提存
    B.混同
    C.免除
    D.抵销


    答案:D
    解析:
    解析:抵销就是互负债务的双方将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的行为。

  • 第21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乙公司欠甲公司工程款100万元,现乙公司的债务已到期,甲公司的债务尚未到期。乙公司通知甲公司债权债务抵销,甲公司以甲、乙公司之前签订的工程合同约定该债务不得抵销为由予以拒绝,要求乙公司先偿还工程款100万元。乙公司以甲公司理由不成立为由没有履行,甲公司遂诉至法院。关于甲、乙公司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主张抵销
    B.乙公司无权主张抵销
    C.甲、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已因抵销而消灭
    D.甲、乙公司之间关于工程合同债务不得抵销的约定无效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债的抵销。本题中,乙公司通知甲公司债权债务抵销,违反甲、乙公司之前签订的工程合同约定;且甲公司债权已经到期,享有抵销权;乙公司债权尚未到期,没有抵销权,现在乙公司提出抵销,由于没有抵销权,所以甲、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不因抵销而消灭。所以选项A、C错误。另外,民事法律关系讲究意思自治,在没有法律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的情况下,甲、乙公司之间的约定是有效的。所以选项D错误。

  • 第22题:

    下列发生抵销效力的有()

    • A、甲对乙负的债务到期,乙对甲负的债务未到期,甲提出以其对乙的债权抵销对乙的债务
    • B、甲对乙的债权,乙有撤销权,同时乙对甲享有完全债权,乙提出以其对甲的债权抵销甲对乙的债务
    • C、甲对乙的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已对甲有完全债权,甲提出以其对乙的债权抵销乙对甲的债权
    • D、甲对乙负有交付特定物的债务,乙对甲负有交付种类物的债务,乙提出以其对甲的债权抵销对甲的债务

    正确答案:B,D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互负到期同种类债务,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双方债务相互消灭。该债的消灭原因是________。
    A

    混同

    B

    抵销合同

    C

    解除

    D

    履行


    正确答案: 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