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某构成诈骗罪
B、甲某构成恶意透支罪
C、甲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甲某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借贷纠纷
第1题:
2007年3月至2008年11月,甲利用“经济互助会”的形式,采取“会书”承诺的方法,先后“邀会”41次,共非法集资总金额为3404万元,扣除“放会”款,甲无法归还他人“上会”款181万元。此外,2007年6月至2008年12月期间,甲接受其他人同类型的“邀会”,共“上会”600次,“上会”总金额5840万元,得会总金额5703万元,无力偿还他人现款53.8万元,以会账充抵46万元,另有7.7万元未能归还。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集资诈骗罪 B.诈骗罪 C.非法经营罪 D.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甲某原是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于1995年4月4日至l8日,先后利用其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共透支银行款50万元。后甲某于1995年5月19日至l998年10月7日,先后归还透支款29万余元。尚差21万余元没有归还。至案发时止,甲某仍无法归还透支款。对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某构成诈骗罪
B.甲某构成恶意透支罪
C.甲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甲某行为不构成犯罪,属于借贷纠纷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