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相关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下列属于该情形的有( )。A.高价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B.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C.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股权的 D.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题目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相关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下列属于该情形的有( )。

A.高价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B.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C.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股权的
D.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相似考题

2.【案例1】(本小题10分)甲、乙、丙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出资,公司章程所定价额为80万元。乙、丙分别以10万元的货币出资。A公司欠B公司货款250万元(2012年6月1日到期),A公司的全部财产只有150万元。债权人B公司经调查发现,股东甲用于出资的机器设备在出资时未经依法评估。2012年7月1日,B公司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甲未履行出资义务。人民法院委托某评估机构对该机器设备依法进行评估,经评估确认,该机器设备在出资时的价值仅为30万元。经查,公司成立后,股东乙在董事王某的协助下,通过虚构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10万元的出资转出。股东丙未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10万元的货币出资。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1)人民法院是否应认定股东甲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并说明理由。债权人B公司要求股东甲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时,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债权人B公司要求股东乙、股东丙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时,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2)债权人B公司要求股东乙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时,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债权人B公司要求股东甲、股东丙和董事王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时,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当债权人B公司要求股东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时,股东乙以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时,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3)债权人B公司要求股东丙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时,丙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时,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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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认定相关股东抽逃出资的理由有( )。

    A.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B.该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且损害公司权益
    C.该股东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且损害公司权益
    D.该股东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且损害公司权益

    答案:B,C,D
    解析:
    根据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2)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 第2题: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东资格的各项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实际出资人可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主张该转让行为无效
    B、如果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C、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受害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名义股东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答案:A
    解析:
    根据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处理,即只要受让方构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权可以最终为其所有。因此选项A错误。

  • 第3题:

    (2015年教材未涉及)根据《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B.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
    C.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法院应予支持
    D.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答案:A
    解析:
    【解析1(法条依据版)】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5、26条的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B)。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C)。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有关善意取得的规定处理(选项D)。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A)。
    【解析2(理论推演版)】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以合同约定,且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是有效的)。(1)选项ABC:在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之间说事儿,按“合同”处理;(2)选项D:“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涉及受让人(第三人),应当看“登记”。

    【知识点】 其他章节

  • 第4题: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认定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包括()

    • 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 B、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 C、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 D、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正确答案:A,B,C,D

  • 第5题: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A、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 B、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 C、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 D、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或者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正确答案:A,B,C

  • 第6题:

    多选题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认定相关股东抽逃出资的有(   )。
    A

    该股东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且损害公司权益

    B

    该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且损害公司权益

    C

    该股东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且损害公司权益

    D

    该股东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且损害公同权益


    正确答案: A,B
    解析:

  • 第7题:

    多选题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认定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包括()
    A

    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B

    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C

    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D

    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多选题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相关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下列属于该情形的有(  )。
    A

    高价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B

    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C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股权的

    D

    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①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②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③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④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 第9题:

    判断题
    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依照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判断题
    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确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则应予支持。()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11题:

    问答题
    甲、乙、丙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出资,公司章程所定价额为100万元。乙、丙分别以15万元的货币出资。  A公司欠B公司货款250万元(2018年6月1日到期),A公司的全部财产只有150万元。债权人B公司经调查发现,股东甲用于出资的机器设备在出资时未经依法评估。2018年7月1日,B公司请求人民法院认定甲未履行出资义务。人民法院委托某评估机构对该机器设备依法进行评估,经评估确认,该机器设备在出资时的价值仅为30万元。  经查,公司成立后,股东乙在董事王某的协助下,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15万元的出资转出。股东丙未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15万元的货币出资。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人民法院是否应认定股东甲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并说明理由。债权人B公司要求股东甲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时,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债权人B公司要求股东乙、股东丙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时,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2)债权人B公司要求股东乙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时,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债权人B公司要求股东甲、股东丙和董事王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时,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当债权人B公司要求股东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时,股东乙以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时,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3)债权人B公司要求股东丙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时,丙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①人民法院应认定股东甲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根据规定,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②债权人B公司要求股东甲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③债权人B公司要求股东乙、丙承担连带责任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规定,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①债权人B公司请求股东乙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②债权人B公司请求董事王某承担连带责任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债权人B公司请求股东甲、股东丙承担连带责任时,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题中,协助股东乙抽逃出资的董事王某应承担连带责任;而股东甲、股东丙并未协助乙抽逃出资,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③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规定,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其依照规定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规定,如果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名义股东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名义股东可以与实际出资人约定,由名义股东出面行使股权,由实际出资人享受投资权益

    B

    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全体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

    如果二者之间发生投资权益归属的争议,名义股东可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

    D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可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有关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规定。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 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选项B错误。如果二者之间发生投资权 益归属的争议,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法院不予支持。所以选项C错误。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 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如果受让方构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权可以最终为其所有。所以选项D错误。

  • 第13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于成立后以其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特定情形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情形的有( )。

    A.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
    B.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
    C.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D.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答案:A,B,C,D
    解析: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2)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 第14题: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认定相关股东抽逃出资的理由有( )。

    A.股东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且损害公司权益
    B.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且损害公司权益
    C.股东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且损害公司权益
    D.股东经股东会同意以合理价格将货物卖给公司取得款项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核抽逃出资。根据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2)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 第15题:

    根据《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名义股东可以与实际出资人约定,由名义股东出面行使股权,由实际出资人享受投资权益
    • B、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全体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C、如果二者之间发生投资权益归属的争议,名义股东可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
    • D、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可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哪些情形的,应予追诉。()

    • A、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 B、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 C、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 D、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正确答案:A,B,C,D

  • 第17题: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的,为抽逃出资。

    • 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 B、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 C、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 D、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正确答案:A,B,C,D

  • 第18题:

    单选题
    法定情形下,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股东可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B

    股东可以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C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D

    股东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的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因此选项ABD错误。

  • 第19题:

    单选题
    杨某与远亲宋某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由杨某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而宋某为名义股东。合同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后来宋某见该投资有利可图,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同无效,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无效

    B

    若杨某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主张权利,法院应予支持

    C

    若宋某以其为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为由主张权利,法院应予支持

    D

    杨某可以不经其他股东表决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中合同无效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所以选项A错误。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选项B正确。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选项C错误。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选项D错误。

  • 第20题:

    单选题
    杨某与远亲宋某签订-份协议,约定由杨某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而以宋某为名义股东。合同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后来宋某见投资权益有利可图,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同无效,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无效

    B

    若杨某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主张权利,法院应予支持

    C

    若宋某以其为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为由主张权利,法院应予支持

    D

    杨某可以不经其他股东表决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中合同无效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本题中选项ACD均错误。

  • 第21题:

    多选题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相关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下列属于该情形的有( )。
    A

    高价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B

    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C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股权的

    D

    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本题考核抽逃出资的认定。根据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 第22题:

    多选题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相关权利人的下列请求中,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的有()。
    A

    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B

    请求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C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

    D

    请求公司设立后加入的股东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承担。根据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前述规定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23题:

    多选题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哪些情形的,应予追诉()。
    A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B

    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C

    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D

    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