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副乡长黄某,在分管办公室工作期间,将乡打印业务指定给其妻子开办的文件打印店。请问黄某的行为属于违反廉洁纪律的哪种情形?A.纵容、默许配偶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B.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C.为本人配偶经营活动谋取利益D.配偶违规在黄某管辖的区域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题目

某乡副乡长黄某,在分管办公室工作期间,将乡打印业务指定给其妻子开办的文件打印店。请问黄某的行为属于违反廉洁纪律的哪种情形?

A.纵容、默许配偶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

B.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

C.为本人配偶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D.配偶违规在黄某管辖的区域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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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黄军喜新厌旧,为达到摆脱妻子的目的,他在妻子吃的菜里投放了过量的毒药,其妻方某发现菜有异味,便倒给猪吃,猪吃菜后立即死亡。方某知道肯定有人在菜中下了毒药,便将此事告诉黄军。黄军借机说这一定是李某所为(黄军与李某有矛盾),然后和方某联名写信给公安机关.控告李某涉嫌投毒谋害方某。

    (1)黄军构成何罪?

    (2)有何法定量刑情节?

    (3)方某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1)黄军构成故意杀人罪和诬告陷害罪。
    (2)本案中,黄军故意杀人罪未遂,根据《刑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3)方某不构成犯罪。《刑法》第243条第3款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所谓不适用前两款规定就是指有适用诬告陷害罪的规定。方某因缺乏诬陷的故意,不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因此不构成犯罪。

  • 第2题:

    白某于2010年8月9日向丁某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后还款,由黄某做白某的保证人。合同中没有关于黄某保证方式的约定,也没有约定黄某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后来,白某、丁某、黄某三人对合同进行了修改,在合同中添加条款说明黄某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白某的还款时间为2011年1月1日,黄某的保证期间至白某偿还完借款本息之日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若白某、丁某、黄某三人没有对合同进行修改,黄某也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B.若白某、丁某、黄某三人没有对合同进行修改,黄某的保证责任期间应至2012年2月9日

    C.在白某、丁某、黄某三人对合同进行修改后,黄某的保证期间至2011年7月1日

    D.在白某、丁某、黄某三人对合同进行修改后,黄某的保证期间至2013年1月1日


    正确答案:ABD
    [考点]保证
    [答案及解析] ABD。《担保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原合同并未约定保证方式,黄某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故A项正确。《担保法》第26条第l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原合同并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即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即2012年2月9日。故B项正确。《担保法解释》第32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修改后的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为至白某偿还完借款本息之日止,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2条规定,此约定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即2013年1月1日,故D项正确,C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BD。

  • 第3题:

    下列属于选任制公务员的是()。

    A某厅巡视员

    B某局副局长

    C某局主任科员

    D某乡副乡长


    D

  • 第4题:

    黄某骑车回家,不小心碰了乡派出所民警陈某一下。陈某捡起石头砸去,致使黄某缝了32针。黄某的损失应由( )承担。

    A.县公安局

    B.黄某

    C.陈某

    D.乡派出所


    参考答案:C

  • 第5题:

    黄军喜新厌旧,为达到摆脱妻子的目的,他在妻子吃的菜里投放了过量的毒药,其妻方某发现菜有异味,便倒给猪吃,猪吃菜后立即死亡。方某知道肯定有人在菜中下了毒药,便将此事告诉黄军。黄军借机说这一定是李某所为(黄军与李某有矛盾),然后和方某联名写信给公安机关,控告李某涉嫌投毒谋害方某。

    问题:(1)黄军构成何罪?(2)有何法定量刑情节?(3)方某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1)黄军构成故意杀人罪和诬告陷害罪。
    (2)本案中,黄军故意杀人罪未遂,根据《刑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3)方某不构成犯罪。《刑法》第243条第3款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蹦款的规定。”所谓不适用前两款规定就是指有适用诬告陷害罪的规定。方某因缺乏诬陷的故意,不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因此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