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环保局党组书记黄某购买了新房,辖区内某化工企业老板得知其新房缺1套家具,便送给其1套家具。黄某稍加推辞,便接受了。请问黄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的哪种情形?A.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往来的礼品B.正常人际交往,不违纪C.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D.违规操办喜庆事宜

题目

某环保局党组书记黄某购买了新房,辖区内某化工企业老板得知其新房缺1套家具,便送给其1套家具。黄某稍加推辞,便接受了。请问黄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的哪种情形?

A.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往来的礼品

B.正常人际交往,不违纪

C.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

D.违规操办喜庆事宜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更多“某环保局党组书记黄某购买了新房,辖区内某化工企业老板得知其新房缺1套家具,便送给其1套家具。 ”相关问题
  • 第1题:

    ①物业多次维修 ②购买新房 ③要求物业赔偿

    ④泡坏家具 ⑤新房漏雨

    A.②⑤④①⑧

    B.③②⑤④①

    C.②④①③⑤

    D.④①⑧②⑤


    正确答案:N

  • 第2题:

    ①物业多次维修 ②购买新房 ③要求物业赔偿 ④泡坏家具 ⑤新房漏雨

    A. ②⑤④①⑧
    B. ③②⑤④①
    C. ②④①③⑤
    D. ④①⑧②⑤

    答案:A
    解析:
    购买新房才会引起后面的内容,因此是前提。新房漏水,才会泡坏家具,进而让物业维修,但是维修多次,没有解决问题,所以要求物业赔偿,故答案为A。

  • 第3题:

    张某、李某二人签订了一承揽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委托李某为其打造一套家具,张某支付相应报酬。合同签订后,张某发现妻子已经购买了一套家具,遂通知李某停止打造家具的行为,并愿为其已经付出的劳动支付相应的报酬,李某接到通知后并没有答复,亦未提出异议。但是私下里仍然继续打造家具,等家具做好后,李某请求张某支付报酬,张某拒绝,李某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张某支付报酬。经过调查,法院认为张某和李某的合同已经终止,判决李某败诉。法院是通过(  )方式得出李某同意解除合同的。

    A.推定形式
    B.沉默形式
    C.口头形式
    D.鉴证形式

    答案:B
    解析:
    沉默形式,指既无语言又无行动表示的不作为形式。《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李某明知道张某要解除合同而不提出异议,就可以推定为沉默的意思表示。

  • 第4题:

    江某和新欣家具厂于1月5日签订了一份关于木材的买卖合同,约定江某在1月15日前将质量合格的10吨木材运到新欣家具厂并交货付款。新欣家具厂在1月7日马上又和李某签订一合同约定,1月30日前将10吨木材精制成两套高档家具后均出售给李某布置新房用。从新欣家具厂的这两个行为来看,法律对于新欣家具厂显示出了哪些规范作用?

    A、强制作用

    B、教育作用

    C、预测作用

    D、指引作用


    CD

       【考点】本题考点是法的规范作用。

       【解析】法的规范作用有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指引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了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必须这样或不得这样行为,其作用对象是本人的行为。对于新欣家具厂来说,依照这两个民事合同,其由此享有了法定和合同约定的应有的权利,同样也因此必须履行合同义务,这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故D项入选。预测作用是指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预先估计到他们相互将如何行为以及某种行为在法律上的后果,其作用的对象是人们互相的行为,对于新欣家具厂将家具卖给李某的行为,则是建立在对第一个合同会得到履行的预测上面的,这反映出了法的预测作用,所以C项入选。另外,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以及违法性质和程度的作用,主要针对他人的行为;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对一般人今后的行为所发生的影响,主要针对一般人的行为;强制作用是指法律制裁违法行为强制人们守法,主要针对违法者的行为,故AB项不符合题意,不能选。

     

  • 第5题:

    天气寒冷,王某从超市买了一台电炉回家烤火,结果没烤多久,电炉发生爆炸,将王某炸伤,其家中的家具也被炸毁了一些,王某在医院住院期间导致其误工损失了2000元的收入。王某提出的下列赔偿要求中,能得到法律支持的是、()

    A、王某住院期间的治疗费,2000元误工费
    B、王某为恢复被炸伤的腿部活动能力,进行了康复训练,为此支出的康复费用
    C、王某康复期间因行动不便购买了轮椅和拐杖,为此支出的器具费用
    D、王某认为居住的房屋发生了爆炸,虽然房屋没有受损,但是再居住会影响其心情,遂要求赔偿其资金购买一套新房屋

    答案:A,B,C
    解析:
    【考点】法律责任。详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据此,A、B、C三项中的花费均属于经营者应当赔偿的范围,能够得到法律支持。而D项中,房屋其实并未受损,故经营者无需对其进行赔偿,但炸毁的家具属于经营者应当赔偿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