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A、如果甲公司在乙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乙银行应当足额付款 B、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C、乙银行应当无条件付款 D、如果乙银行拒绝付款,甲公司仍应承担票据责任

题目
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A、如果甲公司在乙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乙银行应当足额付款
B、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C、乙银行应当无条件付款
D、如果乙银行拒绝付款,甲公司仍应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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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如果甲公司在乙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乙银行应当足额付款

    B.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C.乙银行应当无条件付款

    D.如果乙银行拒绝付款,甲公司仍应承担票据责任


    正确答案:BD
    【解析】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 第2题:

    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随即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又将支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戊公司可以向( )行使票据追索权。

    A.甲公司
    B.乙银行
    C.丙公司
    D.丁公司

    答案:A
    解析:
    (1)戊公司逾期提示付款,丧失对一般前手(丙公司、丁公司)的追索权,只能向出票人甲公司追索;(2)支票上的付款人(乙银行)只是支票的关系人,并非票据债务人,不被列为追索对象。

  • 第3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交付10万元,申请签发银行汇票向丙公司付款,这份汇票当事人的关系是( )。

    A.出票人为乙银行,付款人为乙银行,收款人为丙公司
    B.出票人为甲公司,付款人为甲公司,收款人为丙公司
    C.出票人为甲公司,付款人为乙银行,收款人为丙公司
    D.出票人为乙银行,付款人为甲公司,收款人为丙公司

    答案:A
    解析: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的当事人一般有三个: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而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的,故出票人乙银行,付款人乙银行,收款人丙公司。

  • 第4题:

    2018 年 10 月 1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金额为 100 万元的购货合同。甲公司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支付货款,授权其补记相关事项。乙公司补记相关事项后将该支票背书给丙公司以支付下年的 租金。丙公司于 10 月 6 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以甲公司的账户余额只有 90 万元为由拒绝付款。已知甲公司出票时账户余额为 200 万元,为支付丁公司的货款于 10 月 5 日支出 110 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下列事项中,支票可以授权补记的是( )。

    A.出票日期
    B.出票金额
    C.收款人名称
    D.付款人名称

    答案:B,C
    解析: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 第5题:

    甲公司签发一张支票给乙公司,付款人为A银行,乙公司取得票据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丁公司为乙公司提供保证;丙公司依法向A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有权向()进行追索。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丁公司
    D.A银行

    答案:A,B,C
    解析: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支票上的付款银行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不得被列为追索对象。

  • 第6题:

    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某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如果甲公司在乙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乙银行应当足额付款
    • B、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 C、乙银行应当无条件付款
    • D、如果乙银行拒绝付款,甲公司仍应承担票据责任

    正确答案:B,D

  • 第7题:

    多选题
    2月14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50万元的同城支票,付款人为甲公司开户行A银行。乙公司取得支票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丁公司为乙公司提供保证。3月1日,丙公司请求A银行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票款不足为由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无权向()行使追索权。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丁公司

    D

    A银行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某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如果甲公司在乙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乙银行应当足额付款

    B

    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C

    乙银行应当无条件付款

    D

    如果乙银行拒绝付款,甲公司仍应承担票据责任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 第9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为了支付价款,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承兑人丙银行的代理人并加盖了银行的汇票专用章。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丁公司在票据到期时向丙银行请求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A

    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B

    丙银行无权拒绝付款

    C

    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D

    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


    正确答案: B,D
    解析: 选项A、B,出票人甲公司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票据无效,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选项C、D,由于票据无效,丁公司不享有票据权利,因此不享有对甲公司、乙公司的追索权。

  • 第10题:

    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随即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又将支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戊公司不得行使追索权的有( )。

    A.甲公司
    B.乙银行
    C.丙公司
    D.丁公司

    答案:B,C,D
    解析:
    (1)选项B:支票的付款人不是票据债务人,不被列为追索对象;(2)选项CD:由于戊公司逾期提示付款,丧失对一般前手(丙公司和丁公司)的追索权。
    (2)被追索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即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3)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 第11题:

    2月14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50万元的同城支票,付款人为甲公司开户行A银行。乙公司取得支票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丁公司为乙公司提供保证。3月1日,丙公司请求A银行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票款不足为由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无权向(  )行使追索权。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丁公司
    D.A银行

    答案:B,C,D
    解析: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该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丧失对“出票人”(甲公司)之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 第12题:

    (2017年)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账支票赴乙公司洽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后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劳务费,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未记载背书日期。丙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丙公司提示付款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丙公司提示付款期限为2016年4月2日起10日
    B.支票无效,丙公司无权提示付款
    C.丙公司提示付款期限为2016年4月1日起10日
    D.丙公司可以委托开户银行向P银行提示付款

    答案:C,D
    解析:
    选项D,支票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2016年4月1日)起10日。

  • 第13题:

    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为P银行。2016年4月1日,甲公司委派员工张某携带一张公司签发的出票日期为2016年4月1日、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均空白的转账支票赴乙公司恰谈业务。为支付货款,张某在支票上填写金额15万元、收款人为乙公司后将支票交付乙公司。当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劳务费,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丙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3.关于丙公司提示付款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丙公司可以委托开户银行向P银行提示付款
    B.支票无效,丙公司无权提示付款
    C.丙公司提示付款期限为2016年4月2日起10日
    D.丙公司提示付款期限为2016年4月1日起10日

    答案:A,D
    解析:
    ( 1)选项 A:支票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选项 CD: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 2016年 4月 1日)起 10日。

  • 第14题:

    甲公司为向乙公司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法定代表人李某出国未回,甲公司在票据上加盖了公司公章后直接向丙银行申请承兑,丙银行工作人员未认真审核,给予承兑。甲公司拿回票据后直接交付给乙公司,并叮嘱其需要时再回来找李某补签字。后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在票据到期时向丙银行请求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丙银行应当拒绝付款
    • B、丙银行无权拒绝付款
    • C、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 D、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正确答案:B,C,D

  • 第15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人为丙银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丙银行向乙公司付款的,票据权利消灭

    B

    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自出票日起满2年消灭

    C

    乙公司向丙银行提示承兑被拒绝,乙公司不能出示拒绝证明的,丧失对甲公司的追索权

    D

    乙公司将汇票丢失,乙公司的票据权利消灭


    正确答案: C,A
    解析: 考查票据权利的消灭。法律依据为《票据法》第60条、第65条的规定,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所以付款是票据权利消灭的原因。第17条规定,票据权利因权利时效期间届满而消灭,汇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时效期间为自出票日起2年,所以B选项正确。第65条规定,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所以C选项正确。票据权利人遗失了票据,可以通过公示催告、提起诉讼等方式保全自己的票据权利,并不必然丧失票据权利,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16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随即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又将支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戊公司不得行使追索权的有()。
    A

    甲公司

    B

    乙银行

    C

    丙公司

    D

    丁公司


    正确答案: C,D
    解析: (1)选项B:支票的付款人不是票据债务人,不被列为追索对象;(2)选项CD://由于戊公司逾期提示付款,丧失对一般前手(丙公司和丁公司)的追索权。

  • 第17题:

    多选题
    2016年5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乙公司为收款人,M银行为付款人的转账支票。后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货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丙公司,丁公司为保证人。根据我国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有()。
    A

    甲公司

    B

    M银行

    C

    丙公司

    D

    丁公司


    正确答案: D,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