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信用证项下单据存在不符点时,开证行在告知申请人不符点后,若申请人接受不符点并且同意付款,则开证行可以对外付款
第2题:
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银行收到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和单据后,在汇票背面签字承兑但并不立即付款,而是等到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才履行付款的信用证。
第3题:
跟单信用证项下,申请人接开证行付款赎单通知后,有审核单据的权利,其审单的原则是单据与贸易合同相符,若有不符点,有权拒付。
第4题:
如进口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存在不符点,()有权最终决定是否对外付款、承兑或拒付。
第5题:
进口控货开证业务项下,信用证付款期限如超过180天或为可转让信用证,须经总行审批
进口控货开证业务可分为单到付款赎单、货到转动产质押、国内销售封闭回款模式
进口控货开证业务项下开证申请人须向兴业银行缴纳的开证保证金,一般不低于30%
货到转动产质押项下,信用证付款期限加上进口押汇(进口代付)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如超过六个月需上报总行审批
第6题:
进口押汇是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要求,与其达成信用证项下单据及货物所有权归温州银行所有的协议后,温州银行以信托收据的方式向其释放单据并先行对外付款的一种短期融资行为。
进口押汇是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对具备还款能力、提供相应担保并落实信托收据的开证申请人,在信用证付款到期日时为其提供的一种短期融资行为。
进口押汇业务可以解决客户进口货物时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使其在不支付货款的条件下取得物权单据、提货、转卖,从而抢占市场先机。
进口押汇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信用证开证金额。
进口押汇业务以销售回笼款项作为押汇的主要还款来源。
第7题:
开证申请人申请开证,提交开证申请书,合同副本及其他资料
客户填写托收委托书
开证行对外承兑、付款或拒付
开证行收到国外寄来的单据,审核单据,通知开证申请人
开证行对开证申请书审核无误后,开出信用证
第8题:
信用证到单之后,经营行需办理质押监管的,应将信用证项下货运单据直接交监管人,要求监管人出具《单据收取确认书》
监管人办妥签收手续后,还需办理货物入库前的报关、报检及运输手续,货物运至仓库,入库保管,办妥质押手续
单据先于货物到达,经营行国际业务部门审单无误对外承兑后,将全套正本单据作为重要的货物质押凭证保管
对信用证项下进口货物尚未办妥质押手续的,在申请人补足保证金或全额付款之前,不得将正本单据交给申请人
第9题:
经兴业银行单证部门审核,信用证项下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保持单证相符、单单一致
远期信用证项下单据有不符点,开证行(或保兑行)已书面向兴业银行承兑信用证项下远期汇票或承诺其延期付款责任
信用证项下单据有不符点,但开证行(或保兑行)已书面明确表示接受不符点
信用证项下单据有不符点,但受益人已向兴业银行出具书面担保函明确表示相关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第10题:
结合进口信用证的种类、开证申请人融资需求,可分为单到付款赎单模式、货到转动产质押模式、国内销售封闭回款模式
货到转动产质押模式下,信用证付款期限加进口押汇(进口代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需上报总行审批
单到付款赎单模式项下,兴业银行开立的信用证为即期信用证,在此情况下,即期信用证项下单据到达时兴业银行提示开证申请人即期付款
货到转动产质押模式下,在报关行将货物运入指定的监管仓库后,即转为动产(仓单)质押业务,货物的监管方选择及货物的质押、仓储、入库、出库、质物置换和价格波动管理等均应严格执行《兴业银行动产质押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11题:
开证行
申请人
付款行
议付行
第12题:
对
错
第13题:
下列关于大宗商品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项下信用证到单处理错误的是()。
第14题:
信用证的开证行在对受益人付款后,如果开证申请人由于倒闭,无法付款赎单,则开证行可以向受益人追索。
第15题:
通常情况下的信用证支付程序为()。Ⅰ.议付银行按信用证审核单据无误后向受益人付款;Ⅱ.开证银行审单无误后向议付银行付款;Ⅲ.议付银行将单据等寄交开证银行要求付款;Ⅳ.开证银行通知开证申请人付款,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凭此向承运人提货。
第16题:
收到单据后,直接放单给开证申请人
收到单据后,银行根据审单情况自行决定付款或拒付
收到单据后,和开证申请人联系,征求申请人意见决定付款或拒付
收到单据后,发现客户无力付款,银行及时拒付并退单
第17题:
收到单据后,直接放单给开证申请人
收到单据后,银行根据审单情况自行决定付款或拒付
收到单据后,和开证申请人联系,征求申请人意见决定付款或拒付
收到单据后,发现客户无力付款,我-行及时拒付并退单
第18题:
对
错
第19题:
开证行应该贷记申请人的账户,因为申请人已经申明他不欠受益人任何未付款发票,开证行不能擅自对该备用信用证项下的款项进行支付
开证行应该拒绝贷记申请人的账户,因为此备用信用证是单据业务,银行的责任是根据信用证和UCP600来履行义务,不能根据申请人的抗辩来履行义务
此备用信用证其作用相当于银行保函,开证行承担的是第二性的付款责任,即只在申请人未能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才对外付款,因此开证行不应该擅自借记申请人的账户
在此案中,受益人伪造单据,开证行没有能够很好地履行审查单据的义务,它应该再贷记申请人的账户
第20题:
对
错
第21题:
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
受益人按期履行合同
开证申请人承兑赎单
受益人按信用证规定交货
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
第22题:
国内信用证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编制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加盖业务用公章,一联连同单据复印件交开证申请人,一联开证行留存,并按信用证付款方式的不同进行相关处理。
对即期付款的国内信用证,开证行应通过委托收款行付款给受益人。对延期付款信用证,开证行应向委托收款行发出到期付款确认书,并于到期日支付信用证款项。
国内信用证付款时,开证行应从开证申请人存款账户中支付,不足部分从保证金账户中支付。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由开证行垫付,按有关规定计收垫款利息。对申请人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的,开证行按相应的担保合同的约定进行索偿。
国内信用证开证行付款后,会计结算部门应销记“国内信用证开证登记簿”、“收到委托收款登记簿”,在信用证正本上做背批处理,并通知业务部门对相关的抵押物、质押物、第三方保证及授信额度作相应处理。
第23题:
Ⅰ→Ⅱ→Ⅲ→Ⅳ
Ⅳ→Ⅲ→Ⅰ→Ⅱ
Ⅰ→Ⅱ→Ⅳ→Ⅲ
Ⅰ→Ⅲ→Ⅱ→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