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配件商店2005年应税销售额为10c万元,2006年3月购进零配件15 000元,支付电费500元,当月销售汽车配件取得零售收人18 000元,收取包装费2000元。该商店3月份应纳增值税是( )。A.1 018.87元B.1 032.08元C.692.31元D.769.23元

题目

某汽车配件商店2005年应税销售额为10c万元,2006年3月购进零配件15 000元,支付电费500元,当月销售汽车配件取得零售收人18 000元,收取包装费2000元。该商店3月份应纳增值税是( )。

A.1 018.87元

B.1 032.08元

C.692.31元

D.769.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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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生产应税货物,又生产免税货物。2008年9月份购进货物支付进项税额30万元.购进的货物无法准确划分哪些用于应税货物。哪些用于免税货物。该企业当月销售应税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销售免税货物取得销售额200万元,销售的货物均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要求:根据以上条件,计算该企业9月份增值税应纳税额。


    正确答案: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400×17%=68(万元)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30-10=20(万元)
    应纳税额=68-20=48(万元)
    该企业9月份应纳增值税48万元。

  • 第2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2018年12月应税项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0万元,免税项目取得销售额1000万元;当月购进用于应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700万元,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400万元,当月购进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共用的自来水支付进项税额0.6万元、购进共用的电力支付价款8万元,上述进项税额无法在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之间准确划分,当月购进项目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当月申报抵扣。当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 )万元。

    A.78.12
    B.80.00
    C.78.97
    D.83.67

    答案:C
    解析:
    当月购进自来水、电力不予抵扣的进项税=(0.6+8×16%)×1000÷(1000+1200)=0.85(万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1200×16%-700×16%-(0.6+8×16%-0.85)=78.97(万元)。

  • 第3题:

    下列各项中,可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有()。

    A、某啤酒生产销售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为90万元
    B、某非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为30万元
    C、自然人张某当年的应纳税销售额为80万元
    D、某连锁超市年应税销售额为100万元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选项B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选项C为自然人。

  • 第4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2010年5月应税项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0万元,适用税率17%,免税项目取得销售额1000万元;当月购进用于应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700万元,适用税率17%,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400万元;当月购进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共用的自来水支付价款10万元、进项税额0.6万元,购进共用的电力支付价款8万元,进项税额无法在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之间准确划分;当月购进项目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当月通过认证并抵扣。2010年5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 )万元。

    A.83.04

    B.83.33

    C.83.93

    D.103.67


    正确答案:C
    [答案]:C
    [解析]: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增值税进项税额=700×17%+0.6×1200/(1200+1000)+8×17%×1200/(1200+1000)=119+0.33+0.74=120.07(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1200×17%=204(万元),应纳增值税=204-120.07=83.93(万元)。

  • 第5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2010年5月应税项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0万元,适用税率17%,免税项目取得销售额1000万元;当月购进用于应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700万元,适用税率17%,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材料支付价款400万元;当月购进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共用的自来水支付价款10万元、进项税额0.6万元,购进共用的电力支付价款8万元,进项税额无法在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之间准确划分;当月购进项目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当月通过认证并抵扣。2010年5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 )万元。

    A、83.04
    B、83.33
    C、83.93
    D、103.67

    答案:C
    解析: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方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本题中,当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0.6+8×17%]×1000÷(1000+1200)=1.96×1000÷(1000+1200)=0.89(万元),则当月可抵扣进项税=700×17%+1.96-0.89=120.07(1万元),当月销售应税项目销项税=1200×17%=204(万元),则2010年5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204-120.07=83.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