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2005年度的有关资料如下:
(1)本年利润总额为48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税法规定本年度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3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50万元, 支付的税收滞纳金1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假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2)A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贷方80万元。
(3)按税后利润的10%和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4)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
要求:
(1)计算A公司2005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2)编制A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3)编制A公司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4)计算A公司2005年的未分配利润。
(应交税费、盈余公积、利润分配需要写出二级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第1题:
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2005年度的有关资料如下: (1)本年利润总额为48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税法规定本年度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3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50万元, 支付的税收滞纳金1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假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2)A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贷方80万元。 (3)按税后利润的10%和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4)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
第54题:
计算A公司2005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A公司的所得税=[480+(50-30)+10-10]×25%=12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1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5
借:本年利润 125
贷:所得税费用 125
借:本年利润 355 (480-12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55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