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4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其中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6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该公司2014年度的所得税费用为()万元。A:498B:400C:148.5D:150

题目
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4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其中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6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该公司2014年度的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A:498

B:400

C:148.5

D: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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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201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2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8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甲公司2019年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 )万元。

    A.475
    B.500
    C.470
    D.395

    答案:A
    解析:
    应交所得税的金额=[2000-120+(300-280)]×25%=475(万元)。

  • 第2题:

    某企业2018年度利润总额为315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8年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A.70

    B.75

    C.78.5

    D.80


    B

  • 第3题:

    某企业2009年度利润总额为315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09年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A.70

    B.75

    C.78.5

    D.80


    B

  • 第4题:

    某企业2014年度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25万元。假定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为3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32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14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125
    B、118.75
    C、123.75
    D、126.25

    答案:C
    解析:
    国债利息是免征所得税的,属于纳税调减事项,超标的业务招待费不能在税前扣除,属于纳税调增事项,所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500-25+(320-300)=495(万元)。应交所得税=495×25%=123.75(万元),因为不存在递延所得税,所以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123.75(万元)。

  • 第5题:

    1.甲企业20X8年度利润总额为1800万元,其中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已计入营业外支出的税收滞纳金6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X8年度所得税费用为()万元。

    A.400

    B.401.5

    C.450

    D.498.5


    (1)甲公司本期所得税费用=400×25%=100(万元)(2)借:所得税费用1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00(3)甲公司的本期净利润=400-100=300(万元)甲公司本期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0×10%=30(万元)甲公司本期应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00×5%=15(万元)甲公司提取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为: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5贷: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5(4)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0贷:应付股利40(5)年末未分配利润.300-45-40+150=3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