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考试真题)丙公司委托收款被P银行拒绝后,正确的做法是( )。A.向甲公司进行追索B.向乙公司进行追索C.出具书面说明,再次要求Q银行发出委托收款D.出具书面说明,直接到P银行提示付款

题目

(2010年考试真题)丙公司委托收款被P银行拒绝后,正确的做法是( )。

A.向甲公司进行追索

B.向乙公司进行追索

C.出具书面说明,再次要求Q银行发出委托收款

D.出具书面说明,直接到P银行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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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丙公司委托收款被P银行拒绝后,正确的做法是( )。

    A.向甲公司进行追索

    B.向乙公司进行追索

    C.出具书面说明,再次要求Q银行发出委托收款

    D.出具书面说明,直接到P银行提示付款


    正确答案:D
    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 第2题:

    甲公司签发一张出票后1个月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记载付款人为P银行。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老赵作为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记载被保证人为乙公司。票据到期后的第二天,丙公司向P银行提示付款,但之前P银行以丙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示承兑为由拒绝了承兑,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丙公司不能向甲公司请求票据权利
    B.丙公司不能向乙公司追索
    C.丙公司不能向P银行追索
    D.丙公司不能向老赵追索

    答案:B,C,D
    解析:
    根据规定,超过提示承兑期限,持票人就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不丧失对出票人的权利。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CD正确。

  • 第3题:

    (2015年)2014年2月18日,甲公司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付乙公司并授权其补记相关事项。乙公司于2月20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于3月3日向甲公司开户银行P银行提示付款,P银行拒绝付款。丙公司遂行使追索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3.关于丙公司行使票据权利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B.丙公司有权向P银行行使追索权
    C.P银行有权拒绝付款
    D.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答案:C,D
    解析:
    (1)由于持票人丙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自出票之日起超过了10日但未超过6个月),付款人P银行有权拒绝付款,但出票人甲公司的票据责任并不能解除,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2)由于持票人丙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其丧失了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丙公司无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3)P银行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丙公司无权向P银行行使追索权。

  • 第4题:

    以下票据背书的示意图中,背书不正确的是( )。

    A.

    被背书人:

    乙公司

    被背书人:

    丙公司

    被背书人:

    丁公司

    被背书人:

    丁公司开户银行

    甲公司签章

    乙公司签章

    丙公司签章

    丁公司签章

    委托收款

    B.

    被背书人:

    乙公司

    被背书人:

    丙公司

    被背书人:

    戊公司

    被背书人:

    戊公司开户银行

    甲公司签章

    乙公司签章

    丁公司签章

    戊公司签章

    委托收款

    C.

    被背书人:

    乙公司

    被背书人:

    丙公司

    被背书人:

    P银行

    被背书人:

    P银行

    甲公司签章

    乙公司签章

    丙公司签章

    (贴现)

    P银行签章

    委托收款

    D.

    被背书人:

    乙公司

    被背书人:

    P银行

    被背书人:

    丙公司

    被背书人:

    丙公司开户银行

    甲公司签章

    乙公司签章

    质押

    乙公司签章

    丙公司签章

    委托收款


    正确答案:B

  • 第5题:

    买卖合同的买方甲公司为汇票出票人,开出以卖方乙公司为收款人,X公司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汇票,乙持该汇票向丙银行申请贴现,丙银行同意接受贴现申请,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银行。丙银行向X公司提示汇票遭拒付,丙银行向甲追索时,甲以乙所交货物严重违反合同规定为由进行抗辩。关于此案,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公司的抗辩不能成立,应无条件向丙银行付款
    B:丙银行不能直接向甲公司追索,而应当先向乙公司进行追索,再由乙公司向甲公司追索
    C:对丙银行的追索,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D:如甲公司向丙银行付款,可再向乙公司追索

    答案:A,C
    解析:
    【考点】汇票的追索、抗辩。详解:本题参见《票据法》第13条、第61条、第68条、第69条的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故甲公司不得以其与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来对抗丙银行的追索,A正确。另外,如果甲公司向丙银行付款,则其不可以再向乙公司追索。因为被追索的票据债务人付款后,只能向其前手再追索,而不能向其后手再追索;而且甲是出票人,在追索时承担最终的付款责任,故B、D错误。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