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1)实行区域自治的各民族自治地区都在单一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之内,不具有独立和半独立的联邦行政区域性质2)《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大法和依据,各民族自治地方必须遵循3)各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权,都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是以工农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国体——人民民族专政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形式4)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自制机关,体现了民族自治和地方自治的结合,是一定的政治形式同一定的民族形式相结合的地方政权5)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起来的,适应了我国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状况,能充分满足少数民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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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试述中华民国政治制度的发展阶段和各阶段政治制度的特点。


    参考答案:从1912年算起,到1949年结束,中华民国共存在了38年,经历了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和南京政府三个时期。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宣告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建立了近代民主共和的政治制度,宣告了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终结。从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算起,到1928年张作霖为首的军阀政府垮台,是北洋政府时期。从1928年10月10日以蒋介石为首的五院制国民政府在南京正式成立,到1949年南京国民政府垮台,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 第2题:

    试述隋唐时期教育制度上的创新。(或者:简述隋唐时期教育发展的特点。)


    参考答案:

    第一,建立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教育行政体制;第二,形成一系列教学管理制度,如假期制度;第三,增添教育内容,扩大知识范围,如将儒家经典分为大经、中经、小经;第四,教育的等级性明显,如明文规定各级各类学校招生的身份标准;第五,学校类型多样化,既有以儒经为教学内容的传统学校,也有以传授专业知识为主的专科性学校;第六,学校的分布面较广,中央有中央官学,地方有州县学,甚至乡里也有学;第七,重视医学教育;第八,教育、研究和行政机构三者合为一体。


  • 第3题:

    试述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制度的特点。
    1、监察专员设置的独立性与专职性。为保证监察专员行使监察职能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不当干扰,议会监察专员在人事,组织,经费等方面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同时,监察专员只接受议会的指示和监督,另外,由议会任命专职人员进行监督,能够使监督工作专职化。这种独立性和专职化不仅加强了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的监督效力,也更加强化了议会的监督职能。
    2、监察专员监察范围的综合协调性。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的管辖范围相当广泛,监察专员不仅可以对法律规定的中央,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察,还可以对属于自已管辖的跨部门,跨行为的问题进行综合监察和协调处理。这种综合协调性与当今政府职能不断扩张,专业分工日益细化复杂的客观趋势比较适应。
    3、完善的监督系统保证监察专员的监督效力。瑞典对行政机关及公务员的监督相当严格,且层次较多,建立了议会监督,政府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体系。议会监察专员监督作用的发挥有赖于与其他监督体系的协调合作和相互制约。议会监察专员监督同其他监督方式相结合,形成了以议会监察专员监督为主的完善的监督体系。
    4、先进的监督理念。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监督模式注重预防侵犯公民合法权利事件的发生,注重被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恢复及救济。因此,瑞典议会监察专员监督模式不同于检察官及警察的职能,其职能不在于检举犯罪行为使之被定罪,而是更关注采取具体的改革措施,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权力运行秩序。

  • 第4题:

    试述明朝政治制度的特点及其得失。


    参考答案:明朝的政治制度集中体现了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高度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废除丞相制度,建立内阁。至此,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一千多年的丞相制度以及已有七百多年历史的三省制度宣告结束。此后,内阁制度逐渐形成。随着内阁职权的不断加重,到明中期以后,已成为全国行政中枢机构,并为清朝所承袭。第二,六部成为独立机构。在罢中书省的同时,六部升格独立,直接隶属于皇帝,有利于发挥其行政职能。第三,军事、监察、司法、财政制度做了重要调整。明朝以兵部主军政、五军都督府主军令,其军事制度之严密为历代所不及。故终明一代,无将帅干政之乱,亦无藩镇割据之祸。明初废除了自汉代以来一直作为监察机构的御史台,而新设都察院代行其职。司法工作则以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分理,而大权总归于皇帝。财政管理的主要机构户部按不同区域进行统一的业务分工管理是一大进步,但中央财政管理存在两套班子,也是最终造成财政管理混乱的重要原因。第四,实行特务政治。明朝的特务政治发展到历史的最高峰,其特务机构东厂和锦衣卫分别由侍卫亲军和宦官掌管,并由皇帝直接控制。他们不仅对人民进行恐怖统治,而且对百官也进行监视。将特务机构明确规定为国家政权机构的组成部分,明朝是开先例的。第五,宦官机构庞大。明朝的宦官衙门有十二监、四司、八局,称二十四衙门。宦官形成了极其重要的势力集团,并逐步控制了全国军政大权,以至宦官之祸远甚于汉唐。第六,地方机构实行“三司”分治。有效防止了地方政权尾大不掉的状况,有利于中央的管理。然而三司并立也暴露出步骤不一、协调性不强的弱点,于是又有总督、巡抚之设。土司制度和羁縻卫所制度的推行,保证了明政府对边疆地区的有效管理。第七,科举取士更加规范化、标准化。这不仅代表了科举制度的发展方向,也取得了明显效果。但将教育依附于科举,以及八股取士,也带来了消极影响,并为日后埋下了祸根。

  • 第5题:

    试述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和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答案:
    解析:
    (1)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①强制性。它是国家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起来并强制实施的。
    ②社会性。它涉及的范围广,保障对象是法定的所有人员,包括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经济形式中的各种人员。
    ③互助性。它实行的是“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的互助原则。
    ④福利性。它的目的在于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完全是造福于公众的社会公益事业,绝不是为了盈利。
    (2)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
    ①适应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需要。
    ②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搞活国有经济的需要。
    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④减轻国家和企业负担,缓解建设资金不足,调整消费结构的需要。
    ⑤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广大农民利益的需要。
    此外,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使整个社会成员解除后顾之忧,这样可以大大缓解由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不平衡而引起的地区差别、个人收入差别造成的社会矛盾,弱化改革风险,减轻社会震荡。因此,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整个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性的配套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