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到某大学学生宿舍,对乙说:“我是丙的朋友,丙现在使用的笔记本电脑是借我的,我现在拿走了,”乙信以为真,便将电脑交给了甲,甲的行为构成()。
第1题:
甲、乙、丙和丁是同班同学。甲说:“我班同学都是团员。”乙说:“丁不是团员。丙说:“我班有人不是团员。”丁说:“乙也不是团员。”已知只有一个人说假话,则可推出以下哪项判定肯定是真的?( )。
A.说假话的是甲,乙不是团员
B.说假话的是乙,丙不是团员
C.说假话的是丙,甲不是团员
D.说假话的是甲,丙不是团员
第2题:
某商场失窃。员工甲、乙、丙、丁涉嫌被拘审。
甲说:“是丙作的案。”
乙说:“我和甲、丁三人中至少有一个作案。”
丙说:“我没有作案。”
丁说:“我们四人都没作案。”
如果四人中只有一个说真话,则可推出以下哪项结论?
A.甲说真话,作案的是丙。
B.乙说真话,作案的是乙。
C.丙说真话,作案的是甲。
D.丙说真话,作案的是丁。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甲到某大学学生宿舍,对乙说:“我是丙的朋友,丙现在使用的笔记本电脑是借我的,我现在拿走了,”乙信以为真,便将电脑交给了甲,甲的行为构成()。
第6题:
甲、乙、丙、丁是同班同学。甲说:“我班同学考试都及格了。”乙说:“丁考试没及格。”丙说:“我班有人考试没及格。”丁说:“乙考试也没及格。”已知只有一人说假话,则可推断以下哪项断定是真的()
第7题:
下列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是()
第8题:
甲与乙在回家的路上,遇到甲以前的朋友丙,甲对乙说:“我一瞧到丙就不舒服。”乙听说后便用手中的匕首戳丙,致其重伤,甲、乙二人系共同犯罪。()
第9题:
2012年5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第10题:
甲有权要求丙赔偿笔记本电脑
甲有权要求乙和丙共同赔偿损失
甲有权要求丙返还笔记本电脑
甲无权要求丙返还笔记本电脑
第11题:
甲将乙委托其处理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了丙
甲将乙借给其使用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了丙
甲将乙赠与其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了丙
甲将从乙处偷窃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了丙
第12题:
该买卖行为无效
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乙可以撤销该行为
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第13题:
甲、乙、丙、丁在比他们的身高。甲说:“我最高。”乙说:“我不是最矮的。”丙说:“我没甲高,但还有人比我矮。”丁说:“我可能最矮。”实际测量的结果表明,只有一人说错了。
这四个人从高到低的排列是( )。
A.甲、乙、丙、丁
B.乙、丙、甲、丁
C.乙、甲、丙、丁
D.甲、乙、丁、丙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甲将笔记本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将这个笔记本电脑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下面选项符合我国法律的是()
A甲有权要求丙赔偿笔记本电脑
B甲有权要求乙和丙共同赔偿损失
C甲有权要求丙返还笔记本电脑
D甲无权要求丙返还笔记本电脑
第17题:
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的价格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第18题:
甲、乙、丙、丁四人商量周末出游。甲说:乙去,我就肯定去;乙说:丙去我就不去;丙说:无论丁去不去,我都去;丁说:甲乙中至少有一人去,我就去。以下哪项推论可能是正确的()。
第19题:
已知:(1)只有破获03号案件,才能确认甲、乙、丙三人都是罪犯;(2)03号案件没有破获;(3)如果甲不是罪犯,则甲的供词是真的,甲说”乙不是罪犯”;(4)如果乙不是罪犯,则乙的供词是真的,乙说”我和丙是好朋友”;(5)现查明丙根本不认识乙。问:根据上述已知情况,甲、乙、丙三人中谁是罪犯?谁不是罪犯?
第20题:
甲、乙、丙和丁是同班同学。 甲说:“我班同学都是团员。” 乙说:“丁不是团员。” 丙说:“我班有人不是团员。” 丁说:“乙也不是团员。” 已知只有一个人说假话,则可推出以下判定肯定是真的一项为( )。
第21题:
2012年5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第22题:
诈骗罪
侵占罪
盗窃罪
抢夺罪
第23题:
该买卖行为无效
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丙可以撤销该行为
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第24题:
乙、丙两个人去了
甲一个人去了
甲、丙、丁三个人去了
四个人都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