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商品交易的场所。广义的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它既包括了保险商品交换的场所,也包括了保险商品交换中需求与供给的关系和活动。
保险市场的特征有:
(1)保险市场是无形市场;
(2)保险市场是预期市场;
(3)保险市场是商品形态两重性的市场;
(4)保险市场是受政府干预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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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如何理解决策的概念及其在管理中的地位?


    正确答案: 决策是指组织或个人识别机会与问题,为达到一定的目的,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备选方案中,依据一定的准则分析判断,选择出一个方案,以解决问题或利用机会的过程。
    赫伯特·西蒙认为管理就是决策,任何作业开始之前都要先做决策,制订计划就是决策,组织、领导和控制也都离不开决策,因此决策是贯穿管理全过程的活动。决策水平是衡量管理者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些重大决策的正确与否可能直接关系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可谓是“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一着占先,全盘皆活”。

  • 第2题:

    如何理解想象竞合犯的概念和特征?


    正确答案: 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
    特征:(1)行为人必须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而实施犯罪行为,这是主观特征;(2)行为人只实施一个危害社会行为,是客观特征;(3)行为人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侵害数个不同的直接客体,也是客观特征;(4)行为人实施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同时触犯数个罪名,这是它的法律特征。

  • 第3题:

    问答题
    简述谈判的概念及其如何理解?

    正确答案: 谈判是有关方面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互相磋商,交换意见,寻求解决的途径和达成协议的过程。谈判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谈判是指除正式场合下的谈判外,一切协商、交涉、商量、磋商等等,都可以看做谈判。狭义的谈判仅仅是指正式场合下的谈判。
    1.谈判总是以某种利益的满足为目标,是建立在人们需要的基础上的,这是人们进行谈判的动机,也是谈判产生的原因。。
    2.谈判是两方以上的交际活动,只有一方则无法进行谈判活动。而且只有参与谈判的各方的需要有可能通过对方的行为而得到满足时,才会产生谈判。
    3.谈判是寻求建立或改善人们的社会关系的行为。人们的一切活动都是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条件的。
    4.谈判是一种协调行为的过程。谈判的开始意味着某种需求希望得到满足、某个问题需要解决或某方面的社会关系出了问题。由于参与谈判各方的利益、思维及行为方式不尽相同,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和差异,因而谈判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寻找共同点的过程,是一种协调行为的过程。
    5.任何一种谈判都选择在参与者认为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举行。这是区分狭义的谈判和广义的谈判的一个很重要的依据。谈判时间与地点的选择实际上已经成为谈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谈判的进行和结果都有直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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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电子现金的概念及其支付流程?

    正确答案: 电子现金又称数字现金,是一种以电子数据形式流通的,被客户商家接受在网上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使用的货币。流程1.购买现金,买方在电子现金银行开通电子现金账号、存资金,利用客户端和发展行银行电子现金软件,按严格购买兑换步骤,兑换一定量电子现金存在客户机硬盘或其他特定设备上2.用电子现金购买商品,买方向同意电子现金的商家订货,用商家公钥加密后传于商家3.资金清算,商家接收电子现金,到发行银行兑换电子现金(收到的电子现金发给发行银行),与发行银行协商进行电子现金审核4.商家收到付款后,向买方发送订单确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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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实际液态金属结构及其三种“起伏”特征?

    正确答案: 理想纯金属是不存在的,即使非常纯的实际金属中总存在着大量杂质原子。实际金属和合金的液体由大量时聚时散、此起彼伏游动着的原子团簇、空穴所组成,同时也含有各种固态、液态或气态杂质或化合物,而且还表现出能量、结构及浓度三种起伏特征,其结构相当复杂。能量起伏是指液态金属中处于热运动的原子能量有高有低,同一原子的能量也在随时间不停地变化,时高时低的现象。结构起伏是指液态金属中大量不停“游动”着的原子团簇不断地分化组合,由于“能量起伏”,一部分金属原子(离子)从某个团簇中分化出去同时又会有另一些原子组合到该团簇中,此起彼伏,不断发生着这样的涨落过程,似乎原子团簇本身在“游动”一样,团簇的尺寸及其内部原子数量都随时间和空间发生着改变的现象。浓度起伏是指在多组元液态金属中,由于同种元素及不同元素之间的原子间结合力存在差别,结合力较强的原子容易聚集在一起,把别的原于排挤到别处,表现为游动原子团簇之间存在着成分差异,而且这种局域成分的不均匀性随原子热运动在不时发生着变化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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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质权的概念和特征?

    正确答案:
    (1)质权的概念
    质权,又称质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交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其中,债权人称为质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成为出质人。
    (2)质权的特点
    质权是担保物权的重要类型,其具有如下特点:
    ①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物权。
    ②质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动产和权利上设立的物权。
    ③质权是通过占有的方式来设立的物权。以权利出质时,其是通过占有权利凭证或者登记(又称为准占有)来设立的。
    ④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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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应该如何理解教学的概念?

    正确答案: (1)教学是教与学的统一。
    (2)教学既是科学,又是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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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自首的概念、种类及其成立条件?

    正确答案: 所谓自首,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一般自首,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是:
    ①自动投案。即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②如实供述自己的畴。即犯罪分子按照初建情况彻底供述自己实施并应由本人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所谓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是:
    ①成立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祷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所谓强制措施,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
    ②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本人其他畴。即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畴以外的犯罪人自己实施的其他罪行。这是成立特别自首的关键性条件。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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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概念及其刑法意义?

    正确答案:
    (1)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概念
    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状态,是犯罪结果在犯罪人主观上的表现。犯罪动机是指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冲动或内心起因
    (2)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刑法意义
    ①犯罪目的的刑法意义
    犯罪目的突出地影响直接故意犯罪的定罪量刑问题。这主要表现为以下情况:
    a.在法律标明犯罪目的的犯罪中,特定的犯罪目的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对法律标明犯罪目的的犯罪来说,特定的犯罪目的是犯罪构成主观方面的必备要件。其一是作为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如《刑法》第152条走私淫秽物品罪中规定的“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其二是作为区分此罪与彼罪的标准,如是否具有牟利目的是区分《刑法》第363条第1款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与第364条第1款规定的传播淫秽罪的重要界限。
    b.对法律未标明犯罪目的的直接故意犯罪来说,犯罪目的也是犯罪直接故意中必然存在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每种直接故意犯罪都有其特定的犯罪目的,因而在剖析具体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时,明确其犯罪目的的内涵并予以确切查明,无疑对定罪具有重大作用。行为人虽有客观上相应的行为,但如果不具有这些特定的目的,就不构成犯罪或者不构成此种犯罪。可见,查清这些直接故意犯罪的犯罪目的,有助于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c.在直接故意犯罪中,其犯罪目的可以反映出行为人主观恶性的程度,因而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也有轻重,故而影响到量刑。
    ②犯罪动机的刑法意义
    a.犯罪动机侧重影响量刑
    犯罪动机是犯罪的重要情节之一,而根据立法规定和司法经验,量刑要考虑犯罪的各种情节,因此犯罪动机对于量刑具有重要意义。既可以影响到某一法定刑幅度内的刑罚选择,也可以影响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的选择。
    b.犯罪动机对直接故意犯罪的定罪也有一定的意义
    《刑法》第13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刑法分则的不少条文都明确规定以情节是否严重、是否恶劣作为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上述情况下,犯罪动机作为情节之一,自然会影响到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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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想象竞合犯的构成特征及其处断原则?

    正确答案:
    想象竞合犯,又称想象数罪,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
    (1)想象竞合犯的特征
    ①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一个行为,可以是故意行为,也可以是过失行为,还可以是出自一个犯罪故意的行为,因过失又造成了另一个犯罪结果。
    ②这一行为同时触犯数罪名。数罪名,是指一行为在外观上或形式上同时符合数个犯罪的特征。至于数个罪名是否必须为异种罪名,在我国刑法理论上尚有歧义。有的学者认为,必须触犯数个不同的罪名,才成立想象竞合犯。而有的学者则承认有同种数罪的想象竞合犯。
    (2)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
    想象结合犯虽然在形式上是数罪,但毕竟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因而实质上为一罪。我国通行的刑法理论认为,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是从一重处断,即按照一行为同时触犯的数罪名中较重之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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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想象竞合犯的概念和特征?

    正确答案: 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
    特征:(1)行为人必须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而实施犯罪行为,这是主观特征;(2)行为人只实施一个危害社会行为,是客观特征;(3)行为人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侵害数个不同的直接客体,也是客观特征;(4)行为人实施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同时触犯数个罪名,这是它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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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金融创新的广义概念与狭义概念?

    正确答案: 狭义的金融创新是指微观金融主体的金融创新,主要是指由于金融管制的放松而引发的一系列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的创新。广义的金融创新则不仅包括微观意义上的金融创新,还包括更为广泛的金融创新,包括金融发展史上曾经发生的所有的金融创新,如:金融业务、金融工具、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观念、金融体系等的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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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如何理解资本成本的概念及其内容。


    正确答案:所谓资本成本,是指企业为取得和长期占有资本而付出的代价,它包括资本的取得成本和占用成本。
    资本的取得成本是指企业在筹措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如:证券的印刷费、发行手续费、行政费用、律师费、资信评估费、公证费等。取得成本与筹资的次数相关,与所筹资本数量关系不大,一般属于一次性支付项目,可以看作固定成本。
    资本的占用成本是指企业因占用资本而向资本提供者支付的代价,如长期借款的利息、长期债券的债息、优先股的股息、普通股的红利等等。资本占用成本具有经常性、定期性支付的特征,它与筹资金额、使用期限成同向变动关系,可视为变动成本。

  • 第14题:

    如何理解保险市场的概念及其特征?


    正确答案: 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商品交易的场所。广义的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它既包括了保险商品交换的场所,也包括了保险商品交换中需求与供给的关系和活动。
    保险市场的特征有:
    (1)保险市场是无形市场;
    (2)保险市场是预期市场;
    (3)保险市场是商品形态两重性的市场;
    (4)保险市场是受政府干预的市场。

  • 第15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国际收支和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概念及其内涵?

    正确答案: 国际收支:
    (1)狭义的国际收支。狭义的国际收支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1年)同其他国家进行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往来所发生的外汇收支的总和。
    狭义的国际收支有两个特征:
    第一、它是一定时期内外汇收支的总和,是以现金交易作为基础,不包括没有外汇收支的交易;
    第二,它是必须同其他国家立即结清的各种到期支付的差额,它只包括各种收支中必须立即结清和支付的那一部分款项,对于国际贸易和国际借贷中尚未到期,并不需要用现金结算的部分则不列入。
    (2)广义的国际收支。广义的国际收支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国与其他国家之间所进行的全部经济交易的系统记录,它不仅包括商品,劳务和资本项目的收支,而且还包括海外军事开支,战争赔款,经济援助和军事援助以及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往来的收支。广义国际收支的内涵:国际收支反映的是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交易;国际收支是一个流量的概念;凡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发生的经济往来,不管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不管适应的是本国货币还是外国货币,也不管是实物形态还是货币形态,均应列入国际收支的范畴。
    国际收支平衡表:国际收支平衡表,是系统的记录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国际经济交易项目及其金额的一种统计报表,它综合反映了一国国际收支的具体构成及其全貌。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复式记账法,包括: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平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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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的主要内容、特征及其实质?

    正确答案: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两极格局的基础上建立起国际政治旧秩序,其主要内容是美苏两个超级大国激烈争霸世界,其主要特征是:少数大国垄断国际事务,干涉他国内政,在国际关系中存在着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的不合理现象;划分势力范围,组织“大家庭”和“联盟体系”,在国际社会中建立国与国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依附的不平等关系;建立军事集团,进行军备竞赛,尤其是核军备竞赛。国际旧秩序的实质是维护超级大国的霸权地位。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经济旧秩序是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处于无权地位的情况下,按照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需要和意志建立起来的。它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是:
    (1)以不合理分工为基础的世界生产体系。
    (2)以不平等交换为特征的国际贸易体系。
    (3)以国际垄断资本占统治地位的国际货币金融体系,以及受少数发达国家控制的国际经济机构。 总之,国际旧秩序的实质就是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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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牵连犯的构成特征及其处断原则?

    正确答案: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
    (1)牵连犯的特征
    ①牵连犯必须基于一个最终犯罪目的。牵连犯的本罪是一个犯罪,他罪是围绕本罪而成立的。如果行为人出于实施数个犯罪的目的,在此目的支配下实施了数个犯罪。这个犯罪不构成牵连犯。
    ②牵连犯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相对独立的危害社会行为。由于牵连犯在实质上是数个犯罪行为,因而行为人若只实施了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就无从谈起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问题,从而也就不会有牵连犯的存在。
    ③牵连犯所包含的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牵连的形式表现为三种:目的行为与方法行为的牵连;目的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复杂牵连犯在三个以上的犯罪行为中分别具有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
    ④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罪名。这就是牵连犯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这里也存在着两种情况:实施一种犯罪,其犯罪所采用的方法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实施一种犯罪,其犯罪的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
    (2)牵连犯的处断原则
    ①刑法总则没有明文规定牵连犯的概念与处罚原则,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对牵连犯应从一重处罚或者从一重从重处罚(按其中的一个重罪定罪并且从重处罚)。
    ②刑法分则对牵连犯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分则条文对大多数牵连犯的处罚没有作出明文规定,有的条文规定对牵连犯从一重处罚;有的条文规定对牵连犯从一重从重处罚;有的条文对牵连犯规定了独立的较重法定刑;有的条文规定对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目前,刑法理论对牵连犯的概念与处罚原则还没有形成一致认识。一般来说,在刑法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对牵连犯实行从一重处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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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企业管理的概念、职能、及其基本原理?

    正确答案: 拍卖企业管理——按照一定的原理、原则和方法,对拍卖企业的运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领导控制,以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盈利目标的活动;职能包括:决策、计划、组织、激励、指挥、协调、控制七种职能,
    (1)决策是首要职能,它贯穿整个过程始终,实质是取得企业目标、外部环境、内部条件三者动态平衡。
    (2)计划职能,他是决策职能的具体化,是对拍卖活动管理和安排,在决策已经订了的情况下,进一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现决策的行动方案。计划职能为组织职能提供目的和要求,为控制职能提供目标和标准。
    (3)组织职能,是把拍卖企业的各种资源和人们在企业活动中的相互关系,进行科学合理的组合配置,形成一个有机体,从而保证拍卖企业决策目标的顺利前进。组织职能是其他管理职能必不可少的前提。
    (4)指挥职能:借助指示、命令等手段,按照计划目标的要求,通过组织机构和人员,指出行动方向并进行领导和指导活动。强调对命令地服从,以提高管理的时效与质量;
    (5)协调职能:也称调节职能,只拍卖企业在执行决策过程中,通过纵向、横向、内部与外部协调,把拍卖企业各种活动调节成整体最优、配合得当、密切协作的系统,以避免各种活动出现矛盾,脱节或重复,从而保证拍卖企业仅仅围绕既定目标的方向开展经营活动;
    (6)控制职能:为保证拍卖企业管理目标的实现,对拍卖企业进行检查、监督、调节。他的目的和要求在于把经营活动及实际结果与计划、标准相比较,发现差异,找出问题,查明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消除,防止再一次发生。控制职能是实现计划的重要手段。
    (7)激励职能:拍卖企业管理者利用激励的方式,启迪人的心灵,激发人的工作热情,挖掘人的潜力,使之充满内在动力和活力,以促进工作做得更好。激励包括正激励和负激励。
    基本原理包括:
    (1)系统原理:由若干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部分组成,在一定环境下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拍卖企业是一个高度复杂的开放的可控系统,拍卖企业管理本身也是一个系统。因此,拍卖企业管理应从拍卖企业的整体出发,注重系统各要素之间合理组合,各层次的合理设置,各子系统的有机联系,系统与外部环境主动适应,进而寻求系统的优化,最终实现组织目标,力争实现“1+1〉2”或者更大。
    (2)人本原理:人是最重要的资源,是管理的主要对象。要把做好人的工作作为根本,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内容和特点就是要尊重人、依靠人、发展人、成就人!
    (3)效益原理:要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及二者的统一作为根本目的,一方面企业要从节约和增收两方面来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要注意社会效益。二者有冲突时要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追求经济效益;
    (4)调节原理:一切事物都是在发展变化的,任何系统都是动态系统,要求管理者在管理运动中把握管理对象运动、变化情况,不断调节各环节,以实现整体目标,决策和制定方案是要能应变外部和内部的变化,及时掌握外部和每一步行动的动态,同时把行动结果与原来的目标相比较,找出差距及时纠正,以确保达到既定目标。
    (5)创新原理:要与时俱进,不断根据市场和社会的变化,创作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新思想、新思路、新经验、新技术,并加以实施。拍卖创新,一般包括拍卖资源创新,拍卖方式创新、市场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等。
    (6)可持续发展原理:在整个生命周期中要注意调整自己的战略。适应外部环境,既要保证近期利益的获取,又要保证后续事业能蓬勃发展,拍卖企业管理者追求的目标,不应是一时的兴盛,而是长盛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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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犯罪的概念?

    正确答案: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概念,一方面指出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另一方面又规定犯罪是违反了刑法规定的、应当受到刑罚制裁的行为。前者是犯罪的实质特征,后者是犯罪的法律特征即形式特征,因此该概念被称为是犯罪的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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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不动产登记的概念及其效力?

    正确答案:
    (1)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不动产登记是指登记机关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事实记载于登记簿。
    (2)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物权变动的效力。在登记要件主义之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权利推定的效力。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被推定为正确,并依此确定物权人和物权内容。当然,如果有相反证据,也可以推翻该推定。
    ③公示公信的效力。不动产登记可以起到公示的效力,并借助不动产善意取得发挥公信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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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什么是非营利组织的评估?如何理解参与式评估法的概念与特征?

    正确答案: 指在一定的时限内,尽可能系统地、有目的地对实施过程中或已完成的项目、计划或政策的设计、实施和结果的相关性、效果、效率、影响和持续性进行判定和评价。
    参与式评估是指项目管理人员和受益者共同组成评估小组,通过对项目管理的系统评估,调整、重新制定项目的目标或方案,重新进行组织机构安排或调配资源的一种方式。
    参与式评估的最大特色是打破了传统的思想认识和评估方式,即“自上而下”,迷信上级和专家权威的评估。而是鼓励受益者对评估过程、管理过程的参与,充分调动受益者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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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遗嘱的概念和特征?

    正确答案:
    (1)遗嘱的概念
    遗嘱,是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单方、要式法律行为
    (2)遗嘱的法律特征
    ①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是无相对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不以遗嘱人遗嘱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为生效条件。
    ②遗嘱是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或者称为死因行为。遗嘱虽然是在遗嘱人生前因其单独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行为,但是于遗嘱人死亡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③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遗嘱如果不具备法定的形式,就不能发生效力。
    ④遗嘱是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实施的法律行为。遗嘱是不可代理的法律行为,由代理人代理设立的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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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想象竞合犯的概念、特征及处罚原则?

    正确答案: 所谓想象竞合犯,应称想象数罪,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人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想象竞合犯具有以下基本构成特征或必备条件:
    1、行为人必须基于一个犯罪意图秘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而实施犯罪行为。这是想象竞合犯的主观特征。
    2、行为人只实施一个危害社会行为,灾是想象竞合犯的客观特征之一。如果行为实施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便不可能构成想象竞合犯,只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形态。
    3、行为人所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侵犯数个不同的直接客体。这是想象竞合犯的另一客观特征,也是此种犯罪形态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原因所在。
    4、行为人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同时触犯数个罪名。这是想象竞合犯的法律特征。数个罪名,是指刑法典分则规定的不同种的罪名。一般认为,对于想象竞合犯应采用“从一重处断”的原则予以论处。即:对想象竞合犯无须实行数罪并罚,而按照其犯罪行为所触犯的数罪中最重的犯罪论处。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