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自首的概念、种类及其成立条件?

题目

如何理解自首的概念、种类及其成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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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参考答案: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拒绝其履行要求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须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后履行的顺序可以是当事人约定的,也可以是法律规定的。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即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或届满时,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是指不履行以外的其他违约行为,包括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部分履行等情形。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并不导致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消灭,而是阻止对方请求权的行使,因此属于延期的抗辩权。后履行一方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可以产生一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以对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在先履行一方采取了补救措施,履行或适当履行了合同债务,先履行抗辩权消灭,后履行一方须履行其债务。此外,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影响后履行一方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


  • 第2题:

    成立特别自首的条件。


    答案:
    解析:
    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成立特别自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成立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所谓强制措施,是指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所谓正在服刑的罪犯,是指已经人民法院判决、正在执行所判刑罚的罪犯。除上述法律规定的三种人以外的犯罪分子,不能成立特别自首。
    (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这是成立特别自首的关键性条件。应特别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①所供述的必须是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罪行,也即司法机关不了解的犯罪事实。
    ②所供述的必须是除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罪行以外的其他罪行,也即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必须供述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在性质或者罪名上不同或者相同的一定罪行。
    ③所供述的必须是本人的罪行,也即必须供述犯罪人本人实施的犯罪是事实。

  • 第3题:

    如何理解企业管理的概念、职能、及其基本原理?


    正确答案:拍卖企业管理——按照一定的原理、原则和方法,对拍卖企业的运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领导控制,以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盈利目标的活动;职能包括:决策、计划、组织、激励、指挥、协调、控制七种职能,
    (1)决策是首要职能,它贯穿整个过程始终,实质是取得企业目标、外部环境、内部条件三者动态平衡。
    (2)计划职能,他是决策职能的具体化,是对拍卖活动管理和安排,在决策已经订了的情况下,进一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现决策的行动方案。计划职能为组织职能提供目的和要求,为控制职能提供目标和标准。
    (3)组织职能,是把拍卖企业的各种资源和人们在企业活动中的相互关系,进行科学合理的组合配置,形成一个有机体,从而保证拍卖企业决策目标的顺利前进。组织职能是其他管理职能必不可少的前提。
    (4)指挥职能:借助指示、命令等手段,按照计划目标的要求,通过组织机构和人员,指出行动方向并进行领导和指导活动。强调对命令地服从,以提高管理的时效与质量;
    (5)协调职能:也称调节职能,只拍卖企业在执行决策过程中,通过纵向、横向、内部与外部协调,把拍卖企业各种活动调节成整体最优、配合得当、密切协作的系统,以避免各种活动出现矛盾,脱节或重复,从而保证拍卖企业仅仅围绕既定目标的方向开展经营活动;
    (6)控制职能:为保证拍卖企业管理目标的实现,对拍卖企业进行检查、监督、调节。他的目的和要求在于把经营活动及实际结果与计划、标准相比较,发现差异,找出问题,查明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消除,防止再一次发生。控制职能是实现计划的重要手段。
    (7)激励职能:拍卖企业管理者利用激励的方式,启迪人的心灵,激发人的工作热情,挖掘人的潜力,使之充满内在动力和活力,以促进工作做得更好。激励包括正激励和负激励。
    基本原理包括:
    (1)系统原理:由若干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部分组成,在一定环境下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拍卖企业是一个高度复杂的开放的可控系统,拍卖企业管理本身也是一个系统。因此,拍卖企业管理应从拍卖企业的整体出发,注重系统各要素之间合理组合,各层次的合理设置,各子系统的有机联系,系统与外部环境主动适应,进而寻求系统的优化,最终实现组织目标,力争实现“1+1〉2”或者更大。
    (2)人本原理:人是最重要的资源,是管理的主要对象。要把做好人的工作作为根本,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内容和特点就是要尊重人、依靠人、发展人、成就人!
    (3)效益原理:要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及二者的统一作为根本目的,一方面企业要从节约和增收两方面来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要注意社会效益。二者有冲突时要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追求经济效益;
    (4)调节原理:一切事物都是在发展变化的,任何系统都是动态系统,要求管理者在管理运动中把握管理对象运动、变化情况,不断调节各环节,以实现整体目标,决策和制定方案是要能应变外部和内部的变化,及时掌握外部和每一步行动的动态,同时把行动结果与原来的目标相比较,找出差距及时纠正,以确保达到既定目标。
    (5)创新原理:要与时俱进,不断根据市场和社会的变化,创作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新思想、新思路、新经验、新技术,并加以实施。拍卖创新,一般包括拍卖资源创新,拍卖方式创新、市场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等。
    (6)可持续发展原理:在整个生命周期中要注意调整自己的战略。适应外部环境,既要保证近期利益的获取,又要保证后续事业能蓬勃发展,拍卖企业管理者追求的目标,不应是一时的兴盛,而是长盛不衰。

  • 第4题:

    如何理解资本*市场的概念及其功能?


    正确答案:所谓的资本*市场是指期限在1年以上的资金融通活动的总和,包括期限在1年以上的证券市场以及期限在1年以上的银行信贷市场。根据金融功能观的观点,资本*市场具有促进风险的改善、信息收集和企业监控三大功能。

  • 第5题:

    如何理解决策的概念及其在管理中的地位?


    正确答案: 决策是指组织或个人识别机会与问题,为达到一定的目的,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备选方案中,依据一定的准则分析判断,选择出一个方案,以解决问题或利用机会的过程。
    赫伯特·西蒙认为管理就是决策,任何作业开始之前都要先做决策,制订计划就是决策,组织、领导和控制也都离不开决策,因此决策是贯穿管理全过程的活动。决策水平是衡量管理者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些重大决策的正确与否可能直接关系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可谓是“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一着占先,全盘皆活”。

  • 第6题:

    如何理解资本成本的概念及其内容。


    正确答案:所谓资本成本,是指企业为取得和长期占有资本而付出的代价,它包括资本的取得成本和占用成本。
    资本的取得成本是指企业在筹措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如:证券的印刷费、发行手续费、行政费用、律师费、资信评估费、公证费等。取得成本与筹资的次数相关,与所筹资本数量关系不大,一般属于一次性支付项目,可以看作固定成本。
    资本的占用成本是指企业因占用资本而向资本提供者支付的代价,如长期借款的利息、长期债券的债息、优先股的股息、普通股的红利等等。资本占用成本具有经常性、定期性支付的特征,它与筹资金额、使用期限成同向变动关系,可视为变动成本。

  • 第7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正确答案: 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条件:一般自首条件:(1)自动投案;(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特别自首条件:(1)成立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不定期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谈判的概念及其如何理解?

    正确答案: 谈判是有关方面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互相磋商,交换意见,寻求解决的途径和达成协议的过程。谈判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谈判是指除正式场合下的谈判外,一切协商、交涉、商量、磋商等等,都可以看做谈判。狭义的谈判仅仅是指正式场合下的谈判。
    1.谈判总是以某种利益的满足为目标,是建立在人们需要的基础上的,这是人们进行谈判的动机,也是谈判产生的原因。。
    2.谈判是两方以上的交际活动,只有一方则无法进行谈判活动。而且只有参与谈判的各方的需要有可能通过对方的行为而得到满足时,才会产生谈判。
    3.谈判是寻求建立或改善人们的社会关系的行为。人们的一切活动都是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条件的。
    4.谈判是一种协调行为的过程。谈判的开始意味着某种需求希望得到满足、某个问题需要解决或某方面的社会关系出了问题。由于参与谈判各方的利益、思维及行为方式不尽相同,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和差异,因而谈判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寻找共同点的过程,是一种协调行为的过程。
    5.任何一种谈判都选择在参与者认为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举行。这是区分狭义的谈判和广义的谈判的一个很重要的依据。谈判时间与地点的选择实际上已经成为谈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谈判的进行和结果都有直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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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征收的概念和条件?

    正确答案:
    征收是所有权中原始取得的一种方式。
    (1)征收的概念
    征收,是指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在支付补偿的前提下,取得集体或私人的不动产。征收与征用的区别在于,征收要移转所有权,而征用只是强制使用,并不移转所有权。
    (2)征收的条件
    ①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②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
    ③依法给予补偿。例如,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特别自首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正确答案: (1)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2)成立特别自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成立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第二,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这是成立特别自首的关键性条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自首的概念、种类及其成立条件?

    正确答案: 所谓自首,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一般自首,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是:
    ①自动投案。即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②如实供述自己的畴。即犯罪分子按照初建情况彻底供述自己实施并应由本人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所谓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是:
    ①成立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祷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所谓强制措施,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
    ②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本人其他畴。即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畴以外的犯罪人自己实施的其他罪行。这是成立特别自首的关键性条件。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述承诺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正确答案: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承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内容一致即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成立。
    (4)承诺须在承诺期限内作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述承诺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参考答案: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承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内容一致即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成立。
    (4)承诺须在承诺期限内作出。


  • 第14题:

    简述谈判的概念及其如何理解?


    正确答案: 谈判是有关方面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互相磋商,交换意见,寻求解决的途径和达成协议的过程。谈判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谈判是指除正式场合下的谈判外,一切协商、交涉、商量、磋商等等,都可以看做谈判。狭义的谈判仅仅是指正式场合下的谈判。
    1.谈判总是以某种利益的满足为目标,是建立在人们需要的基础上的,这是人们进行谈判的动机,也是谈判产生的原因。。
    2.谈判是两方以上的交际活动,只有一方则无法进行谈判活动。而且只有参与谈判的各方的需要有可能通过对方的行为而得到满足时,才会产生谈判。
    3.谈判是寻求建立或改善人们的社会关系的行为。人们的一切活动都是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条件的。
    4.谈判是一种协调行为的过程。谈判的开始意味着某种需求希望得到满足、某个问题需要解决或某方面的社会关系出了问题。由于参与谈判各方的利益、思维及行为方式不尽相同,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和差异,因而谈判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寻找共同点的过程,是一种协调行为的过程。
    5.任何一种谈判都选择在参与者认为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举行。这是区分狭义的谈判和广义的谈判的一个很重要的依据。谈判时间与地点的选择实际上已经成为谈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谈判的进行和结果都有直接的影响。

  • 第15题:

    简述累犯的概念、种类及其构成条件。


    正确答案: 所谓累犯,就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于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罪的罪犯。我国刑法典规定的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所谓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有以下四个方面:
    ①前罪与亚热带 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一般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行为人实施的前罪与后罪均为过失犯罪,或者前罪与后罪之一是过失犯罪,都不能构成累犯。
    ②前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此为构成一般累犯的刑度条件。所谓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不是指该罪的法定刑包括有期徒刑。
    ③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一般累犯的时间条件。所谓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不包括附加刑在内。假释考验期满5年以内又犯新罪的构成累犯;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则不构成累犯。所谓赦免,是批特赦减免。
    ④前后两罪均非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前后两罪之一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此为构成一般累犯的罪质条件。这是一般累犯与特别累犯的区别所在。所谓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前罪与后罪必须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
    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都构成危害国家罪的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 第16题:

    如何理解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正确答案: 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条件:一般自首条件:(1)自动投案;(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特别自首条件:(1)成立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不定期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 第17题:

    简述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正确答案:(1)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
    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2)成立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自动投案;
    第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3)成立特别自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成立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第二,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这是成立特别自首的关键性条件。

  • 第18题:

    简述特别自首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正确答案:(1)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2)成立特别自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成立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第二,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这是成立特别自首的关键性条件。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一般自首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正确答案: 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是:
    第一,自动投案。即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裁判的行为。
    第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犯罪分子按照实际情况彻底供述自己实施并应由本人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掌握补贴的概念和种类?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正确答案: (1)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
    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2)成立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自动投案;
    第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3)成立特别自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成立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第二,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这是成立特别自首的关键性条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自首的成立条件?

    正确答案: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我国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
    (1)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的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成立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的行为。其具体含义为:
    a.投案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
    b.必须是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志而自动归案。
    c.必须向有关机关或者人员承认自己实施了特定犯罪。
    d.必须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者人员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接受国家司法机关的审查和裁判。
    以上四个方面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立自动投案。
    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首的这一条件的含义为:
    a.投案人所供述的必须是犯罪事实。
    b.投案人所供述的必须是自己的犯罪事实。
    c.投案人必须如实供述所犯罪行。
    (2)根据《刑法》第67条第4款的规定,成立特别自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②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资本*市场的概念及其功能?

    正确答案: 所谓的资本*市场是指期限在1年以上的资金融通活动的总和,包括期限在1年以上的证券市场以及期限在1年以上的银行信贷市场。根据金融功能观的观点,资本*市场具有促进风险的改善、信息收集和企业监控三大功能。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