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某乡信用社被盗人民币3万元,长期未破案。公安机关观察到一村民某甲经弃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便怀疑信用社被盗案是某甲所为,于是将其抓来审讯,某甲“不供”,民警便轮番对其拷打,不准睡觉,最终取得了“认罪口供”。当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发现是一起错案。  问:对承办本案的公安民警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题目
问答题
某乡信用社被盗人民币3万元,长期未破案。公安机关观察到一村民某甲经弃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便怀疑信用社被盗案是某甲所为,于是将其抓来审讯,某甲“不供”,民警便轮番对其拷打,不准睡觉,最终取得了“认罪口供”。当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发现是一起错案。  问:对承办本案的公安民警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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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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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甲为一私营企业的老板,其朋友某乙对其钱财垂涎已久,一日趁某甲家人疏忽之际,将其不满2周岁的幼儿偷走,然后向某甲勒索现金10万元。某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人员遂追捕某乙。某乙见勒索未成,将幼儿杀害。对于某乙该如何处理?

    A: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B:按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二罪论处,数罪并罚
    C:按绑架罪论处
    D:按拐卖儿童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

    答案:C
    解析:
    结果加重犯,亦称加重结果犯,是指法律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基本犯罪),由于发生了严重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依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以绑架罪论处,杀害被绑架人是绑架罪的一个加重结果。

  • 第2题:

    某甲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逮捕,经讯问,某甲交待了其伙同他人多次抢劫的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卷材料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核相关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某甲,认为本案符合公诉条件,遂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开庭审理期间,随案移送的相关证据经过法庭质证,都得到确认,然而,某甲推翻了其在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所做的有罪供述,辩称无罪,请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此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做出以下何种决定?()

    A:如相关证据确实充分,则可判处某甲相应刑罚
    B:由于某甲当庭否认其犯罪,与检察院移交的被告人供述相矛盾,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C: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疑罪从无”的规定对本案被告人某甲做无罪宣告
    D:因为某甲前后供述不一致,应当调查清楚,因此决定对案件延期审理

    答案:A
    解析:
    【考点】证据的运用与证据的证明标准。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因此,在被告人某甲否认有罪而其他证据经过当庭质证能够作为定案依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可见,A项正确。本案中,虽然某甲翻供,但其他证据确实,案件事实不存在疑点,因此不能适用“疑罪从无”,也不存在补充侦查和延期审理的需要,故本题选A项。

  • 第3题:

    某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K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某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件,K县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A.侦查羁押时间自查清某甲真实身份年月起计算
    B.在査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不允许其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帮助
    C.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停止侦查活动
    D.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按某甲自报姓名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答案:A,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96、128条。

  • 第4题:

    当判断“只有某甲去过作案现场,某甲才是本案作案人”真时,则断定了()。

    • A、“某甲去过作案现场”是“某甲是本案作案人”的必要条件
    • B、“某甲去过作案现场”是“某甲是本案作案人”的充分条件
    • C、“某甲没有去过作案现场”是“某甲不是本案作案人”的必要条件
    • D、“某甲没有去过作案现场”是“某甲不是本案作案人”的充分条件
    • E、“某甲是本案作案人”是“某甲去过作案现场”的充分条件

    正确答案:A,D,E

  • 第5题:

    某甲不习水性不慎落水急忙呼救。某乙经过,要求某甲付10万元人民币方救某甲。某甲无奈同意,某乙遂将某甲救上岸。甲乙之间的约定属于()。

    • A、有效的合同
    • B、部分有效的合同
    • C、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 D、无效的合同

    正确答案:C

  • 第6题:

    被告人某甲,男,二十岁,学生。2006年11月6日傍晚七时许,被告人看到一男青年在大街上侮辱自己的女友某乙,即上前指责,遭男青年殴打,某甲被迫自卫。在对打时,身穿便衣的民警某丙由此路过,即抓住甲某的手制止打架。由于某丙没有表明公安人员身份,某甲认为是对方同伙,便用刀刺某丙左臂一刀后逃跑。某丙受轻伤,经治疗已痊愈。对本案的处理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某甲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另一种意见认为某甲是过失伤害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可无罪释放。某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某甲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防卫目的要正当,即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实施正当防卫;某甲遭男青年殴打,被迫自卫,这属于正当防卫。
    (2)防卫要实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间。
    (3)防卫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不能针对第三人;某甲把某丙误认为是对方同伙,便用刀刺某丙左臂一刀后夺路逃跑,这是他的假想防卫。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由于某丙突然抓住甲某的手,而且身穿便衣,并未表明本人身份,故某甲不可能预见到某丙是来维持秩序的民警。总之,本案被告人某甲不负刑事责任。
    (4)正当防卫不能明显的超过必要的限度。

  • 第7题:

    某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某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该案,公安机关的做法正确的有()

    • A、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之日计算
    • B、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按某甲自报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C、只有查清某甲的真实身份后,才能移送审查起诉
    • D、在查清某甲的真实身份之前,中止侦查活动

    正确答案:A,B

  • 第8题:

    2011年3月1日,某甲因抢劫他人财物被K县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期间,某甲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直到5月2日公安机关才查清甲的真实身份。对于该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 A、侦查羁押期间自5月2日起计算
    • B、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允许其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 C、在查清某甲真实身份以前,不得停止侦查活动
    • D、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按某甲自报姓名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正确答案:A,B,C,D

  • 第9题:

    某甲与某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某甲得知某乙一人在家,便身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便返回家中。某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中止
    • B、犯罪预备
    • C、犯意表示
    •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单选题
    某甲与某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某甲得知某乙一人在家,便身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便返回家中。某甲的行为属于()。
    A

    犯罪中止

    B

    犯罪预备

    C

    犯意表示

    D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被告人某甲,男,二十岁,学生。2006年11月6日傍晚七时许,被告人看到一男青年在大街上侮辱自己的女友某乙,即上前指责,遭男青年殴打,某甲被迫自卫。在对打时,身穿便衣的民警某丙由此路过,即抓住甲某的手制止打架。由于某丙没有表明公安人员身份,某甲认为是对方同伙,便用刀刺某丙左臂一刀后逃跑。某丙受轻伤,经治疗已痊愈。对本案的处理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某甲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另一种意见认为某甲是过失伤害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可无罪释放。某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某甲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防卫目的要正当,即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实施正当防卫;某甲遭男青年殴打,被迫自卫,这属于正当防卫。
    (2)防卫要实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间。
    (3)防卫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不能针对第三人;某甲把某丙误认为是对方同伙,便用刀刺某丙左臂一刀后夺路逃跑,这是他的假想防卫。但是,在当时的情况下,由于某丙突然抓住甲某的手,而且身穿便衣,并未表明本人身份,故某甲不可能预见到某丙是来维持秩序的民警。总之,本案被告人某甲不负刑事责任。
    (4)正当防卫不能明显的超过必要的限度。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某甲与某乙系夫妻,生一子丙。某甲因生意需要经常与其女秘书某丁外出,二人渐生情愫。某乙得悉,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与甲离婚。经法院调解,二人离婚,财产大部归乙,子丙亦归某乙抚养。经此打击,某甲生意渐渐衰落。然某丁对其不离不弃,始终默默支持某甲。某甲甚感欣慰,生意渐有起色。二人不久即登记结婚。婚后不久,某甲向好友某戊借款50万元,其中20万元用于购买商品房供其与丁居住,20万元用于清偿与丁结婚时积欠的债务,剩余10万元汇给某乙充作某丙的抚养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某甲所借债务中有多少是夫妻共同债务?

    正确答案: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支出所负的债务。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我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实务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债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6)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8)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9)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了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根据这一规定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法定的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担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双方共同负责偿还。
    就本题而言,某甲借款中,用于购买商品房供其与丁居住的部分以及用于清偿与丁结婚时积欠的债务部分系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需要所借,因此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自属无疑。本题的难点在于借款中充作某丙的抚养费的部分应当认定为某甲个人债务抑或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上述分析,某甲借款10万元的目的是为履行其所负担的对丙的法定抚养费用,故此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而,本题中某甲所借债务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某甲看李宁牌体育用品非常畅销,就伙同他人生产了大量的“李宁牌”运动服装,后被査获。经查,某甲等获取的订单达人民币10万元,获利达数万元。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评价?( )
    A.某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B.某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C.某甲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D.某甲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
    参见《刑法》第213条

  • 第14题:

    共用题干

    某甲以某乙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责令某乙作为子女承担对某甲的赡养义务。在诉讼中,某乙提出自己并非某甲亲生,故主张不承担对某甲的赡养义务。某甲主张自己与某乙形成了继父子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处理本案,应当首先适用法的正式渊源
    B、处理本案,若处理结果的可预测性与其可接受性发生冲突,首先应当坚持可接受性
    C、相对于证明某乙是否应当对某甲承担赡养义务而言,证明某甲与某乙间是否存在父子关系属于外部证成
    D、证明某乙是否应当对某甲承担赡养义务的过程是一个法律推理的过程

    答案:A,C,D
    解析:
    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的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国家赔偿责任、违宪责任等,其中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国家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使公共权力,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所以本题中,A、C的说法正确,B项错误,在D项中,应当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按照法定职权处理案件的活动,它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来保证法律得到实现,具有严格的程序性,一般都要作出适用法律的文书。因此与执法相比,司法具有主体的特定性、职权的专属性、司法过程的程序性和司法结果的文书性和强制性。


    执法即执行法律,亦称法律执行或法的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的活动。守法,亦称法的遵守,是指人们依照法律规定,正确行使法律权利、切实履行法律义务的活动。二者在主体、内容、方式等方面都有较大区别。执法的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守法的主体包括全社会成员。执法的内容是实施法律,守法的内容是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执法要靠国家机关主动进行,守法主要是社会成员不违法,是一种被动的形式,但也有积极主动守法的形式。执法的程序性要求比守法的程序性要求高。执法的主体仅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而不包括所有的法人,故选项A错误。行政机关的执法具有主动性,但公民的守法也有积极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主动守法的情况,故B项错误。根据执法与守法的概念,我们可以得知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D项错在积极的守法也要遵循程序性要求。


    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所以A认为文义解释又称为严格解释是不妥当的。故A项错误;历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故B、C项正确;客观目的解释是指根据“理性的目的”而不是根据过去的和目前事实存在着的任何个人的目的,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根据立法资料揭示某个法律规定的含义的解释是主观目的解释,所以D项错误。故应选A、D。


    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邢某行为所作出的判断是适用法律的过程,是价值判断而不是事实判断,这一适用法律的过程主要运用了演绎推理的方法。《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对法律如何具体适用作出的解释,是司法解释。邢某对自己行为的辩解曲解了法律规定的本意,是对法律规定的认识错误,故B、C、D项正确,A项错误。


    设证推理虽然效力很弱,但却是任何一个法律人在其工作中必然会用到的假设。如果没有这种假设,法律人就只能漫无目的地查找法律。故A项错误。B、C、D项表述正确。


    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法的实施方式可以分为三种:法的遵守、法的执行和法的适用。A项中张某行使权利属于守法行为,是法的遵守。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在本题B项中,李某对某影星的偷税行为将要被判的刑罚进行了预测,体现的是法的预测作用。法律监督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C项中某单位纪律检查委员会属于社会组织,其监督是社会监督而不是国家机关的监督。D选项是类比推理。故选A项。


    法的正式渊源具有强制适用性,必须适用,故A项正确。对在特定的一个时间段内的特定国家的法律人来说,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具有初始的优先性。故B项错误。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故C项正确。法律推理就是在法律论辩中运用法律理由的过程。或者说,是人们在有关法律问题的争议中,运用法律理由解决问题的过程。故D项正确。

  • 第15题:

    某甲系某企业经理,此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某乙素有业务往来。某甲之父与某乙一起赌博,输给乙3000元,无力偿还。某乙以“父债子还”为理由,催逼某甲代其父偿还赌债,遭到甲的拒绝。某乙便拒付所欠该企业的货款,于是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此案应如何处理?理由何在?


    正确答案: (1)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某乙因正常的业务往来而发生债权关系,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的保护,不受侵犯。
    (2)赌博系违法行为,赌债不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3)某乙无权向任何人讨还赌债,更不得以拒付货款的手段逼迫该企业代其经理之父偿还赌债。
    (4)某乙应清偿所欠该企业的货款,并应赔偿因拒付货款给该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 第16题:

    根据模态判断间的对当关系,若“某甲必然是本案罪犯”为假,则“某甲必然不是本案罪犯”为();“某甲可能不是本案罪犯”为();“某甲可能是本案罪犯”为()。


    正确答案:真假不定;真;真假不定

  • 第17题:

    某甲投毒杀害某乙,在某乙服了毒药后,某甲幡然悔悟,主动给某乙服用解毒药物,使之脱离了危险。 某甲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对其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行为,从而避免犯罪结果的发生;另一种是虽然已经实施完了某种犯罪行为,但是在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此案中属于第二种。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第18题:

    某甲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谋取高额利息,某甲许以年利率24%的利息,向本公司员工集资200万元。之后某甲声称该200万元为个人投资所得,将其中100万元借给房地产中介商某乙,约定年利率36%。而某甲的侄子某丙想要参与地下赌球,苦于没有资金,便找到某甲。某甲认为赌球收益可观,于是将余下100万元借给了某丙。对于上述情形,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某甲和某乙的合同是有效的
    • B、某甲和某乙的合同是无效的
    • C、某甲和某丙的合同是有效的
    • D、某甲和某丙的合同是无效的

    正确答案:A,D

  • 第19题:

    S县某仓库一台价值3000元的电视机被盗,经查,S县人某甲(20岁)、某乙(17岁,在校学生)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做法错误的是()。

    • A、对某乙尽量不采取拘留措施
    • B、对某乙不能拘传到S县某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 C、可以使用《传唤通知书》将某甲带到S县的某宾馆讯问
    • D、在某商场将某乙抓获,民警用手铐将其约束后,持《拘传证》带到公安机关讯问

    正确答案:B,C,D

  • 第20题:

    某甲为一私营企业的老板,其朋友某乙对其钱财垂涎已久,一日趁某甲家人疏忽之际,将其不满2周岁的幼儿偷走,然后向某甲勒索现金10万元。某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人员遂追捕某乙。某乙见勒索未成,将幼儿杀害。对于某乙的处理说法正确的是()。

    • A、按拐卖儿童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
    • B、按绑架罪论处
    • C、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 D、按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论处,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税务机关干部某甲向个体工商户某乙征税,某乙要求减免,某甲不同意,某乙便对其妻说:“你长得漂亮,你去找某甲,不惜一切手段把减免税这件事办成。”某乙之妻便找到某甲,与某甲发生了性关系。几天后,某甲仍要求某乙纳税,某乙便说:“五天之内你要么批准我的免税申请,要么拿一万块钱出来,否则我就到公安机关报案。”五天后,某甲前来催缴税款,某乙便向当地公安机关控告某甲强奸其妻。某乙的行为构成( )

    • A、行贿罪
    • B、引诱卖淫罪
    • C、敲诈勒索罪
    • D、诬告陷害罪

    正确答案:C,D

  • 第22题:

    单选题
    某甲与某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某甲酒后壮胆,便身带菜刀向乙家走去,途中不慎摔伤,便返回家中。某甲的行为属于()
    A

    犯罪中止

    B

    犯罪预备

    C

    犯意表示

    D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某甲系某企业经理,此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某乙素有业务往来。某甲之父与某乙一起赌博,输给乙3000元,无力偿还。某乙以“父债子还”为理由,催逼某甲代其父偿还赌债,遭到甲的拒绝。某乙便拒付所欠该企业的货款,于是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此案应如何处理?理由何在?

    正确答案: (1)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某乙因正常的业务往来而发生债权关系,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的保护,不受侵犯。
    (2)赌博系违法行为,赌债不属于合法的民事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3)某乙无权向任何人讨还赌债,更不得以拒付货款的手段逼迫该企业代其经理之父偿还赌债。
    (4)某乙应清偿所欠该企业的货款,并应赔偿因拒付货款给该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