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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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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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参考答案: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全其债权,而于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得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其构成要件:(1)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并怠于行使其权利;(2)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3)须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范围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果直接归属于债务人。(2)对于第三人的效力: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系代债务人行使对第三人的权利,于此情形下第三人的地位不能较债务人自己行使权利时不利。(3)对于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得的财产不能优先受偿,非经债务人同意也不能直接以代受领的财产受偿。

  • 第2题:

    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债权人代位权的形式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而且代位权范围以其债权为限
    B.债权人必须以债务人的名义形式代位权
    C.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取得债务人的同意
    D.代位权形式的费用必须由债权人自己承担

    答案:A
    解析:
    债权人的代位权 (1)概念: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享有的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2)行使条件:
    ①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
    ②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且因此可能危及债权人的债权。
    ③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
    ④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非专属性权利和可以强制执行的权力。
    具备上述条件,债权人可向法院提出行使其代位权。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如果债权人向第三人即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消灭。

  • 第3题:

    论述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答案:
    解析: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对促进我国企业体制改革和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到底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呢?   一、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从法律意义上讲,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只能约束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债权人只能要求特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不对其他人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债务人同第三人的关系与债权人无关。   二、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是行使代位权的首要条件。只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与保护,不但主体资格要合法,而且债的行为也要合法,这不但是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要求,也是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债务关系的要求。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不享有合法债权或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不享有合法债权,就不存在债权人代位权。   2、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这时债权人才可以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如果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尚未到履行期,债务人就不能对其债务人行使请求权,也就不存在债权人对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履行期是否届满,应依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关于履行期限的约定来确定。如果没有约定履行期或履行期约定不明确,根据《合同法》第62条规定,应认定经过了合理的时间,可以认定是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这是构成代位权的前提条件,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法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务,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至于原因如何可以不予考虑,对此法律亦未要求债权人就此承担举证责任。而且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需对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造成不能实现的危险。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这是构成代位权的实质性条件。   4、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这是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一个法律约束。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因此只有当自己的债权存在不能实现的危险,才能行使代位权。但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有一定限度的,即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如果超过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而行使代位权,就是对债务人权利的侵害。

  • 第4题:

    多选题
    下列各选项中属于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的有()。
    A

    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

    B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的固有权利

    C

    债权人代位权是程序法上的权利

    D

    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5题:

    问答题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正确答案: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的到期债权的权利,因此,它不是代理权。
    (2)代位权是债权人的法定的权利,它的产生、行使条件和程序都来源于法律的规定。
    (3)代位权主要针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
    (4)代位权并非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请求权,其在债务人的履行期到来之前也可以为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行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问答题
    试论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果。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和性质。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代位权的概念及其效力。

    正确答案: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权利。
    行使代位权的效力表现在:
    (1)对第三人,债权人有权请求第三人履行其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但第三人对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如同时履行抗辩权、时效抗辩权),均可对抗债权人。
    (2)对债务人,其处分该权利受到限制,债务人不得抛弃或转让其对第三人的债权。
    (3)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产生的利益归属于债务人,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处于相同的法律地位,对此利益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而支出的费用,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和性质。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校对工作的概念、性质和作用。

    正确答案: 校对,是根据原稿或定本核对校样,订正差错,提出质疑,以保证出版物质量的工作。现代校对是书刊生产流程中编辑后、印制前的最后一道质量把关工序,其责任是将各种差错消灭在书刊出版之前,从而保证书刊的质量,因而在出版工作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和地位。校对可以说是编辑工作的延伸,是对编辑工作的一种检查、补充和完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要件。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代位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正确答案: (一)概念:指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权利。
    (二)成立条件:1、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2、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须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非专属性权利和强制性权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关于合同保全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债权人必须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B.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C.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取得债务人的同意
    D.代位权行使的费用必须由债权人自己承担
    E.合同保全的方式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

    答案:B,E
    解析:
    1、本题考查合同保全知识点。
    2、教材原文:
    (1)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是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选项E正确)
    (2)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享有的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选项A、C错误)
    (3)债权人的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选项B正确)
    (4)撤销权行使的主观要件是:在债务人实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处分行为时,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在诉讼中行使,其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选项D错误)

  • 第14题:

    简述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答案:
    解析:
    [解析](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须合法或不属于自然债权。这是代位权行使的前提。如果债 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赌债、买卖婚姻之债,债权人就不能行使代位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 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清偿期。这里的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清偿期,具体是指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 的债权已到清偿期。
    (4)债权有不能实现之危险。
    (5)债务人怠于行使的权利须具有可代位性。代位权的客体须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这包 括两个方面:第一,与债务人的人格与身份相关的债权不得代位;第二,专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权不得代位。

  • 第15题:

    下列各选项中属于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的有()。

    • A、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
    • B、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的固有权利
    • C、债权人代位权是程序法上的权利
    • D、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

    正确答案:A,B,D

  • 第16题:

    问答题
    试述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

    正确答案:
    (1)债权人代位权
    ①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在债务人因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使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时,债权人依法享有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之权利的权利。
    ②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要件:
    a.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有效的到期债权。
    b.第三人未依约定或法定向债务人履行其债务。
    c.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如债务人已向第三人积极主张权利,则不得行使代位权。
    d.债务人未向债权人履行其合法有效的到期债务,即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
    e.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使债权人的债权有遭受损害的危险。
    f.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
    ③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
    a.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处分权利的行为因此受到禁止,不得转让、抛弃权利;债权人主张债权的行为与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行为具有同等效力;行使代位权所生后果应归属债务人。
    b.对第三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有权请求第三人履行其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而第三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但第三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不得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对抗债权人。
    c.对债权人的效力。因代位权的行使而支出的费用,可请求债务人偿还;行使代位权所产生的利益归属于债务人,债务人因此而获得的财产应作为其全体债权人总债权的责任财产(共同的一般担保);债权人虽可就该财产请求债务人清偿,但其法律地位与其他债权人平等,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2)债权人撤销权
    ①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之有害于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②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a.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危害债权,主要是指债务人减弱其清偿能力甚至于导致无力履行债务,危及债权的实现。
    b.危害债权的行为系以财产为标的,即属于财产性处分行为。
    c.危害债权的行为发生在有效债权成立后终止前。
    d.债务人的行为,已成立并生效。未成立的行为、无效的行为,不得撤销。
    此外,债务人与第三人在实施危害债权行为时主观上存在恶意,即债务人与第三人明知其行为可能引起或增强债务人无履行能力,并危害债权人债权。
    债务人处分财产的危害性行为,如是无偿的,只需具备客观条件,债权人即可行使撤销权;如处分财产的行为是有偿的,则必须同时具备主客观条件,才能成立撤销权。
    ③债权人撤销权的效力
    a.经债权人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后,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自始无效,第三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债务人。
    b.第三人因该行为而免除的债务应当恢复履行。对于第三人返还的财产或履行债务的利益,债权人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可以请求债务人偿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诉讼理论中证明责任的概念和性质?

    正确答案: 概念:包含两方面的涵义,即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和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或主观证明责任和客观证明责任。而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是证明责任的根本和实质。
    性质:证明责任是一种“风险负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形函数的概念和性质。

    正确答案: 形函数的性质有:(1)形函数单元节点上的值,具有“本点为一、他点为零”的性质;
    (2)在单元的任一节点上,三角函数之和等于1;
    (3)三角形单元任一一条边上的形函数,仅与该端点节点坐标有关,而与另外一个节点坐标无关;
    (4)型函数的值在0~1之间变换。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债权人代位权的特征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劳务派遣的基本概念、性质和特点。

    正确答案: (1)概念:指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招用雇员并派遣该劳动者到接受单位工作,劳动者和劳务派遣机构从中获得收入的经济活动。派遣劳动者受接受单位指挥监督,为接受单位提供劳动。
    (2)性质:是一种典型的非正规就业方式。存在三种主体(劳务派遣机构、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和三重关系。劳务派遣的本质特征是雇佣和使用相分离。
    (3)特点:
    ①形式劳动关系的运行
    ②实际劳动关系的运行
    ③劳动争议处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名词解释:债权人代位权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债权人的代位权及行使条件。

    正确答案: 代位权是指在合同履行中,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代位权行使的要件:
    (1)债权人的债权对第三人产生了约束力;
    (2)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
    (3)必须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和成立要件

    正确答案: 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权利
    要件:
    (1)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合法有效
    (2)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失
    (4)须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非专属性权利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