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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设备承揽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设备承揽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工作成果
    B.设备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
    C.一旦承揽人开始工作,定作人不得解除合同
    D.共同承揽的,定作人应当分别与各承揽人签订承揽合同

    答案:A
    解析:

  • 第2题:

    下列关于承揽合同中的规定,()是正确的。

    A.承揽合同属于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B.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普遍性
    C.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且不用赔偿损失
    D.承揽人接受工作后,可以直接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

    答案:A
    解析:
    2020版教材P152
    《合同法》规定,承揽合同时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 第3题:

    下列关于承揽合同中的规定,( )是正确的。

    A、承揽合同属于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B、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普遍性
    C、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且不用赔偿损失
    D、承揽人接受工作后,可以直接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

    答案:A
    解析:
    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是如果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定作人应当赔偿损失。承揽人接受工作后,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

  • 第4题:

    试论述租船合同条款的分类及各自的效力


    正确答案: 一般分为三类,条件条款、保证条款和中间条款
    A.条件条款。指那些与是否能实现签订合同的商业目的的关系最为密切的条款。如果合同中没有列入这些条款,或合同中虽列入但未被履行,或一方擅自取消,就会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方违反条件条款,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对于条件条款的判断标准主要是(1)成文法中明确规定(2)合同中明确指出是条件条款(3)根据合同条款、合同背所表示的双方的意图确定,例如:船名、船型、船舶位置、船级等。
    B.保证条款。指一方违反或撤销不至影响合同商业目的的条款。违反保证条款,另一方只能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借此解除合同。其判定标准主要根据合同条款的措词和当事双方的意图,一般程租中的安全港条款和装卸时间条款等,以及期租中的航速、燃油消耗、维修保养条款和有关交还船时剩余燃料、淡水数量及作价转让办法的规定等都属于保证条款。
    C.中间条款介于条件条款和保证条款之间的条款。如果违反的话,视违反程度如何,确定是否能解除合同。一般认为保证船舶适航的条款属于中间条款。
    D.由于各国法律规定不一,对于一个条款究竟应属于哪一类条款的判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例如,英国法就认为期租中的航速、包装容积和载重吨条款等属于中间条款,而美国法则认为属于保证条款,故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第5题:

    试从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两者关系的角度,论述劳动合同的法律性质。


    正确答案:1.首先,劳动合同关系与民事合同关系存在着诸多明显的区别:
    (1)民事合同关系的双方主体可以是各种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而劳动合同关系的双方主体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2)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为完全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相互之间没有隶属性;而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则既有平等性,又有隶属性。
    (3)民事合同关系在通常情形下要么是财产关系,要么是人身关系,一般不能是二者的统一体;而劳动合同关系则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也就意味着在原有的民事合同体系内,确实已难以包容与民事合同具有不同特征的劳动合同。
    其次,以强调“意思自治”、形式平等为基本特征的民事合同,其订立和履行方式等均难以改变劳动者在现实劳动关系中的弱者身份,难以实现追求实质平等、体现“社会妥当性”等全新的法治社会价值目标。于是,国家动用公权力介入并干预原先属于私法自治范畴的劳动合同领域,以保护弱者权益,践行“社会正义”的法治理念。国家这种公权力的介入和干预所采用的主要方式有:
    (1)发布实施劳动基准(最低劳动标准)。
    (2)颁布实施强行性规范。
    (3)一定范围内用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在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直接分配权利和义务。
    (4)实施劳动监察。
    总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有在不与劳动基准和强行性规范相抵触的情形下,始受到法律的肯定性评价及其相应的保护。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已不是一种完全私法意义上的合同,而是一种在“契约自由”原则基础上渗透了国家公权力必要干预的、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合同。这种干预是国家基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的身份,在劳动法的“劳动者权利本位、用人单位义务本位”的思想指导下所实施的,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劳动关系的具体平等、结果平等和实质平等,使双方的利益格局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当然,并不能否认,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有着极为紧密的渊源关系,民事合同的一些基础理论和基本原理仍然可以在劳动合同制度中得以适用。

  • 第6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
    • B、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
    • C、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 D、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正确答案:A

  • 第7题:

    问答题
    试论述租船合同条款的分类及各自的效力

    正确答案: 一般分为三类,条件条款、保证条款和中间条款
    A.条件条款。指那些与是否能实现签订合同的商业目的的关系最为密切的条款。如果合同中没有列入这些条款,或合同中虽列入但未被履行,或一方擅自取消,就会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一方违反条件条款,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对于条件条款的判断标准主要是(1)成文法中明确规定(2)合同中明确指出是条件条款(3)根据合同条款、合同背所表示的双方的意图确定,例如:船名、船型、船舶位置、船级等。
    B.保证条款。指一方违反或撤销不至影响合同商业目的的条款。违反保证条款,另一方只能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借此解除合同。其判定标准主要根据合同条款的措词和当事双方的意图,一般程租中的安全港条款和装卸时间条款等,以及期租中的航速、燃油消耗、维修保养条款和有关交还船时剩余燃料、淡水数量及作价转让办法的规定等都属于保证条款。
    C.中间条款介于条件条款和保证条款之间的条款。如果违反的话,视违反程度如何,确定是否能解除合同。一般认为保证船舶适航的条款属于中间条款。
    D.由于各国法律规定不一,对于一个条款究竟应属于哪一类条款的判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例如,英国法就认为期租中的航速、包装容积和载重吨条款等属于中间条款,而美国法则认为属于保证条款,故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试论述承揽合同中的风险负担。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

    B

    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

    C

    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D

    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正确答案: D
    解析: 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可随时解除合同。

  • 第10题:

    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哪项是可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
    A

    无权代理订立的承揽合同

    B

    17岁的李某订立的租赁合同

    C

    无效承揽合同

    D

    张某未经授权以自己名义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 C,D
    解析: (1)依据《合同法》第48条,A项正确。
    (2)B项错误,因为,依据《合同法》第47条,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可以是有效,也可以是可追认。
    (3)C项错误,无效合同与可追认合同是两回事。
    (4)D项正确,依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 第11题:

    单选题
    加工承揽合同最典型的特征,也是其区别于劳务合同本质特征的法律特征,即()。
    A

    加工承揽合同是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

    B

    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C

    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具有独立性

    D

    加工承揽合同是具有一定人身性质的合同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设备承揽合同可以包含设备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多种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内容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设备承揽合同管理中应注意解决好()问题。
    A

    定作人义务条款

    B

    承揽合同中风险承担

    C

    承揽人留置权特殊效力

    D

    承揽合同解除条件

    E

    共同承揽人义务


    正确答案: E,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关于承揽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B、 除非合同当事人双方书面约定,定作人和承揽人均不得随时解除承揽合同
    C、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承揽合同
    D、 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定作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答案:A
    解析: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

  • 第14题:

    (2019年真题)关于承揽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即可解除合同
    B.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C.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定作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P171-174
    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A错误;
    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定作人同意的,承揽人也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B错误;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C错误,D正确。

  • 第15题:

    下列选项中,哪项是可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

    • A、无权代理订立的承揽合同
    • B、17岁的李某订立的租赁合同
    • C、无效承揽合同
    • D、张某未经授权以自己名义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A,D

  • 第16题:

    设备承揽合同可以包含设备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多种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内容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设备承揽合同管理中应注意解决好()问题。

    • A、定作人义务条款
    • B、承揽合同中风险承担
    • C、承揽人留置权特殊效力
    • D、承揽合同解除条件
    • E、共同承揽人义务

    正确答案:B,C,D,E

  • 第17题:

    依据承揽合同的工作内容,承揽合同包括()

    • A、加工合同
    • B、定作合同
    • C、复制合同
    • D、测试合同
    • E、检验合同

    正确答案:A,B,C,D,E

  • 第18题:

    单选题
    关于承揽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只是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即可解除合同

    B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C

    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定作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9题:

    单选题
    在承揽合同中,法律对共同承揽人的责任作了规定。关于共同承揽人的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共同承揽人分别对定作人承担责任

    B

    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C

    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D

    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的约定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在于( )
    A

    承揽合同注重劳动成果,雇佣合同强调劳动

    B

    承揽合同注重劳动,雇佣合同注重劳动成果

    C

    承揽合同的工作成果具有任意性,而雇佣合同的工作成果不具有任意性

    D

    承揽合同为实践合同,雇佣合同为诺成合同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试从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两者关系的角度,论述劳动合同的法律性质。

    正确答案: 1.首先,劳动合同关系与民事合同关系存在着诸多明显的区别:
    (1)民事合同关系的双方主体可以是各种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而劳动合同关系的双方主体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2)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为完全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相互之间没有隶属性;而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则既有平等性,又有隶属性。
    (3)民事合同关系在通常情形下要么是财产关系,要么是人身关系,一般不能是二者的统一体;而劳动合同关系则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也就意味着在原有的民事合同体系内,确实已难以包容与民事合同具有不同特征的劳动合同。
    其次,以强调“意思自治”、形式平等为基本特征的民事合同,其订立和履行方式等均难以改变劳动者在现实劳动关系中的弱者身份,难以实现追求实质平等、体现“社会妥当性”等全新的法治社会价值目标。于是,国家动用公权力介入并干预原先属于私法自治范畴的劳动合同领域,以保护弱者权益,践行“社会正义”的法治理念。国家这种公权力的介入和干预所采用的主要方式有:
    (1)发布实施劳动基准(最低劳动标准)。
    (2)颁布实施强行性规范。
    (3)一定范围内用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在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直接分配权利和义务。
    (4)实施劳动监察。
    总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有在不与劳动基准和强行性规范相抵触的情形下,始受到法律的肯定性评价及其相应的保护。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已不是一种完全私法意义上的合同,而是一种在“契约自由”原则基础上渗透了国家公权力必要干预的、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合同。这种干预是国家基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的身份,在劳动法的“劳动者权利本位、用人单位义务本位”的思想指导下所实施的,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劳动关系的具体平等、结果平等和实质平等,使双方的利益格局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当然,并不能否认,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有着极为紧密的渊源关系,民事合同的一些基础理论和基本原理仍然可以在劳动合同制度中得以适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试论述居间合同的效力。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承揽合同特征的论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承揽合同是实践合同

    B

    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

    C

    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D

    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正确答案: D
    解析:
    承揽合同有如下特征:①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承揽人要按约定完成一定工作;②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③承揽合同是有偿、双务合同;④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