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提高重组项目整合绩效,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该比例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A 25%B 30%C 35%D 50%

题目
单选题
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提高重组项目整合绩效,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该比例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A

25%

B

30%

C

35%

D

50%


相似考题
更多“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提高重组项目整合绩效,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交易总金”相关问题
  • 第1题:

    公司一次配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公司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其股份总数的()。公司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技改项目的,可不受此比例的限制。

    A.20%

    B.30%

    C.40%

    D.50%


    正确答案:B

  • 第2题:

    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采用锁价方式的,募集资金部分的发行价格应当与购买资产部分一致,视为一次发行
    B.采用询价方式的,募集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分别定价,视为两次发行
    C.独立财务顾问需具有保荐机构资格
    D.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交易金额25%的,一并由重组委审核,超过25%的,一并由发审委审核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试时点答案为ABCD,根据证1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定价等有关问题与解答》的现行规定,募集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分别定价,视为两次发行。D,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 第3题: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
    Ⅱ.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
    Ⅲ.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构成借壳上市的,不超过30%
    Ⅳ.对于采用锁价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的重组项目,募集资金部分应当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一致,视为一次发行;对于询价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的重组项目,应当视为两次发行,分别定价
    Ⅴ.取消配套募集资金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A、Ⅰ、Ⅱ
    B、Ⅰ、Ⅱ、Ⅲ
    C、Ⅱ、Ⅲ、Ⅳ、Ⅴ
    D、Ⅰ、Ⅱ、Ⅲ、Ⅴ

    答案:A
    解析:
    Ⅰ、Ⅱ、Ⅲ三项,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仅可用于:①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②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③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Ⅳ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规定,募集配套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分别定价,视为两次发行。
    Ⅴ项,《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第6条规定,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 第4题: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不得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


    答案:错
    解析: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 第5题:

    某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下列内容的调整不属于重大调整的有()。 Ⅰ拟增加交易标的交易作价 Ⅱ新增配套募集资金 Ⅲ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Ⅳ拟增加交易对象 Ⅴ拟减少交易标的交易作价 Ⅵ.拟减少交易对象

    • A、Ⅲ
    • B、Ⅰ、Ⅴ
    • C、Ⅱ、Ⅲ
    • D、Ⅳ、Ⅵ
    • E、Ⅴ、Ⅵ

    正确答案:A

  • 第6题: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关于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至少应从下列哪些方面说明?()

    • A、挂牌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具体用途及剩余资金安排
    • B、该次配套募集资金与该次重组事项的相关性
    • C、募集资金金额是否与挂牌公司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匹配
    • D、募集资金金额是否与标的资产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匹配

    正确答案:A,B,C,D

  • 第7题:

    单选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Ⅰ.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1个月Ⅱ.申请重组上市的,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3个月Ⅲ.上市公司难以在前款规定的时限内回复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向本所申请延期一次,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Ⅳ.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最近12个月内累计发行的股份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且最近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申请文件受理后,本所重组审核机构经审核,不再进行审核问询,直接出具审核报告Ⅴ.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最近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申请文件受理后,本所重组审核机构经审核,不再进行审核问询,直接出具审核报告
    A

    Ⅰ、Ⅱ、Ⅲ

    B

    Ⅰ、Ⅱ、Ⅳ

    C

    Ⅱ、Ⅲ、Ⅳ

    D

    Ⅰ、Ⅱ、Ⅲ、Ⅴ

    E

    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C
    解析:
    Ⅰ、Ⅱ、Ⅲ三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42条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1个月申请重组上市的,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3个月。逾期未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事项。上市公司难以在前款规定的时限内回复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向本所申请延期一次,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Ⅳ项,第44条规定,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文件受理后,本所重组审核机构经审核,不再进行审核问询,直接出具审核报告:①最近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②最近12个月内累计发行的股份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且最近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Ⅴ项,第45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适用44条规定:①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或者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②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本所公开谴责,或者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③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或者其相关人员最近12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本所纪律处分。

  • 第8题:

    单选题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上市公司为促进行业的整合、转型升级,在其控制权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可以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B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C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D

    特定对象以现金或者资产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后,上市公司用同一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向该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视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2016年10月真题]Ⅰ.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Ⅱ.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Ⅲ.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构成借壳上市的,不超过30%Ⅳ.对于采用锁价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的重组项目,募集资金部分应当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一致,视为一次发行;对于询价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的重组项目,应当视为两次发行,分别定价Ⅴ.取消配套募集资金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A

    Ⅰ、Ⅱ

    B

    Ⅰ、Ⅱ、Ⅲ

    C

    Ⅱ、Ⅲ、Ⅳ

    D

    Ⅰ、Ⅱ、Ⅲ、Ⅴ

    E

    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E
    解析:
    Ⅰ、Ⅱ、Ⅲ三项,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44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Ⅳ项,《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规定,募集配套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分别定价,视为两次发行。
    Ⅴ项,《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第6条规定,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 第10题:

    单选题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下列关于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9年6月真题]
    A

    募集配套资金可以全部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

    B

    所募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

    C

    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支付本次交易对价

    D

    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E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能参与配套资金募集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具体分析如下:
    ABCD四项,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E项,在认定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第13条规定的交易情形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应股份在认定控制权是否变更时剔除计算,但已就认购股份所需资金和所得股份锁定作出切实、可行安排,能够确保按期、足额认购且取得股份后不会出现变相转让等情形的除外。即可参与。

  • 第11题:

    单选题
    某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下列内容的调整不属于重大调整的有()。 Ⅰ拟增加交易标的交易作价 Ⅱ新增配套募集资金 Ⅲ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Ⅳ拟增加交易对象 Ⅴ拟减少交易标的交易作价 Ⅵ.拟减少交易对象
    A

    B

    Ⅰ、Ⅴ

    C

    Ⅱ、Ⅲ

    D

    Ⅳ、Ⅵ

    E

    Ⅴ、Ⅵ


    正确答案: D
    解析: 《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规定,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28条规定,对于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问题,明确审核要求如下:①关于交易对象。拟增加交易对象的,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第②项的规定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20%的,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②关于交易标的。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20%;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③关于配套募集资金。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重组委会议可以审议通过申请人的重组方案,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Ⅲ项,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 第12题:

    单选题
    某上市公司目前股本总额为10000万股,前两名股东丁公司、戊公司分别持有40%股份、10%股份,均为无限售股份。董事会通过决议拟分别向无关联的甲公司、乙公司发行5000万股股份、1000万股股份收购其持有的已满36个月的资产,同时,向丙公司发行2000万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假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上述投资者之间及上市公司原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2018年12月真题]Ⅰ.甲公司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Ⅱ.乙公司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Ⅲ.丙公司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Ⅳ.丁公司原持有的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得转让Ⅴ.戊公司原持有的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24个月内不得转让
    A

    Ⅰ、Ⅱ

    B

    Ⅱ、Ⅲ、Ⅳ

    C

    Ⅰ、Ⅱ、Ⅲ

    D

    Ⅰ、Ⅱ、Ⅲ、Ⅳ

    E

    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C
    解析:
    Ⅰ、Ⅱ两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46条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①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②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③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属于本办法第13条第1款规定的交易情形的,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以及在交易过程中从该等主体直接或间接受让该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定对象应当公开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除收购人及其关联人以外的特定对象应当公开承诺,其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转让。

  • 第13题: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配套募集资金,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Ⅰ募集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25%的,独立财务顾问不需要保荐机构资格
    Ⅱ募集配套资金比例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25%的.由证监会发审委审核;不超过25%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Ⅲ对于采用询价方式募集资金的重组项目,募集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分别定价,视为一次发行
    Ⅳ对于采用锁价方式募集资金的重组项目,募集资金部分的发行价格应当与购买资产部分一致,视为一次发行,有关重组项目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10名

    A.Ⅲ、Ⅳ
    B.Ⅳ
    C.Ⅲ、
    D.Ⅱ、

    答案:B
    解析:
    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涉及公开发行股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证券公司从事相关业务。按照现行“《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试卷》(2015年9月18日)”的规定,配套募集资金部分聘请的中介机构中:“具有保荐人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可以兼任保荐机构。”可见独立财务顾问需具备保荐资格。Ⅱ,现行规定是募集配套资金比例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由证监会发审委审核;不超过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Ⅲ、Ⅳ,2012年1月19日,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的五问:《决定》中第八条有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同步操作的定价方法、锁定期的具体安排是什么”的回答中规定,采用锁价方式募集资金的重组项目,募集资金部分的发行价格应当与购买资产部分一致,视为一次发行,有关重组项目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10名;对于采用询价方式募集资金的重组项目,募集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分别定价,视为两次发行,有关重组项目购买资产部分和募集资金部分的发行对象各不超过10名。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定价等有关问题与解答》的规定,募集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分别定价,视为两次发行。2012年1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中第五问关于“《决定》中第八条有关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同步操作的定价方式、锁定期的具体安排是什么”的问题解答同时废止。

  • 第14题:

    某上市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停牌公告拟进行重大事项,并于2019年5月31日发布相关重大事项的公告,依据公告内容,该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价值10亿元的甲公司股权,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分别持有甲公司60%、10%、30%的股权,其中丙公司的股权系2018年6月30日以现金增资方式获得,丁公司的股权系2018年10月31日,以现金增资的方式获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次募集资金只能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
    B.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但可以补充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
    C.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规模最大金额为7亿元
    D.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规模最大金额为9亿元
    E.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规模最大金额为10亿元

    答案:C
    解析: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规定,“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6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则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60%+10%)=7(亿元),即该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规模最大金额为7亿元。

  • 第15题: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为9亿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2015年5月真题]

    A.若配套募集资金3亿元,则要由发审委审核
    B.若并购重组方案构成借壳上市的,则募集配套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为不超过50%
    C.配套募集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标的资产在建项目等
    D.过会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的,无需重新提交重组委审核

    答案:C
    解析:
    A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证监会公告[2015]10号),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B项,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构成借壳上市的,不超过30%;D项,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无需重新提交审核;重组委会议可以审议通过申请人的重组方案,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需重新履行相关程序。

  • 第16题: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为9亿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若配套募集资金3亿元,则要由发审委审核
    • B、若并购重组方案构成借壳上市的,则募集配套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为不超过50%
    • C、配套募集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标的资产在建项目等
    • D、过会后调整募集资金金额的,无需重新提交重组委审核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提高重组项目整合绩效,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该比例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 A、25%
    • B、30%
    • C、35%
    • D、50%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单选题
    某上市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停牌公告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18年5月31日发布相关重组公告。依据公告内容,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该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以10亿元的价格购买甲公司100%股权,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分别持有甲公司70%、10%、20%的股权,其中丙公司的股权系2018年3月31日以资产增资方式获得,丁公司的股权系2017年12月31日以现金增资的方式获得。若该上市公司拟将该事项作为重大资产重组提交证监会上市部进行审核,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下列说法符合目前监管要求的是(  )。[2018年5月真题]Ⅰ.募集配套资金规模可以为9亿元,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Ⅱ.募集配套资金规模可以为8亿元,用于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Ⅲ.募集配套资金规模可以为7亿元,用于补充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Ⅳ.募集配套资金规模可以为10亿元,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及补充标的公司的流动资金
    A

    B

    Ⅱ、Ⅳ

    C

    Ⅰ、Ⅳ

    D

    Ⅱ、Ⅲ

    E

    Ⅱ、Ⅲ、Ⅳ


    正确答案: A
    解析:
    Ⅰ、Ⅱ两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所称“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6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但上市公司董事会首次就重大资产重组作出决议前该等现金增资部分已设定明确、合理资金用途的除外。本题中,丁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以现金增资的方式获得的甲公司20%的股权:10亿元×20%=2亿元,不应计入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则本次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规模最多为:10-2=8(亿元)。
    Ⅲ、Ⅳ两项,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 第19题:

    单选题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相关问题与解答》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甲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Ⅱ.乙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乙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Ⅲ.丙公司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购买某战略性新兴产业资产,如构成重组上市,丙公司可以募集配套资金Ⅳ.丁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50%
    A

    Ⅰ、Ⅲ

    B

    Ⅱ、Ⅳ

    C

    Ⅰ、Ⅳ

    D

    Ⅱ、Ⅲ、Ⅳ

    E

    Ⅰ、Ⅲ、Ⅳ


    正确答案: E
    解析:
    Ⅰ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13条第1项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Ⅱ项,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2018年)问题一解答第2条,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
    Ⅲ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44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Ⅳ项,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问题三解答,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 第20题:

    单选题
    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提高重组项目整合绩效,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交易总金额()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该比例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A

    25%

    B

    30%

    C

    35%

    D

    50%


    正确答案: C
    解析: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提高重组项目整合绩效,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交易总金额25%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25%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 第21题:

    单选题
    某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下列内容的调整不属于重大调整的有(  )。[2016年5月真题]Ⅰ.拟增加交易标的交易作价Ⅱ.新增配套募集资金Ⅲ.取消配套募集资金Ⅳ.拟增加交易对象Ⅴ.拟减少交易标的交易作价Ⅵ.拟减少交易对象
    A

    B

    Ⅰ、Ⅴ

    C

    Ⅱ、Ⅲ

    D

    Ⅳ、Ⅵ

    E

    Ⅴ、Ⅵ


    正确答案: B
    解析:
    《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规定,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28条规定,对于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问题,明确审核要求如下:①关于交易对象。拟增加交易对象的,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第②项的规定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20%的,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②关于交易标的。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20%;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③关于配套募集资金。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重组委会议可以审议通过申请人的重组方案,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Ⅲ项,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 第22题:

    单选题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配套募集资金,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Ⅰ募集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25%的,独立财务顾问不需要保荐机构资格 Ⅱ募集配套资金比例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25%的,由证监会发审委审核;不超过25%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Ⅲ对于采用询价方式募集资金的重组项目,募集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分别定价,视为两次发行 Ⅳ对于采用锁价方式募集资金的重组项目,募集资金部分的发行价格应当与购买资产部分一致,视为一次发行,有关重组项目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10名 Ⅴ申请人应在核准文件发出后12个月内完成有关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行为
    A

    Ⅰ、Ⅱ

    B

    Ⅱ、Ⅲ

    C

    Ⅲ、Ⅴ

    D

    Ⅱ、Ⅳ、Ⅴ

    E

    Ⅰ、Ⅲ、Ⅴ


    正确答案: D
    解析: Ⅰ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涉及公开发行股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证券公司从事相关业务。《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规定,配套募集资金聘请的中介机构中,具有保荐人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可以兼任保荐机构。可见独立财务顾问需具备保荐资格。Ⅱ项,《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Ⅲ、Ⅳ两项,《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规定,募集配套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分别定价,视为两次发行。Ⅴ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33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自受到证监会核准文件之日起超过12个月未实施完毕的,核准文件失效。

  • 第23题:

    单选题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关于关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适用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不考虑其他因素,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证监会审核

    B

    乙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最近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可适用“小额快速”审核

    C

    丁上市公司按照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证券文件披露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应当编制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D

    丙上市公司全部以自有资金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证监会审核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无论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均需经证监会审核。
    B项,根据《关于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适用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适用小额快速审核,证监会受理后直接交并购重组委审议:①最近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②最近12个月内累计发行的股份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且最近12个月内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亿元。
    C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2条规定,上市公司按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证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因此无需编制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 第24题:

    单选题
    某公司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公司,该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且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经股东大会决议后,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申请文件并申请核准

    B

    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作为交易对价的,应当以董事会召开前一定期间内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C

    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的期限自该公司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应当对该公司进行终身督导

    D

    该公司可以选择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支付拟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

    E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的,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公众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少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具体分析如下:
    A项,第19条规定,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重大资产重组,经股东大会决议后,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申请文件并申请核准。
    BD两项,第17条规定,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可以使用现金、股份、可转换债券、优先股等支付手段购买资产。使用股份、可转换债券、优先股等支付手段购买资产的,其支付手段的价格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定价可以参考董事会召开前一定期间内公众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市盈率或市净率等。
    C项,第24条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公众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的期限自公众公司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E项,第26条规定,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的,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公众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