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张三回家途中,在拐角处发现李四正在对良家妇女翠花进行抢劫,遂扔下车子与李四进行搏斗,张三身中一刀,但是依然未能阻止悲剧发生,翠花身上财物被洗劫一空,张三因伤损失5000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因张三未使翠花免遭损失,所以张三无权请求翠花适当补偿B虽张三未使翠花免遭损失,但张三仍可请求翠花适当补偿C对于张三的损失,只有李四无力赔偿的情况下,才可以向翠花主张补偿D翠花可以部分补偿张三的损失,也可以全部补偿

题目
多选题
张三回家途中,在拐角处发现李四正在对良家妇女翠花进行抢劫,遂扔下车子与李四进行搏斗,张三身中一刀,但是依然未能阻止悲剧发生,翠花身上财物被洗劫一空,张三因伤损失5000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因张三未使翠花免遭损失,所以张三无权请求翠花适当补偿

B

虽张三未使翠花免遭损失,但张三仍可请求翠花适当补偿

C

对于张三的损失,只有李四无力赔偿的情况下,才可以向翠花主张补偿

D

翠花可以部分补偿张三的损失,也可以全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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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三向李四购买了200台电视机,双方约定于2010年3月4日交付。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提前履行债务,在损害李四利益的情况下,李四可以拒绝

    B.在李四不拒绝的前提下,张三提前履行给李四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李四自行承担

    C.张三提前履行必须是全部履行不可以是部分履行

    D.张三提前履行债务,在不损害李四利益的情况下,李四不可以拒绝


    正确答案:AD
    AD。解析:《合同法》第71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72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可知,张三提前履行既可以全部履行也可以部分履行;提前履行给李四增加的费用'由张三负担;在不损害李四利益的情况下,李四不可以拒绝张三提前履行债务。AD项是正确的,BC项是错误的。本题应选AD项。

  • 第2题:

    张三回家途中,在拐角处发现李四正在对良家妇女翠花进行抢劫,遂扔下车子与李四进行搏斗,张三身中一刀,但是依然未能阻止悲剧发生,翠花身上财物被洗劫一空,张三因伤损失5000 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因张三未使翠花免遭损失,所以张三无权请求翠花适当补偿
    B.虽张三未使翠花免遭损失,但张三仍可请求翠花适当补偿
    C.对于张三的损失,只有李四无力赔偿的情况下,才可以向翠花主张补偿
    D.翠花可以部分补偿张三的损失,也可以全部补偿

    答案:B,D
    解析:
    ①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所以,可以向侵权人、受益人同时主张;②见义勇为失败不影响公平责任的承担。

  • 第3题:

    张三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汽车损失险。某日,张三的汽车被李四撞坏,花去修理费5000元。张三向李四索赔,双方达成如下书面协议:张三免除李四修理费1000元,李四将为张三提供3次免费咨询服务,剩余的4000元由张三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张三请求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支付保险金5000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

    A.保险公司应当按保险合同全额支付保险金5000元,且不得向李四求偿
    B.保险公司仅应当承担4000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且有权向李四求偿
    C.因张三免除了李四1000元的债务,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D.保险公司应当全额支付5000元保险金,再向李四求偿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 《保险法》第61条第1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本题中,被保险人张三并未明确放弃对第三人李四的索赔权,但根据张三和李四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保险公司对1000元修理费的部分已经无法行使代位求偿权,因此保险公司对于无法向李四追偿的1000元不承担保险责任,而仅仅承担4000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
    同时,《保险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据此,保险公司就其承担的4000元保险费有权向李四追偿。
    A、B项:保险公司承担4000元的赔付责任,并且可以向李四求偿。因而A项错误,B项正确。
    C项:保险公司只能免除1000元的赔付责任,仍然要承担4000元的保险金给付责任,因而C项错误。
    D项:保险公司应在赔付4000元保险金后,再代位向李四求偿,故D项错误。

  • 第4题:

    张三有一只手表在旅游期间遗失,另一游客李四拾得后以市价卖给了王五,王五又赠给自己的女友。两年半前张三已经得知了以上事实,期间曾经向李四主张过赔偿损失,但未果。请问下列判断错误的是?
    A.假设李四没有卖给王五而一直保有该手表,则张三仍然可以请求李四返还该手表
    B.现在张三有权利要求王五或者王五的女友返还该手表
    C.现在张三可以请求李四进行损害赔偿
    D.王五的女友已经取得手表的所有权


    答案:B
    解析:

  • 第5题:

    张三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汽车损失险。某日,张三的汽车被李四撞坏,花去修理费5000元。张三向李四索赔,双方达成如下书面协议:张三免除李四修理费1000元,李四将为张三提供3次免费咨询服务,剩余的4000元由张三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张三请求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支付保险金5000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保险公司应当按保险合同全额支付保险金5000元,且不得向李四求偿
    B:保险公司仅应当承担4000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且有权向李四求偿
    C:因张三免除了李四1000元的债务,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D:保险公司应当全额支付5000元保险金,再向李四求偿

    答案:B
    解析:
    【考点】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规定【详解】根据《保险法》第61条第1款的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此条规定是为保证保险人在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后能够向第三人进行追偿。但本题中,张三虽然免除了李四修理费1000元,但李四要为张三提供3次免费咨询服务,因此并非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保险公司仍应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选项A、C错误。根据张三和李四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保险公司对1000元修理费部分已经无法行使代位求偿权,因此,保险公司仅应当承担4000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且仍可向李四求偿。故选项B正确。【陷阱】在保险人尚未赔付被保险人的损失时,如果被保险人放弃了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则导致在保险人赔付保险金后无法向第三人行使代位求偿权,这样势必会严重损害保险人的利益,因此,在出现这种情况时,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第6题:

    张三和李四是对门邻居。从4 月下旬开始,张三饲养的鹦鹉每天大喊“李四傻瓜”。李四多次找张三交涉无果,李四遂诉至法院。法院可以判令张三:

    A、排除妨碍
    B、停止侵害
    C、恢复原状
    D、恢复名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A项错误,排除妨碍是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要求侵害人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题中未体现李四行使权利受到阻碍或妨害。
    B项正确,停止侵害是加害人正在实施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这实际上是要求侵害人停止实施某种侵害行为。张三的鹦鹉每天对李四说侮辱性话语,对李四造成了伤害,故法院可以判决张三停止侵害。
    C项错误,恢复原状是指恢复权利被侵害前的原有状态。例如将损坏的财物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与题意不符。
    D项错误,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违法行为人侵害公民、法人的人身权利,损害其名誉、荣誉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在影响所及范围内,以公开形式承认侵害过错、澄清事实、消除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以恢复未受损害时社会对其品行、才能或信用的良好评价的责任措施。题干中鹦鹉对李四的侵害影响有限,不适用“恢复名誉”。

  • 第7题:

    张三回家途中,在拐角处发现李四正在对良家妇女翠花进行抢劫,遂扔下车子与李四进行搏斗,张三身中一刀,但是依然未能阻止悲剧发生,翠花身上财物被洗劫一空,张三因伤损失5000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因张三未使翠花免遭损失,所以张三无权请求翠花适当补偿
    • B、虽张三未使翠花免遭损失,但张三仍可请求翠花适当补偿
    • C、对于张三的损失,只有李四无力赔偿的情况下,才可以向翠花主张补偿
    • D、翠花可以部分补偿张三的损失,也可以全部补偿

    正确答案:B,D

  • 第8题:

    一天,张三见李四的小孩领着一只宠物狗在玩耍,便唆使另一个13岁男孩将掺有毒药的饼干喂了那条小狗,造成小狗死亡。李四的损失应由谁来赔偿?()。

    • A、张三应单独赔偿李四的损失
    • B、男孩的父母应单独赔偿李四的损失
    • C、张三与男孩的父母共同赔偿李四的损失,费用均分
    • D、张三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男孩的父母承担次要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张三和妻子李四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调解书中明确儿子张小五的抚养权归张三,则可以代张小五处分其名下房产的是()

    • A、张三
    • B、李四
    • C、张三或李四
    • D、张三和李四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多选题
    2018年3月1日张三起诉与李四离婚,一审中李四不同意离婚。2018年9月3日,李四发现张三与王五在此之前就已经同居,故诉请张三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关于张三的赔偿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

    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得单独提起,故李四不得再诉请张三赔偿

    B

    若一审法院已经判决张三、李四离婚,基于一事不再理原则,李四不得再诉请张三赔偿

    C

    虽然李四作为被告未在一审向张三提出索赔,但在离婚判决后1年内可单独诉请张三赔偿

    D

    如李四一审后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向张三提出索赔,法院可以判决张三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BC三项,《婚姻法解释(一)》第30条第2项规定,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D项,《婚姻法解释(一)》第30条第3项规定,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 第11题:

    单选题
    张三和妻子李四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调解书中明确儿子张小五的抚养权归张三,则可以代张小五处分其名下房产的是()
    A

    张三

    B

    李四

    C

    张三或李四

    D

    张三和李四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秦朝时期,有张三和李四是邻居,但双方关系很差,互相仇视。张三某日到县令处告发李四,称李四在家偷习《诗》、《书》(秦律规定,有敢偶语《诗》、《书》者,处弃市),要求县令对李四定罪。经县令调查,张三告发之事纯属捏造,是张三为泄私愤而编造的。根据案情,本案如何处理?
    A

    张三积极向官府报告可能存在的犯罪,即使错误,亦不构成犯罪

    B

    张三为泄私愤而诬告李四,构成诬告罪,但因未造成损失,从轻发落

    C

    张三的行为构成诬告罪,以诬告罪惩处

    D

    张三的行为构成诬告罪,处以弃市的刑罚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张三的一只名表4 年前被李四偷走,2 年多后李四向另一同行王五炫耀,被后者抢走戴在自己的手腕上已经1 年多了,由于不甚爱惜,手表外壳已有多处明显划痕。期间李四 多次向王五索要未果。现在张三获知一切详情。就现在3 人之间的关系,下列叙述不正确的是:( )

    A.张三可以请求王五返还手表给自己

    B.李四可以请求王五返还手表给自己

    C.张三可以请求李四承担赔偿责任

    D.李四可以请求王五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B
    【详解】《物权法》第34 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本题中张三仍然是手表的所有权人,基于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可以向王五要求返还手表,并且没有时效的限制,故A 选项正确。该法第245 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题中基于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李四可以要求王五返还手表,但是受到除斥期间为1 年的限制,所以李四的请求权丧失,因此B 选项错误,依题意当选。该法第37 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题中张三为物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李四损害赔偿。手表是李四偷来的,他并不享有物的所有权,但是李四在占有手表期间依法享有占有的权利,王五侵害了李四的占有权,因此对于李四也可以基于妨害占有权而请求王五赔偿损害。因此,选项和D 都是正确的。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 第14题:

    张三与李四签订一合同,约定张三向李四供应苹果5万斤,张三负责运输,张三委托王五运输,王五将其中3万斤苹果按期送达,另外2万斤苹果因王五运输任务太忙而逾期送达,且苹果因此而部分霉烂。根据上述案情,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李四的损失应由王五承担
    B.李四的损失应由张三承担
    C.李四的损失应由张三、王五负连带责任
    D.张三承担了李四的损失后有权向王五追偿


    答案:B,D
    解析:
    根据合同法规定,出卖人负有交付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的义务,如果出卖人不能交付,则构成违约,需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依据合同法运输合同的规定,承运人有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运到托运人指定地点,交付收货人的义务,如不能交付承运货物,则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张三与李四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张三与王五存在运输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李四的损失依买卖合同应由张三承担,张三承担了李四的损失后,依运输合同可要求承担责任。故本题选项为BD。

  • 第15题:

    张三、李四系夫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张三因车祸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李四长期对张三实施虐待,张三的父母可依法将自己变更为张三的法定代理人后,代理张三起诉离婚
    B.张三、李四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张三名下,张三未经李四的同意,以自己的名义将该房屋以市场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王五,并给王五办理过户登记。李四无须起诉离婚,可仅仅就张三出卖房屋的行为起诉张三,请求张三对自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张三的父亲生病无钱医治,张三的兄弟姐妹商量后决定张三出1 万元,但张三的妻子李四(夫妻财产由李四掌管) 坚决不同意。张三无需起诉离婚,可仅起诉请求分割张三、李四的夫妻共同财产
    D.张三、李四系表兄妹,结婚后一直感情不和,张三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应当判决宣告张三、李四婚姻无效

    答案:B
    解析:
    甲的无权处分的行为导致丙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甲对乙构成侵权,乙对甲享有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但《婚姻法解释三》第11 条规定,婚内乙不得对甲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要以离婚为前提。

  • 第16题:

    张三在河边钓鱼时,发现河上游漂来一个木箱,遂将木箱捞上来带回家。木箱上有锁,张三想看究竟,便将锁砸开,发现箱子内有几本书和一幅画,还有一把精致的桃木梳。张三觉得这些似乎都不是普通的东西,看完后将箱子重新锁上,放在家里。晚上来了一个小偷将该木箱偷走。后来张三在同村李四家发现了该木箱,遂要求李四返还,李四拒不返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张三已经失去了对木箱的占有,无权要求李四返还
    B:张三拾得漂流物,应返还失主,不能取得对木箱的占有
    C:张三可以向李四主张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D:李四拒不返还的,张三只能行使自力救济权,将木箱当场取回

    答案:C
    解析:
    对占有的保护一般是通过对本权的保护来实现的。通说认为占有是一种事实状态,因此因拾得漂流物,拾得人也可原始取得对物的直接占有。占有为一种既成事实,即使这种事实与其他当事人的权利相抵触,也不应再受到非法行为的侵害。李四对该木箱的侵夺,构成对张三的占有的非法侵害。对李四的非法侵害,张三因为不是直接占有人,因此只能行使占有保护请求权,可以提起占有之诉,但是不能行使自力救济权,所以C项正确,A、B、D三项错误。

  • 第17题:

    在某单位招聘会上,张三、李四入围面试,甲、乙、丙三位面试官对于录取的意见:
    甲:如果不录取张三,那么不录取李四
    乙:如果不录取李四,那么录取张三
    丙:如果录取张三,那么不录取李四
    应该选择何种录取方案,使甲乙丙三位面试官的要求都得到满足?( )

    A、只录取张三
    B、只录取李四
    C、张三、李四都录取
    D、张三、李四都不录取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翻译题干。
    ①-张三→-李四
    ②-李四→张三
    ③张三→-李四 第二步:根据题干进行推理。
    将条件①进行逆否,得到“李四→张三”。已知条件②,-李四→张三。根据推理规则,如果 A→B,-A→B, 那么 B 一定为真(即无论 A 是否成立,B 一定成立),故张三一定录取。根据条件③,张三→-李四,说明李四 一定不录取。

  • 第18题:

    张三、李四签订一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三卖给李四1000公斤西瓜,单价为0.6元/公斤。双方未就履行顺序作约定,( )。

    A.如果张三没有履行合同,则李四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B.如果李四只支付了一半价款,则张三有权只交付一半的西瓜
    C.如果张三只交付了部分西瓜,则李四可以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
    D.如果张三只给付了部分西瓜,则李四可以以张三履行不完全为由解除合同
    E.张三在履行其义务的同时,可以要求李四给付货款

    答案:A,B,E
    解析:
    本题考核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仅适用于对方未履行合同的情形,而且适用于对方未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形。在对方未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抗辩权人只能在其未适当履行的范围内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 第19题:

    张三、李四订立某物的买卖合同,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到来之前,张三将该物丢失,被王五拾到。关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李四可以直接向王五要求返还该物
    • B、张三有权要求王五返还该物
    • C、李四有权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
    • D、李四有权要求张三交付该物

    正确答案:B,C,D

  • 第20题:

    秦朝时期,有张三和李四是邻居,但双方关系很差,互相仇视。张三某日到县令处告发李四,称李四在家偷习《诗》、《书》(秦律规定,有敢偶语《诗》、《书》者,处弃市),要求县令对李四定罪。经县令调查,张三告发之事纯属捏造,是张三为泄私愤而编造的。根据案情,本案如何处理?

    • A、张三积极向官府报告可能存在的犯罪,即使错误,亦不构成犯罪
    • B、张三为泄私愤而诬告李四,构成诬告罪,但因未造成损失,从轻发落
    • C、张三的行为构成诬告罪,以诬告罪惩处
    • D、张三的行为构成诬告罪,处以弃市的刑罚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4月15日,张三给李四发电报称“有全新家庭影院一套,装备配置为„„18000元出手”。李四于4月18日回电报“若15000元可以考虑”。张三于4月20日回复“接受你的价格,请5月1号来取货”。对此,李四4月22号回复“同意”,张三于次日收到该回复电报。5月1日,李四如期前往张三处取货,发现张三的家庭影院并不是全新的,便拒绝付款。张三表示价钱好商量,可以12000出手,李四遂同意。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若李四事后才发现张三的家庭影院不是全新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四可以欺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 B、李四只能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撤销合同
    • C、李四可以欺诈为由,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的主张
    • D、李四可以欺诈为由,自行向张三主张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单选题
    4月15日,张三给李四发电报称“有全新家庭影院一套,装备配置为„„18000元出手”。李四于4月18日回电报“若15000元可以考虑”。张三于4月20日回复“接受你的价格,请5月1号来取货”。对此,李四4月22号回复“同意”,张三于次日收到该回复电报。5月1日,李四如期前往张三处取货,发现张三的家庭影院并不是全新的,便拒绝付款。张三表示价钱好商量,可以12000出手,李四遂同意。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若李四事后才发现张三的家庭影院不是全新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李四可以欺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

    李四只能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撤销合同

    C

    李四可以欺诈为由,向法院提出撤销合同的主张

    D

    李四可以欺诈为由,自行向张三主张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张三与李四签订一合同,约定张三向李四供应苹果5万斤,张三负责运输,张三委托王五运输,王五将其中3万斤苹果按期送达,另外2万斤苹果因王五运输任务太忙而逾期送达,且苹果因此而部分霉烂。根据上述案情,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

    李四的损失应由王五承担

    B

    李四的损失应由张三承担

    C

    李四的损失应由张三、王五负连带责任

    D

    张三承担了李四的损失后有权向王五追偿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本题涉及买卖合同和运输合同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出卖人负有交付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的义务,如果出卖人不能交付,则构成违约,需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依据《合同法》运输合同的规定,承运人有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运到托运人指定地点,交付收货人的义务,如不能交付承运货物,则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张三与李四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张三与王五存在运输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李四的损失依买卖合同应由张三承担,张三承担了李四的损失后,依运输合同可要求王五承担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BD。